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水读后感十六篇
重温了一遍《天行健》,悲剧性的结尾是楚休红生命奏出的最强音,休洗红,洗多红在水——天行健读后感。不记得哪个作者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悲剧才是永恒的主题,那些大团圆结局的只不过是悲剧的开场而已。这句话我坚信不移……
楚休红这个人:来自社会的最下层,他的出身限制了他的眼光,所以他优柔寡断、但也坚韧不拔、而且不甘随波逐流,很多两极的性格特征在他身上“完美”的融合。我喜欢这样不完美的男主,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优柔寡断的男性角色总是特别偏爱,例如被很多人诟病的张无忌。可能因为不完美才是人之本性,也可能从这些作品人物中看到了自己……
楚休红从一个百夫长到整个帝国的最高军事统领,可以说他的青云直上真的应了“时也,运也”,不无巧合,大时代的背景把楚休红推到了风口浪尖,他被时代压榨出了惊人的力量,让他不得不在漩涡中泥足深陷,在他不甘于随波逐流之际,也让他成为了帝国坚实的栋梁。这算不算黑色幽默,楚休红只是想在乱世中保持他的仁者之心,保护他想守护的东西而已。从跟随文侯开始,这个人物成长的速度令我惊叹,从对文侯命令不折不扣的实行,到逐渐的对当权者产生质疑,在征战中得出了一套他自己的人生哲学。楚休红已经从一个只知道冲锋陷阵的士兵悄然成长为一位智勇双全的伐谋者。
从高二看《天行健》的连载,到现在已经有差不多八年,一路走来,看到最多的是楚休红内心的挣扎,和在各种权利斗争的倾轧中谋求和平,读后感《休洗红,洗多红在水——天行健读后感》。
几乎没有欢乐,楚休红好像什么都不喜欢,不断的为他的最终目标奔走劳碌,与他最投契的邵风观还开他玩笑,问他是不是喜欢男人,连个癖好都没有,人生太无趣了……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太苦逼了,每日都像一个苦行僧一般,研究兵书战册,权衡多方势力,识破各个妄图颠覆来之不易的和平的阴谋诡计,守护他自己那颗千疮百孔的“本心”。楚休红每时每刻都是痛苦的,他在不断做着有违本性而又能将这种违背降到最小程度的抉择;
但他最牛逼的地方就是自己不觉得这是忍受不了的痛苦(难道是农民的儿子能吃苦),因为他上过战场、见过真正的生死,他的坚忍是无数鲜血淬炼出来的,每到生死关头,他永不放弃,纵使天道不可违,仍要尽最大的努力,唯一的一次放弃是他坚信和平终于降临的时候,也是这一次放弃使他走上了断头台。楚休红也不相信任何具有蛊惑人心能力的言论,对任何意识形态都保持高度的警惕、从而甄别是非,选择一条基本不偏离他的心的路来走。而且深有自知之明,而这种自知之明也是将楚休红推上巅峰的一种不可获取的特质,当他成为帝国的元帅,他也知道“决胜于千里之外”是他所不能够的,所以他在失败的时候能由衷的敬佩南武公子。楚休红坚守的原则是我特别特别敬佩的“仁者爱人,众生平等,每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
战争不是唯一解民倒悬的方法,而只是野心家的借口;
如果能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名将的最高境界”。好长哦,他不愧是有“泥将军”称号的元帅,真的很罗嗦……那个乱世,好像他所有的信条都是不可能成立的。多亏了楚休红,能坚守如斯。
最后的部分,本来应该是最精彩的,战争场面气势恢宏,多方势力波谲云诡。但可能是场面铺陈的太大,导致燕大笔力不逮,稍有遗憾……
现在奇幻世界又开始连载《地火明夷》了,看的我感慨无限,楚休红的时代已经完结,但新一代的将领正在逐渐展露头角。我期待着……
合同号:
红层找水打井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岳池县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岳池县润泽民用钻井队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完成,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岳池县丘陵区红层找水打井项目
(二)工程地点:桃尔山果园、响水养鸡场
(三)工程数量:2口
二、工程期限:
该工程项目工期为20天,开工时间自2009年8月6日起,竣工时间为2009年8月25日。
三、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红层丘陵区“找水打井”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书、设计说明、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验收。
1、开孔口径不小于¢172mm,终孔口径不小于¢140mm。大孔管子与小孔管子结头处用海带包扎。
2、当钻孔揭穿土层进入基岩1-2m后,换小一级口径的钻头钻进。
3、成孔后,冲孔洗井,直到水清砂尽。
4、放入无毒UPVC或PVC管,对上部土层进行护孔,并在下
1 部缠上海带,对上部地表水进行止水。管口应高出孔口0.5m,以备安井盖用。
若钻孔开孔即为基层(泥岩),成井后也应下入1-2m管子护孔。
5、每口井打井深度应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和地层结构决定,控制深度 m;
每口井日出水量不小于 m/d。
(二)井台施工要求:
1、在井台四周和顶部用白磁砖砌规格为长×宽:0.5m×0.5m,井台高0.4m,井台用水泥砂浆抹平,水泥标号不低于50。要求工艺平整、美观。
2、井盖:规格为长×宽×厚=500×500×500mm,要求工艺平整、美观。
3、在井台四周挖排水沟排水,以防地表水污染水井。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队伍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质量完成打井数量。
2、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打井工程验收合格后,按技术要求进行封井。
4、现场负责人和施工员不准出现空岗现象,各类工人必须素质好、技术过硬、听从指挥,接受甲方监督。
5、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严格把好安全关,落实专管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理,文明施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场地,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经乙方安全保卫人员同意。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员的伤、亡事故以及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程价款及付款办法
(一)工程价款
打井采取单口包干承包办法。本次打井共2口,总造价(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正据实结算。包括打井的人工、机器设备、油
3料费,安装抽水泵、管子的人工费和打井的税费,管线等。
(二)付款办法
