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中共溪洛米乡委员会
溪洛米乡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杀人骗赔”
专项行动的工作汇报
雷波县委、县政府:
永盛管理委员会:
根据2011年8月16日县委、政府召开的《雷波县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三级干部大会》会议精神及雷委发【2011】14号文件《中共雷波县委、雷波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波县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杀人骗赔”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于8月16日下午18时召开了各村负责人会议,就如何落实会议精神、全面集中在本乡范围内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分别于
17、18日两天召开了群众大会,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此次集中开展打击整治“杀人骗赔”专项行动中,创新工作方法,更新工作思路,以向全乡农户致一封信为整治工作切入点,将我乡在此次专项行动的中的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措施如实向广大群众公布,并号召全体群众在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同时积极对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现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落实情况简要汇 1 报如下:
一是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因换届工作变动,我乡调整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罗雪飞为组长,乡长蔡勤、分管副乡长刘廷彬为副组长,办公室及包村人员、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以向全乡农户致一封信的方式,简明告知广大群众当前我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及要求农户对本户家庭成员中的特殊人员包括智障、残障、外出务工人员) 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并号召全体群众在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同时积极对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乡在抓住关键环节方面狠下功夫。把此次行动的重点确定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1.再次展开“地毯式、拉网式”全面深入排查非法容留、买卖智障、残障人员情况,不留死角,确保我乡境内不发生一起非法容留、买卖智障、残障人员行为。2.继续对本乡现有智障、残障人员进行严格“一对一”监控,各法定监护人、负责人务必确保无一智障、残障人员流落在外。3.继续做好在外务工人员的信息管理工作。各村、组、户务必及时准确提供在外务工人员详细地址、有效联络方式,以准确掌握本乡在外务工人员流动、就业情况。4.进一步加强各村公章管理。各村委会公章统一由村文书保 管,不得再发生类似为犯罪行为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使用
2 时必须明确其合法用途并有行政负责人亲笔签名方可加盖。
5.进一步做好死亡人员定期上报工作。各村实行每月一报, 报表需注明死亡人员基本信息、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由各辖区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上报乡党政办公室。6.再次全面排查、核实本乡全迁户信息。各村将本辖区内全迁户的迁出原因、迁出时间、迁往地点作好统计由负责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上报乡党政办公室。同时对于有无冒充其家属办理户口本进行全面清理。7.全面排查非法种植鸦片原植物—罂粟。各村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林区附近、偏远地点的排查务必做到不留死角。
特此汇报
201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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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吸取汕头市“4〃6”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东交整治„2010‟6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情况,通过对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重点车辆行驶秩序,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时间及重点
(一)整治时间:
2010年4月7日至6月7日。
(二)整治重点:
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车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7日至4月1 5日)。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认真摸底排查我镇辖区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行驶的规律,特别是对“泥头车”和在我镇行驶的外省市籍货车的聚集地点、行驶路线要摸查清楚,由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具体实施行动,扎实推进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工作目标。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 日至6月7日)。各职能部门要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将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整治期间存在的困难,于6月2日前上报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对重点车辆的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政府牵头抓落实。本次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深入重点车辆单位进行检查。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迅速联合起来,深入辖区客运单位、客运站场、货运单位、学校、村(社区),检查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聘用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完善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车辆,要书面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通过加强检查,从源头上抓好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三)加强路查路检。镇成立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由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执法力量,加强夜间、辖区主要道路、重点车辆经常通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管控,采取巡逻和设卡执勤的方式,严查严处客车、货车、水泥罐车、“泥头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的各项违法行为,规范重点车辆的道路行驶秩序。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员、越双实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要在超速多发路段进行流动测速,要依规定严肃查处超载的车辆,要加强客车、校车的路面检查,对超员车辆严格落实卸客转运,并充分利用流动电子警察,大力查处越双实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水泥罐车、“泥头车”等工程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加强源头监控,加强对使用水泥罐车、“泥头车”的相关单位的源头检查,杜绝不合格、非法的车辆投入使用;
