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农民培训培训机构工作汇报
关于申请承担2014年XX新型职业农民
培训任务的报告
X政府:
XXX农业广播电视学校XX分校于1990年成立,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笔记本电脑、图影仪、摄影机、数码照相机、流动桌椅)和实践实训基地,以及具有10年以上农民培训工作经历等。现有专兼职教师XX人,其中专职教师XX人,取得高级职称XX人、中级职称XX人、专业技术人员XX人。该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和实训基地齐全。历年来,该校积极承担全县阳光工程培训、民生工程新型农民培训、退耕还林培训等培训项目,并出色完成各类培训任务,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具有一定的成功经验。
2014年XX分配给XX职业农民培训(生产经营型)培训指标XXX个。由于培训指标少(只有两个班),根据省、市、县有关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中的“充分发挥
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有关精神,现要求通过单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2014年XX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由XXX农业广播电视学校XX分校承担。
特此报告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县以新型农民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实现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为主线,以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6月份,全县共举办服装缝纫、数控机床、电焊工、电脑、电子电工等各类技能培训班130期,培训农村劳动力645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其中持农民培训券参加培训人数3200人,培训合格率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成
立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专设办公室,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小组,并依据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办公室,形成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扶贫、农业、农工办等部门将年度培训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培训机构,实现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有计划地开展转移培训工作。
2、发展培训载体,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目标,大力发展培训载体,建立健全转移培训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发展到32家,年培训能力达到万人,
其中有17家培训机构被认定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乡镇培训机构为主体,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合本地特色,创新转移培训模式。积极创造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中介机构联合协作的转移培训新模式,大力推行转移培训、职业介绍和跟踪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机制,努力打造培训专业、培训学校和外出劳务新品牌。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并将转移培训的重点逐步下移到乡镇、村,培训机构按照“统一执行转移培训政策、统一建立学员管理档案、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在乡镇、村设立培训点,就近就地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培训,既方便了农民,降低农民的培训成本,又扩大了培训生源。
4、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培训就业对接。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
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抓好县级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利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镇镇通”工程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服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南北挂钩、对口交流的工作部署,定期举办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为经过转移培训的学员牵线搭桥,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5、加强培训监管,提高转移培训效果。全面推行培训券制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减免费培训。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并建立培训前备案制度、培训中核查制度、培训后验收制度和培训补助申报制度等四项转移培训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行为,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券发放工作,根据不同培训工种,对参
培学员发放不同面额的培训券。补贴标准为一般工种每人200-300元,技术含量高的培训工种每人400-500元。为防止培训券流失,采取到培训班现场发放的办法,确保培训券发放到确实参加培训和最需要补贴的农民手中,并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应属初、高中毕业生优先发放。严格执行省文件规定,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整的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和兑现工作程序,确实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定点培训机构少。我县农村劳动力有培训愿望的有1万余人,而经认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难以完成培训任务。乡镇无一个定点培训机构,农民无法就近就地参加培训。
2、高技能工种培训费补助标准偏低。贫困农民难以参加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训。
3、部分农民对参加技术培训积极性不高。原因是用人单位对就业准入制度执
行不到位,农民个人存在急于就业取得收入的想法,不愿花过多时间参加培训。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不到位。乡镇劳动保障所为自收自支事业性质,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人员兼职,基础设施落后,大多数劳动保障所没有临街工作场所,和省市创建星级劳动保障所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农村劳务输出的统计、调研和宣传发动工作缺乏有效载体,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工作的开展。
5、经费困难。我县为省级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的政策性补贴难以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难以落实,影响劳务输出和培训规模的扩大。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自觉参加技能培训,认识到技能培训对提高就业竞争、就业能力,实现长远更大利益作用,提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2、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按照方便农民培训原则,合理增加定点培训机构数量,并督促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规模,增加培训工种。
3、进一步完善培训券制度。加强与扶贫办、阳光办、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与兑付等项工作,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4、切实抓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以镇镇通工程为依托,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信息化步伐,年内努力实现乡镇和市县之间网络互通、资源共享。
5、加大政府培训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县级配套培训经费,使培训农民受益,主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6、鼓励发展民办培训机构。督促各类培训机构努力加大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交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打造就有特色的劳
务品牌。
精品资料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县以新型农民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实现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为主线,以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6月份,全县共举办服装缝纫、数控机床、电焊工、电脑、电子电工等各类技能培训班130期,培训农村劳动力645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
可编辑
精品资料
其中持农民培训券参加培训人数3200人,培训合格率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专设办公室,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小组,并依据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办公室,形成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为做好
可编辑
精品资料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扶贫、农业、农工办等部门将年度培训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培训机构,实现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有计划地开展转移培训工作。
2、发展培训载体,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目标,大力发展培训载体,建立健全转移培训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发展到32家,年培训能力达到万人,其中有17家培训机构被认定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乡镇培训机构
可编辑
精品资料
为主体,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合本地特色,创新转移培训模式。积极创造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中介机构联合协作的转移培训新模式,大力推行转移培训、职业介绍和跟踪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机制,努力打造培训专业、培训学校和外出劳务新品牌。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并将转移培训的重点逐步下移到乡镇、村,培训机构按照“统一执行转移培训政策、统一建立学员管理档案、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在乡镇、村设立培训点,就近就地组织
可编辑
精品资料
农民参加技能培训,既方便了农民,降低农民的培训成本,又扩大了培训生源。
4、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培训就业对接。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抓好县级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利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镇镇通”工程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服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南北挂钩、对口交流的工作部署,定期举办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为经过转移培训的学员牵线搭桥,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
可编辑
精品资料
