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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师岗位职责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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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

一、严禁擅自组织教师、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参观、考察、参加庆典等活动。

二、严禁有偿补课,或利用公共教育资源、教学场地为各类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有偿教学、补习、培训活动和提供教学设施、场地。

三、严禁在职教师未经批准校外兼课、兼职,举办收费辅导班、有偿补习,参与或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

四、严禁系部和教师向学生介绍、推销、代购或允许经销商推销未经学校批准、审定的教辅资料。

五、严禁工作时间擅自组织无关教育、教学活动的游戏、娱乐、聚会等活动。

六、严禁不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批准随意停课或调整教学计划。

七、严禁系部未经批准私自采购物品。

八、其他政府、学校和制度禁止的行为。

教师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

一、业务方面

1.不爱学习,不爱读书,专业素质不过硬 2.不善于探究,创新意识不强

3.执行学校政策规定,搞变通,打折扣,有选择性执行或执行不到位

4.对学校安排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重要事项推进效率低下,不能按规定时间和标准完成

5.对学校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不能集中力量确保完成

6.在校、上课期间不讲普通话

7.上课不负责任,课堂秩序混乱,中途离开课堂 8.提前上课或拖堂 9.未经批准擅自调课

10.无故不参加学校教研活动

11.对家长或学生提出的疑问不能及时答复 13.不备课就上课 14.不批改作业

15.不精心布置作业,布置作业不科学 16.个别学生违纪,全班学生停课挨批

17.室外课“放羊”式教学,致使学生脱离老师视线 18.考前泄露试题,监考迟到或擅离考场 19.上(下)课师生不相互问候。

20.课堂上过多关注优等生,对于学困生缺乏关注。

二、师德师风方面

1.不积极进取,事业心、责任心不强 2.没有集体观念,缺乏合作意识

3.不能爱岗敬业,没有吃苦耐劳精神

4.对学生说话不文明,言谈举止不当,不能为人师表 5.拉帮结派、散播谣言,诋毁学校、教师形象,对学校工作决策恶意中伤、歪曲事实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8.与学生、同事、家长发生矛盾

9.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能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10.因言行不当,造成学生厌学、逃学、出走、辍学或发生各种意外

11.体罚、语罚学生,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12.上课接打电话或玩手机

13.在校内外看到学生出现意外而不及时采取措施或不及时上报

14.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 15.违规接受学生家长宴请 16.委托学生家长办私事

17.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社会培训班兼职 18.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拉票贿选、暗箱操作

19.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赌博、迷信等活动 21.穿着打扮奇异,不合乎教师礼仪要求 22.在校内抽烟

23.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4.迟到、早退、不请假私自外出

25.无故旷工、旷课,不按时值班、不按时参加会议或集体性活动(升旗仪式、比赛、公益劳动、外出活动等) 26.桌面零乱,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 27.恶意损坏公共物品

28.斤斤计较,不大度,不包容,心态不阳光 29.对安排的工作找理由推诿,不接受

30.不关爱每个学生,不能公平对待学生每个学生 31.上课期间截留学生在办公室或其它地点写作业或帮老师做其它事情

32.进行微商网店的经营,在家长群或学校微信群中销售等

33.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因迟到将学生拒之门外,随意停学生的课

34.利用教师身份,在课堂上向学生宣传和教授违背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内容或者对社会不满的牢骚以及道听途说的网上传言。

**县城关镇中心学校

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进一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规范全镇教师从教行为,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城关镇中心学校决定从2019年2月开始在全镇学校实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一、负面清单涉及内容:

以《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下列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2、歧视、侮辱、驱赶、拒收学生行为;

3、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行为;

4、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行为;

5、不遵守单位考勤纪律和病事假制度行为;

6、拒不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不完成教学“六认真”行为;

7、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行为;

8、过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9、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行为。

二、负面清单的认定情形:

1、

各级在工作巡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禁令,或相关规定要求的;

2、

被举报查实的;

3、

在重大迎检及活动中被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通报的;

4、

由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

三、负面清单问题类型及处理办法:

1、较轻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影响不大,后果不很严重的,事态控制在城关镇内的。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批评,全镇通报,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5分,当事人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2、较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由教育局(或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督办的、或监察室调查属实、或处理善后工作不力,负面影响控制在县教育系统内的。中心学校对当事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10分,不得参加任何层级的评优评先活动;
当事学校要写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字数在1500字以上);
个人要写出书面检讨(字数在1000字以上)。