在完成打井后,经甲方和财政局验收合格后,凭税务发票、验收合格表,在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立即取消乙方打井资格,终止合同。
①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未组织进场施工的;
②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打井任务的;
③打井过程中未按技术标准打井的;
④不服从监督管理的;
⑤延误工期的。
2、甲方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结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县财政局壹份。
甲方单位:岳池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单位或个人:
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代表:
签约地点:岳池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8月6日
今天,我们学习了语文一最后一课:《水》,我一看到文章就题目就猜想这是一篇呼吁我们保护水资源,不浪费水的文章,我大略一看,就是我猜的那样,便“细嚼慢咽”起来。文章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我”出生在一个缺水的地方,水成了村子里最珍贵的东西上,小时候,我们都期盼下雨,下雨时,我们才可以痛快会洗上一回澡,当不下雨时,母亲便用水为我们散热的事情。
我感到了水的重要,水的作用。在缺水的地方,人们对水是多么的渴望;
在水多的地方,人们对水是多么的浪费。水又是我们生命的源泉,假如没有了水,我们将不可能生存;
假如没有水,将没有植物和动物;
假如我们还不珍惜水,那最后一滴水就是我们人类的眼泪。水不是用不完的,总有一天,他将会从地球上消失,但是假如我们还浪费水的话,它会消失得更快。
《红鞋子》
一、初识作品
《红鞋子》共收录了汤素兰的近四十篇中短篇童话
作品,其中大多为其获奖作品,如最为著名的《狩猎奇
遇》《住在摩天大楼顶层的马》《女孩和栀子花》等等。
汤素兰的作品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构思精巧,语言清
新优美,能从平凡的一花一草、一事一物中提炼出深刻
却浅显易懂的人生哲理,借文学的手段加以表达,让小
读者在阅读这些的童话过程中,感受美好,认知世界。
二、作者介绍
汤素兰(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陈伯吹儿童文 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著有
短篇童话集《奶奶和小鬼》,专著《童话的诞生》,
中篇小说《黑色山恋》,散文组诗《野雨》《梦之
音》《难以诉说》,中篇童话《大嘴巴小鬼》《恐 龙的朋友》,系列童话“笨狼的故事”(四部)和“小朵朵”,长篇童话《阁楼精灵》《小老虎历险记》《寻找快乐岛》等,童话作品多收入“汤素兰童话花园”。曾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首届张天翼童话寓言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图书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奖、湖南省“五个一工程”奖、福建省“五个一工程”奖等多种奖项。
三、故事梗概
红鞋子的故事说的是需要伙伴。红鞋子的伙伴就是另外一只红鞋子。两只红鞋子在一起,我们才看得见“走路”,甚至看得见“奔跑”。在那样的时候,它们真是神气和抖擞的,不要说软和的草地,就是坑坑洼洼的路,从小河的这一边向那一边跳跃过去,它们也都会说我们要试一试!非要试一试!结果全部成功了。它们说不定还向往崎岖的山和更加艰难的沙漠,它们说,是的,我们向往的,我们向往的!就往那儿走去。这是红鞋子的理想,红鞋子的使命。
但是现在,红鞋子是忧愁的,因为只有一只红鞋子,另外的一只到哪儿去了呢?孤零零的时候,别说鞋子是无所作为的,一个人也会傻头傻脑,无精打采,没有灵感,智能减少了好多。生命不能孤零零。人不能孤零零。
小老鼠来的正是时候。
小老鼠是为了压在红鞋子鞋跟下面的半块饼干而来的,可是红鞋子却因小老鼠的到来,找到了丢失,找到了盼望。它们是两种很不一样的东西,可是它们竟然也可以从隔阂到后来的有了理解。你想象一下,一只小老鼠领着一只红鞋子走在路上去找另外一只红鞋子的情景会是怎样生动,怎样有趣,还有微微的诗意,微微的哲学! 我们就阅读着,感受着吧。期待着这些洋溢着温煦气息的心灵成长故事能启迪单心最真诚的一面,引领孩子们去触摸,去体会“分享”、“关怀”、“友谊”、“承受挫折”、“接受自我”等许多需要我们用一生去细细感悟的宝贵的心理品质。
三、精彩书摘
小老鼠听见小女孩在跟妈妈说话:“妈妈,我的红鞋子找到了,它没有丢,就在外面呢!” 妈妈说:“没有丢就好,把它放到门廊下的鞋架上,和另一只红鞋子放在一起吧。” 两只红鞋子并排躺在鞋架上,一只红鞋子轻轻地对另一只红鞋子说:“我可真想你呀!”
“我也想你!”另一只红鞋子轻轻地回答。
“是一只小老鼠陪我回来找你的!”
“应该好好谢谢那只小老鼠。”
“是呀,应该好好谢谢它??” 两只红鞋子轻轻说话的声音非常好听,小老鼠躲在垃圾桶里,静静地听着,一动也不敢动。
夜里,这只垃圾桶被环卫工人运到了城外。
小老鼠从垃圾桶里爬出来,踏着银色的月光,慢慢朝森林边的树皮小屋走去。
它的心里有了一点儿空空的感觉,这感觉和饿了还真不是一回事儿。它头一次发觉独自走在路上原来是这么安静,简直太安静了。它想,要是这会儿,树皮小屋里有一只小老鼠在等待着它回家,该多好哇!
四、看看你熟悉哪些故事?精彩片段赏析
1、
2、
3、
4、
五、读书时你用心吗?针对书中描写的
细节,出题考考大家吧!
看谁题出得有水平,看谁回答得精准!
六、读完此书,你有哪些感想呢?写一写吧。
《红鞋子》读后感
(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红鞋子》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是红鞋子和小老鼠。
小红鞋子和它的主人走散了。小红遇到了小老鼠,小老鼠和它一起去找另一只红鞋子。小红鞋胆小如鼠,而小老鼠却胆大包天。他们历尽千辛万苦,相互鼓励,最终,红鞋子终于找到了它的主人,它也变得大胆了起来。读到这我想我不能像书里的小红鞋一样胆小。
有一次,我到爷爷家吃饭。我和妈妈在小区健身处玩荡杠,可我不敢跳下来,心怦怦的乱跳,手心里冒出一把汗,我的脚却在微微颤动,到后来由于实在太怕还是灰溜溜的爬了下来。看见别人比我小的也从上面跳下来,为什么我比他们大反而不敢呢?是不是他们有林冲的豹子胆?难道我一生下来就是胆小鬼?不,不是他们有林冲的豹子胆,也不是我一生下来就是胆小鬼,而是我克服不了心中的恐惧。这时我想起了小红鞋它一开始也很胆小,但是它在小老鼠的帮助下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找到了另一只鞋子。我对自已说:“相信自已我一定行,我是最棒的”。于是,我再一次重新上去并鼓起勇气跳了下来,虽然来了个狗吃屎,但妈妈还是鼓励说:“很好,你努力过,不管结果如何,妈妈你喜欢哪个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写什么?
为什么你会喜欢? 从中可以感受到什么?
