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康定市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6711
康定市 0 2020 年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ZHRSZB-2020-172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4 第四章 投标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6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50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63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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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康定市 2020 年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 号:5133212020000543。
二、 招标项目:康定市 2020 年省级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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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情况:资金来源于《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 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
四 、 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 1 个包,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省级及以上林学会颁发且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造林营林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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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 1 号 507 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9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9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 号 507)。
十、本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甘孜州康定市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方式:0836-2822006
采购代理 机构: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 1 号 507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9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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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 15981920 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15981920 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3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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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单位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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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7 评标情况公告 评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价的 10%。
缴纳方式: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现金缴纳的,须从成交人基本账户转出。
履约保证金账户: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获取账号等相关信息;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10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99269
11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9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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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99269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 1 号 507 13 供应商咨询、询问、质疑 对于采购文件中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细则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83399269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 1 号 507 邮编:6100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评审程序环节的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康定市财政局。
15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6 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以中标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
17 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18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同一事项表述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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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投标人须知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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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康定市林业和草原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 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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