3、严重问题清单:教师违规行为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媒体曝光(炒作)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做出批示督办事项、或不配合处理善后工作、有重大潜在危害的;
或影响范围虽控制在县教育系统以内,但处置极其复杂,涉事金额较大的。除执行较重问题清单的处理外,当事学校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校长、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字数在1000字以上),当事人的师德及年度考核扣除20分,当事人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和岗位晋级,直接安排到其他乡镇交流;
问题特别严重,受到上级纪律处分的,当事人当年师德及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城关镇教师师德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此制度自出台之日起实施。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太平洋油库岗位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一)油库岗位

1 油库主任(副主任)岗位

1.1 未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活动;
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后期检查发现诸多问题);
台账记录存在弄虚作假。(重大) 1.2 未及时(收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上级下发的安全通知、通报、风险提示函等传达、部署到班组,并监督检查落实。(一般) 1.3 未按要求对油库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的,无法整改问题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问题整改存在虚假上报。(重大) 1.4 值班主任未履行职责,重大作业未执行 “总复核”管理要求。(重大) 2 油库主任助理岗位

2.1 未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活动;
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后期检查发现诸多问题);
台账记录存在弄虚作假。(重大) 2.2 未及时(收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通知、通报、风险提示函等向油库主任报告,未及时传达、部署到班组,并监督检查落实。(一般) 2.3 未按要求对油库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的,无法整改问题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问题整改存在虚假上报。(重大) 2.4 未按要求对油库责任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及工艺管道、特种设备等开展日常维护保养,未定期开展设备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设备未及时整改,使设备长期带病运行。(重大) 3 发油岗位

3.1 未按规定在登上发油台前触摸除静电接地球的;
携带火种等非防爆用具进入发油台。(重大) 3.2 对油罐车司机违章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未及时制止的。(一般) 3.3 上罐车未拉起安全护栏、登上油罐车未佩戴安全帽的。(一般) 3.4 发油前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静电接地、灭火器、静电接地带以及鹤管等其它安全装置。(一般)

3.5车辆发油结束后未按规定进行计量及打铅封等,导致数质量事故。(一般)

4 储运员岗位

4.1 输油、卸油作业过程中,工艺管线关键阀门未悬挂“正在输油、严禁关闸”等警示标识的,或未采取电动阀门误操作防范措施。(重大) 4.2 输油、卸油作业过程中,发现管线或阀门渗漏油品不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的。(一般) 4.3 输油、卸油作业或切换油罐操作前,未及时通过对讲机与计量员沟通,或未收到计量员回复信息后,擅自操作。(重大) 4.4 输油、卸油作业过程中擅自离开液位监控现场的。(重大) 4.5中控室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擅自关闭相关联锁或监控工艺的报警及控制工艺。(重大)

4.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班组权限内维修的设备设施及时维修的、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未使用防爆工具维修。(重大) 4.7 未按要求对污水提升泵进行定期排污的(重大)

5 计量岗位

5.1 油罐计量作业,未按规定穿戴安全帽、防滑鞋、防静电工作服等上罐计量的。

(重大) 5.2 管理权限范围内,计量器具乱摆乱放。

(一般) 5.3 取样样品未及时送到化验室进行检验,且在未化验合格后发油作业的。(重大)

6 质检岗位

6.1 水上采样作业,未按规定穿戴救生衣的。(重大) 6.2 未按规定打开通风设备设施或自然通风,致使油样间油气浓度超标。(一般) 6.4 质检“危废”物品未集中收集处理的、“危废”物品处理未按规定做好台账记录。(一般) 6.5 有毒、剧毒药品及强酸强碱试剂保存、取用未按规定管理、登记。(重大) 7 班组长岗位

7.1 未按规定组织班组每周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及预案演练的。(一般) 7.2 未按要求对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重大) 7.3班组作业区域内压力表、真空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超检定周期使用。(重大) 7.4 未按规定做好班组各项台帐,以及传达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与会议纪要等。(一般)

8 数质量管理岗

8.1 未按规定做好油库数质量的交接与现场管理,造成数质量事故(重大)

8.2未按要求每天对数量进行核实与上报,并做好“三核对”防止数据造假(重大)

8.3 未按规定定期对现场计量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一般)

9 油库其他岗位

9.1 未按规定穿戴企业统一配置的工作服装、防护用具,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鞋子进库上岗作业。(一般) 9.2在岗期间出现离岗、脱岗、睡岗。(重大)