比什么都开心。只是你跳下的时还没有掌握技巧,你多练几次一定会成功的。”就这样我又试了几次,果真每跳一次都信心百倍。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我们在遇到困难要勇敢、自信,而不能胆小、退缩。
红鞋子读后感
(二)
昨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红鞋子》,有一只红鞋子丢了,它在寻找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住在树皮小屋里的小老鼠,小老鼠收留了它,晚上,它们谁也睡不着,后来,小老鼠钻进了红鞋子里,大家才香香地睡着了。第二天早晨,红鞋子要回城,小老鼠陪它去,在路上,它们遇上了一只猫,红鞋子用硬硬的鞋帮打向猫,小老鼠乘机钻进了垃圾桶。听着响声,小女孩出来了,啊,我的红鞋子没丢呀,于是,小女孩把红鞋子放在了鞋架上,和另一只红鞋子放到了一起。垃圾车来了,载着垃圾桶向郊外的方向驶去,小老鼠在垃圾车上若有所思,它想:要是我的树皮小屋里也有另一只小老鼠在等着我,那该多好啊。我明白了个道理:人,总要有个伴儿。友谊是最宝贵的,没有友谊,人就会孤单。我希望小老鼠也能有一个伴儿,和红鞋子一样。篇2:读《踢拖踢拖的小红鞋》有感
让生活更美好 ——读《踢拖踢拖的小红鞋》有感 我是个小书迷,每天睡觉前我都会拿起心爱的书本啃一啃。最近,我正在啃老师向我们推荐的金波爷爷的童话书,有很多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最让我有感触的是《踢拖踢拖的小红鞋》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胖妈妈和小胖看月亮时,小胖的红鞋子被小胖弄掉了,小红鞋感到非常孤单。一位老爷爷刚好路过看见小红鞋掉在这里,就问小红鞋:“你为什么在这儿呀?”小红鞋说:“小胖不小心把我弄丢啦!”于是老爷爷就把小红鞋带回了家。老爷爷睡着了,小红鞋没有睡,它只想着它的好朋友——另一只小红鞋。突然床底下跑出来一只小老鼠,小老鼠问它:“你怎么哭啊!”小红鞋说:“你能带我去找另一只小红鞋吗?”小老鼠二话也没说就带着小红鞋去找了。在路上它们遇见许多人和许多小动物都来帮助小红鞋找另一只小红鞋,就这样,人越来越多,小动物也越来越多,他们都一起来找,找呀找呀,终于找到了小红鞋的好朋友——另一只小红鞋,小红鞋十分开心。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故事中的小动物们都很善良,它们为了不让小红鞋孤孤单单的,大家齐心协力帮助小红鞋找到了丢失的伙伴。是的,只要大家齐心互相帮助,什么困难都能克服。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挖红薯。一开始,我们各挖各的,碰到几个小的我都能挖起来,后来我挖到一个大红薯,用镰刀怎么挖也挖不动,爸爸就过来帮助我,我们两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大红薯挖了出来。我和爸爸高兴地笑了。
我们的生活中,如果多一些像老爷爷、小老鼠这样的人,那生活将更加美好。篇3:《红鞋子》读回感 --李梓萱
《红鞋子》的读后感
三二班
李梓萱
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红鞋子》的书。讲的是一只被丢弃的红鞋子在草地上发愁。一只小老鼠坐在它的旁边。小老鼠是为了红鞋子底下的一块饼干在等着它离开。它从早晨一直等的天都黑了。小老老鼠生气的对红鞋子说:“你还走不走?再不走我可就要动粗了。”动粗是什么?红鞋子可是一只文静的鞋子。它说:“动粗是一种舞蹈吗?我好想试试。”小老鼠冲着旁边的一枝夜来香踢了一脚,花瓣像雨一样落下来。红鞋吓的立刻向前跑了几步。小老鼠捡起饼干就要走,红鞋子很想要小老鼠带它回家,小老鼠只好带它回去。
第二天早上红鞋子想让小老鼠带它云找另一只鞋子。小老鼠只好陪着它。路上遇见一只黑猫,黑猫向小老鼠扑来,红鞋子一下就撞在黑猫身上。它疼的喵喵大叫,它的主人跑过来看见红鞋子说:“妈妈,我找到鞋子啦。”两只鞋子悄悄交谈着。红鞋子说:“我好想你呀。”我也是,是一只小老鼠陪我来的,那该好好感谢它一下,小老鼠在垃圾箱听着它们的话。
小老鼠在回家的路上想:“如果现在家里面有一只小老鼠在等着它该多好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人陪伴,要不就会孤单,心里就会空空的,和饿了还真不是一回事儿。篇4:月光下的肚肚狼读后感 月光下的肚肚狼读后感
肚肚狼是一只很特别的狼,一到月圆,肚肚狼就会变成王子来唱歌,这个事情只有玉碎先生知道。但是他的变身时间很短,等到他变成王子二十四小时之后,它就永远是王子,不会变回肚肚狼了。他变成王子的时间,就是用黑晶石控制的。本来他们以为买来的黑晶石越多变身时间就会越长。肚肚狼为了赚更多的钱买黑晶石他苦练唱歌,一开始他唱的很难听,但是他持之以恒,后来练唱歌练得很好了。后来有一次,肚肚狼为了给小红鞋治病把黑晶石全卖了。又一次月圆时,为了让小红鞋看到听到王子和他的歌声,他到了医院去,医院里的病人看到听到了,他的变身时间增加了一个小时,而且病人们都恢复了健康,而黑晶石却变多了,他们才知道黑晶石不是要买,而是要让更多的人听见这歌声。
我觉得肚肚狼是一个很善良的狼,因为他舍得把自己的黑晶石是换钱给小红鞋治病用。肚肚狼很刻苦,很持之以恒,很认真。最终把歌唱得非常好,让人感动,感动的落泪。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认真刻苦,持之以恒就能做好。善良乐于帮助的人是快乐的人。篇5:《月光下的肚肚狼》读后感 《月光下的肚肚狼》读后感 《月光下的肚肚狼》讲的是:肚肚狼是一个乞丐,他最常说的话就是“行行好吧,可怜可怜肚肚狼吧”他说这句话就是想让人可怜他。后来,他认识里一个小女孩,叫红儿,肚肚狼叫她小红鞋。有一次肚肚狼在讨钱,小红鞋往他的帽子里丢了两元钱。肚肚狼看见小红鞋的时候,发现她脸色苍白,小红鞋的外婆问小红鞋:“我给你的两元钱你买早饭吃了吗?”小红鞋说:“吃了。”肚肚狼才知道这两元钱是小红鞋买早饭的钱。后来,小红鞋得了白血病,住了院,后来小红鞋的外婆没钱了,肚肚狼就把用于自己变身的黑晶石都卖掉了,给小红鞋治病的钱。
肚肚狼是一只很特别的狼,一到月圆,肚肚狼就会变成王子来唱歌,这个事情只有玉碎先生知道。但是他的变身时间很短,等到他变成王子二十四小时之后,它就永远是王子,不会变回肚肚狼了。他变成王子的时间,就是用黑晶石控制的。本来他们以为买来的黑晶石越多变身时间就会越长。肚肚狼为了赚更多的钱买黑晶石他苦练唱歌,一开始他唱的很难听,但是他持之以恒,后来练唱歌练得很好了。后来有一次,肚肚狼为了给小红鞋治病把黑晶石全卖了。又一次月圆时,为了让小红鞋看到听到王子和他的歌声,他到了医院去,医院里的病人看到听到了,他的变身时间增加了一个小时,而且病人们都恢复了健康,而黑晶石却变多了,他们才知道黑晶石不是要买,而是要让更多的人听见这歌声。
我觉得肚肚狼是一个很善良的狼,因为他舍得把自己的黑晶石是换钱给小红鞋治病用。肚肚狼很刻苦,很持之以恒,很认真。最终把歌唱得非常好,让人感动,感动的落泪。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一定要认真刻苦,持之以恒就能做好。善良乐于帮助的人是快乐的人。
【篇1:《红日》读后感】
在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叫做《红日》的书。合上书,我的思绪却早已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硝烟滚滚的年代。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我们的中华民族展现了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精神。
在伟大的背后,是那些人民战士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建起了新的长城,换来了民族的崛起。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来到了战场上。只见远处解放军正与禽兽般的侵略者英勇地搏斗着。空气仿佛也被染成了血红色,诉说着日本鬼子的灭绝人性。