二是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泥头车”上路行驶,依法扣留非法车辆;
三是由交警大队核对辖区交通技术监控相关记录,在水泥罐车、“泥头车”屡次冲红灯、超速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设臵执勤点,严查严处水泥罐车、“泥头车”各项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部门联系,各职能部门要保持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并依据自身的职能依法对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六)开展统一行动。4月19日、5月6日、5月24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各职能部门在统一行动日,要安排足够的执法力量,配合“重点车辆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开展行动。除统一行动外,全镇每周安排两次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严打声势。
(七)加强宣传攻势。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好重点车辆整治的宣传工作,并在辖区悬挂宣传横幅,在广场、客运站等地点摆放宣传展板,邀请媒体参与整治行动,现场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客运单位、货运单位、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五、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统一指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实行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一)安监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等企业的源头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二)公安部门:派出警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打击涉车违法犯罪活动。
(三)交警部门: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车辆违法载人,车辆冲红灯、超速、越双实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四)交通部门:严格把好危险运输车辆及其从业人员的审查关,加强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督促客运站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查处无运输资质车辆进行道路运输行为。
(五)教育部门:抓好学校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学校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学校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六)综合执法部门:对“泥头车”在道路上抛洒泥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提高对开展重点车辆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职能部门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执法方法和执法效果、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做到依法行政、理性、平和、规范、文明执法执勤,防止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各职能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部门间横向、纵向的信息沟通,通力协作,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环境,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基本情况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活动
以来的工作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由原山西右玉南阳坡西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吐儿水煤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8号文件批准进行整合而成,公司位于右玉县城东南30km的元堡子镇辛屯村南,行政区划隶属于元堡子镇管辖。交通方便,有直通右玉—山阴的简易公路。东南距同蒲铁路岱岳站30km。
矿井的六证齐全有效,六长齐备证件有效,职能机构健全。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证件允许开采煤层为9#-11#,开采深度标高为1360—1250米,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2年11月-2033年11月,井田面积为5.5593km2,依据公司委托省地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为矿井编制完成的生产地质报告,井田的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矿井的地质储量为6144万吨,可采储量3141.9万吨,生产规模120万吨/年,2014年经省厅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煤矿服务年限为18.7年。依据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72m3/t,属瓦斯矿井,批准开采9#—11#煤层,矿井现开采煤层为9#煤层,其厚度10—12m,属工业用煤,煤尘具有爆炸性和自燃发火倾向性,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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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设计涌水量为1800—2000m/d,实际涌水量为272—275m/d,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等级为中等, 2013年元月22日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2013]165号办矿企业等级评定结果公告通知,公司被评为丙级企业。2014年被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评为质量标准化二级矿井。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的工作落实情况
接县局转发市朔煤发 [2015]127号(关于印发《朔州市煤矿安全生产2015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来文件,矿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贯彻学习文件精神的安全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去督查和落实。
1、成立矿领导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周立举 副组长:程长青
成员由井上下安全生产各系统负责人组成
2、检查时间和方法:2015年8月10日-8月20日