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5、加强培训监管,提高转移培训效果。全面推行培训券制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减免费培训。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并建立培训前备案制度、培训中核查制度、培训后验收制度和培训补助申报制度等四项转移培训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行为,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券发放工作,根据不同培训工种,对参培学员发放不同面额的培训券。补贴标准为一般工种每人200-300元,技术含量高的培训工种每人400-500元。为防止培训券流失,采取到培训班现场发放的办
可编辑
精品资料
法,确保培训券发放到确实参加培训和最需要补贴的农民手中,并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应属初、高中毕业生优先发放。严格执行省文件规定,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整的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和兑现工作程序,确实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定点培训机构少。我县农村劳动力有培训愿望的有1万余人,而经认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难以完成培训任务。乡镇无一个定点培训机构,农民无法就近就地参加培训。
2、高技能工种培训费补助标准偏低。贫困农民难以参加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
可编辑
精品资料
训。
3、部分农民对参加技术培训积极性不高。原因是用人单位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民个人存在急于就业取得收入的想法,不愿花过多时间参加培训。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不到位。乡镇劳动保障所为自收自支事业性质,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人员兼职,基础设施落后,大多数劳动保障所没有临街工作场所,和省市创建星级劳动保障所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农村劳务输出的统计、调研和宣传发动工作缺乏有效载体,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工作的开展。
5、经费困难。我县为省级贫困县,财政
可编辑
精品资料
十分困难,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的政策性补贴难以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难以落实,影响劳务输出和培训规模的扩大。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自觉参加技能培训,认识到技能培训对提高就业竞争、就业能力,实现长远更大利益作用,提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2、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按照方便农民培训原则,合理增加定点培训机构数量,并督促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规模,增加培训工种。
3、进一步完善培训券制度。加强与扶贫
可编辑
精品资料
办、阳光办、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与兑付等项工作,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4、切实抓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以镇镇通工程为依托,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信息化步伐,年内努力实现乡镇和市县之间网络互通、资源共享。
5、加大政府培训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县级配套培训经费,使培训农民受益,主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6、鼓励发展民办培训机构。督促各类培训机构努力加大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办学
可编辑
精品资料
条件,提交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打造就有特色的劳务品牌。
可编辑
2016年洪雅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文件节选)
一、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1)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2)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3)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4)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5)深化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6)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指导。
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3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5]77号)
《关于做好四川省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16]47号)
三、培训目标与导向
按照“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农业现代化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四、培育方式
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相结合。
五、强化精准培训
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六、培训对象
重点培育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涉家创业者为主的生产经营弄职业农民,适当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职业培训机构许可
管理权限已下放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本规范仅供参考。
一、行政许可内容
对在昆明市辖区内设立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审批。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三)《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劳社〔2003〕44号)第十一条;
(四)《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及评估标准(试行)》。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申请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经费:
1.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并且持有效验证明,办学经费来源稳定可靠;
2.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有办公用房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培训教室应达到50平方米以上;
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面积应达到80平方米以上,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的,应具备相应的食宿条件;
3.应具有满足教学实习的设备和检测仪器,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场所、设施、设备的设置应能满足不低于200人的办学规模。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培训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职业教育及管理工作经历;
3.应配备专职办公室人员及计算机管理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财务管理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每专业(工种)应配备1人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的专业课理论知识和四级(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理论课教师;
每专业(工种)应配备2人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和本专业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持有本专业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实习指导课教师。
(四)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五、申请材料
(一)包括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内容管理体制和培训对象、专业(工种)以及可行性分析的申办报告(原件1份);
(二)负责人以及拟任教师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证明文件,资产证明必须是国家或省认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五)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实训场所、设备的有关资料。属租借场地的要有意向性协议或正式租借契约、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六)年检时应当提交年度工作总结、自检自查报告及《云南省职业培训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需填写《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筹建申报表》,表格可到昆明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免费领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昆明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地址:XX,电话:XX)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昆明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
九、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人填写《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筹建申报表》并齐备相关材料——昆明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组织,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和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有关专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办材料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审核意见及申办材料后做出批复——符合条件的颁发《云南省职业培训许可证》——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辖范围的应持《云南省职业培训许可证》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经审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收件结束后,2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
十
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云南省职业培训许可证》,有效期1年。
法律依据:《云南省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十
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云南省职业培训许可证》后,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到民政行政部门进行非企业法人登记、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后,方可依法面向社会招生,在许可范围内开展职业培训教育教学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
十
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进行年检。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云劳社〔2003〕44号)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工作汇报
培训机构述职报告
企业培训工作汇报架构
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汇报
培训机构工作计划
上一篇:四好班子工作汇报
下一篇:卫计委产科医疗质量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