在故事中,蒋介石带领着自己的“王牌”74师,却被共产党消灭了。在激烈的战斗中,刘胜受伤了,但是他临死前还关心着前线的情况。最终,人民解放军在战役中,灵活地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在那腥风血雨的战争岁月里,有多少诞生在中华大地的优秀儿女,抛头颅,洒热血,用顽强不息的斗志以及他们宝贵的青春热血,高举起革命的火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出生入死,为新中国洒下了血汗。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我们应该学习烈士们的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篇2:《红日》读后感】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嫡系王牌部队,国民党五大主力部队的第一主力,号称“天之骄子”。发起了涟水战役攻占涟水,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一支“常胜英雄军”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当时,国民党集中兵力,企图压逼解放军在沂蒙山区决战,妄想消灭华东野战军。沈丁部队在莱芜西北的吐丝口地区,配合友邻部队,包围敌军。在莱芜战役中,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看到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篇3:《红日》读后感】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灵甫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灵甫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陈毅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毛泽东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通过对小说剧情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曾经战争的艰辛。解放军要解放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曾经的中国人民为了今天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但是现在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美好的,在现在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习,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现在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习上不思进去,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
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
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解放军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同,考虑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么能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脱颖而出,怎么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共产党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现在我们处于和平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希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篇4:《红日》读后感】
再过一个月就到建党90周年了,今天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毛泽东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篇5:《红日》读后感】
在开学之后,我读了《红日》。描写了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歼灭国民党部队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书中解放军战士战胜敌人的英勇行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部小说是以1947年国民党重点进攻山东开展的一系列军事战役为主导,从最初华东野战军沈、丁部涟水战役失利,到莱芜战役的战术转移,以及孟良崮战役的决战,最终全歼国民党五大王牌中的王牌——全副美式装备的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
《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
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
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就是这种信念之下,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而使国民党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团结与不团结。
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献身于民族的解放事业,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和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永垂不朽。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加倍努力的学习!
【篇6:《红日》读后感】
“战争的硝烟还未散尽,被战火烧的已经残破不堪可看上去却依旧鲜艳的红旗高高地插上了孟良崮的峰顶。山下,一片欢声雷动,士兵们高举着枪杆,庆祝着战争的胜利。”
脑海中的画面最终定格在了这里,看完了《红日》,心情久久不能恢复平静,心中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火焰,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而燃烧,在为那顽强拼搏,永不言弃的精神而燃烧!
《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背景,堪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的书籍。书中由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串起,再现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涟水、莱芜、孟良崮三次战役。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孟良崮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号称国民党十大王牌军之
一、五大主力之首、虎贲御林的第七十四师几乎全军覆灭!“孟良崮上鬼神号,七十四师无处遁”。从中,我体会到了解放军们的勇敢,也感受到了共产党人舍生取义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一个多么响亮的名字,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她永远是中国人民最坚强的后盾,永远是最闪亮的那颗星星。
