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与词项关系的研究概述
摘要:概念与词项的关系问题在逻辑学中至今仍有争议,特别是,“概念是否应被词项所取代”是其争论的要点,两种观点争锋相对,各有优劣,相持不下。从各方面看,解决这一问题尤为必要,尤其对同样长久以来众说纷纭的虚概念、概念定义等问题的解决有重要意义。如何更完善的解决这一问题还有待探索。
关键词:概念;词项;逻辑;虚概念
引言
关于概念与词项的关系问题,在逻辑学界一度引起热烈讨论,但至今尚无定论。争论在“概念是否应被词项所取代”,即究竟是“词项”还是“概念”这一问题中集中展开。其观点主要可分为有两派:一派认为应用词项代替概念这一说法,另一派认为概念仍有它的存在价值,不能一概而论。探讨如何解决概念与词项的关系问题十分必要,这不仅表现在解决逻辑学基本理论问题层面上,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将会直接影响解决比如同样长久以来众说纷纭的虚概念等问题。现将这两派主要观点概述于下。
用词项取代概念
观点一,把“概念”作为逻辑学的基本范畴,“概念”对构建逻辑学的理论体系根本不具有必要性和适用性。逻辑学中不再需要“概念”。[1]
这一观点认为,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属于哲学的范畴;词项则只是构成逻辑形式的基本要素,属于逻辑学的范畴。关于概念的许多问题并非逻辑学的任务,也并非逻辑学所能解决的问题,其中概念的本质、演变及其语词、虚概念等问题尤为突出,这些问题根本没有一点逻辑的味道。并且解放前,我国许多逻辑学学者也是以“词项”作为形式逻辑学的出发点的,比如金岳霖先生、冯契先生等。近20年来,随着与西方社会科学的接触机会增多,随着我国当代逻辑学的发展,更多人认识到:逻辑学中再不需要“概念”了而转用起词项来,如宋文淦、刘壮虎、北海、马佩、苏天辅等人。[2]
现行普通逻辑教材认为,概念是组成命题的基本要素。但究竟什么是概念,至今众说纷纭,无法定论。这种状况不利于普通逻辑体系的完善,阻碍了普通逻辑的改革和发展。因而认为,从普通逻辑自身特点出发,将“概念”改为“词项”,能更好地解决概念定义所带来的不足。[3]
观点二,在传统逻辑学中用“词项”比用“概念”更准确。
这一观点认为,从“概念”与“词项”的内涵和外延,以及传统逻辑学的学科特征和研究方法来看,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属于哲学认识论的范畴,而词项是语词在命题中的逻辑内容,是构成逻辑形式的基本要素,属于逻辑学的范畴。传统逻辑教科书中用“词项”更准确。
词项是表示(或指称)思维对象及其特有属性的词或词组,它通常被看作是一个个体的指称,或者是普通個体的表达式。“词项”就是命题中的一个项,逻辑形式上的一个符号。它完全是一个形式上的语词——个符号,一个指称而丝毫不涉及“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内容,也丝毫没有哲学和其他具体科学所关心的内容包含在里面。词项一方面把概念与语词统一了起来;另一方面,它仅仅是一个符号,一个指称,也丝毫不涉及主观因素,完全符合传统逻辑的形式性和客观性的要求;此外,用“词项”代替“概念”,还可以解决“虚概念”问题。观点三,现代逻辑需要的是词项而不是概念,“词项”应将“概念”替换下来。
这一观点认为,逻辑学中构成命题的元素“词项”与其他学术范畴中的思维的细胞“概念”是两个不同的对象,词项大于概念,是概念与表达概念的符号的统一体。符号表达的意义称为概念,符号表达的意义加上符号本身很显然是一个复合体。它包含前者并大于前者。所以二者不是同一个事物,不能再共用一个名称,应将它们区别开来。“概念”是思维的内容,语音形式、书写形式只是它的物质外壳,是思维内容外化的载体,是表达思维内容的符号。二者合体后称为词项。因此,词项对应的是命题,语词对应的是判断,概念对应的是思想。
语词进人命题就成为词项,概念是语词在该命题中的意义,是词项的内涵。而语词含义的确定性是正确进行推理或论证的必要前提。概念是一种思维形态,它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只有用语词表述出来才能让人明白,是语词的具体内容。
不能用词项取代概念
观点一,用词项去替代概念有一定的有利因素,但并不是要完全否定概念,而只是需要一定程度上批判地吸收。尽管概念在某些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以何种方式修正、以何种形式去替代都尚待解决。
这一观点认为,词项与概念之间有相通也有相离。词项也有内涵和外延,内涵是词项所反映的对象的属性,而外延是词项所指称的对象。词项更多地是作为一种形式,只是一种符号,并不涉及概念对象的内容和涵义。作为概念的语言形式,词项同样可以进行划分、定义。概念作为一种认识论范畴,更多的是发展变化,而词项作为一种逻辑学范畴则是相对稳定的。概念只能通过语词来表达,而词项则还可以包含运算符、表达式等。因此,如果认为“词项从某种程度上与概念对应”应该是有一定道理的。
观点二,词项与概念各有自己的明确含义和适用范围,应细心区分,正确使用。
这一观点认为,概念使用起来的确存在很多疑惑问题。但毋庸置疑,概念的定义规则、分类与划分,限制与概括以及由概念断定的外延的范围等这些关于概念的逻辑问题仍然需要在“概念”的意义上讨论。因此,从逻辑学的角度研究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必要的。[2]
综上所述,词项从语法的角度强调它作为命题的一个成分,概念从语义的角度强调它的涵义,二者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简单地用词项取代概念或是用概念取代词项都是不合适的,我们要做的是细心地区分出它们的不同涵义和适用范围,从而正确地理解和使用它们。[7]
结语
词项与概念的关系问题在短时间内仍难以解决,这一问题的争论也将继续进行。但无论如何,这一问题的解决是必要的,尤其对虚概念、概念定义等同样长久以来众说纷纭的问题的解决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时明德,田心军.概念、语词、词项[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13(3):63-65.
[2]段方雪.关于词项和概念之争[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9,23(8):26-28.
[3]许锦云.普通逻辑中的概念应改为词项[A].中国逻辑学会编委会.逻辑今探——中国逻辑学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18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