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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分等工作汇报十六篇

| 来源:网友投稿

宁武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山西省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撂荒耕地的情况。

经调查,全县耕地总面积65.4万亩,近年来种植面积大约在35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53.5%。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宁武属于土石山区,土地相对贫瘠,总体质量不高,连续耕作粮食产出量较低,必须进行休耕。因此,我县轮荒现象较为普遍突出,基本不存在撂荒现象。

2、是否存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不落实的情况。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10年,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我们重新落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941公顷(合53.9115万亩),

1 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8715片(块),涉及图斑数量为12230个。为了提高保护耕地责任意识,延全县主干道宁白线、崞水县、忻分旅游线村庄明显位置书写保护基本农田标语100多条,在全县重点地段如坝门口、蒯屯关、中马坊、梅家庄、迭台寺、下余庄、下鸾桥、头马营、宫家庄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0处。

3、是否存在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行为;
是否存在乡镇干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问题;
是否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等禁止类建设项目在农村违法占地的情况。

近年来,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投资30万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550余名在忻州顿村举办了4期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
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问题,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乡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经我们自查,近两年来,未出现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同时也未出现高污染、高耗能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4、是否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2008年8月,省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下发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对辖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

2 治理等项目工程的监管,坚持把这些项目工程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巡查范围和执法检查重点,不阶段性地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打击。2010年4月上旬,针对境内个别工程项目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现象有所反弹,由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对全县所有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工程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撤离大型机械152台(件),拆除工棚600间,遣散非法民工427人,给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5、是否存在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多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认真落实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特别是坚决执行“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使用土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年度用地安排不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经自查,未出现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

6、是否存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未履行复垦义务的情况。 近年来,我县涉及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只有省级重点工程忻堡高速公路。该工程共临时占用土地800余亩。目前,部分临时占地已经复垦并交还农民,剩余部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方可进行复

3 垦。

7、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及处置整改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两通知、一规范”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图斑涉及的地块,逐宗进行实地查对核实,并进行了相应处理。经自查,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我县违法占用耕地共2宗23.16亩,其中:潞宁孟家窑煤矿新井建设违法占用耕地12.35亩,省级重点工程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违法占用耕地10.81亩。形成违法占地的原因是,前者为资源整合矿井新选址,后者为华能风电项目报批占地位置与实际建设位置发生了改移。对此,我们严格按照《山西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并对潞宁孟家窑煤矿进行了6.58万元罚款处理,对公司总工赵明和1名村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写了书面检查。

8、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近年来,我们严格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不断加大对城乡违法占地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全县基本没有出现大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

4 经自查,2007年至今省市批复我县的农转征用地,全部按期开工,未存在闲置现象。

2、是否存在工业用地项目违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

经自查,未出现此类现象。

3、是否存在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规划办事,未出现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4、是否存在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供地的情况。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未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用地现象。

5、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情况,2007—2010年度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及整改情况。

2007年至2010年,我县共批回建设用地245.5727公顷,实际征地245.5727公顷,供地103.0851公顷。其中:2007年批回建设用地19.0811公顷,实际征地19.0811公顷,供地19.0811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均达到100%;
2009年批回建设用地179.3628公顷,实际征地179.3628公顷,供地48.3628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26.96%;

5 2010年批回建设用地47.1288公顷,实际征地47.1288公顷,供地35.6412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75.63%。

2009年尚未供应的131公顷土地,为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实际建设位置与报批位置不符,部分线路发生了改移。我们已责成项目承载单位重新进行勘测定界并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2010年尚未供应的11.4876公顷土地,为华能东马坊风电场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部分塔基位置与实际报批位置不符。我们已责令企业重新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在省、市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国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土地管理,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规划要求,2011年末,我区耕地保有量为521250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49250亩;
全区实有耕地面积592587.75亩,基本农田面积454882.35亩,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全面实现。我区的主要做法是: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区土地耕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国土、农业、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区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区的耕保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专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土地耕保工作。同时,建立了《××区基本农田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区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基本农田保护考核奖惩制度》等十三项制度,形成了全区土地耕保的强大合力。

二、切实严格管理责任,形成全区土地耕保工作的强大动力

为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我区实行严格的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各乡镇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向区长递交了乡镇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507个行政村、4525个村民小组分别向乡镇人民政府、村委递交了耕地保护责任书;
基本农田全部按丘块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户。全区共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13.9万份,登记造册14000册,实现了责任到人、责任到户。同时,出台了《××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乡镇绩效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兑现,形成了全区土地耕保的强大动力。

三、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形成全区土地耕保工作的强大推力

一是科学确定巡查重点区域。我区把乱圈、滥占集体土地违法建设和土地闲置、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作为重点巡查对象;
把工业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重巡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实行跟踪监管。二是层层分解巡查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土地执法巡查责任,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对全区土地执法巡查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所长为巡查第一责任人,区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对全区执法巡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充分发挥监察网络作用。充分发挥各村土地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做到"地动我知、违规我查"。通过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全年共进行巡查100余次,发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11宗,制止并处罚5宗,依法拆除3宗,正在立案查处3宗,有效遏止了耕地违法行为。全区实现了无基本农田违法案件。

四、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形成全区土地耕保工作的强大助力

一是加大宣传,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知识培训。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和三级科干培训班中,把耕地保护业务培训列为重点课程,组织学员学习耕地保护政策及实务,共同保护好全区人民的"口粮田"。二是按照"批、供、用、补、查"联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台帐管理,做好了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和占补挂钩工作。三是开展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了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的潜力,建立健全项目库,现已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四是开展了基本农田划定建库工作,已落实了技术承担单位。五是按要求建设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01块,基本农田保护界桩470根。六是建立了基本农田电子基础数据,录入基本农田划定图斑面积登记表2535份,录入村组耕地保护责任登记表55502份,录入乡镇基本农田划定面积汇总统计表26份,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齐全。

五、坚持数量质量两手抓,形成全区耕地占补平衡的强大保证

一是积极实行"占一补一"制度。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落实"占一补一"制度。2011年我区完成了接履桥、石山脚等乡镇2036.25亩的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113.93公顷。正在实施的水口山等三个乡镇的土地开发项目已完成了总工程量的40%,将新增耕地160.45公顷。到目前迄止,共储备区级耕地指标90.5045公顷,市级储备指标273.442公顷,省级储备耕地指标437.9公顷。2011年,我区上报省市建设项目8个,占用耕地16.3248公顷,均与补充耕地项目对应挂钩。二是积极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近年来,我区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75个,总投资3.15亿元,总建设规模8910.4876公顷,新修灌排水工程680958.5米,新修田间道路441678米,新建板桥2495处,修建泵站98座,新**闸1452座,新修涵洞2790座,新建农田护坎7474米,有效改善了基本农田耕作条件,提高了基本农田的地力和质量,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2011年,我区在石山脚、梳子铺、邮亭圩等乡镇实施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规模291.44公顷,投入资金1015.53万元,现邮亭圩镇岿山等六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已完工,其他项目正在紧张有序地施工。2012年,我区将在邮亭圩镇、黄田铺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规模达658.29公顷,已争取资金2559.6万元。三是积极推行质量与数量并重策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非农建设用地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办法》和《耕地质量评定暂行办法》等文件,我区成立了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补充耕地项目的选址、可研论证、设计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前,都进行了土壤样品检测和耕地质量评定。开展了补充耕地后续培肥工作,对补充的耕地施有机肥,种植满园花、**英等绿肥作物,以效提高补充耕地地力。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实现了我区耕地总量长期平衡目标,并为全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出了贡献。