岗位职责清单

1、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机构职责

2、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3、总经理安全职责

4、财务部安全职责

5、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6、质计部安全职责

7、化验员安全职责

8、供应部安全职责

9、物资管理科安全职责

10、物资管理科科长安全职责

11、保管员安全职责

12、后勤员工安全职责

13、销售部安全职责

14、生产部门各岗位职责

15、厂长安全职责

16、调度室安全职责

17、调度室主任安全职责

18、专职安全员职责

19、炼焦车间主任职责 20、炼焦车间副主任职责

21、炼焦车间安全员职责

22、带班长岗位职责

23、推焦司机岗位职责

24、装煤车司机岗位职责

25、捣固机岗位职责

26、拦焦车司机岗位职责

27、机、焦侧炉门工岗位职责

28、消烟除尘车司机岗位职责

29、上升管岗位职责 30、熄焦车司机岗位职责

31、粉焦抓斗工岗位职责

32、调火工岗位职责

33、铁件岗位职责

34、加热组长岗位职责

35、测温工岗位职责

36、交换机工岗位职责

37、废气分析工岗位职责

38、热修工岗位职责

39、炉门修理岗位职责 40、焦台放焦工岗位职责

41、焦炭皮带工岗位职责

42、筛焦工岗位职责

43、集控室岗位职责

44、筛储焦工岗位职责

45、备煤车间主任职责

46、车间副主任职责

47、备煤车间安全员职责

48、班长岗位职责

49、配煤仓顶岗位职责 50、粉碎机岗位职责

51、煤塔岗位职责

52、煤场管理岗位职责

53、集中控制室岗位职责

54、化产车间主任职责

55、化产车间工艺副主任职责

56、化产车间设备副主任职责

57、工段长职责

58、综合供水岗位职责

59、煤气鼓风机岗位职责 60、冷凝工岗位职责 6

1、饱和器工岗位职责 6

2、离心机工岗位职责 6

3、干燥工岗位职责 6

4、包装工岗位职责 6

5、蒸氨工岗位职责 6

6、洗苯工岗位职责 6

7、现场主操职责 6

8、脱硫工岗位职责 6

9、脱硫泵工岗位职责 70、熔硫釜岗位职责 7

1、动力车间主任职责 7

2、动力车间副主任职责 7

3、动力车间班长职责 7

4、动力车间司炉工职责 7

5、空压机岗位职责 7

6、动力车间维修工职责 7

7、电仪车间主任职责 7

8、电气副主任职责 7

9、仪表副主任职责 80、仪表检修班长职责 8

1、仪表检修工职责 8

2、电工班长岗位职责 8

3、电工岗位职责 8

4、配电工岗位职责 8

5、维修电工岗位职责

学院教师岗位职责

(征求意见稿)

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岗位的聘任与考核,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应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应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履行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应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研工作,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的第

二、三课堂活动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参加各类培训。

3、教师应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备课、上课,进行教学研究。

二、岗位职责

(一)以教学为主教师岗位职责

1、教授岗位职责 (1)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至少系统地讲授一门课程),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习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2)每三年主持或负责一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
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五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
或获得相关奖项;
或主持出版教材、专著和译著等。

(3)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每学年至少作一次公开学术报告,主持或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工作,对本学科领域发展有一定的贡献和影响。

(4)指导副教授和讲师工作,指导课程建设和编审教材等。

2、副教授岗位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课程或两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习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2)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每三年主持或负责一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四篇以上学术论文;
或获得相关奖项;
或主持、参加出版教材、专著和译著等。

(3)指导和主持实验室建设工作,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

(4)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

(5)指导讲师和助教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导师工作。

3、讲师岗位职责

(1)系统地承担必修课或选修课的主讲,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习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指导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2)对本学科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承担课程建设和参与科学研究工作,每三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含教学研究论文)。

(3)承担实验室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编写有关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

(4)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助教工作。

(5)担任班主任或第

二、三课堂活动指导等学生工作。

4、助教岗位职责

(1)担任课程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或实习等教学工作,配合主讲教师讲课,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

公共体育、公共外语、思政等课程的助教应担任讲课工作。其它课程的助教,也可以担任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2)应届毕业进校的教师,助教期间应至少有半年(研究生毕业)至一年(本科毕业)从事实验室、生产实践及社会调查等方面工作。

(3)担任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

(4)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教学法研究和科研工作,任助教期间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教学研究论文。

(二)以科研为主教师岗位职责

1、教授(研究员)岗位职责

(1)系统承担一门普通本科生课程的讲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或指导学生的学术活动。