看我这本书,我觉得我们这一代该做次好好地反省。如今如此幸福的生活,是伟大的共产党人出生入死换来的,流了那么多血,牺牲了那么多生命,我们难道不该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吗?反观现在的学生们,上了大学之后,似乎只记得吃喝玩乐,完全没有高三时那种拼搏的精神。面对挫折,也少了份勇气。不是哭哭啼啼,就是选择自杀。革命先辈们那种坚强、拼搏的精神去了哪里?还有现在弥漫全国的考公务员热,多少人挤破了脑袋要往里钻。为什么?因为公务员待遇好,工作又轻松。这正好对上了现在年轻人的胃口。现在的年轻人怕吃苦,都希望过上好的日子。他们真应该好好学习学习共产党人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经历了改革开放,加入世贸组织,进入信息化时代。我们有过胜利,但也同时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作为接班人的我们,我们怎能以这样的面貌去接过前辈手上的旗帜。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树立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精神。同学们,我们的肩膀上抗着的,是建设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了前辈们对我们的期望,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红处方读后感
文学院092王磊快乐家族
第一次接触《红处方》是因为奚美娟主演的同名电视剧《红处方》,虽然这部电视剧跟毕淑敏的小说《红处方》在情节上有很大的不同,但却也仍强烈地震撼了我的心灵。后来在文学课上接触了毕淑敏,了解了一些关于毕淑敏的事迹以及创作特色,我的心就被这篇小说深深地吸引。
小说主要讲述了两位主人公:第一位是年过四十,从医后退休,开始从文,投笔写作的沈若鱼。第二位是戒毒医院的院长,沈若鱼的好友简方宁。小说中沈若鱼要了解有关需毒品方面的问题,遂向20年前在产院认识的好友——戒毒医院院长简方宁寻求帮助。简方宁经过反复思考决定给予大力支持,希望人们通过沈若鱼的作品来更多地了解毒品的危害。为了进戒毒医院做实地调查,沈若鱼不顾丈夫反对,从母亲那借钱,付了巨额戒毒费,用简方宁家保姆范青稞的身份证,冒充病人,办理了住院手续,住进了戒毒医院。
在戒毒医院,沈若鱼认识了和她一块入院的并同房的支远,庄羽夫妇及他们的私人保姆(保姆没吸毒,是来照顾他们的)。
从此,在简方宁的特殊照顾下,沈若鱼在戒毒医院开始了不同寻常的生活。在这里她得到医院各大夫,护士长的帮助,沈若鱼也听了很多人吸毒的经历,了解了有关戒毒的知识,同时也
知道了好友简方宁的辛苦。与她同房的支远和庄羽是有钱的商人,庄羽是复吸,支远为了让她知道毒瘾是可以戒的,为了让她看看自己的丈夫怎样凭毅力戒毒,他不惜以身试毒,但最终不能自拔,于是双双来到戒毒所。沈若鱼在医院接触了形形色色的人,看到了很多人类心理的阴暗,受尽了身心的折磨,领略到戒毒医院中病人的冷酷,撒谎成性,已经到了没有人性般疯狂。戒了毒的人大部分都会复吸,沈若鱼替简方宁感到不值。在心情万般沮丧下,她离开了医院,回家陪母亲去了南方,但在内心却是时时地牵挂着简方宁。
简方宁可以说是个称职的院长,她工作一丝不苟,得到了医护人员甚至病人的尊敬,但治疗戒毒途中,各种情况时时发生。没有好的药品,没有好的技术,医院人手不够,甚至医院床位不够,近来中药秘方的提供者的秘方被外国人高价购走,医院中最好的护士嫁给戒毒病人,离开医院。另一老大夫窃取医院重要信息,准备另起炉灶。而此时却也发现由于自己长久在外,丈夫潘岗同家里保姆——真的范青稞有染,种种的打击使简方宁心力交瘁„„
沈若鱼走后,支远夫妇也被治好,庄羽曾与简方宁交谈过,自以为简方宁对自己的感情很特殊,由此开始佩服,喜欢简院长。她屡次打电话到院长家,最后一次是潘岗接的,但是潘岗激烈的言语让庄羽误以为简方宁并不如她想像中那般关心她,而是鄙视她,厌恶她。听到这些后她的心理逐渐扭曲,又开始复吸,并起
了报复之心。她花高价买了新型毒品“七”,请画家用毒品加颜料画了一幅名为《白色和谐》的油画,送到医院,并最终挂在院长办公室,阳光照到画上,毒品扩散到空气中,简方宁不知不觉间染上毒品,其间庄羽也有过后悔,不停匿名往简方宁BP机上发信息,让她尽量少呆在办公室。但却没能阻止事态的发展。简方宁最终发现自己的异常,并弄清了原因。从自己导师景天星教授那得知,“七”这种毒品无药可治,只能切去脑部蓝斑,那样她从此再也不知喜怒哀伤,成了没感情的机器。但简方宁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她不愿那样,最终毅然地选择死亡,她临死前又为医院干了几件好事,最后服用了大量安眠类药品自杀。只留了条子“此事与他人无关。”
沈若鱼在南方从庄羽那知道了她的诡计,打算去救简方宁,但为时已晚。庄羽本人也服用了“七”,处在垂死状态。沈若鱼一回到北方,就得知简方宁的死,随后收到了简方宁死前寄给她的遗书,弄清了真相。在葬礼那天,潘岗为了挽回自己的过失,把葬礼举办得很隆重,许多简方宁治好的人都来了,沈若鱼看了,很有感触,其中支远也来了,他从新开始了生意,并告诉沈若鱼庄羽死了。
种种过后,沈若鱼最后决定回到她万般厌恶的戒毒医院,不过这次是以医生的身份,她要完成好友未完成的事业。
看了这篇小说,使我感触颇多,毕淑敏细腻的描写把人性剖析的一览无余,书中描写的不仅是毒品对人身体的伤害,更是对人心灵的摧残,使人的心理变的扭曲……
简芳宁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本可以做一个普通的贤妻良母。可是,她觉得应该让自己一辈子过得更有意思,像旗帜一样飘起来。因此,从部队转业后,她义不容辞地选择了新兴的戒毒医学事业。于是,她的生命不再属于自己,也不再属于她的小家庭,最终,她不得不抛家舍业,忍受了第三者插足、丈夫背叛,顾不上对身患重病的独子的照料,甚至断绝了与一切亲朋好友的往来。
她的命运可以说是悲惨的,却又是崇高的。她本是一位冰清玉洁的天使,用心守护着戒毒医院里的最后一方净土——院长办公室。但当着最后一方净土也被玷污,她本人也深受毒害后,她只有用死来抗争!对于简医生来说,我觉得她一方面很坚强,很拼搏,独立担起戒毒医院的重担,但另一方面我觉得她又是太天真了,不能深刻地认识和体会到人间的罪恶!她竟然想把庄羽那样的女魔头改造成戒毒医生,多么天真可笑的想法……
那个吸毒患者庄羽,本是天生丽质,有着幸福的家庭,美满的婚姻以及丰厚的财产。但是她的灵魂却极度空虚,成了一个顽固的吸毒的瘾君子。娇惯的任性和薄弱的意志,使她深陷毒品的旋涡里而难以自拔。最后,她产生了对简方宁又爱又恨又嫉妒的复杂心理,逐渐变得心理畸形,并绞尽脑汁,暗施毒计,把一心
想把她从陷阱救出的人也拽入了陷阱。结果是玉石俱焚,同归于尽。
在《红处方》还应该说到的一个人物就是孟妈。对于这个人我只能说:“孟妈非常的神通广大!”但她太爱钱了,本来爱钱并不是什么过错,可她实在不应该去捞黑心钱。作为一个退休的护士,从事了一辈子的护士工作,被戒毒医院聘请,那应该尽心尽职的。可是,老天就喜欢对简方宁开玩笑!孟妈的笑脸只是为了掩饰更大的阴谋。戒毒医院里竟然有这种以公谋私,破坏解毒工作的人,无疑是院长简方宁的悲哀,也是那群戒毒患者的悲哀……
读完《红处方》,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她作为医生而对戒毒事业的关注,更多的是对人类自身弱点的揭示,对世人心理的暴露,这让她的小说别具一格。
《红处方》读后感
王蒙先生评价毕淑敏:有普度众生的宏愿,苦口婆心的耐性,有条不紊的规章和清澈如水的医心。不论是沈若鱼还是简方宁,她们的身上都有毕淑敏的影子。
故事的开始并没有想象的绚烂,一切,如沈若鱼刚退休后的一段日子般,波澜不惊。喜欢毕淑敏的文字,简单而朴实,用最初的沉闷,酝酿出最真挚的感动。
“我不一定能做好您的助手,但我保证能马上开展工作。”“国外任何一个小孩子,所掌握的词汇,都可以在我们大学本科生以上。您需要的是助手,不是一个翻译。”直言不讳甚至略带嚣张的气焰,征服了赫赫有名的老处女景天星教授,于是简方宁成了景天星教授的助手,做了戒毒医院的院长。对工作的万分敬业与精练的工作能力,证明简方宁确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至少在戒毒方面。
故事的一开始告诉我简方宁死了,那个开红处方、精明能干、漂亮的简方宁,死了。以致后来每每看到简方宁的精练时无不叹惋。当结局打开,简方宁的死几乎成了我不能接受的事实,心中满是愤怒!那个视病人如亲人的院长,就这样,被她的患者,用那样近乎无耻的手段,毁灭了?为什么?事实就是如此残忍!用冷静的头脑去反思,其实简方宁亦有错,她信任错了人,她没有想到,即使身体上的毒戒了,若瘾君子心理上的毒没有戒掉,那他依然是个狂魔,甚至,比没有戒毒的瘾君子更危险!