一年来,我区在耕地保护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为:一是保障发展任务压头。我区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期,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土地需求压力巨大,面临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双重压力。二是农民经济利益驱动压头。同样的耕地,不同的经济作物,其土地收益相差甚远。在利益驱动下,部分农民自行将耕地改林、改果、改渔等。三是耕地保护专项资**显不足。财政每年拿出的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相对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耕地保护工作的纵深开展。四是耕保责任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将耕保工作真正纳入各乡镇(办事处)社会经济综合考核范畴,以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和工作力度。

耕地保护工作汇报

某县现辖60个乡(镇),总人口150万,幅员面积2018.37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154万亩,耕地保有量130万亩,人均耕地占有量低于四川省和达州市的人均水平。

至《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国策,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土地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全县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把土地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土地管理的精神上,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尤其是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和全县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另外,各乡镇也相应成立基本农田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将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做到责任、任务、人员、经费“四落实”。确保了某县2014年耕地保有量8.6744万公顷。《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2006-2020年》于2013年1月12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总体规划》中我县基本农田保有量为7.6244万公顷,而我县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7.7398万公顷,比总体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还多划定1154公顷,达到了我局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62万公顷”的目标。

(二)宣传得力,全民耕保意识明显提高。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海报、标语等媒体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坚持日常宣传和“6.25” 土地日和“12.5”法制宣传日相结合,组织宣传车辆进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广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固定性宣传标语2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通过广泛宣传,大大提高了耕地保股基本国策知晓率,全民耕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三)合理用地,严格实施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加强了土地预审,严格执行了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
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 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
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 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有效地保护了我县耕地,基本消除了建设占用耕地的随意性,达到了保护耕地的目的。

(四)加大投入,全面推进了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占补平衡的唯一途径,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县建立完善了责任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编制了2011-2015年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严格实施占补平衡制度,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为保障全县建设用地需求奠定了基础。

(五)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了耕地违法案件。一是建立和完善土地监察各项制度。先后制定了《土地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和《耕地动态保护巡查制度》,为耕地保护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建立监察信息网络。聘请了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兼行风监督员。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我县一直把非法占用耕地作为土地执法重点来抓。特别在耕地违法案件处理,决不估息迁就,不心思手软,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按程序予以没收。2014年,共巡查440余次,出动1300人次,通过动态巡查和群众举报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37件,立案查处64件罚没收入入库472.8万元。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县处于经济加速发展阶段,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持续增长。随着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企业扩大生产,民生、基础设施和各项重点工程的加速推进,使得我县建设用地需求量明显增大,建设用地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矛盾比较突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加快,加上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需求不团增加。坡度25度以上耕地将退耕还林还草和自然灾害的损毁,给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带来了压力,实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

(二)耕地后备资料十分匮乏。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目前我县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为3943公顷,可开发利用的耕地有限。某县地处中深丘陵区,地块大多零星分布于山坡或沟边水毁地。面积小、投资大,受国家和省级项目规模限制,不能列入中央、省投资项目,仅依靠市、县两级财政无法满足资金需求,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难度大。

(三)划定建设预留地矛盾突出。建设预留地与耕地保护产生了矛盾。使用权在承包人手中。预留地难以实现。导致建设预留难以落实,加上预留地的使用权属于村民小组,规划的预留地不属建设者所有和使用。

三、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结合我县现有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最大限度地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

二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大力开展复垦整理工作。改良土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对灾毁耕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对建设项目用地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措施,确保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对开发整理基础较完善、土壤肥力较好的耕地补划入基本农田,予以严格保护。加大对土地开发复垦资金的投入力度,增加可用地空间,进一步简化项目用地申报程序,缓解保护与发展矛盾。

三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加大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原则,将追究问责对象进一步扩充到村一级,充分发挥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监督职能,实行逐级报告、责任追究和每月通报等制度。加大对城市规划区周边、主要道路沿线和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城乡结合部集体农用土地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拆除复耕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警示、训诫、问责等措施,坚决把土地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保护我区基本农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国土天元分局2010年绩效评估工作总结

——天元区“三抓三促”促耕地保护

根据《2010年绩效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要求,涉及我局的工作指标只有耕地保有量这一项,现将一年来我局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天元区土地总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849公顷,共二镇、三办、30个行政村。由于天元区是株洲市的一个经济开发新区,未来城市规划发展的重点区域,相对其他区基本农田保有量较少。尽管如此,我局也未放松耕地保护工作,仍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紧扣耕地红线,坚定不移地实行“三抓三促”,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做法与体会

㈠抓宣传促认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们十分注重宣传教育工作,着力于“三性”,注重全区耕地保护意识的提高。

1、注意多样性。通过写标语、挂横幅、制作固定标牌、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辆、音像传媒报刊、政策咨询解答等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土地基本国策国情和法律政策,增强人们依法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2、突出重点性。我们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各级政府领导上,围绕“宣传领导,领导宣传”做文章,借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之机,向领导宣传了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性、主要内容、考核指标,以及考核结果的奖惩措施,让领导宣传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以增强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此同时,利用6〃25土地日、世界地球日之机,集中力量宣传,以强化宣传效果,扩大宣传影响力。

3、讲究针对性。抓住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权属调查、公示公

1告、征求意见的机会和项目建设前后的状况对比,“宣传农田整理、耕地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方法措施、作法成效,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基本农田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利用非农建设看地进行宣传,每看一宗地都向用地户进行宣讲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动员用地户要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正是由于我区、局领导重视,耕地保护宣传得力,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做到了家喻户晓,全区人民耕保意识明显增强,呈现出了“三多”、“三少”的好势头。即爱惜地的人多了,乱占滥用耕地的人少了;
耕地种植面积多了,荒芜耕地面积少了;
村民建房申请占用荒山荒地的多了,申请占用耕地的少了。

㈡抓制度促管理

制度即规范,制度管长远,具有长效作用。

1、落实了目标责任制,协助政府落实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按照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争取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2、落实了监督机制,与区农村工作局紧密配合,建立了天元区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举报信箱,发动各界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进行监督。

3、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的“五级五长制”。继续在全区范围内逐级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581份,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13000户,通过发放保护责任书,村组责任登记到户,将耕地保护落实到了户,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形式落实到承包农户,确认了基本农田面积、位置和质量,明确了承包农户基本农田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加强了全市耕地的动态监测。我局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巡查的责任主体、区域范围、巡查内容与巡查工作要求,建立了耕地与基本农田增减变化台帐。同时,建立了动态巡查台帐

登记制度,对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巡查情况记录与巡查人员如实进行台帐登记,并且把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的情况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主要指标,作为年度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5、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实行了统一设计、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统一编号、统一材料的“五统一”使用和管理制度。全区建了9块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牌(马家河镇2块,群丰镇7块),公示耕地保护相关内容和措施,落实了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今年,我局对基本农田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保管责任,绘制了保护牌详细图,并整理成册,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和基础资料日益完善。所有这些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推进了我区耕地保护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我区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85.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公顷(1440亩)的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㈢抓建设促保护。

保护耕地,不光是保护数量,更重要的是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即以建设促保护,这是耕地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在工作上,我们始终做到了“四个结合”:

㈠坚持把土地综合整治与耕地保护相结合,以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核心,促进耕地保护工作。

㈡坚持把土地综合整治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增强了农民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㈢坚持把土地综合整治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结合,把土地整理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对村庄胜、乱、差、散进行综合整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㈣坚持把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土地政策结合起来,始终考虑农畏意愿和切身利益,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建设。09年,我局申报了天元区群丰镇石塘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总投资达1096.26万元,建设规模279.53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建设规模面积为103.5公顷。2010年3月该整理项目已全部竣工。通过项目实施,新增耕

地3.14公顷,改善了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收入,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今年,分局又申报了新塘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现完成可研资料初稿,正在组织修定。