第一阶段:2015年8月10日-8月15日(队组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认真整改)
第二阶段:2015年8月16日-8月20月(检查领导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以及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彻底处理)
3、对照文件内容进行的整改落实情况
矿井于2013年6月26日右玉县局以右煤字[2013]195号批复通过转入生产矿井,其六证、六长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预案、措施、计划建立健全,生产系统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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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县局批复的煤业公司2015年采掘计划“一井一面两掘进”的作业面布置要求,现正在进行正常采掘,没有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4、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落实情况:
矿井的“一通三防”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对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充足。矿井的主通风机和矿井的通风阻力,由省工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测定,并出据了测定报告,据报告显示矿井的通风能力能够满足目前安全生产的需求,在本次专项检查过程中,通风科结合上半年度井下通风的实际情况,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在制度管理方面重新完善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按规定标准正确填定了牌板、报表,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落实了省厅(晋[2011]1091号)断电浓度下调20%的规定。
1)、矿井通风
井田开拓为斜井开拓,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安装两台FBCDZ-NO23型防爆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电机功率2×185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综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工作面配风量1140m3/min,掘进工作面采用FBDNO6.0型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风筒全部使用阻燃风筒,目前由于煤炭市场疲软,在采掘不失调的基础上,掘进工作面暂停,目前仅给该面绕道配风240 m3/min。井下按设计和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了风门、调节风窗、风桥、密闭等通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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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矿井总进风量3640m³/min、总回风量3695 m³/min达到了设计要求;
综采工作面实现了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
配风量符合设计要求。主通风机通过反转进行反风,经反风演习能够在10min内进行启动,且风量符合要求。
2)、矿井瓦斯
依据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虽为瓦斯矿井,但在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瓦斯防治“十二条红线”规定贯彻落实,矿井通风系统运行稳定、独立可靠,在管理方面我们配备了满足日常检查仪器和人员,并按照设计要求留有富裕系数,检查仪器均按照规定定期校验,检查人员均持证上岗,要求检查人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对口,瓦斯日报表每天由矿长、总工程师签阅,在瓦斯治理方面我们制订了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队组将《措施》进行贯彻学习做到人人心里有数,个个心里明白,达到了有隐患人人预防的目的。
3)、防灭火、防尘系统建设及管理情况
按照初设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矿井在建设期间建有地面500m3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矿井的防尘供水管路完善,防尘供水覆盖所有工作面,对运输系统的转载点实施了喷雾降尘或除尘器去尘经过去年的经验总结我们对防尘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同时每月定期对粉尘浓度进行测定并记录,对所有涉尘工作人员全部按规定发放了防尘用品。对井下采空区密闭由瓦斯检查员进行适时检查和监控在线监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在整体系统上我们委托有资质的省源通煤矿工程有限公司为我们编制了《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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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井上下重要场所均按照《防灭火专项设计》要求制定了《防灭火措施》和设立了警示标志。
三、防治水方面:
井下探放水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工作程序,2010年-2014年先后由省地质矿产局二一七实验室人员对井下的首采、备采工作面的水质进行了化验,并出具了《水质化学检测报告》,2014-2015年2月先后由武汉地大华睿地学技术有限公司对1903、1904巷道不同地段按规定测定距离进行了瞬变电磁法超前探测物物探《报告》,为进一步探放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矿井于2009年10月就成立了防治水领导机构、组建了专业探放水队伍,中途队伍人员先后进行了淘汰制、选拔制,对不符合规定人员全部进行了调整,目前队伍人员全部为三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的三专化工作人员,队伍人员符合初步设计和实际工作要求,各类水文水文地质图件齐全有效并每月底进行一次修正,井下各采区、巷道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了专项探放水设计,(每年对上年度《专项探放水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初进行一次修正。)探放水专用设备:配备了ZLJ—400型200米矿用坑道钻机三台、ZLJ—350型150米矿用坑道钻机坑道钻机3台,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及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掘探分离制度和安全确认移交制度,每个探孔的施工台账和验收台账均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在安全管理上,严格防治水规章制度、设计、规划、措施的执行力度,现工作状态运行稳定。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相对完善,地测科坚持每月对矿区范围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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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临近煤矿进行采空区积水积气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当月的《煤业公司四邻采掘及矿井积水调查报告》,据调查报告显示矿井目前没有积水积气隐蔽致灾隐患。
