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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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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汇报3篇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汇报 某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经验汇报材料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县级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坚持全面依法治理的重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汇报3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汇报3篇

篇一: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汇报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经验汇报材料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县级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坚持全面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xx 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实行“一盘棋”布局,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推进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领导,全面发动

 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执法主体。尤其在实施振兴乡村战略中,起着最基础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作推进,大量矛盾涌向乡镇。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为解决这些问题带来政治机遇和政策契机。xx 县县委、县政府实行“一盘棋”布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推动改革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改革作为全面依法治县的基础工作,作为以人民为中心、造福社会的民心工程,作为全县改革开放、创优环境和乡村振兴的保障工程,定方案、建机制、深化改革。并把改革与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矛盾纠纷联调、环境建设联治,招商引资联抓,先后 2 次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扩大)、3 次县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3 次政府常务会,明确

 一支队伍执法,实施“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加强领导,全面发动,层层分解任务,扎实推进改革。xx 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深入到 xx 镇、xx 镇、xx 乡、xx 乡进行调研,现场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农村(社区)主动扛责,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一级带一级,不断传导压力。

 二、落实政策,统一启动

 “吹哨报到”工作表面上是政府行政执法,实质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市域治理,必须有“一盘棋”思想。xx 县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了《xx 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方案》《xx 县乡镇权责清单》《xx 县乡镇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xx 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关于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有关事项的通知》《xx 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xx县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要求属地乡镇统筹协调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对辖区综合执法工作负总责。各乡镇依据辖区实际,有效整合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按照有关精神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实现统一执法管理、统一调度指挥。

 全县 12 个乡镇分别组建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全县 9大领域执法队伍进行了重组。县里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授权乡镇行使的执法事项,以乡镇名义执法;县级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县级部门与乡镇按程序签订委托协议,报县级司法部门审核备案,以委托机关名义执法;法律法规未授权也不宜委托下放、需乡镇配合的行政执法事项,实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由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履行相应的协调权、督办权,协助县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査、立案调查等工作;县级部门在乡镇派驻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纳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态势。

 三、职能保障,依法推动

 xx 县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充分发挥在“吹哨报到”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内的统筹实施作用,根据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印发了系列文件,及时在规范用语、建档立卷、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指导;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解决部分执法队员“怎么做”和“做什么”的问题。同时县司法局建立了“吹哨报到”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有关事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 省行政执法条例》,一方面接受乡镇的邀请,组织专人前去培训执

 法队员,另一方面不定期地深入乡镇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推进了“吹哨报到”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上下贯通的执法模式。

 四、整合资源,集中行动

 在发挥好专业执法力量作用基础上,全县配齐配强综合执法辅助力量,特别是推进了网格化建设。县委办印发了《xx 县“全科网格”工作实施方案》,招聘社区全科网格员114 名,聘请兼职网格员 182 名,对全县 273 个网格内的居民进行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让每一个地方都有人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服务,从而实现“上面千条线”和“基层一张网”的无缝对接。各乡镇结合“网格化”建设和农村“两委”换届工作,重视基层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两会一队”和妇女禁赌协会、三老评议会(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村民议事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市域治理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筑牢市域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激活了农村(社区)“神经末梢”,形成乡镇“共治”合力。

 “四个环节”活跃了“一盘棋”布局。县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并多方筹集资金,兴水利、通油路、落实惠民政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网格员等群防群治组织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成为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和违法行为的信息员、巡逻看护的治安员、转化刑释人员的帮教员,形成了共同参与的格局,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党是飘扬的旗,是群众的主心骨,推动推动了“一盘棋”工作向纵深发展。

篇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汇报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汇报

 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聚焦“人”“事”“制”“技”,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一个机构协调,一个平台调度,一支队伍执法,一个网格覆盖”的新模式,有效破解基层综合执法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聚焦“人”,有效解决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制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办法,畅通乡镇人员获取执法资格渠道,推动 140 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员获取执法资格。推动乡镇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至少 3 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乡镇人员列入执法队编制,并吸纳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派驻站所全体人员和赋权执法部门至少 1 名人员入队,确保各乡镇执法队人员不少于 20 名,打造了“全科式”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有效解决了乡镇执法人员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够的难题。