(2)每三年承担并主持一项以上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有重大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项目;
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六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三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
或主持出版教材、专著和译著等。

(3)每五年有一项作为第一负责人,经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研成果;
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4)主持或参与本学科的学科梯队建设工作。

(5)每学年作一次以上公开学术报告。

2、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职责

(1)每三年承担并直接参加至少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基础理论研究项目或较大应用价值课题或技术开发;
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四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
或获得相关奖项。

(2)讲授一门学科主干课程,或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3)每五年有一项作为主要负责人的厅(局)级以上鉴定成果,或主持出版教材、著作、译著等。

3、讲师(助理研究员)岗位职责

(1)每三年承担并直接参加一项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的课题研究,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
或五年内有一项以上科研成果获得厅(局)级以上鉴定。

(2)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或指导学生生产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3)协助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指导其他教师工作。

(4)担任班主任或承担院(部)的兼职工作。

4、助教(研究实习员)岗位职责

(1)参加科学研究。

(2)完成科研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教学工作,承担一门课程的辅导或实验课等教学工作。

(3)担任班主任、第

二、三课堂活动指导等学生工作。

(4)任助教(研究实习员)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三)以学生工作为主的思政教师岗位职责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结合学生的特点开展学生工作。

1、教授(包括其他正高职称)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以及有创新性的工作指导。

(2)每年完成120学时以上教学工作量,系统讲授一门以上主干课程。

(3)指导副教授、讲师教学、科研工作,负责主持思政学科的梯队建设。

(4)承接省(市)、厅(局)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对学生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项目。

(5)每三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师奖;
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四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
或获得相关奖项;
或有教材、专著出版等。

(6)每学年作一次以上公开学术报告。

2、副教授(包括其他副高职称)岗位职责

(1)制定开展学生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负责指导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

(3)指导讲师教学、科研工作,承担学生辅导员的理论及业务培训。

(4)每年完成120学时以上教学工作量,系统讲授一门课程。

(5)承接观点新颖、视角独到、有现实价值、有指导意义的科研项目。

(6)每三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
或以第一作者或独立公开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
或获得相关奖项;
或参加出版教材、专著等。

3、讲师(包括其他中级职称)岗位职责

(1)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或负责学生工作。

(2)负责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3)在完成学生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教学工作,承担\\\"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课和有关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

(5)积极开展并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6)协助副教授指导助教工作。

(7)每三年有两篇以上学生工作论文公开发表。

4、助教(包括其他初级职称)岗位职责

(1)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

(2)对学生进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3)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4)在完成学生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教学工作,承担\\\"形势政策课\\\"和有关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5)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

(6)协助学生党支部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7)任助教期间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生工作论文。

三、几点说明

1、专任教师每学年应承担24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每学年应承担120标准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2、担任院(部)党政领导职务者和机关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及政治辅导员,应在学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作出贡献,兼课时数原则上每学年不能超过80学时。

3、教师如因科研和学科梯队建设等任务繁重,经校科技处确认,报学校审定可减免教学工作量。

4、连续两年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都不满240标准学时者,一般不能聘为教师。

5、连续两年不服从学校安排讲授普通本科生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

6、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不及格或学生反映不满意见较多的教师,可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并及时更换教师。

7、本岗位职责是学校对教师岗位职务的原则要求,各院(部)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工作目标和教师工作质量作有关调整。

二O O七年七月十三日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1.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言行。

2.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活动。

3.违反教育等法律法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教师形象、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行为。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5.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7.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或接受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8.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并按名次排座位等方式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9.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10.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11.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申报、晋职晋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2.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本清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武汉体育学院教师、教练员岗位职责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科研训练行为,加强学校教学、训练和科研管理工作,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体育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校教师、教练员岗位职责。

一、教师、教练员、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从事本职工作所要求的较高文化素质,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敬业爱校,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富于创新,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教书育人,行为师表,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与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和训练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本学科的新成就,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

(五)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根据需要更新教学方法。

(六)自觉参加单位活动,积极投身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七)完成院系和职能部门下达的各项教学、科研及其他任务。

二、教师(辅导员)岗位聘期职责

(一)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二级)聘期职责

1、系统承担基础课、专业课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课时量和年均总课时,教学效果优良,聘期内开设3次前沿讲座;

2、掌握本学科专业最新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
主持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领导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建设,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骨干进行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

3、结合本学科特色,积极推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有效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学校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4、服从院系安排承担青年教师指导任务,积极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