四、矿井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培训情况
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情况:先后对A、B、C三类及全员进行培训,截止目前复训B类安全管理人员15人,其中10人正在市培训中心培训,特殊工种43人,班组长11人,特有工种150人,其它从业人员205人。全矿干部职工在册人数430人全部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
严格了“四个到位”和双七条规定的落实。
井下现状:1903综采工作面正在严格按照年度采掘计划实施,1904综掘工作面现已完成部分,目前由于煤炭市场前景低迷而暂停。
五、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针对安全生产情况,政府和部门领导以及包保责任人经常来矿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并由五人小组成员进行了复查,达到了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自查出的问题,严格五落实,进行了整改。2015年度1-7月份企业自查,排查出各类一般隐患136条全部进行了闭合管理,(具体情况详见15年隐患排查管理台账),按照规定要求对安全隐患组织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并进行了整改落实,按照期限及时填报了自查整改备案表,没有发现重大隐患。上级单位来矿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均按照执法文书限定的期限进行了及时整改,县五人小组和驻矿安监人员跟踪落实达到了闭合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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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公司接右煤字[2015]86号县局转发朔煤发[2015] 127号文件组织开展的矿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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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2日
医院关于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
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地区•关于转发的通知‣(阿地群办发„2014‟71号)文件要求,医院从6月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院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按照地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查纠政治坚强和“四风”突出问题,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优质服务、健全长效机制为抓手,以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群众评议、查处问责等措施为保障,推动正风肃纪行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努力实现高效廉洁、服务优质、长效管理、患者满意的目标,为创建三甲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医院各科室,尤其是窗口科室,着力整治以下问题:
(一)服务态度问题。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患者咨询漫不经心,接待病人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
(二)工作效率问题。深入整治患者就医过程中的“三长一短”现象,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不落实,业务生疏、程序繁杂、时限过长,久拖不办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三)工作作风问题。严厉整治不执行制度规定,工作岗位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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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投诉举报
(六)查处问责(2014年6月-9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严格问责追究。涉及违纪违法案件要从快从重查处,做到“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监督部门及相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例要实名通报并在媒体曝光
(七)宣传教育(2014年6月-9月)。通过医院宣传平台对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曝光突出问题,宣传先进典型,营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氛围。各科室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教育,形成专项整治正能量
(八)公开承诺(2014年6月-7月)。院办要通过阿勒泰日报、新闻网、政府网及廉政网等区内传媒平台以及院内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平台及时公布服务承诺内容。行风办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参播“995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问题。
(九)群众评议(2014年6月-7月)。继续开展职工、患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并计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在绩效考评中应用评议结果
(十)建章立制(2014年6月-9月)。结合查纠与评议结果进行整改落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形成改进作风、源头整治、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医院办公室牵头,人事科、行风办、纪检委、总务科按分工履行职责,各科室积极配合,组织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二)坚持真查实改。统筹兼顾正风肃纪各项整治行动,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真改、实改、立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营造“为群众服务、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氛围。
(三)落实保障措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工作周报告制度,各责任科室于每周四前,分别将自查情况以电子及纸质版方式报办公室,跟进落实整治情况。
(四)严格问责追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整治,抓好医院干部职工正风肃纪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虚不空。对于对专项整治中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大追责力度,严肃追究科室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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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xx街道辖8个居委会,人口3.9万人,辖区总面积38平方公里。拥有10所学校,共有学生5340名。