简方宁是一个悲剧,她努力一生,结果,她的患者却背叛了他,她竭心尽力,却没有得到患者的认可,连她的手下“孟妈”也背叛了她。她养虎为患,却丝毫没有察觉。她是一个精明的院长,却是一个失败的妻子,失败的母亲,以至她的丈夫也背叛了她!
沈若鱼——简方宁几十年的至交,为了写一所特殊的医院,她通过简院长的方便,顺利进入了戒备森严的医院,变身范青稞,成了一名被土大烟残害的病人。在这里她遇到了庄羽和她的丈夫支远、北凉、琪仁、业兴等等病人,还有热心帮助她的滕大爷、护士长、蔡医生,还有漂亮的护士甲子立夏,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一心想嫁个有钱烟鬼的护士栗秋,很多很多人,很多很多与毒品有关的故事每天充斥在她的耳旁。她在这里听说了很多吸毒者的故事,更加清楚了毒品的毒害。在这里,她尝尽了戒毒所的艰辛,体会到了挚友的无奈,曾经,她也想过退却,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但是,为了一个简单而朴实的梦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毒品是什么,让更多的人知道毒品的危害,她坚持了下来。后来,当我知晓她最后的决定,回戒毒医院当院长时,我笑了,因为我知道,有一部分人离光明更近了,她会比简方宁做得更好。也许,整部书中,最幸福的人要数沈若鱼,因为她有一颗阳光的心,有一个并不完美的性格,
同时有一个理解她支持她的老公。
毕淑敏也给我们每一位读者开了一张人生的“红处方”,捷克作家、记者伏契克的话:“人们,我爱你们,你们可要警惕呀!”
中国小说史
10法律事务
薛雅静102303131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
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
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
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也不想为自己作太多的辩解,反正《红楼梦》中,或冠冕堂皇的,或勾心斗角的,或男盗女娼的,皆非我所十分喜欢;
我所关注的,或是闺中女儿的玩笑,或是结诗社联诗辞,尤甚的自是宝黛间的点滴。这才发现为什么旧时有说《红楼梦》是禁书的缘故了,想必古人中也有类我这种“无颜”小子吧!呵……
真真实实、平平凡凡的才叫生活。虽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没有曲曲折折的私奔,没有低俗的诗词剧曲,就那细小的生活小节,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正经不正经的情话,最是动人处!
说“女儿”不说“漂亮”就好像煮菜不放盐一样——无味!想是“色”已牵动了人最本原的情感,才被世世代代的多情人讨论个不休吧!描述女孩的,书里写得抽象了,一句一套的,作为现代人的我还真不易理解其中的显著所在区别。反正都是貌美如花,宝黛略胜一筹罢了!可拍成了电视,总可以让我尽个人“所能”,理个大概的次序吧!
第一位自是林黛玉,不论从古人的眼光,还是以我个人的心眼,再加上她过人的才情,动情的泪水,小气的性子,虚弱的身子,我只能说三个字——“受不了”!所以让她得冠吧!
第二位可难为我了,但可以断定的自不是宝钗。反正她宽宏大量,又极聪明,识大体,自是不会计较这些的。
其实晴雯,惜春也很不错……
写到这时,我却不知怎样往下接了,又打开视频文件看了看找了找。探春,也是极好的。想着,黛玉的才情相貌,宝钗的宽容识体,湘云的豪爽开朗,探春的申明大义,晴雯的直爽兼几分尖酸刻薄,惜春的禅悟空灵,各个都是极好的,要真如我愿合在一起集于一人,可不成了四不像?真要说谁谁漂亮不漂亮,谁能将其性格其才情等抛掉的呢?仅仅看相貌时,秦可卿或还不错,但一想那幕,便立马否定了!
想着想着,都担心自己是否真落入其中的圈子中,成了一“俗物”了呢?担心这个担忧那个也不见得关心一下自己,说这个道那个也不见得反省一下自身了!唉!又狠心对自个说到:如果这就算堕落,那还是让自己再堕落一回吧!
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转载自百分网http://www.dawendou.com,请保留此标记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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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阶段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年少懵懂的读,以及现在似有感悟的读。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红字》是纳撒尼尔(1804~1864年)于19世纪中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中,霍桑除了对人性的脆弱与悲伤进行深入的探讨, 并且融入了影响他个人极为深远的清教徒遗传,深刻剖析罪的意识对身心灵的影响、尖锐地批判已经沦为形式主义的清教精神、探讨个人在自由与权威中的矛盾挣扎。故事表面上看来只是在叙述一个简单的浪漫爱情故事(这不难理解, 因为《红字在山的那边读后感》的副标题叫做“A Romance”),但它的主题却是学者们一直以来争议的对象。当我在研究这本历经那么多批评或赞赏的书,绝对领悟到一点就是不能仅仅停留于对《红字》文本的阐释上,要将霍桑的创作置于西方历史性问题的大视域中来加以分析它的主题。这样才能证明霍桑是19世纪美国文学界最杰出的文学家。
《红字》一开始,作者就写下这样一段话: “新殖民地的缔造者们, 不论他们原先可能会规划出什么人类美德和幸福的一个乌托邦, 都一定会认识到, 他们最初的实际需要之一,就是划出一部分处女地作为墓地,再划出另一部分作为监狱的地基。”作者以宏观的视角透露出17世纪美国殖民统治时期的社会背景。
我们从《红字》里看到的却是另一个景象。普林和罗杰才是得到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的认可的。与自然相爱的人一起生活会被社会感恩老师读后感所摈弃, 而为一个名义上是丈夫的人守节, 生活在孤独中却被社会承认, 这正是不合理的社会规条所造成的不文明现象。普林无法挣脱命运的摆布,她根本就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逃脱宗教精神牢笼的禁锢。如果说普林能自己选择的话, 她一定会追随丁梅斯代尔,而不是罗杰。可惜没有人会尊重这样子的选择,不管她是一开始就说出真相也好, 生完了小珠儿才说也好, 都不会得到肯定, 甚至还要加以惩罚。可见当时的清教教规是多么的虚伪啊! 假如神是充满慈爱的,身为跟随他的教徒也应该是以爱和宽容来拯救普林的灵魂,而不是将她推到千里之外, 更不应该将她的罪行公告天下。作者在表达他对赫丝特& #8226;普林的同情时,给那象征耻辱的红色的A字(Adultery:通奸女 犯)赋予了新的象征意义。红色正是代表着赫丝特爱国的书,普林和丁梅斯代尔抑制不住青春的冲动和爱慕对方的心, 红色也象征了生命、力量和热情。无情的教徒却把青春的热情之火给扑灭了。
虽然在世人的眼中普林是因为触犯了清教法规的第七戒, 被制定为通奸罪而须在胸前显眼的位置缝上一个红色大写字母“A” 。她的敢于承担责任的形象跟牧师丁梅斯代尔懦弱、忧郁、整天神经兮兮的形象成了一个极大的对比。波士顿的人们为她胸前的“A”字起了另一个解释---Able,说“红字是她职业的象征” ,“意味着‘能干’。作为一位女性, 而且她背负着那么沉重”的负担,她仍能靠着自己的力量得到别人的认同, 这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我认为珠儿是该小说的最高主题,珠儿的象征意义就是霍桑的整个爱情观,亦即:爱情是神圣,宝贵,美好的,它遵循的只是自然法则,而不应用虚伪的社会法则来只有一个地球读后感禁锢或扼杀爱情。
霍桑在二百年前写下的作品, 在今天看来除了它的争议性,我也看到了它的先进性。
直到今天,《红字》主题之深刻和它超强的艺术感染力,丝毫没有退减。它超越了时代,是不朽的作品。另外, 我认同Claudia Durst Johnson对《红字》的看法,她说,“每个人都同时拥有罪恶的和天使的,阴沉的和快乐的,自私的和爱别人的真性情。‘成为真实的’的意思就是了解到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戴着一个红字”是的, 红字不只是罪名, 它是罪的象征。而有些人的“罪”是表露在外的, 有些人的“罪”是隐藏的。总之既然“罪”已存在每个人的心里,认清自己而追求真实的自我, 勇于反省和自我检讨, 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憧憬, 这些就是我看完《红字》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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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霍桑《红字》的主题,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众多评论中,最耐人寻味的,当属美国评论家尼娜贝姆教授的观点:《红字》是一部描绘自然人与社会人分岐的小说。尼娜贝姆提到“(‘市场’)这个场景显示在个人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原先具有的一致中出现了一个可想而知的分歧,一道裂隙。[1]而事实上,整部小说或多或少反映了自然的个人与社会的”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试着达成某种一致,最后以一种相融状态结束。谁胜?谁负?