二、问题与打算

过去的一年,尽管我们作了艰苦的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耕地保护工作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还存在较大距离,离组织领导期望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二不”方面:一是有的地方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在人员、职责、措施上没有落实,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写在纸上;
二是耕地保护工作关系不顺,有时出现推倭、扯皮现象,导致有时政令不畅通,工作不能落实,影响了耕保工作的正常进行。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2011年打算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㈠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配合政府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切实做好耕保工作人员、责任、目标、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推动耕地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㈡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服务好我区新农村建设.组织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申报与石塘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

㈢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切实加强上下、左右关系的协调和沟通,积极主动地争取区政府和各方面的支持,经常性地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办法加以解决,经常跟踪、督办,不断地理顺管理关系,规范运作行为。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遂平县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履行情况汇报

遂平县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7日)

一、基本县情

遂平县总面积1063.48平方公里,总人口55万,耕地面积101.2万亩,人均耕地1.8亩。辖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景区管委会,207个行政村(居委会)。

历史源远流长。遂平,古为房地,汉置吴房、灈阳二县,北魏改遂宁县,唐元和十二年(公元817年),李愬雪夜入蔡州,平定吴元济叛乱,唐宪宗敕改县名为遂平至今。革命战争年代,刘少奇、李先念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领导过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于1958年8月成立。1975年8月,驻马店地区连降特大暴雨,汝河上游板桥水库垮坝,造成了震惊中外的“75·8”洪水灾害。

地理位置优越。北至郑州180公里,南距武汉300公里,距驻马店中心城区16公里,京广铁路、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和石武客运专线纵贯全境,七蚁公路等省道穿境而过,汝河、奎旺河环抱县城。正在实施的“驻(马店)――遂(平)一体化”战略为遂平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农业资源丰富。盛产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烟叶等作物,农作物常年播种面积170万亩以上,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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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以上,粮食年综合生产能力5亿公斤以上,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河南省粮食生产先进县。畜牧业发展迅速,规模饲养量占饲养总量的比例达65%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在50%以上,先后被命名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河南省畜牧强县、畜牧业发展重点县、无公害生猪生产示范县。

风光旖旎秀丽。嵖岈山旅游产业集聚区是全省首批旅游产业集聚区之一,主景区嵖岈山是国家4A级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河南省首批文明景区、伏牛山生态旅游精品景区和电视剧《西游记》续集的主要外景拍摄地。同时还拥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旧址,丹霞地貌红石崖,高山湿地凤鸣谷,飞瀑流泉龙天沟等景点。

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牢牢把握“四个重在”实践要领,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食品工业强县、全国食品工业十大发展特色县、食品安全示范县、金融生态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平安建设先进县和河南省对外开放重点县、林业生态县、职业教育强县,被确定为全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并被评选为外商眼中的河南最佳投资城市,荣获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称号。今年上半年,全县预计完成生产总值49.5亿元,同比增长12.6 %;
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9亿元,同比增长19.8%;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7.8亿元,同比增长27.9%;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37.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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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953元,同比分别增长11.5%、9.2%。

二、2006-201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2006-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国土等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加强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强化耕地补充为重点,以执法监察为保障,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制,确保了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一)目标落实情况

1、耕地保有量有增无减。2006-2010年遂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66630公顷,2010年市政府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指标为66725公顷。2010年,全县二次调查土地总面积10.63万公顷,其中耕地67461.26公顷,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多出831.12公顷,比市政府下达指标多出736.12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耕地保护工作有机结合,把全县基本农田划分为14个保护区、977个保护块,保护面积稳控在56361.74公顷,比市政府下达2010年基本农田保护指标56210公顷多出151.74公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2006年以来,我县经依法批准征转建设土地共占用807.632公顷土地,其中占用耕地620.5894公顷,补充耕地629.3796公顷;
期内占用基本农田58.2699公顷,调整补划基本农田58.3009公顷,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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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了违反规划用地和超计划批地情况的发生。

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效执行。2006年以来,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补充耕地指标中,“三项整治”计划指标为275公顷,土地复垦开发计划补充耕地为285公顷。通过土地复垦开发,我县新增耕地1373.432公顷,其中已经省、市国土部门验收新增耕地1267.325公顷。

5、全县耕地实现占补平衡。2006年以来,上级共批准我县农用地转用22批次,批准占用耕地620.5832公顷,目前已补充耕地629.3796公顷,并经市国土部门验收合格。

6、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充分利用新的土地调查成果,坚持做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建立健全耕地质量日常监测制度,设立3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积极探索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提高耕地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耕地质量。

7、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坚持实行县、乡、村、组、户分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保护责任,全县共签订各类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3.7万份,其中县乡16份、乡村197份、村组3582份、农户13.3万份。

8、新增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2006年以来,我县共实施3个新增费项目,一是和兴等2个乡土地整理项目,属2007年度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1960.37公顷,国家投资2995万元,新增耕地244.21公顷。该项目于2008年10月11日开工,2009年11月10日竣工,已经省、市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二是褚堂等2个乡土地整理项目,属2007年度新增费项目,建设总规模11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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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总投资989.75万元,新增耕地42.55公顷。该项目于2010年8月23日开工,2010年12月12日竣工,已经市国土局验收。三是阳丰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属2008年度新增费项目,建设总规模832.2公顷,总投资556.17万元,新增耕地26.95公顷。该项目于2010年9月25日开工,于2010年12月16日竣工,已经市局验收。

9、占补平衡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006年以来,我县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117个,建设总规模1474.348公顷,新增耕地1373.432公顷。其中90个项目已经省国土厅、市国土局验收合格,验收新增耕地1267.325公顷。

10、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扎实推进。成立了县长任组长的遂平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编制了《遂平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确定了褚堂乡马庄村、和兴乡吴阁村、嵖岈山镇竹园村3个试点村。其中,褚堂乡马庄村项目建设规模572.18公顷,总投资2994.6万元,已开工建设;
和兴乡吴阁村项目建设规模1097.12公顷,总投资2937.75万元;
嵖岈山镇竹园村项目建设规模934.6公顷, 总投资2439.33万元。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经市政府审查批复,相关材料已报省国土厅备案。

11、项目后期管护切实加强。认真落实各项后期管护措施,项目竣工前由各施工单位对所承建工程进行管护,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当地村委签订工程设备后期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范围、资金渠道、管护责任和义务,由当地村委负责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林网等工程的后期管护。同时,制定并落实后期管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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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保修和回访等制度,确保了项目投资效果。加大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宣传力度,印发宣传资料,在项目区制作土地整理宣传标语、设立永久性标志牌,在各项单体工程处设立工程标志,并分类按顺序进行编号。

(二)主要做法

1、落实耕保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的管理,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遂平县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遂平县耕地保护考核办法》,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逐级分解到乡镇、村组和农户,并将耕地保护落实到具体地块和相关责任人,确保国家土地管理法规落到实处。

2、严格执法监察。按照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监察方针,设立动态巡查工作机构,全面推行动态巡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在具体案件查处工作中,坚持政府牵头,国土、公安、法院、规划等单位共同参与,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查处纠正到位。2006年以来,全县累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4起,拆除建筑物1.3万平方米,恢复土地原貌82.7亩。同时,认真做好卫片执法监察工作,2010年度卫片执法监察违法比率为6.45%。

3、强化耕地补充。坚持将土地整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在认真实施占补平衡项目的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国家级整理项目3个,增加耕地313.71公顷,并进一步完善了农、林、路、井、渠等基础设施,提高了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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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重法规宣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采取设立咨询台、制作过街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召开耕保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国情国策和耕地保护法规政策,增强了全社会保护耕地的意识。坚持将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深入到乡村、农户和田间地头,在县域内主要道路两侧新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0块,维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7个,新增不锈钢架耕地保护宣传牌30个、大型耕地保护宣传标志牌3个,营造了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