5、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外合作研究,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6、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以学校为第一单位):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七)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前三),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或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第一);
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或一等奖(排第一);

(3)获其他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二);

(4)获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排第一);

(5)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3项或外源性科研经费在50万元以上;

(6)主编国家级统编教材1部或在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文章5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被SCI、SSCI、EI(非会议论文)、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收录4篇。

(7)作为负责人创建省级科研团队或省级教学团队;

(8)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一门国家级精品课程。

(9)主持完成的项目或专利被转化为成果,给学校带来年产值800万元以上;

(10)获国家教学名师称号或指导学生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

(二)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三级)聘期职责

1、系统承担基础课、专业课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课时量和年均总课时,教学效果优良,聘期内开设2次前沿讲座;

2、掌握本学科专业最新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
主持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领导或参与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建设,领导或参与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

3、结合本学科特色,积极推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有效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承担社会责任,提供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学校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4、服从院系安排承担青年教师指导任务,积极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

5、积极组织开展国内外合作研究,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6、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以学校为第一单位):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七)或三等奖(排名前五),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七)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七)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
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五)或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第一);

(3)获其他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前二);

(4)获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前二);

(5)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2项(带经费)或外源性科研经费在40万元以上;

(6)作为主编、副主编参与国家级统编教材1部或在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文章4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被SCI、SSCI、EI(非会议)、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全文收录3篇。

(7)创建省级科研团队或省级教学团队(排名前二);

(8)作为负责人成功申报一门省部级精品课程或成功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名前三)。

(9)主持完成的项目或专利被转化为成果,给学校带来年产值500万元以上;

(10)获省教学名师称号或指导学生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篇。

(三)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四级)聘期职责

1、系统承担基础课、专业课讲授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课时量和年均总课时,每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优良,聘期内开设1次前沿讲座;

2、掌握本学科专业最新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
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
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承担青年教师指导任务、硕士研究生指导任务。

3、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教育实习。

4、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以学校为第一单位):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或二等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七);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前七)或二等奖(排名前五);
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七)或一等奖(排名前五);

(3)获其他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4)获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三等奖(排名第一);

(5)主持完成省部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1项(带经费)或外源性科研经费在20万元以上;

(6)参与编写国家级统编教材1部(本人完成7万字以上)或作为主编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15万字以上);

(7)在本学科权威核心期刊发表文章3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被SCI、SSCI、EI(非会议)、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全文收录2篇。

(8)创建省级教学团队、科研团队(排名前三);

(9)成功申报一门省部级精品课程(排名前三)或成功申报一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排名前五)。

(10)获学校教学名师称号或指导学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3篇或硕士学位论文1篇或发明专利一项。

(四)副教授一级岗位、高级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聘期职责

1、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2、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教育实习;
指导硕士生;
承担学生班主任工作;

3、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
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指导青年教师;

4、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以学校为第一单位):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进步奖一等奖或二等奖;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七);
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

(3)获其他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或二等奖(排名前五)或三等奖(排名第三);

(4)参与完成国家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三)或参与完成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2项(排名前三);

(5)参编国家级统编教材或省部级教材或学术著作1部(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

(6)在本学科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7)指导学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2篇;

(8)指导学生获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的非体育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9)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

(10)聘期内培训或执教的学生获得体育竞赛类世界比赛前六名或全国比赛前三名。

(五)副教授二级、高级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六级)聘期职责

1、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2、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
指导硕士生;
承担学生班主任工作;

3、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
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指导青年教师;

4、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以学校为第一单位):
(1)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获校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

(3)在本学科核心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4篇;
或学校统编教材参编者(承担3万字撰写任务);
或出版学术合著或译著(承担5万字撰写任务);

(4)参与完成国家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五)或参与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2项(排名前三);

(5)指导学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篇;

(6)指导学生获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的非体育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

(8)获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综合类奖项。

(9)聘期内培训或执教的学生两人次以上获体育竞赛类全国比赛前六名。

(六)副教授三级、高级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七级)聘期职责

1、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2、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
指导硕士生;
承担学生班主任工作;

3、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
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指导青年教师;

4、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以学校为第一单位):
(1)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获校级教学、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3)在本学科核心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3篇;
或学校统编教材参编者(承担2万字撰写任务);
或出版学术合著或译著(承担4万字撰写任务);

(4)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学研究项目1项(排名前三);

(5)指导学生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

(6)指导学生获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的非体育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7)聘期内培训或执教的学生获体育竞赛类全国比赛前六名。