《红字》中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一伙人与代表社会人利益的一伙人之间的冲突;
然后是每个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
一、作品中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主要是女主人公海斯特及其女儿珀尔,而代表社会人利益的是两个情敌丁梅斯德与齐林窝斯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2]。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为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海斯特劝牧师离开小镇,到自由美好的地方生活,过一家三口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自然人最起码的要求。
珀尔的存在本身便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作为“自然”的产物,爱的结晶,珀尔来到世上,其与生俱来的“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充分渲染。珀尔与太阳、森林融合为一体,与狼成为朋友,说明珀尔是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而珀尔的存在作为一种惩罚,使海斯特想起自己的罪恶。珀尔在行使“社会”对海斯特的监控权利,只要海斯特做出违背社会约束的事情,珀尔就会提醒她(如海斯特摘掉a,珀尔不认她的一幕)。因而福格勒在《霍桑的小说》中将珀尔看成“是将海斯特的通奸始终呈现在她的面前,使她怎么也无法逃脱她自己行为所招致的后果。[3]
”丁梅斯德,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自认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老齐林窝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这也是在维护17世纪新英格兰的社会公德及当时的妇道。
海斯特与两个男人的冲突,一个表现在追求幸福的家庭生活与维护教义,牧师形象的矛盾;
另一个表现在追求女人真正的幸福与坚守妇道之间的矛盾。
二、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几个人物身上
海斯特的自然属性是真实的,她的社会属性却是虚伪的、虚假的。因而她不存在两种属性(两个自我)的矛盾,她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自我。表面上看,海斯特“诚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顺从”地接受社会、宗教、法律对她的惩罚。但她内心深入并没有一刻顺从过。在《红字》第十九章中,她将a字摘掉仍在林间地上。这表明她憎恨这一切。她始终游离于社会之外,并伺机逃离社会。是社会抛弃了她还是她抛弃了社会?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体现在丁梅斯德身上。“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4]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表面上丁梅斯德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但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德谈到,“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
他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身陷迷宫的牧师”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占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德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在他体内短兵相接。他的自白可以表明此时的主场:“我并不是你们当作是我的那个人!我已经把他留在那边森林里啦……,去吧,去寻找你们的牧师,看看他那消瘦的身躯,憔悴的脸颊,他那白皙、饱满突出、布有痛苦皱纹的额头是否像一件被丢弃的衣服那样被掷在那儿了!”这表明丁梅斯德要与过去的自我社会属性的一面一刀两断。并终于在他作了激动人心的节日宗教宣讲之后撕下“牧师”的面纱,现出“情人”的本色。“经过复杂痛苦的内心斗争,‘人性’终于获取了胜利”。[5] 至于老齐林窝斯,表面上看他在维护婚姻的社会地位,主张妇女坚守妇道,向情敌复仇以讨回自己做丈夫的权力及尊严俨然一个道德裁判者的形象。这也是其社会属性的外在表现。但内心是在满足其报复的私欲和在心理上,精神上折磨别人的快感。这是他自然属性中最阴险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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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启迪
个人组成了社会,个人的愿望形成了社会的规范。但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间又存在着差异,于是就产生了矛盾,因而也就有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
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小说家通过作品来表达对理想、梦想的想往自然占胜社会。笔者以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冲突为线索,释读作品,目的是从另一角度赏析作品,如能得到同行的认可,或许会为更全面地分析《红字》拓宽思路。
女儿红读后感
本书历经九个多月,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简媜的第二本书了,通读本书,比起上本的《水问》难太多了。
该篇名为《女儿红》,女儿红本是一种酒,历来是用来送别壮士的,而辞书上说女儿红还是一种红萝卜,于是它便有了地母的性格,一半壮士一半地母,这就是作者对女儿的理解。从作者的经验中,红色跟血色,牲礼,火焰有关,故引出了三辑:暗红,砖头红,火鹤红。
《女儿红》一书中,富含丰富的人生哲理,有对生命的感悟,又有对人生的见解,甚至于对人的记忆探索。以女性的角度看待社会,以女性的角度思考问题。
很喜欢她在序言里说的那句“文学从来不是为了热闹而来” ,那句话道出了每个真正热爱文学人的心声,同时也道出了目前在这个浮躁的社会文学的地位变得越来越岌岌可危。
开篇的《四月裂帛》第一句话,让我看了不知多少遍,我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印刷错误。“三月的天书都印错,竟无人知晓。”我一开始不懂为什么她要以这句不明所以的话作为首句?直到我看到“所有不被珍爱的人生都应该高傲地绝版”我才明白,原来她这是为那些作家被埋没的一种打抱不平。不得不佩服作者这样的设计,让我们读者带着问题往下读。
整本书读完下来,会发现作者非常喜欢写景,以景衬人。作者的环境描写不同于他人单纯地描写,她总有她自己的新意,即使是我们看来一件极平凡的事,到了她的笔下也显得生动活现。
除了作者对环境描写的重视以及新奇,作者还喜欢在文中结尾留一笔,给人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同时又可以在整篇文中想到答案。比如在砖头红中的《女人刀》中最后一句话“在那么短的距离,当年为什么剪刀没有掷中父亲的身体?”这句话没有作出回答,但读完的人每个人都已经有了答案,同时这句话又衔接上文没有说完的故事结局。
简媜的这本书整体以悲观为主,最令我惊叹的一句是:“或者,就这么坐在树下喝茶,看一阵野风吹过。吹落一两粒瘦小的柿子,滚到我的脚下。或者,我就捡起最弱的那粒,举得高高地,跟天说:‘瞧,我掉了这么久,你也不捡我起来!’”初看觉得无味,多看几遍便慢慢惊叹简媜的文学功底的厚实。主人公捡起刚掉落的最弱的那粒柿子,正是象征着她自己。她对着天说,瞧柿子掉了一会儿我就捡它起来了。可是为什么我不小心掉落凡间你还不过来将我捡走?让天把她带走,这不就是轻生吗?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蕴藏着作者对世界已经没有眷恋的轻生之情。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感受你未必会有,而你也许会有新的感受。有时间你们也去看看这本书吧!