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够强、耕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手段落后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耕地保护的各项责任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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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农用地分等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市农用地资源状况,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划分农用地质量等级及其分布范围为目标,把摸清农用地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及其使用情况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好农用地的分等、定级和估价工作,为建立耕地占用补偿制度,科学核算农用地生产潜力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范围

市行政区域内现状耕地及土地利用规划中的整理、开发、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及宜农性未利用土地。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永久性林地、草地和水域。

三、时间安排

全市农用地分等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2月至明年1月底)。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用地分等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积极配合农用地分等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区域内农用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对收集到的资料要做到:1.资料详实,来源可靠,无显著异常;2.根据性质、来源进行初步分区,统一编码分类。

(二)实施阶段(明年2月至8月底)。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农用地分等规程》和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农用地分等操作手册》确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在借鉴东明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采取资料分析与实际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常规方法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以下步骤完成本县区的农用地分等工作:1.依据各县区区域内的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和耕作制度的差异,划分各县区农用地分等指标控制区和分等因素指标区。2.确定指标控制区内的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3.确定分等因素指标区的分等因素及权重。4.确定分等因素分值。5.划分分等单元,利用因素法计算单元农用地自然质量分,得到农用地的自然质量等。6.进行农用地利用水平调查,计算农用地利用系数,得到农用地利用等。7.调查农用地经济水平,计算农用地经济系数,进而确定全县的农用地等级和各等级的面积。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用地分等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统计局、气象局、民政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用地分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农用地分等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

(二)加强培训。要加强对农用地分等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农用地分等的技术、方法和标准,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三)保证专项经费。开展农用地分等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程序拨付

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总结汇报

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总结汇报2007-02-02 21:55:1

1共享信息严格规程促进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迈大步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耕地占用税自年开征至今已近年时间,在保护耕地资源、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税局作为职能部门,在耕地占用税征管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年,我们县农税局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锐意进取,改变耕地占用税征收方式,全年未向基层所下达耕地占用税计划任务,全部由我们农税局征收税款万元,全面完成了耕地占用税任务。下面就我们在征收管理中的的一些具体做法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

们批评指正。

一、强化政策宣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适用税额标准一次性征收。由于连续性不强,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该税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不强,一些纳税人对该税种并不知晓。同时,由于报告总结耕地占用税是年分税制改革后才由财政部门改为地税部门征管,和其他工商税相比,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基本未形成用地单位和个人主动申报纳税的格局。且因该税种收入所占税收比重低,纳税人对其重视程度远不及其他工商税种。鉴于此种情况,为了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我们在加大耕占税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上下功夫。一是在认识上,把耕地占用税宣传作为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抓不懈。强化税法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

宣传计划,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税法宣传的投入,坚持象抓征收管理一样抓税法宣传。一年来,先后在县报《涑源报》举办耕占税税收知识宣传专栏期,在县电视台举办耕占税知识讲座期,向纳税户发放宣传资料余份。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依法征税的良好环境。二是在内容上,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又宣传开征耕地占用税的背景、意义以及目前保护农用土地形势的紧迫性;
既搞好正面宣传,又加强反面典型的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骗逃抗和拖欠税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对象上,既搞好对纳税人宣传,又加强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宣传,争取各级政府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的更大支持。四是在方式和手段上,既搞好“税法宣传月”的集中宣传,又抓好日常宣传。重点围绕征收活动搞好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培训,为纳税人提高“零距离”的服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耕地占用

税的法规、政策,使耕地占用税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国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确保税源清、底子明

税收管理的根本在于税源的基础管理。但在以往的耕地占用税征管实践中,征收机关和土地相关部门由于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来源不畅征收机关不能及时取得占地信息,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出现大量漏洞。基于此,××年,我们注重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由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出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征收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建立报告总结信息传递交流机制。国土局定期向我们传递他们经手办理的有关土地权属变更信息,我们也定期向国土局反馈在管理、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土地信息,保证征管资料的及时传递,实现信息共享。于每月日前完成交易纳税信息的比对工作,并对重点税源进行管理,填写《耕地占用税重点税源登记表》;
三是完善工作规程。单位和个人获准占用耕地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我们。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向县农税局申报纳税。土地管理部门凭完税凭证或者免税证明划拨用地,使“先税后证”真正落到实处。以上措施的实行,使我们能够及时掌握用地信息并组织征收税款,避免欠税形成;
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完善,改变以往工作中征收机关对协税部门未税先证现象无有力制约手段的现状;
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建起了税源清晰、齐全,账目记录准确的耕地占用税税源台账,使后续工作能够得以正常、顺利的展开。××年,根据土地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我们及时掌握了个企业占用耕地的情况,并将其纳入正常征管范围之内,征

回税款万余元。

三、严格征管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在税源管理正常化以后,我们进一步严格征管规程,加强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一是纳税人持国土局开具《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收款(税)通知书》或《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书》,在我局的办税服务窗口领取《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正确填写,并准备好有关纳税资料。二是递交已填写的《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税务人员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开具《耕地占用税完税证》。三是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四是凭《耕地占用税完税证》第二联到国土局办理土地出让、转让耕地占用手续。在整个办税过程中,我们制作了板面,全程“阳光作业”,实行“一站式”服务,“限时承诺”服务,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四、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税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处罚各类

违法行为,是确保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和维护税法尊严的重要保障。我们在日常征管中不断加大管理和检查力度,把耕地占用税与其它地方各税一同纳入征收管理之中,做到同征同管同查,对税收违法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查处。每检查一户查前我们都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被检查户的税源、征收等等各方面情况,并与我们已经记录的台账相比较,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征管法》的程序工作。去年—月份,我们经过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户次,查补税款万余元,充分发挥了检查职能,极大的促进了征管工作的开展。为了有效遏止耕占税欠税的发生,我们对每笔欠税,都在征收台账上注明尾欠原因,根据《征管法》的要求严格执行纳税申报制度和滞纳金加收制度。××年,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总结纳税款的户企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元。通过严格的执法、规范的工作程序,我县的耕地占用税税收环境

得到极大的改善,全年纳税申报率和征期入库率有了明显提高,由于法制化、规范化的加强,征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也使我们的这项工作由被动完成任务型向主动申报型迈进。

五、加强沟通汇报,争取当地政府理解和支持

一方面,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再加上耕地占用税实行属地征管,要理顺征纳双方关系,准确掌握土地动态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必须紧密依靠当地政府,争取政府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目前的财政体制也使得该税种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以我局为例:××年受县域经济发展影响,我局组织收入完成县级任务目标难度极大。针对该情况,我局主动向县政府作了征收耕地占用税的专题汇报,得到了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由政府出面协调征收机关和土地管理部门纳税事宜,上半年及时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近倍,

也为全局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下半年,我局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万元,确保了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总的来说,我们在耕地占用税的征管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领导的要求和新的经济形势、征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诸如耕地占用税、契税的业务规程的制定,税收信息化的建设等等,还有不少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大胆探索,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农税征管工作的新局面,为使我局农税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工作汇报

8月初,根据县政府财税调度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资源,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确保耕地占用税足额入库,县综合治税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地税部门统计,全县2010年以来19个乡镇共184个项目占地666万平方米,其中:已批复322万平方米(矿业企业占地157万平方米),已批复占地总面积中包括建设用地、未利用地59万平方米,实际占用耕地263万平方米,应缴税款5260万元,已缴税款2656万元,欠缴税款2604万元;
未批复344万平方米(矿业企业占地251万平方米),按征收标准测算应缴税款6880万元。全县耕地占用税潜在税源为9484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使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多次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对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地税、国土、综合治税办等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抽调财政、税管办、地税、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保证了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