(8)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称号;

(9)获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综合类奖项。

(七)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2、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
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参与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等。

4、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以学校为第一单位):
(1)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在本学科核心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
或学校统编教材参编者(承担1万字撰写任务);
或出版学术合著或译著(承担3万字撰写任务);

(3)参与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校级教学、科学研究项目1项;

(4)获学校青年基本功大赛综合类奖项或单项一等奖;

(5)指导学生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2篇;

(6)聘期内培训或执教的学生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名次或该专业全国性赛事奖项。

(八)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聘期职责

1、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任务;

2、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建设、教研室建设、实验室建设;
积极参加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参与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以学校为第一单位):
(1)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在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3篇;

(3)参与完成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4)获学校青年基本功大赛综合类奖项或单项一等奖;

(九)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期职责

1、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任务;

2、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参与完成教学、科研项目1项;
或参编教材1部;

4、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

(十)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期职责

1、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任务;

2、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参与完成教学、科研项目1项;
或参编教材1部;

4、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1篇。

(十一)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期职责

1、服从学校和院系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任务;

2、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积极参加教学、科学研究。

三、教练员聘期岗位职责

(一)国家级教练员二级岗位职责(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培训或执教的运动员取得奥运会前三名或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冠军或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三名两次。

(二)国家级教练员三级岗位职责(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培训或执教的运动员取得奥运会前六名或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三名。

(三)国家级教练员四级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培训或执教的运动员取得奥运会前八名或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六名两人次或全运会冠军3人次。

(四)高级教练员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培训或执教的运动员取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六名或全运会冠军2人次

(五)高级教练员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培训或执教的运动员取得全运会冠军1人次或全运会前三名2人次。

(六)高级教练员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培训或执教的运动员取得全运会冠军1人次或全运会前三名2人次。

(七)一级教练员一级岗位、一级教练员二级岗位、一级教练员三级岗位、二级教练员一级岗位、二级教练员二级岗位职责

协助主教练完成以上岗位职责。

各级岗位教练员均须同时完成竞技体育学院规定的竞赛任务、教学任务和其他任务。

五、有关说明

1、聘期为四年。如不能聘满四年即到退休时间的,聘期签至退休时间。

2、聘期内如完成了本岗位职责中没有规定但高一级岗位职责中规定应完成的任务之一,可视为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之一。

3、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聘用合同中将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和补充。

4、申报竞聘某一级别岗位并被聘任后,因聘期考核不合格被降级聘任,不得以前次申报竞聘的条件再次申报竞聘降级前聘任的岗位。降级聘任期间,如完成了上一级岗位职责,可聘任上一级岗位。

5、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任务按聘期内合同执行。

l.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持试卷进入考场,要求考生按规定就坐,对不按规定要求就坐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调动其座位,并认真核对考生的学生证(准考证),对无有效证件的考生,监考人员不得让其参加考试,并清查考生人数。

2.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严肃地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
认真清理考场,不准考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纸张、BP机、手机、电子辞典及具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涉嫌物品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场的必须要求考生存放在指定的地方。如考生未按规定就坐或考场未清理完毕,不得发卷。

3.监考人员须认真监考,在监考过程中不准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4.监考人员应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对试卷不作任何指点或启示,否则考生可以向二级学院(部)或教务处直接反映。

5.监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场纪律,对违犯考场纪律的考生要及时提出警告,对有违纪行为者,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试卷,责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学生考试违纪纪录表》一式二份,经总监考人员签名后报考生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由教务处及时负责处理。

6.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考试结束,立即收卷,对延时不交卷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不收其试卷,并认真核对考生数与试卷数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立即追查,并填好考场纪要,将试卷按规定整理后与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理交接手续。

7.监考人员应自觉接受总监考人员检查、指导。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监考人员报告,并妥善解决。

8.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监考工作认真负责的,给予表扬,对马虎大意,不认真监考的,给予批评。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姑息迁就或包庇隐瞒,除给违纪考生按学院有关规定以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监考人员责任。由监考人员失职引起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具体按《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1.主持本系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职责,抓好师德建设与队伍建设;

2.负责本系的专业建设、教研与科研活动;

3.按照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合理安排教学,负责本系教师执行规范的检查;

4.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教育;
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工作;

5.负责组织本系有关课程的教材、教学资料、习题集的编写工作;

6.负责组织教师参加院、系及校际间的教学交流活动和业务进修;

7.负责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8.负责检查系教学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教学资料的搜集与整理;