根据上级关于校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平舆县人民政府平政[XX]46号文件精神,就校车的整治专项行动,我们xx街道高度重视,采取了积极有效地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县校车整治专项行动开始以后,我们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时召开班子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此项工作。结合我们街道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戴向阳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及有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校车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安监站长兼任任办公室主任,中心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成立校车整治专项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学校、校车进行监管。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校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负直接责任;
办事处分别与各学校签订了校车安全承诺书;
通过明确职责,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首先是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班子会、校长会、校车驾驶员会议,及全街道党员干部动员会议,各中、小学以此为契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总动员,要求学生自觉抵制超载拒坐,提高安全意识。中心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实行了有奖举报制度。各居委、自然村、各交通要道、各学校悬挂了宣传标语、口号及广播,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认真摸排,建立档案。工作伊始,办事处组织得力人员,对各学校校车,进行认真详实的摸底排查,并对每辆校车建立档案。严格校车准入制度。严禁使用报废车辆、组装车辆,病车或问题车,校车必须是专车专用。
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联发的《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2016〕112号)和省、州安监局、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五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监管〔2016〕155号)、《关于印发××州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监管〔2016〕102号)精神,我县及时成立了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我县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近两年半的不懈努力和攻坚克难,取得了预期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尾矿库基本情况
据最新统计,我县目前共有各类尾矿库15座(即新山铁矿3座、南坡铜矿2座、龙巴铜矿、田坝铅锌矿、鱼塘山铅锌矿、鱼塘山林承霁铁矿、鱼塘山丁光辉铁矿、曼洒铁矿、麻芋林铅锌矿、南赛河铅锌矿、曼洒铜矿厂、归山箐铜矿各1座),正在运营的5座,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个(即新山铁矿南、北尾矿库、田坝铅锌矿尾矿库、南坡铜矿尾矿库,鱼塘山铅锌矿尾矿库,其余均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座,经普查、核实、登记、造册的10座,按要求录入《尾矿库普查和管理系统》(软件)的5座,新建尾矿库办理“三同时”手续的2座,已建立健全尾矿库管理规章制度的13座,落实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的13座,实行24小时值班的5座,制定应对各种险情预案的13座。
二、整治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省、州下发的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我县于2016年2月21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腊政办发〔2016〕16号),及时出台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目标,细化了整治任务,明确了部门职责、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进度和整治措施。
(二)开展全县尾矿库摸排行动
2016年1月,根据《尾矿库普查和管理系统》的要求,我县及时下发了《××县尾矿库企业基本信息填报表》、《尾矿库基本情况填报表》、《尾矿库现状情况填报表》、《尾矿库下游情况填报表》、《尾矿库安全检查信息登记表》《尾矿库安全隐患基本信息填报表》、《尾矿库事故信息填报表》、《尾矿库安全评价信息登记表》、《尾矿库环评信息登记表》等9个表格,要求各尾矿库企业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填报,共上报企业7户。随后对企业尾矿库进行了排查摸底,通过排查摸底,做到了尾矿库底数、安全状况、下游冲击范围、管理运行情况“四清楚”。
(三)开展隐患整治行动
2016年9月26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百组督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活动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6〕100号)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西政办发〔2016〕128号),我县新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南区尾矿库榜上有名。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20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新山矿业公司尾矿库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的通知》(腊政发〔2016〕14号)提出了南区尾矿库安全隐患情况、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责任人。2016年10月14日,州安委办下发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名单的通知》(西安办〔2016〕15号)我县的新山铁矿南区尾矿库、拟建3号尾矿库、麻芋林铅锌矿尾矿库、田坝铅锌矿尾矿库等四个尾矿库被列入其中。县安委会立即作出了研究部署,将文件复印后发至相关企业,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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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责成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县要求县安监局指导、配合有关企业对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和数据采集等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及相关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其中,2016年6月16日,根据省安监局百日督查组现场督查意见和县政府的指示精神,要求新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着手新建尾矿库的论证,选址和建设工作,确保在南区尾矿库满库之前建成投产,正常接替南区尾矿库。下发了《关于要求××县新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尾矿库的通知》(腊安监通〔2016〕1号)。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活动