- 12相关手续,依法补缴耕地占用税,确保耕地占用税款应收尽收。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地税部门要以此次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耕地占用税基本信息台账,同时要总结耕地占用税征管经验,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征管制度和流程,做到长效控管。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为切实做好全县耕地保护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考核的紧急通知 》文件要求,为开展好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耕地保护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面推进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工作。结合实际,我县加强科学规划,严格执行地区下达的指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0元/平方米),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在政府决策中。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各项制度。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计划管理,各项制度健全。

3.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严审批建设用地,积极调整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基础设施用地和安居工程用地,严格土地供应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计划内。

4.按计划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任务。在地区国土资源局统一领导下,统一按上级安排部署,落实了修编工作经费,并聘请专业技术队伍,积极修编《洛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该工作正现已接近尾声。

5.建立完善县、乡、村、户四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地区行署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03620.75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5000亩,我县根据各乡(镇)耕地情况进行了指标分解,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又与各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落实。

6.全面落实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乡(镇)为单位,确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按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的要求,建造保护碑多座,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监管体系,明确了责任,加大了保护力度,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的落实。

7.按计划完成当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验收合格,完成土地整理前期设计。2012年6月5日,地区局和农牧局对我县腊久乡江玉村西通坝土地开发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增加耕地180亩;
我县俄西乡土地整理项目前期设计也已年底开始,一期计划开发1000亩,投资规模800万。

8.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补充耕地等建设占用耕地及时准确的数据更新,确保占补平衡。我县在工作中明确规定,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不能自行补充的,都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管理,年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都进行了补充,确保了占补平衡。

9.严格执行用地限额限时报批要求。2012年度我局组织2个批次用地报件,总面积100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牧民安居工程等项目工程用地全部按用地计划指标和批次在上。

10.关于用地报批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建设用地。2012年无违法批地行为发生。

11.按权限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我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依法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年内发生土地权属争议23起,调处23起,调处率100%。

12.关于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我县健全了执法监察机构,明确了乡(镇)政府的责任人,加强了动态巡查,年内未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其他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13.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中,我县强化宣传,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案件,年内未发生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

二、夯实基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依法行政制度健全,行政行为合法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并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强化行政行为合法规范。

2.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及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收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严格落实征地制度改革各项措施,严格审查补偿安置等措施落实情况,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及单位的合法权益,2012年未出现因征地而群体上访事件。

3.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我县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认真贯彻《信访条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4.抓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依法确权,严把土地登记关口,按照《土地登记办法》进行土地登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启动电脑登记系统,规范土地登记文件填写和档案资料管理。

5.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动态巡查制度健全。健全了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和动态巡查制度,明确人员职责,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对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依法查处,执法力度得到加强。

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县农用地数量、质量和价值状况,促进土地资产合理配置,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益,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06]33号)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2005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局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xiexiebang.com文章-http://www.dawendou.com/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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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对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由数量、质量、生态相协调管理转变,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县粮食综合能力核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农用地流转都有着基础性、科学性的现实意义。为依法、科学、合理、统一管理农用地,建立科学的土地等、级、价体系,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生产力核算、农用地流转和基本农田保护提供依据。

二、工作任务

按照《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和《农用地估价规程》三个规程确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完成全县的农用地分等、国家级标准样地的设置。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农用地分等工作任务部署》,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农用地分等所有数据、资料的收集、外业调查工作,分等成果的实地检验和标准样地设置与保护工作。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负责对农用地分等调查资料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计算、制图等。在此基础上,由县国土资源局通过和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共同合作完成全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汇总和数据库建设。

三、方法步骤

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强化培训(2006年3月27日至3月31日)。3月27日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
3月28日至31日,学习文件,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搜集资料,外业调查(2006年4月1日至4月30日)。4月1日至4月10日,制定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制作各种表格,并按照各自分工到县城相关单位和全县10个乡镇94个村委会进行资料搜集和外业调查,落实工作任务;
4月11日至4月15日进行资料整理,按照文件规定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补救;
4月16日至4月25日进行内业,制作整理图件,汇总数据;
4月26日至4月30日,业务自检,查缺补漏,编写数据分析报告和文字、表格、图件呈报清单,报请市局呈报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第三阶段:开展工作,提交成果(2006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与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工作由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承担完成制作图件、计算数据并建成数据库。加强同市局土地利用科和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的业务联系,配合上级部门搞好补充资料的搜集上报工作,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业务进展情况。

第四阶段:自检总结,技术培训(2006年7月1日至7月31日)。7月1日至7月15日由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进行数据库自检,并编写自检报告;
7月16日至7月31日开展技术培训,由甘肃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负责数据库的运用和图件制作等培训工作。

第五阶段:业务移交,上报成果(2006年8月1日至8月31日)。8月1日至8月15日进行业务移交,移交成果包括原始资料、数据库软件、成果图件、自检报告、技术报告;
8月16日至8月31日编写工作总结,向市局上报成果资料并申请初验。

第六阶段:查缺补漏,提请验收(2006年9月1日至9月30日)。9月1日至9月10日,对市局初验后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呈请市局向省厅呈报验收;
9月11日至9月30日迎接省厅土地利用处验收。

四、上报成果资料

上报的成果资料包括文字资料、表格资料和图件资料。

(一)文字资料

1、县级第二次土壤普查报告;

2、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

3、农业实验站最高产量资料;

4、农产品及农业投入价格文字资料(统计部门确认);

5、气象、水利文字资料;

6、县级分等参数确认意见1份。

(二)表格资料

1、200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面积统计表(村级三级地类);

2、各村三年投入——产出统计表;

3、《县耕地样点调查表》一册;

(三)图件资料

1、县级土壤图(收集第二次土壤普查资料);

2、县级行政区划图;

3、指定作物产量状况分布图;

4、耕地地形坡度分级图;

5、耕地地表岩石露头度分级图;

6、耕地有效图层厚度状况分布图;

7、耕地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的

工作汇报

自去年县级班子换届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谋求城乡共同和谐发展,切实保护耕地,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制止、严格控制各种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一、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方面,以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通过下发《关于批转贯彻落实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县、乡镇、村居、组、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完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调整、充实、壮大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并在全县270个村(居)委会各聘请一名村(居)干部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同时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三是规范建房管理。县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规定》、县政府转发了《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按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

1 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程序。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吉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划分了巡查区域和等级,明确了巡查责任,做到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五是实施造地工程。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近年来,我县完成了白水土岭、乌江大勇等土地开发项目,共新增耕地 3162亩,确保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

另一方面,以“双违”整治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

一是强力开展县城“双违”清理整治。针对县城“双违”建筑蔓延的不利局面,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到位后,铁心硬手整治“双违”建筑,“双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立案查处了文水村十二组、文水村一组、水南背周某等3起非法买卖土地(耕地)案件,追究相关犯罪人员法律责任5人;
对参与“双违”的17名公职人员(其中科级干部7名)实行了“三停”(即停职、停薪、停岗);
已组织大规模集中强拆行动3次,拆除“双违”建筑7000余M;
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原有规划监察大队为基础,通过整合职能,强化力量,重新组建城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人员由过去的10多人增加至90人,加强日常监管,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双违”建筑,发现一起强拆一起,县城“双违”建筑的水电供应均已切断,目前县城“双违”建筑已全部停工。部分“双违”建筑已主动申报,正在接受处理。

二是全力开展道路沿线农民建房清理整治。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的整治措施;
成立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印发关于整治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