9.负责组织本系的业务学习,总结教学经验,做好本系教学质量督导;

10.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档案资料管理与外事(校友联络)

1、负责学院资料室的管理;

2、负责学院所有教学、科研、人事、学生、校友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
学院教师各种奖励、荣誉证书的收集及归档工作;

3、负责学院年鉴的收集整理以及做好其它用于对外交流的宣传资料;

4、负责校友信息收集及校友交流中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的事务性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科、基地、“985”平台建设秘书

1、重点学科申报、检查和评估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2、基地建设、评估工作中协助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准备、联络等服务性工作;

3、协助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做好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和项目专家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4、

4、完成学校交付的建设项目数据信息收集、档案管理工作。协助项目专家委员会完成各类项目检查、数据统计报表、项目阶段和整体总结工作等;

5、

5、做好项目与上级部门和子项目之间的沟通工作。配合重点办和项目专家委员会做好项目过程管理,协助办公室主任定期做好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包括项目进展、经费执行、设备购置、重大成果、存在问题分析等);

6、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985工程”二期建设的项目管理流程,准确掌握项目建设中的各类信息,定期检查项目的硬件建设情况和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7、协助学校和项目专家委员会处理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大企与区域合作促进办公室秘书

1、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2、根据学院规划,有针对性地联络有合作潜力的企业与区域,对企业产品研发、市场需求及技术水平、校友情况等进行摸底,为学院与其全面合作做好前期信息收集工作;

3、针对有全面合作意向的企业与地方区域,草拟相关协议,并配合学院主管领导与合作方就合作内容、方式等进行沟通;

4、全面合作协议签订后,全程督促、协调各项合作内容的执行进度与质量;

5、对全面合作过程中双方反馈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与汇总,并起草相关报告;

6、负责与学院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的各单位来访人员的工作联络、和接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研究生管理员 完成所管研究生的教育与教学管理工作:

1、研究生学籍管理、课程管理、成绩管理及考务管理;

2、教务管理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教育教学文件的整理、归档;

3、教师、学生教务咨询接待、成绩查询及相关事务。

4、负责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的组织及教材建设,教学成果、教材奖、研究生精品课程等各种申报和立项工作。

5、研究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

6、研究生的党建、团建、学风、班风及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7、研究生的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 区 学 院 岗 位 职 责

办公室主任:主抓学院全面工作,协助院领导制定学院的规章制

度以及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工作的开展落实,协

调与省、市、区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的关系,

负责学院绩效考核、印章管理、综合文字材料的审

核,做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

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学院的病事假考勤,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工作,

负责学院周计划、大事记以及学院的大型活动信息

整理上报,负责学院会议记录及档案整理工作,协

助主任做好其它工作。

培训中心主任:制定学院培训计划,确保各类培训项目的落实,建

立健全各类培训档案,深入街道社区进行工作调

研,指导、帮助各街道分院及社区学校开展社区

教育工作。

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和平区社区教育网”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网站的

各项栏目定期更新补充内容,加强与各社区信息

员的沟通联络,不断扩大网站的影响力。

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做好学院承担的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组织开展课题

负责人的培训,承担《和平教育》社区专栏稿件

的组稿工作,为院领导提供政策、理论支持并撰

写相关文字材料。

项目办主任:以项目为抓手,拓宽学院的发展空间,通过主办,

承办各级各类大型活动,扩大学院的影响力,为

学院创造更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商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1、召集和主持学院管理层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学院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培训模式、体系、制度和流程。

3、负责课程建设。根据企业发展要求和实际需要,制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做好学科调整,实现学科建设目标。组织力量开展学科研究和合作开发。

4、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并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5、负责主持教材编订工作。

6、负责学校领导梯队的体系,包括企业的人才理念、战略、政策、制度和流程。

7、负责管理学校资产的申报,依法合理使用学校经费和资金。

9、负责建立和实施本校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

10、代表学校参与集团的各项会议,负责对外的交流联络工作。

11、签署对外重要经济合同、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2、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完成专业学院的教学、行政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并向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

二、按照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制定二级学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工作目标,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二级学院特点,负责提出二级学院各专业设置及更新改造的意见,组织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报学院综合平衡,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四、组织制定二级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报学院审批。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统筹教材建设,协调和安排各教学环节,建立实验实习基地,指导学生实习,完成人才培养计划。

五、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做好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有关事宜。

六、负责组织制定二级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审定科研项目,检查专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七、负责二级学院实训室的建设、管理。

