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20―2020年)实施意见 重庆市政府规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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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
见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
护和发展规划(2015―
2020年)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独特且具有战略意义的宝贵资源。保护中药材资源、发展中药材产业,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是全国重要的中药材产地,中药材资源丰富、市场竞争力较强。为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加强中药材保护,促进中药材产业科学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形势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据调查统计,全市现有中药种质资源5832种,中药材总蕴藏量达163万吨;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30万亩,年产值30亿元,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中药材品种超过10种,山银花、黄连、青蒿、玄参、党参、桔梗、独活、白术、白芷、木香等渝产道地药材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稳定的销售渠道。市中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和西南大学等有关高等院校在中药材研究、种植、开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太极集团等一批制药企业,在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生产方面技术水平较高,生产能力较强;现代农业技术、
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为创新中药材生产方式提供了科技支撑;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中药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更大发展空间。
与此同时,我市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我市中药材仍以分散种植为主,组织化、集约化、机械化程度较低,良种、良法未能广泛应用,规范化、规模化生产比例偏低,科技水平不高,产地加工设备、加工技术、药材储藏技术和设施较为落后;中药材流通标准尚不完善,现代商业模式发展滞后;中药材未完全体现优质优价,低价、劣质的中药材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产业支撑力量薄弱,科研投入不足,中药材技术服务体系有待加强。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资源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中药材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开发有机、绿色中药材资源,建立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生产基地,加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着力提升中药材生产服务水平,构建新型中药材农业经营体系;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中药饮片加工体系、新药研发体系、营销体系和生产体系,实现中药材生产规范化、制药企业现代化、药品生产标准化和市场国际化;完善中药材产业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我市中药材产业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突出企业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