2 2乱建房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1]17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1]175号),全面开展105国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农民建房的整治工作,采取逐户调查、宗宗过筛的办法全面排查。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实施强拆,先后在文峰、金滩、乌江、醪桥等乡镇拆除违法用地建筑1500余M。目前,我县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已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合力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加强国土、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法院、林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合作,对涉嫌犯罪的乱占耕地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用地的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依法立案查处了阜田镇李某非法占耕地建大米加工厂等案件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土部门联合文峰、醪桥、双村、阜田、乌江等乡镇组织人员雇请机械及时制止和拆除了多起农民非法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重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城区、国道两侧乱占滥建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制止和拆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二、导致违法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

尽管我县采取了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但村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

一是村级规划滞后。尽管农村居住条件有了长足进步,但村级规划工作严重滞后。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强,只要满足自身需求,不管是道路两旁的公用地还是耕地,想建房就建,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散乱无序,既不美观又浪费土地,人地矛盾更加尖锐。

二是受峡江水利枢纽库区控制影响严重。一方面,受峡江水

2利枢纽水淹区范围限制,自2004年省政府下达了冻结相关区域建房审批文件以来,我县涉及11个乡镇的农民新建、改建住房申请受到制约,得不到审批,造成一些住房困难户、危房住户不惜通过违法手段强行施工。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面积指标不得不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村内建设预留地少,有些农户住房的确困难,但又无地可批,造成乱占耕地建房。

三是受耕地指标限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新一轮的农村建房热潮已到来,但有些村庄宅基地十分紧缺,只能用耕地,而上级下达给我县每年的耕地指标远远不够解决全县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国土部门垂直管理以后,乡镇一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缺乏积极性,村干部也因怕得罪人而不敢挑担子,对土地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加之乡镇未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农民建房违法行为基本上是由乡镇国土所负责监管,而乡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一般每个乡所只有2-3名工作人员,又缺乏巡查所需的交通工具,由于辖区面积大,交通条件受限制,乡(镇)每巡查一遍少则一周,多则半月,执法人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制订一套管理办法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耕地。

(一) 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整治,严惩违法行为

以县城“双违”整治取得的明显效果为切入口,要求各乡镇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集中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乡镇的整治方案和处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务必使全县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停建,接受处理。同时,我县将对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地区,选择一批在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和复耕,从而达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切实加快乡村布点规划进度,配备规划管理队伍 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各乡镇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乡(镇)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充实规划建设队伍力量。

(三)制定吉水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程序

依照《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吉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切实加大农民建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八个禁止”,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在审查和报批农民建房用地工作中,必须坚持“三到场”和“五公开”的原则,严把审查审核关,对工作人员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强化乡镇监管责任 由各乡镇抽调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工作人员,成立乡镇

5 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监管职责,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居)委书记、主任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依法查处。县政府将农民建房监管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对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耕地保有量面积减少的或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坚决按照15号令和有关规定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贯彻“一户一宅”制,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分解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同时,充分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切实做到节约用地,合理保护耕地。

(六)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和工作配合机制。由国土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和乱占滥用土地行为。充分发挥县规划建设监察队伍90人的强大队伍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拓展执法手段,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七)合理有效疏导峡江水利枢纽库淹区农民建房,缓解用地矛盾

6 由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根据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规划,重新确定我县各乡镇具体的淹没界址范围,对新确定的不在淹没界址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审批,尽快向省政府请示下文予以解冻,通过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合理规划引导,有效疏导农民建房需求,解决原冻结区域农民建房困难,缓解用地矛盾。

彬县小税种谱写大文章

耕地占用税自1987年开征至今已近20年时间,在保护耕地资源、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年5月初,县财政局结合全县税源普查统计结果,把耕地占用税作为2010年新的税收增长点来抓紧、抓实、抓好,通过深化思想认识、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征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小税种做出了大文章。截止目前,共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229.73万元,已完成应征任务的80.23%,下面就我们在征收治理中的的一些具体做法汇报如下,有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强化政策宣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适用税额标准一次性征收。近年来,由于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在政策上以与民生息为主,长达数年,末向占用耕地的农户收取耕地占用税。征收连续性不强,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使得该税在社会上的认知程度不强,一些纳税人对该税种并不知晓。同时,和其他工商税相比,征管手段相对落后,基本未形成用地单位和个人主动申报纳税的格局。且因该税种收入所占税收比重低,纳税人对其重视程度远不及其他工商税种。鉴于此种情况,为了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我们在加大耕地占税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上下功夫。3月初,我们利用县上安排的科技宣传月活动及科技赶大集活动为契机,先后四次走上街头,在县城繁华的地段,悬挂跨街横幅,向路人散发耕地占税

契税宣传单。农税处工作人员利用乡镇农贸市场逢集日子,开展两税宣传工作,先后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长达两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普及耕地占用税知识。加大税法宣传的投入,累计向纳税户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80多次,播放税法知识视频音频200多小时,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依法征税的良好环境。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耕地占用税的法规、政策,使耕地占用税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国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摸清税源底数,加大征管力度

税收治理的根本在于税源的基础治理。但在以往的耕地占用税征管实践中,信息来源不畅,征收机关不能及时取得占地信息,无法准确判定税源、组织征管,出现大量漏洞。为此,今年3月下旬,县政府专门成立以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为主,其他企业主管部门为辅的全县税源普查工作机构,利用30多天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涉税单位和个人2007年至2009年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摸底。普查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的的两个税种三年应征税款1,340.94万元,其中耕地占用税应征827.34万元,分别为8户工业企业欠税501.82万元和9300户农户新村建房欠税325.52三年实征税款219.09万元,尚欠1,121.85万元,其中欠缴县级886.24万元,分别属耕地占用税欠827.34万元。根据税源普查结果,我们专门成立了耕地占用税清理小组,通过深

入乡镇,并到国土、主管新农村建设的新农办,全面开展耕地占用税税源的核实查和测算工作。新农办和国土的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0

7、0

8、09三年新农村建设用地户数为9210户。这些活动的推进为后续的征收工作能够得以正常、顺利的展开奠定的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信息联动机制,确保征收工作畅通无阻

新农村建设牵涉土地、新农办、计划、扶贫、乡镇政府等部门。为了搞清耕地占用税的准确数据,我们在征收工作中注重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财政、农税处主要负责人出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征收机关和土地治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建立信息传递交流机制。国土局定期向我们传递他们经手办理的有关土地权属变更信息,我们也定期向国土局反馈在治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土地信息,保证征管资料的及时传递,实现信息共享。值得一提的是,县国土局,选派了10多名土地专干,协助我们开展征收工作。乡镇政府也及时督促村委会召开村组大会安抚部署欠税清理。

四.领导重视,干部尽力,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2009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0.53个亿,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86%。今年,为挤身全省十强县,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将全县财政总收入定为15个亿,较上年增长近50%。因此,如何完成15个亿的收入目标任务,是摆在全局上下的头等大事。所以财政局在税源结束之后,积极响应县政府的安排,针对全县新农村建设中耕地占用税欠税实际,及时召开了收缴欠税工作会。按照局领导

包片,一般干部包乡镇工作机制,县财政局抽调以局长杨小平、党委书记高彬虎在内的8名科级干部和16名股所长具体参与。为确保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局长杨小平要求包乡镇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天天下乡,实地调查摸底,细心宣传税法知识,准确掌握数据,扎实工作,实行三天集中汇报一次进度的工作制度,以确保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在这次工作中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征收最紧张的那段日子里,正是我局上下筹备一事一议现场会的关键时刻,不少同志被抽调到县上参加文艺晚会的节目排练工作中,他们晚上参与节目排练,白天又要奔赴乡镇走村入户收缴税款,一天往返与乡镇和县城,吃了不少苦头。有不少同志长达数日,就住在群众的家里,一点一点,一家一户地征收。