八、负责组织制定二级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做好教师梯队建设,教职工培养、教师职务聘任及职称等有关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考核。负责二级学院教职工在院内的调整和调动。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做好任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教学安排,做好二级学院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做好外聘教师聘用和管理工作。做好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等基础工作。

九、在学院财务处指导下,组织二级学院教职工增收节支,根据学院预算和二级学院实际,制订二级学院资金预算,管理好、用好学院划拨的经费和各种渠道的科研经费,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

十二、主持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二级学院正常教学、行政管理秩序,承担二级学院院长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十三、积极争取学院有关部门、学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对二级学院各项工作的支持,不断加强二级学院在学院的地位,并扩大对外影响。

十四、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组织奖励二级学院先进个人,提出教职工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含记过)处理意见,审定和上报学生的毕业资格;
提出学生的升留级意见。以上材料均应报学院有关部门备案。

十五、主持二级学院院务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出正确决策,不断改进工作。完成学院交办教学评估、升本评估等要求的各项工作。

十六、二级学院院长的主要工作在于本二级学院的教学、专业建设等管理工作上,二级学院院长授课一般每周上课不得超过八课时(包括到院外兼课)。

3、外语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学校领导下完成专业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并向校长负责。

二、按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专业学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工作目标,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专业学院特点,负责提出本专学院各专业设置及更新改造的意见,组织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报学校综合平衡,经上级批准后保证实施。

四、组织制定本专业学院各专业层次的教学计划,并报学校审批。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统筹教材建设,协调和安排各教学环节,建立实验实习基地,指导学生实习,保证完成人才培养计划。

五、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做好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有关事宜。

六、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学院科学研究规划、计划,审定科研项目,检查科学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七、负责本专业学院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

八、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搞好学术梯队建设,作好教职工的培养、教师职务聘任及定职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九、组织本专业学院教职工增收节支,根据学院开支范围和本专业学院实际,制订本专业学院资金预算,管理好、用好学校划拨的经费和各种渠道的科研经费,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

十、负责本专业学院学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专业学院教职工在院内的调整和调动。

十二、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奖励本专业学院先进个人,提出违纪学生和教职工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含记过)处理意见,审定和上报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
提出学生的升留级意见。以上均应报学院有关部门备案。

十三、主持院务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保证做出正确决策,断改进工作。完成学校交办教学评估要求的各项工作。

4、商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商学院是华豫学院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分院长要在学院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研组、科研组和各位政治辅导员的作用,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1、全面负责商学院的各项工作。根据本院及所属教学课程计划,负责制定、落实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本院所属教学工作,审定教学进度计划,检查本院教职员工的工作。

2、随时掌握教学、科研动态,组织教师进行学科教学、科研。协助科研组完成科研项目的落实,科研成果的鉴定交流,并组织和指导学生科研小组的活动。

3、学习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工作,加强课程建设与管理。在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本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及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的具体工作。

4、抓好本院教材和资料建设及师资培养、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

5、督促检查教研组教学任务的安排、课程考试、考查命题等相关工作。建设学科各课程题库,完善教学考核检查管理制度。

6、配合学院做好本分院教职工业务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

7、检查督促落实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课外辅导工作、实验工作和批改作业工作,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政治思想情况,组织教学观摩,交流教学经验,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8、主持召开分院工作会议,制定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主持经常性的例会,传达与沟通上级精神及反映教师意见与心声。

9、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保证全分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的活动。

10、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5、外语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领导和主持本学院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决定、指示、规章制度,组织全面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及其他任务。

二、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持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发展规模、办学形式、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分配、学术交流等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主持、协调学院教学工作的运行,做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抓好学院建设、系部建设、学风建设、教研教改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四、管理本学院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开发、推广和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学院的教学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
审查学院的科研项目,鉴定科研成果,评价学术论文,审核重点课程教材等。

五、主持本学院会议或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处理本学院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党、政、工、团等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教职工的聘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培养好学术带头人。

七、主持学院招生、毕业实习和就业等各项工作。

八、主持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院系网站建设,空间管理、空间教学、空间课程资源建设等。

九、制定学院教学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督促、检查本学院教职工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等。

十、关心本学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组织开展育人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协同党总支、支部作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关心学院教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协调党总支、支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做好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工作。

十二、负责本学院经费预算、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十三、组织领导好本学院物资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图书资料、档案、信息等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共8篇)

教师个人负面清单及整改措施(共8篇)

出台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制度(共9篇)

巢湖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共13篇)

小学岗位职责清单(共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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