 二、聚焦“事”,有效解决执法权责不明问题。坚持从实用角度归集事权,明确乡镇法定执法事项的同时,由县司法局按照“三高两易”(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标准,向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收集委托执法事项,经合法性审核后公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坚持从实际角度选择事权,采取部门“端菜”,

 各镇“点菜”的方式,各乡镇选择自己急需用、能承接的执法事项,个性化确定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双向选择有效破解了“上面尽管放,下面接不住”的问题,提升了基层行政执法的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已梳理出 8 类 61 项法定行政执法事项、8 类 197 项委托执法事项以及 1 类 1 项赋权执法事项,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聚焦“制”,有效解决执法衔接不畅问题。在运行体制方面,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为主干,县乡村分别建立“协调平台”“调度平台”“网格平台”,构建“三级综合执法管理平台”,确保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实现执法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力量联动,形成“发现、交办、处置、反馈、考评”全环节全链条的闭环管理。在执法行为规范方面,制定“一图一法八机制”的运行制度,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图”“暂行办法”,完善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共享、联席会商、执法协助、人员培训、争议协调、行刑衔接等8 项机制,确保基层执法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明白”。在执法监督方面,依托基层司法所、专业律师组建专业性法制审核队伍,赋予各镇行政执法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研究讨论权,做到办、审、定“三分离”,实现县级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

 四、聚焦“技”,有效解决执法技术保障不足问题。坚持“科学测算、合理配置”,依据 2021 年度乡镇行政执法案件量,参考各乡镇人口数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执法人员数量科学核算执法经费。通过县级统一核算、统一采购、统一配发、统一更新基层执法装备,为

 乡镇提供执法无人机、执法用车、智能执法记录仪等专业化技术装备,有效解决了经费分配不合理、装备保障不到位问题。目前,我县已将473.2 万元执法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下一步,我县将运用系统思维全面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推动“传统执法”向“智慧执法”的迭代升级,努力让执法工作更智慧、更人性。

篇三: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汇报

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3 3 篇

 关于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发〔2019〕27 号)》的文件精神,2021 年 10 月,区人大常委会就我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充分听取了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和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探讨我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有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积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放事权基本做到有效衔接。

 (一)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措施。一是在改革工作开展前开展调研,充分了解各镇(街道)的准备情况和实际困难。区依法治区办通过对各镇(街道)的驻班指导、专题收集和汇总问题,制发了指导意见。二是各镇(街道)围绕改革工作的制度、人员队伍、工作业务等方面,对应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措施。三是区各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到各镇(街道)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助推解决实务问题。

 (二)精准实现事权下移。对市政府公布的行政执法类事权目录进行了梳理,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分两批下放各镇

 (街道)。第一批下放 1535 项,第二批下放 471 项,共 2006 项。行政执法类事权已全部下放到各镇(街道),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下放的事权整体运行状况良好。

 (三)分阶段大力展开部署。今年 3 月,区依法治区办召开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由顾耀辉书记提出“五个一”的工作要求,明确各镇(街道)要组建以镇长(主任)担任组长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印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第一批)实施方案》。5 月,修改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将统筹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纳入执法协调小组职责。9 月,向其他镇(街道)推广丹灶镇“1+1+N”执法模式和桂城街道“1+2+N”的“快速反应”铁骑队伍。推动各镇(街道)组建以镇长为主任的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或改革领导小组。

 (四)搭建改革运行机制。围绕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指导、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打造“1+6+N”工作机制,基本实现改革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目前已出台配套制度 12项。各镇(街道)、区各执法部门亦积极主动出台相关方案措施。

 (五)开展培训,打牢改革能力基础。一是通过统筹各镇(街道)和相关执法部门编制并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二是落实各镇(街道)驻班指导工作方案,建立驻班指导的长效运行机制;三是举办执法实务培训班,加强了各镇(街道)的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灵活运用执法办案平台。目前,各镇(街道)已按照要求,全面启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进行办案。行政执法“两平台”与智运平台的对接上线、深度融合,形成群众参与、部门办件、流程可见、结果反馈的闭环,打造“群众网格员吹哨,执法人员报到”的智慧执法南海模式。