一是县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安监局、县经济和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及相关部门人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认识,整合力量,齐抓共管。
二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①2016年7月20日,田坝铅锌矿发生垮坝事故后,县政府于2016年7月30日至7月31日组织工作组对新山铁矿尾矿库、鱼塘山铅锌矿尾矿库、南坡铜矿尾矿库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下发了现场检查记录或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②2016年10月,根据州安委办下发的“转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县安监局牵头,国土、环保等部门参加对全县尾矿库进行了安全生产联合检查。③2016年12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28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腊政办发〔2016〕220号)要求,于2016年12月15日至18日,组织了公安、环保、国土、安监、水利、林业、监察等部门开展了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对各涉及的非煤矿山进行了实地检查和核对,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了验收,对未取得独立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易武曼洒铜矿厂尾矿库、××县瑶区乡龙巴铜矿尾矿库、××县归山箐铜矿尾矿库、××县曼洒铁矿尾矿库进行关闭,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非法违法非煤矿山的决定》(腊政发〔2016〕64号)到各相关部门和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正式关闭了4座尾矿库。④2016年2月,在州安监局的协调下,我县积极配合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估,其中对新山南、北区尾矿库、鱼塘山铅锌矿尾矿库、鱼塘山铅锌矿林承霁铁矿尾矿库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估,提出了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⑤2016年7月,我县又对全县非煤矿山、尾矿库下达的整改指令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
5 / 10 查。
通过近两年的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我县共下发各类行政执法文书36份,其中责令改正指令书20份,强制措施决定书4份,现场检查记录12份。
(六)积极组织有关业务培训
为做好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能力,州安监局2016年7月2日至4日在州委党校举办了全州尾矿库安全技术与管理培训班,我县有35人参加了培训。
(七)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情况
根据《××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州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办法的通知》(西安监管〔2016〕30号)和《××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具体安排的通知》(西安监管〔2016〕55号)精神,结合州安监局于2016年8月4日组织全州安监系统的相关人员对勐海县勐满镇光贺金矿、热水塘金矿尾矿库专项整治实地验收的实际操作办法,我县于2016年8月6日制定下发了《××县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方案》,成立了验收组织机构,明确了检查验收程序。于2016年8月12日至24日对××县新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山铁矿南、北采区尾矿库、鱼塘山铅锌矿尾矿库、磨憨光明采选有限责任公司南坡铜矿1号尾矿库、××县麻芋林铅锌矿尾矿库、××县南赛河铅锌矿尾矿库等6座尾矿库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实地验收(验收结果详见《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明细表》)。××县鱼塘山铅锌矿林承霁铁矿尾矿库由于库容只有2700m3,项目备案,水保、环保、安评手续合法,但只作备案处理,未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故本次未作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仍做备案处理。磨憨光明采选有限责任公司南坡铜矿2号尾矿库已按6月9日省安监局组织的国家级尾矿库专家的意见进行闭库,现闭库设计方案已报来,待雨季过后动工实施闭库工程。新生山铁矿3号尾矿库于2016年6月10日发生库尾泄漏事故后,请设计、施工等相关方对库区进行地质勘查,提出整改方案于8月14日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已原则同意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治,故也列入本次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范围内。田坝铅锌矿由州局组织验收。目前仅剩鱼塘山铅锌矿丁光辉铁矿尾矿库,由于该库为四周环山的天然凹陷坝塘,库容较小, 2016年曾发生过一次小的泄漏,处理后一直未再发生泄漏事故,该库无任何合法有效的手续,因此要求其先关闭,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库区进行工勘,补作相关设计后再进行正常生产。
三、尾矿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通过近两年半的尾矿库专项整治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关闭了非法违法建设的4个尾矿库;二是对全县尾矿库做到了“四清楚”即全县尾矿库基本做到了底数、安全状况、下游冲击范围、管理运行情况“四
7 / 10 清楚”;三是通过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基本做到了消除尾矿库隐患,使全县尾矿库达到坝体稳定安全,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运行规范,证件齐全合法,通过专项整治各尾矿库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尾矿库的安全管理档案,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四是严格按照一库一张隐患检查记录,一库一个整改指令,一库一套整改方案,一库一份整改责任书,一库一个挂牌督办单位,一库一个整改验收结果,一库一件整改档案的“七个一”要求进行整改,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五是在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过程中又发现两处非法违法建设的尾矿库:一个是云南省××县热水河铁矿普查区块以探代采所建的小坝塘型尾矿库。已下发了《强制措施决定书》要求停止一切采矿、选矿活动;另一个尚勇镇道班河铜矿在前几年建的尾矿库。该库已停用多年,目前也未生产,业主单位也找不到,故目前还未作处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未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之前建设的尾矿库,均由业主自行建设,无正规的设计、监理资料,尾矿库的定性难以确认,也无法按照尾矿库专项整治进行验收。
二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原建的库容小于1万m3的尾矿库只能作备案处理,也未列入本次尾矿库专项整治验收之列。
三是绝大部分尾矿库未制定各工种工作职责或制定不够详细,尾矿库工种分工不够明确。