五、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党政支持。

近年,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耕地占用税的税基日益扩大,征收的潜力也日益凸显。鉴于很多时候政府本身就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在安排资金缴纳税款和主动申报纳税上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新《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后,税额标准的提高,如何说服纳税人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也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基于这些原因,该局领导积极主动把耕地占用税征管的现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以及所要采取的措施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先后多次召集财政、地税、国土、等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商讨如何做好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并明确要求财政、国土部门要加强协作。县委、

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是我们这次工作取得成绩的不竭动力。

总的来说,我们在耕地占用税的征管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领导的要求和新的经济形势及今年的财政收入目标任还有不小的差距。比如耕地占用税、契税的业务规程的制定,税收信息化的建设等等,还有不少差距。在接下来的半年里,我们将大胆探索,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农税征管工作的新局面,为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武山地税局耕地占用税汇报材料

市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为上级部门提供可行的决策依据,现将我局耕地占用税征管的基本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征管现状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按面积征收的一种税。这里讲的“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以及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对于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属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对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和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从2012年5月份正式从财政部门接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加强征管,组织入库,基本情况为:

1、征收情况。从财政部门接管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后,县局积极和县财政局做好交接后续衔接工作,并且及时组织征收一线人员认真学习耕地占用税的相关业务知识,组织培训,分析研究我局的征管现状,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应征尽征、应免尽免”的原则,及时组织税款入库工作,2012年共计入库耕地占用税470万元,征收面积为29375平方米,占全局年度税收收入总数的4.85%,2013年度组织入库耕地占用税57万元,征收面积为10367平方米,占全局年度税收收入总数的0.45%,同比减收412万元,减少87.66%。

2、征收标准。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县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根据《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武山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13日专门下发文件《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1]66号),对我县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和征管办法做了明确要求,通知规定我县耕地占用税适用以下税额标准:(1)占用水浇地16元/平方米;
(2)占用山旱地12元/平方米;
(3)占用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地等其他农用土地8元/平方米;
(4)占用基本农田的在适用税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5)铁路线路、公路线路等占用耕地2元/平方米;
(6)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3、征管措施。耕地占用税长期以来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做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一直以来没有接触过此项业务,因此普遍存在认识不清、业务不精、经验不足、管理力度不大的现象,由于受到征收一线人员偏少、人员结构老化、业务水平高低不一等多种因互素制约,我局在接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以来,也没有形成一套形之有效的征管办法,还是主要依靠县国土局、财政局等土地管理机关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收取土地出让款项时,采取代征或“先税后证”制度的约束机制来征收耕地占用税,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征管力度不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税务干部对耕地占用税认识不到位,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不大甚至于没有很好的宣传,使得纳税人对耕地占用税的缴纳不明白、抵触情绪大,征收困难重重,没有成效。二是对农民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耕地占用税征收更是没有实现零的突破,主要原因还是由于这类纳税人税收意识不强、点多面广,利用税务机关力量组织征收困难多、成本高、难度大。做为宅基地的管理机关,县国土局或乡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的审批、建设更是没有进行有效监管,没有严格的申请审批流程,农民乱建、违建现象普遍存在,随意性大,税款征收不可实现。三是做为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对耕地占用税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不查或检查力度不大现象存在,对不缴或少缴耕地占用税的违法形为没有进行有效打击,震慑力度不强。

二、征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涉税信息共享不畅,税源底子不清。以前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门征收时,由于土地的出让、转让等土地变更涉及到收取土地出让金的必须经过县财政局,即使不涉及到土地出让金的,国土部门也能够将涉税信息及时传递给县财政局,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时“先税后证”的制度落实到位,县财政局能够及时组织耕地占用税足额入库,征收成本还比较小,效果显著。在税务机关接管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工作后,由于财政、国土等土地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的定期沟通、协调工作制度不完善,综合治税的体制不成熟,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先税后证”的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征管和国土用地审批基本脱节,使得税务机关对耕地占用税的涉税信息不能及时准确的掌握,税源底子不清,征收难度大,征收成效不大,直接造成了2013年同比减收412万元的不良局面。

2、对耕地占用税的认识不够,宣传不力,征管措施单一。由于长期没有接触过此项业务,税务人员普遍存在对耕地占用税认识不清、业务不精、征管经验不足、税收政策宣传不力,征管工作没能做到家喻户晓,当前,在耕地占用税方面的宣传工作上还明显滞后,无论是在宣传经费投入、宣传报道及人员安排,都存在严重不足。一些用地单位对该税种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拒交、拖欠税款现象时有发生,主动申报纳税更是无从谈起。使得征管部门对耕地占用税的征管措施单一,征收力度严重不足,纳税人对耕地占用税的纳税范畴模糊不清,抵触情绪大,没有形成很好的纳税氛围,征管难度大,征收措施还是主要借助财政力量,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手段。

3、对占用耕地进行建房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在加强税法宣传、改进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力度后可能有较好的征收效果,但对于农村宅基地建设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仅仅依靠税务机关征收力量,足额征缴入库的可能性不大。

4、在征收过程中,由于水浇地、山旱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地等其他农用土地、基本农田用地的税额标准不一样,可税务机关不能明确区别占地类型,为征收工作带来难度。

5、法律责任约束机制不健全,部门责任不够明确。 目前一定程度上较为普遍存在的纳税人随意拖欠、不据实申报甚至偷逃税款现象,固然有纳税人诚信的缺失、趋利避害的心态等因素,但对纳税人约束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则是根本原因。一方面,从纳税申报、催缴到限期纳税、依法缴税、税收保全直至强制执行等过程,至今仍未建立一套完整有力的征管措施与制度,客观上为纳税人不依法纳税甚至违法行为提供一定操作空间,给耕地占用税征收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虽然《征管法》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可并没有明确其不支持、不协助造成税款流失、管理失控、资料失真应负的责任是什么,致使这一法律规定的约束性严重下降。

三、几点工作建议

1、加大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实行应收尽收。对于工程建设用地或其他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耕地占用税采取税务机关自行征收和委托代征相结合的办法,探索多元化的征收方式,各财政、国土等部门签订代征协议,确保应收尽收。对于农民宅基地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完全采取委托代征的办法,做为税务机关只是做好业务辅导和政策把关,和乡政府签订代征协议,最大限度的发挥代征工作积极性,确保税收足额入库。对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工程积极与工程主管单位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2、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地方综合治税的作用,建立顺畅的信息共享机制。把耕地占用税纳入综合治税体系,切实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税务主管”的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使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真正落到实处。针对耕地占用税税源分散、难以控管、征管难度较大的情况,把批地和纳税紧密地结合起来,共同把好批地、征税关,明确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国土部门要凭完税或免税凭证以及有关手续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切实执行“先税后证”工作制度,并明确国土部门不执行“先税后证”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保证税款应收尽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纳税意识。一是在认识上,把耕地占用税宣传作为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抓不懈,强化税法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宣传计划,建立税法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宣传的最大效果,逐步让广大纳税人认识、理解、支持耕地占用税,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依法征税的良好环境。二是在内容上,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又宣传开征耕地占用税的背景、意义以及目前保护农用土地形势的紧迫性;
既搞好正面宣传,又加强反面典型的曝光,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骗逃抗和拖欠税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对象上,既搞好对纳税人宣传,又加强对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宣传,争取各级政府对耕地占用税征收的更大支持,特别是涉及到招商引资的企业更加需要政府的宏观引导。四是在方式和手段上,既搞好“税收宣传月”的集中宣传,又抓好日常宣传。重点围绕征收活动搞好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培训,为纳税人提高“零距离”、“一对一”的服务。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耕地占用税的法规、政策,使耕地占用税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纳税单位和个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形成了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良好环境。