 (七)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官方发布实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权下放的公告,明确区、镇(街道)两级执法事权权限划分和执法人员的管理要求。二是通过专业机构制作的宣传视频展现各镇(街道)的相关承接任务。三是通过多家新闻媒体,对改革工作的推进会、现场会、“两平台”和区智运平台使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四是定期制作简报,提供执法改革的先进经验供互相参考。

 三、存在困难 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制约了改革工作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事权下放存在障碍。在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文广旅体局、交通、医保 5 个单位的执法部门均属于市垂管部门,行政执法权仍属于市级部门,与当前改革工作由区委依法治区办作为统筹单位不一致。部分市级部门对执法事权的下放存在顾虑,个别执法事权未能实现下放。

 (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未充分发挥统筹指挥作用。部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由常务副镇长担任,组织架构统筹力度略显不足。部分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还是以“块状管

 理”为主,内部采取分片区管辖的模式,存在准备不足。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对其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委办公室这一协调机构的定位认识还不够,各项统筹机制未能完全有效运转,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未能充分发挥。

 (三)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紧缺。虽然改革工作为镇(街道)共增加划拨了 700 多个执法编制,但短时间内难以招录到适格的法制员和执法人员,培养新招录人员也需要较长时间。目前大量执法辅助人员由于不再允许申领执法证,人才流失及人员分流也将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执法工作量与执法人员配比严重不相适应,法律专业人才和法务工作者紧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都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增编对镇街财政开支也带来相当的压力。

 (四)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主体错位,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有待提升。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区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检查权调整为由镇(街道)作为主体实施,但与之相对应的行政许可权却没有同步调整。造成审批、监管和执法分属于不同层级,难以形成合力。另一方面,综合执法办作为综合线的执法部门,需同时承接区级自然资源、城管、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四个执法部门的事权,但与之对应的审批权仍分属于不同部门。“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执法”的原则难以落实。

 (五)行政执法“两平台”推进不够顺畅,各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有待整合。各级各部门存在多个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平台间的信息尚

 未融合,执法人员需要重复录入工作信息。“两平台”属于新开发的系统,系统使用繁琐、流程较为复杂、部分职能序列不完善,功能设计还有待完善,执法人员对新系统的不熟悉,和多个执法系统同时使用的情况,存在一定抵触和畏难情绪。

 四、几点建议 (一)继续推进事权下放。一是积极与市层面沟通协调,争取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包括市垂管部门执法事权的下放制度。二是充分开展调研,广泛征询意见,梳理本年度下放事权的承接情况,严格把控审查关,更精准统筹谋划下一批的事权下放。

 (二)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指挥统筹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加深对改革工作的认识。落实由镇长担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的制度,不断强化镇(街道)的执法主体责任,把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委员会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的统筹职能。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尽快搭建好执法队伍架构,有计划地招录法律专业人才,科学配置执法人员,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比例,按标准配备协管人员。发挥好法务工作者或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法制审查,把好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律关。用好原有的执法人员,有效做好传帮带,顺利完成新旧执法人员的工作交接。加强与改革指导组的沟通联系,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确保事权下放能够“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加强指导,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根据镇(街道)需求出台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为镇(街道)开展改革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促使多部门联合的执法模式向综合行政执法模式转变,确保综合执法落到实处。

 (五)大力推行“两平台”与智运平台的对接应用。根据镇(街道)的需求,促进“两平台”的优化升级,推动各镇(街道)持续用好“两平台”,做好服务与支持,各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全流程网办,持续推行“两平台”与智运平台的对接运行。

  关于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二)

 我市自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以来,通过科学、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建立起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管理重心下移,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权责分割、执法效率不高、基层执法薄弱等问题。但工作中也面临许多亟待应对和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尤其是“9.20”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当前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在体制机制上的一些薄弱环节,引发了我们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深入反思:

 一、 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以来的基本情况

 一是有效地实现了管理重心下移。执法队的人、财、物管理权全部下放到街道,使执法资源与街道内的各部门资源、社区资源一样成为街道可以统一调配、整合的行政资源,有效地实现了管理重心的下移和责权的统一,使街道作为政府社会管理的战斗堡垒和一线单位,在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现。