四是在未进行专项整治前,我县所有尾矿库均未设置尾矿坝坝体位移、浸润线观测点,也未进行实地检测,现绝大部分尾矿库已设置了尾矿坝坝体位移观测点,但仍未设置浸润线观测点。
五是从目前运行的尾矿库看,由于尾矿放矿未严格按照坝前均匀放矿,致使尾矿库最小干滩长度达不到设计或规程要求,干滩面不平整。
六是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有些尾矿库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势必带来对这些尾矿库管理上的松懈。
七是新山铁矿2号库坝体加高部分是否通过设计单位同意,坝体是否稳定,需做进一步鉴定。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监管,继续推进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尾矿库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逐一梳理,逐个下达整改指令,按照“七个一”的要求逐项整改,确保尾矿库的安全。
二是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尾矿库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批,把住尾矿库准入门槛。
三是在全县所有尾矿库企业推行标准化建设,彻底改变尾矿库不安全的现状,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是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
9 / 10 安全运行记录等档案管理工作,为我县尾矿库安全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总结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6〕229号),以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236号)精神,**市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以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州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印发《**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政办发〔2016〕1号),明确行动目的、目标任务、行动时间、行动原则和工作重点,按照不同行业和领域监管职责对牵头督查单位和配合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当地或部门实际,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按照州政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核心,以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动力,强化组织领导,从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入手,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加强政府和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的落实,以有力的领导、严厉的措施精心安排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1月12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针对春节期间返乡回城客流高峰、各级“两会”召开、学校开学、各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及近期持续高温干旱等特点,专门就全市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按照市政府各阶段要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良好氛围。为确保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利用大型视频播放专题警示教育片、悬挂大型横幅、人员密集场所分发宣传资料和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市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86场次,出动宣传人员3200余人次,宣传车辆600余辆次,悬挂大型宣传横幅3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条;
出黑板报宣传100余期;
在城区主干道6块宣传板面滚动播出安全生产各类提示200余条;
展板宣传350余块次,发放挂图万余张、宣传资料18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万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安全意识。
(三)认真开展检查督查,强化隐患整改。全市共开展检查督查595场次,出动队伍2300余人次,检查督查企业1479户次,企业自查832户,排查出一般隐患809项,已整改680项,整改率达84%;
排查出重大隐患3项,目前正在治理;
发放《**市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重大安全隐患登记表》44份,填写《**市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检查“明白卡”》129份。同时,加大市政府挂牌督办的17个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现已有5个通过检查验收同意摘牌销号,6个整治基本完成待检查验收,其余6个正在整治。重点整治情况为:道路交通行业(领域):以道路交通、在建工程、管养道路和运输市场4个领域为工作重点,加强客运公司、货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公司等运输企业的检查,集中力量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共查出隐患32起,已整改14起,整改率44%,其中,
3 / 9 在建工程领域共查出安全隐患2起,已完成整改;
运输市场领域共排查出安全隐患9起(危险化学品企业4起,其它企业5起),已完成整改6起,其余3起正在整改。共查获违章经营行为84起,其中,非法营运57起,其他违章行为27起;
养护道路共查出安全隐患20起,已完成整改5起,其余15起待资金落实后进行整改,现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煤矿企业1户,企业自查1户,监管部门和涉及乡镇对大凹子煤矿共进行了6次安全检查,查出一般隐患5条,已完成整改;
非煤矿山企业99户,企业自查33户,监管部门和涉及乡镇共深入企业检查98个次,其中州级组织检查1次,排查出隐患160项,下达整改指令书35份,完成隐患整改121项,正在整改40项;
危险化学品企业116户,企业自查93户,共检查107个企业和单位,其中1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1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单位,73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查出一般隐患20项,已整改8项,正在整改12项。查出重点隐患3项,已列入重大隐患治理计划。同时为解决市区燃气经营市场“小、散、差”问题,降低安全隐患,我市将原有的24家燃气经营门点整合为4家,从市区迁至城郊茶安及红旗林场周边,并按照Ⅲ级燃气供应站设置,率先在全省实现瓶装液化气配送点标准化建设,相关迁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4月底完成;
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等行业11户,其中:冶金企业8户、机械铸造3户,共检查8次,查出一般隐患37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学校安全: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行业场所清理整治,保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侵犯学校师生行为,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净化社会环境,保障学校周边秩序坦然;