4、完善内部管理,形成有效的监控体制。在充分发挥外部协税护税力量的同时,切实完善内部征管业务流程,加大征管工作力度,务实征管基础,主动出击,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建立税源台账,摸清税源底册,实施动态监控,做好税款征收。最大限度的发挥“以票控税”功效,探索耕地占用税与营业税相关联的监控体系,建立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提高税收执法刚性,从严从重处罚一些典型案例,增强税务稽查的震慑力。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耕地保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工作;

二、负责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三、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核、申报及检查、出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新增建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呈报工作;
督促检查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落实情况。

五、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及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县耕地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耕地占卜平衡工作。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008年耕地保护工作总结XXX镇位于XX县南部,与隆回接壤。全镇辖23个自然村,1个居委会,237个村(居)民小组,2.6万余人,共有耕地18641.3亩,基本农田面积15759.3亩。根据2008年溆浦县人民政府[2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保护耕地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从而解决农民吃饭问题,保护农民的命根子。

二、宣传发动

我镇于2008年10月28日召开各村支两委会议,认真贯彻县10月24日会议精神,要求各村书写标语、横幅等,召开到组的动员大会,签订了XXX镇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并颁发了保护证。我们聘请了村支书或村主任为信息员,专门负责本村基本农田的利用现状动态信息的报告,并发放动态巡查手册,要求如实填报巡查手册,每月负责向国土所报告一次本村基本农田利用现状的动态信息及保护情况。

三、组织实施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为了确保我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地顺利开展,加大对乡、村动态巡查的力度,成立了以镇长姜立刚为组长,副镇长吴世生、国土所所长彭生洪为副组长,办公室、国土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姜建荣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该项工作督查和落实。

根据《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湘政资办发[2007]2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镇严格按要求将基本农田以村为单位,按图班号、图幅号、按户逐一登记造册,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并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全镇共发放基本农田到户保护责任卡6535户,从而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责任,并且将基本农田保护到户责任卡统计汇总,输入电脑,制成了电子文档,存档并上报溆浦县国土资源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牌规范化管理,我镇制作了5块基本农田保护牌,这些保护牌树立在复兴村、岚水江村、旗形村、新桥村、福江村等5个村的主要路口。为了使保护牌不受损块,我们还与这五个村签订了保护牌责任书,指定专人负责。

四、行政执法

我镇人口众多,高山坡陡,属典型的边远山区大镇。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土质又松散,因而经常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2006年6月25日和2008年8月17日,因全镇连降暴雨,导致山洪暴发,给全镇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倒塌房屋数百间,毁坏耕地达1000多亩,甚至危及群众的生命。2008年8月17日洪灾,全镇倒塌房屋达97栋399间,需搬迁户46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要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察看,先解决最危险的农户,让他们尽快搬迁到安全的地方,并为他们重新选址,安家落户。但是有个别农户不听劝告,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2008年我镇共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案件9起,上交县国土资源局2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5起,安排户主另外选址2起,切实履行了巡查责任。结合各村巡杳员的日常监督,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占地行为,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土地、抛荒等违法行为,将违法用地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地保护农田不受非法侵害。

XXX镇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1日

酒肃政发[2009] 号签发人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肃州区2009年耕地保护责任制

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我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保我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09年我区耕地保护工作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酒泉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工作为出发点,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加快科学发展,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整理、开发等工作,确保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有力的保障了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努力完成了全年的耕地保护任务,以下是我区在2009年度完成的一些主要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根据年初酒泉市、区签订的国土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国 1

土资源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全区15乡镇与124个村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24份,各行政村落实基本农田农户入户卡57399份,年终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形成了区、乡、村、组四级保护网络。到2009年10月30日,全区耕地面积为74.3万亩,基本农田面积63.1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5 %以上。

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

测绘日宣传活动,通过采取组织宣传车在各乡镇巡回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干部职工集中宣传,报刊发表主管区长署名文章,邀请区电视台记者作专题采访等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努力为耕地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先后利用23场会议,宣讲耕地

保护内容,开耕地保护专题会议8场次。

三是在“6.25”土地日期间,对肃州区辖区的158块基本农田

保护牌进行统一刷新,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辖区的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措施、保护责任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建立起基

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档案,对基本农田其他档案进行了完善和梳理,确保资料齐全,图、表、卡、册一致。

2、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结合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完善建设

用地会审制度、公示制度、动态巡查制度、两错追究制度等各项行

政制度,并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落实,同时,加大对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管力度,确保管理严格,监管到位。

二是加大了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的覆盖面和巡查次数,针对

肃州区的实际情况,聘请了145名土地执法监督员,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配合土地执法监察,共开展动态巡查200多次,共查处和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26起,加强了对基本农田的监督和管理。

三是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今年依法制止了6起违法占地

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重点对肃州区下河清乡开荒行为和铧尖乡2起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公开、深入调查,遏制了违法用地的势头,维护了良好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3、加强用地审批管理

一是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保障了经济

建设用地需求。我们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制度,切实实行基本农田的“五不准”,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还是农民建房都坚持做到了:凡可占或不占用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用耕地;
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
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或撇开基本农田,因而使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了最低限度,有效保护了我区耕地。

二是建立了建设用地监管长效机制,在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报批

上强化了权力约束。对重点行政审批环节增设防治关口,严把农用地转用、征用关,按照国家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报批新政策规定,今年共上报农地转用8.44公顷。

三是在项目审批上我们严格执行国发31号文件和《全国工业

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全年共审批具体建设项目供地39.06公顷,其中新增用地39.00公顷。按供地方式分,划拨用地30.9公顷,出让用地8.16公顷。严格执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重点在集约节约用地和工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狠下功夫,严把审批关口,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工业用地项目一律不予上报审批。

4、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预审关,建设项目需占用耕地的,一律先行

审查耕地补充方案是否落实,占补是否平衡,项目选址是否符合规划,农田补划方案是否可行,耕地开垦费是否依法征收,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今年完成建设用地耕地占用补充8.44公顷。

二是加大了耕地开发的力度,积极取得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并

协调开展了狼窝泉滩土地整理项目、营尔滩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开展了夹边沟土地整理项目位臵变更、选址工作,保证了项目的按期开工建设,至目前项目到位资金达1800万元,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将新增耕地544.38公顷,很大程度上缓减了肃州区因国家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保证了各类项目用地的顺利报批,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既保护了耕地,又保障了肃州区经济的发展。

三、2010年工作打算:

2010年耕地保护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

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为目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以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保障重点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正确对待保护耕地与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2010年肃州区耕保工作的主要目标:

1、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政策规定,落实“七有”

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田区、乡、村、组四级保护责任的落实力度,做好基本农田补充划定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资料,落实保护责任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基本农田保护成果。

2、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坚守我区74.3万亩耕地红线

严格用途管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

不得随意改变,在规划实施中不能随意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乡(镇)、村级负责人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制度,探索基本农田保护社会监督和鼓励措施。

3、科学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范建设项目用地。

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做好规划期建设区域内耕地调整工作,

及时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确保耕地及其基本农田、标准农田得到合理“移位”,调整各业建设用地资源配给,有效平衡土地供需关系,妥善协调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对用地合理需求的关系,促进我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4、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加大建设用地项目预审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国家

宏观调控政策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预审,对属于限制类的新上项目和淘汰类项目,坚决不予供地,进一步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监管。

5、继续加强对闲臵土地检查及清理工作,结合肃州区新农村

建设工作,加快旧宅基地的复垦力度,做到该利用的利用,该调剂的调剂,该盘活的盘活,以提高供地率。对已供未利用土地,无正当理由闲臵土地按照酒泉市闲臵土地处臵方案要求,依法收回。

6、继续搞好执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

制度和程序,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规范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行为,巩固土地执法长效机制成果,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耕地保护工作报告抄送: 市国土资源局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1月2日印发

校对:打印:共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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