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权力论
摘 要:这是一篇把货币当作权力来论述的文章。本文通过对商品及商品交换的深入分析,得出了货币就是所有权权利单位及权力载体之一的结论。并在此结论基础上深入探讨和提出了治理当前经济与社会权力问题的一些结论和方法。本文用货币权力理论简要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两大意识形态并初步揭示了它们的实质。“货币权力论”既是对经济理论的基础理论研究,也是对传统权力理论的有益补充。“货币权力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原理的继承与发展。
关键词:货币;所有权;使用价值;价值;权力;主义
一、前言
通货膨胀、金融危机、意识形态的差异等种种迹象表明,现代政治经济体系可能存在缺陷与不足。指导这种政治经济体系构成及运行的基础理论本身可能是不完善的。部分由直觉构成的理论可能一直在误导和阻碍着社会进程。作者通过研究发现,现代政治经济理论的基础理论中对货币的认识存在问题。货币其实是商品所有权的量化单位,是社会权力的载体之一,它用本身具有的独特自然特性和所有权地位去代表价格和价值,而自己不需要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属性。这和传统货币理论认为的货币是“商品”是有区别的。
二、货币是权利单位,是权力的载体之一
概括来说,虽然现代金融理论对货币的认识还存在很多的分歧,特别是对它的定义,更是莫衷一是。但是这些理论对货币起源的认识与论证是基本一致的,都把商品交换作为货币理论研究的基础,认为货币起源于经过分化的商品,具有价值尺度、支付、价值贮藏等功能,货币与商品和交换密切相关。但它们基本上都忽视了商品交易中社会秩序和所有权权利的存在和作用,因而这些货币理论基础基本上都是由直觉产生的。
对货币的认识正确与否决定于人们对商品及商品交换认识的正确性。所以,要弄清货币的真实面目,应该从商品交换说起。
(一)商品是私有制社会的产物
对自我生命和生存质量的保护与改善意识是人们的客观需求,这是人们对私有制度的最原始的基本要求,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但这种要求不只是单方的,它要受到环境及他人的制约,如果双方互不承认对方的这种权利,就会发生争战、偷盗、或者抢劫,就没有秩序,也就没有交换的可能和必要。但如果双方或多方达成共识,相互尊重对方的这一权利,秩序就会产生。也就是私有制度逐步地确立,商品交换才成为可能。
在私有秩序形成以后,人们的活动范围有限,掌握的资源就会不同,人的技能也会不同,分工也就不一样,这也决定了产品的不同。而单一的生产并不能满足人们的全部需求,不能抢夺与偷盗,就只有交换。
因此,私有制是商品及交换得以产生的充分必要条件。
(二)商品交换的实质是所有权的交换
商品所有权是社会私有秩序赋予商品所有人的权利意识。它由所有人主张、并得到社会认可,是社会成员之间达成的默契及协议,它需要其他社会成员的认可与维护,商品交换行为也需要社会秩序作保障。因此,所有权是社会赋予的,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所有权来自社会。所有权的管理权也因此应属于社会公共管理部门。
所有权是一种意识,是无形的,需要通过物质产品来体现,因而会使人们只把目光集中于物质产品上从而忽略所有权的存在。人们说“我有一只苹果”的时候,一般不会在意它的真正含意应该是“我拥有这只苹果的所有权”。反过来说,这只苹果就构成了对所有权人权利内容的度量。
所有权表现在私有物品上,就是对物品的自然属性(种类、数量等)的主权和处置权,表现在商品交换中,它是交易双方商品所有权的交换和相互替代协议,具体就是商品的成交价格。
物物交换中,交换双方的商品所有权互为对方的价格,是一种等权利(价格)交换。比方说,一只羊=5把斧头,那么一只羊的所有权就是5把斧头拥有者要求的价格,5把斧头的所有权就成为一只羊的拥有者要求的价格。
有货币参加的交换也是等价格交换,货币本身代表所有权,能和愿与它交换的商品所有权交换,形成商品的货币价格。
所谓的商品交换,其实是双方商品所有权的交换和相互替代协议。而只有双方达成一致,才有可能拥有对方商品的主权,也才能得到对方商品的处置和使用权利。因此,商品交换的实质是商品所有权的交换。
(三)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质
马克思把商品的属性概括为使用价值和价值,并且认为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的“有用性”,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而价值是商品中凝结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来源,是抽象的。这种说法是根据“劳动价值论”并完全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来论证的。由于没有考虑消费者的意愿和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存在,因而是片面的。
亚当·斯密和马克思为了说明商品交换是商品本身价值的交换,都对商品价值来源进行过深入细致的分析,他们的结论是一致的,都把劳动看作绝对价值从而把它当作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尺度。但由于这种说法过于抽象,因而是不具备实际意义的。它只能说明社会财富与劳动关系密切,但不能就据此把劳动作为商品价值的唯一尺度。因为只有劳动成果才能充分说明劳动价值,如果从劳动成果中再溯价值源头,得到的就只有“没有成果”的劳动,劳动也就不一定有价值了。劳动成果只能说明劳动具有价值,但究竟价值多少,并不能完全由劳动者一方来决定,它还取决于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另外,自然资源所有权价值也包含在商品价值中,但它不都是劳动的结果。所以劳动是决定商品价值唯一尺度的说法是不确切的。劳动的价值是在交易中被消费者认可才得以体现的,只要劳动就能体现价值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此世上不存在绝对的价值,只存在相对价值,也就是商品价格(所有权)预期。
人们对各自劳动成果的珍视、保护与主权要求意识,构成了价值的基础,也就是说劳动成果是包含所有权主张的,他人不能白白从劳动者手中拿走劳动成果,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值钱”。要让所有者真正放弃这样一种意识,就需要由消费者提供使其产生更多珍视意识的其它商品或所有权进行交换,这一过程体现了所有权的相对比率大小,就是“值多少钱”的问题,价值大小通过所有权比率来体现,只有通过商品交换和价格预期,相对价值才能得以相互体现。商品的价值量体现于劳动者对与之交换的商品所有权数量的预期程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