市教育局联合交警大队以宣传教育、安全排查、黑校车整治为重点,狠抓学生安全管理。自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全市有233所学校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各学校开展安全自查4次,对学校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次、随机抽查学校安全工作20余次,部门联合对学校安全进行专项检查1次,督促学校整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10项;
开展民办幼儿园负责人约谈1次,与民办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书共27份,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烟花爆竹、民爆物品行业(领域):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以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三超一改”和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治理为重点,以排查治理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重要环节隐患为出发点,严厉打击在重要环节中的非法违法行为。排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531户次,其中批发企业3家,查出一般隐患202项,已整改182项,整改率为90%;
排查民用爆炸物品使用企业198家,查出一般隐患18项,已全部整改完成。食品行业(领
5 / 9 域):**市以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为抓手,以加强全市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为出发点,加强对全市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监督检查学校196所193家食堂,其中: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54户,正在办证58户,未申办81户;
检查从业人员462人,持有《健康证》440人,持证率%,持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449人,持证率%;
检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347条,现场整改218条,整改率达%;
下发《监督意见书》129份,责令限期整改129家。同时严厉打击食药品制假造假售假严重违法行为,在新平社区小冲村成功查获一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假牙)的“黑窝点”。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真地开展检查督查工作,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7家,检查特种设备406台(辆),其中电梯321台、锅炉6台、压力容器35台、场内机动车14辆、起重机械25台、压力管道5根。查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为的单位11家,下达整改指令书11份。检查出存在问题隐患11条,已整改完毕10条,立案查处1起。
消防安全重点加大对重点单位、公共娱乐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单位3898家,发现火灾隐患33949处,当场整改23949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375份。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重视不够,存在以日常工作代替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措施不强力度不够,工作进展情况、报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不及时或应付了事。二是少数单位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不严格实施监控和跟踪督办,未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少数单位未建立健全重大危险(点)的有关档案,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四是多数乡镇和部门未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未对存在严重隐患、隐患整改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
四是全市辖区公路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缺口大,部份路段属省、州管养公路,督办主办部门难以协调进行整治,给道路交通事故埋下了严重隐患;
五是部分重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和建设单位安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导致工程建设中安全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隐患整治不及时;
六是民办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农村交通不便,学生上学、回家路程较远,违规乘坐“三无”车辆和农用车的现象仍屡禁不止,远道学生交通安全保障难;
六是部分矿点安全隐患整改费用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漠,不重视整改工作,整改难度大,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七是部分特种
7 / 9 设备使用单位存在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记录不齐全、不规范以及个别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且上岗作业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要深入贯彻4月17日召开的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落实国务院2016年40号文件和省政府2016年229号文件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动力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隐患问题,要加强监控管理,认真整改,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三)责任乡镇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挂牌重大安全隐患的督办力度,切实做到重大隐患整治“七个一”和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
负有督办责任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治理责任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规定时限内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实现我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年底整改完成。
(四)要建立健全事故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力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认真开展约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市人民政府将多方进行协调,加大对省管养、州管养和市管养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并督促相关企业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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