 二是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状况有了明显改进。全面推行综合执法以后,长期以来市民投诉较为集中且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得到有效查处的“六乱”(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挂晒、乱张贴、乱扔吐)和“三黑”(黑网吧、黑诊所、黑煤气)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得到了加强,社会秩序、市场秩序和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市民的满意度有了一定提升。三是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过去多个职能部门分别执法改变为综合执法队统一行使,减少了部门间的职能交叉、权责分割现象,街道层面 70%的社会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执法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四是一系列创新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在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新的社会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如行政执法驻警制度、大鹏街道的巡查签到制度、布吉“大综管”协同执法模式、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建设等,这种比较成功的探索,对政府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社会管理资源、革新对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良好借鉴意义。

 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推行街道综合执法在改革的方向和路子是正确的,也取得了明显的改革成效,但是由于在体制机制上尚不够成熟、不够健全、不够完善,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综合执法工作的管理范围过大 一是管理职能过多,涉及领域过广。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深府[2006]268 号文件)赋予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21项执法职能,这些职能分别自15个职能部门、涉及 143 部法律法规、583 项执法事项。2008 年 9 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补充规定》(深府〔2008〕190 号)对综合执法范围进行了调整,在职能范围上有所增减,减少的都是一些专业技术强、实际执法过程成中涉及比较少的管理事项,增加的都是难度高、责任大且现实生活关系紧密的职能,实际工作总量有增无减,执法任务繁重。二是职能范围调整幅度过大、频率过高、设置不科学。综合执法改革后不到 2 年的时间,龙岗区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能范围就做了三次大的调整,从老“八项”到“21 项”,再变为“21+4”模式,后又增加查处非法办学、非法废品收购等职能,其间尚有数次小范围的变动,调整幅度过大,调整频率过高,使综合执法部门很难适应。况且新调入的执法职能均为其他部门行政管理事务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调整的原则并不一致,各职能之间缺乏内在统一性,管理事项也缺乏针对性,个别新生事项(如非法午托班问题)连基本的管理规范都没有,执行起来精力分散,无法形成整体管理效应。

 过多的职能、过大的管理辖区、过频的职能调整使得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比例严重失衡,导致了综合执法部门长期疲于奔命,同时,简单的集中不但没有彻底改变执法交叉的情况,甚至还产生了新的交叉,并使社会矛盾集中在一个部门,整体导致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压力空前。

 (二)

 对违法自然人处罚执行难长期得不到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执法部门虽然对违法当事人可以进行处罚,但是却没有对当事人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权力,由于不能对违法行为的最根本最能动的主体形成威慑力,使得综合执法人员常年累月疲于奔命,执法效率大减、执法成本大增、执法威信大降。特别是对于结帮成伙反复进行违法活动的流动人员,处罚更是根本执行不了,甚至不断出现多次暴力抗法事件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三)执法力量保障不够到位 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在大幅度调整管理职能的同时,并没有相应的调整专业管理队伍,“人随事走”的既定原则没有落到实处,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人员十分匮乏。尽管市、区多次开展了各类执法培训,但是职能频繁调整、工作任务繁重等条件的限制,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专业性和覆盖面并不是十分理想。同时,街道办事处抽调执法人员从事其他工作、指派执法队执行其他工作任务的情况也比较普遍,而抽调走的多是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不但使人少事多的状

 况进一步恶化,也使人员组成的结构性缺陷进一步加剧。面对范围广泛、内容庞杂执法职能,当前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难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四)管理模式不合理,实际运转不灵活 一是“条块管理”力度失衡,实际管理中问题多。目前的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的是“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街道执法队的人财物全部交由街道办管理,执法工作由街道办调度指挥,由于街道管理力过于集中,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部门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街道领导多、法律意识不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等客观问题的存在,使执法工作出现缺乏系统性和长效性、执法资源浪费严重、整体执法效果提升缓慢等诸多问题。二是任务来源多元化,绩效考核不统一。执法权相对集中后,尽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指挥管理,但是各部门、各专项办公室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工作任务交付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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