原本是想对原来的进行修改,由于中间没有保存又得重新开始,索性把它重新写过。因为是读后感,所以这一次为了把它写好,我强调了个人对读完书的感受。夜已深,我该入眠了。
Review of The Scarlet Letter (2)------the tragedy of Hester
Mengyan Li, Oct 20
When I have read half of the story, I’m impreed with the tragedy of Hester.It seems that all the desirable things happen to her.She doesn’t love her husband but has no rights to pursue her true love.As a result, the society punish her, expose her to public and ruin her reputation.But the worst thing is that her infant’s father have no courage to acknowledge them as his wife and daughter.But then she chooses live alone with her infant pearl in the town and earn their livings by doing needle.As it is put in the book: “Here, she said to herself, had been the scene of her guilt, and here should be the scene of her earthly punishment; and so, perchance, the torture of her daily shame would at length purge her soul.”
But Hester is brave enough to face the cruel reality.She is always with a mind of courage.She has been alone with her child for so long.She is shameful, Hopele and lonely.Hester has to wear the letter A on her chest day after day, seven years as for punishment and ill fame.The author use a large part of the book to record Hester suffers a lot under the burden of her symbol of shame.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Scarlet Letter, there is a sentence,“ The founders of a new colony, whatever Utopia of human virtue and happine they might originally project, have invariably recognized, it among their earliest practical neceities to allot a portion of the virgin soil as a cemetery, and another portion as the site of a prison.”The author reveals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the colonial period in the United States.In the 16th century, British Puritan began to migrate to the colonies in the North America.But unfortunately, when these puritans establish their rules in the colony, they began to persecute their own people, the protagonist Hester in the Scarlet Letter is a representative of that society, that cruel society.
The Scarlet Letter
The Scarlet Letter offers an extraordinary insight into the norms and behavior of the 17th century in American Puritan society.The basic conflicts and problems of its main characters, however, are familiar to readers in the present.The female protagonist, has borne a child out of wedlock and has been jailed for over three months and sentenced to wear a symbol of her adultery, a scarlet “A” on her dre at all times.It concerns about the moral, emotional and psychological effect of the sin on people in general.It’s not simply a love story or a story of sin.The Scarlet Letter by Nathaniel Hawthorne uses the scarlet letters to symbolize the harshne of Puritan society, showing how they brand sinners for life.
The story happened in Boston about 200 years ago.It narrates love affairs between three persons.The punished woman Hester Prynne and his husband who called himself Roger Chillingworth .He is an old mihapen man and a doctor.Hester does not love him at all.Another man is a young minister, Dimmesdale, who has a high position among ministers and is highly respected among his people in town.Hester and Dimmesdale love each other.But their love is forbidden in that time.It is sinful.Due to this,Hester is punished by society with a letter A on her chest, which considered an evil, a shame.
In this novel, the mainline seems to be around the letter A.Hester is brave enough to face the cruel reality.She is always with a mind of courage.She has been alone with her child for so long , with litter communication.Shame! Hopelene! Loneline! Hester has to wear the letter A day after day, seven years as for punishment and ill fame.
When a woman has lived through a difficult experience, her character changes a great deal.If she be all tenderne, she will die.If she survive, the tenderne will leave her .Hester’s charitable deeds and quiet humility have earned her a reprieve from the scorn of the community.The letter on her chest represents her work on earth , always helping others, without expecting any thanks.Never afterwards, does that scarlet letter leave her chest.The townspeople no longer view the letter as a punishment , but
rather as representing her great strength and bravery and thy say it means “Able”.But Arthur Dimmesdale, his sin against Hester and Pearl is that he will not acknowledge them as his wife and daughter in the daylight.He keeps his dreadful secret from all those under his care in the church for seven years for fear that he will lose their love and will not be forgiven.He is too weak to admit his sins.He suffers from mysterious heart trouble, seemingly caused by psychological distre.What’s worse, he is an advisor to the townspeople about their sins.
After Mr.Dimmesdale’s death , no one changes more in appearance than Roger Chilling worth.All his strength and energy have been used to harm his patient.This unhappy man has made his aim in life added to the suffering of the young minister.When the evil old man no longer has such a purpose, the devil takes him back to the hell .It is a curious subject of observation, however, whether hatred or love are not of the same place.Each takes a great deal of emotion from one person.The two feelings seem basically the same, expect that one is smiled upon by God,while the other is worshipped by the devil.
The two lovers have ever decided to flee to Europe,where they can live with their dauthter Pearl as a family .They feel a sense of release there.However,their plan fails.When Hester dies, she is buried next to Dimmesdale.The two share a single tombstone, with a deep colored letter A shining brightly.
Much of the plot of Far from the Madding Crowd depends on unrequited love — love by one person for another that is not mutual in that the other person does not feel love in return.The novel is driven, from the first few chapters, by Gabriel Oak"s love for Bathsheba.Once he has lost his farm, he is free to wander anywhere in search of work, but he heads to Weatherbury because it is in the direction that Bathsheba has gone.This move leads to Oak"s employment at Bathsheba"s farm, where he patiently consoles her in her troubles and supports her in tending the farm, with no sign he will ever have his love returned.
This novel focuses on the way that catastrophe
can occur at any time, threatening to change lives.The most obvious example occurs when Oak’s flick of sheep is destroyed by an unlikely confluence of circumstances, including an inexperienced sheep dog, a rotted rail, and a chalk pit that happens to have been dug adjacent to his land.In one night, Oak"s future as an independent farmer is destroyed, and he ends up begging just to secure the diminished position of a shepherd.
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读后感《红字读后感》。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四、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五、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报纸上说,扬州的这个冬天比往年早来10天。不过11月的中旬,已经到了非穿羽绒服不可的时候了。于是,出门前,从头到脚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然而,寒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手上留下了深深浅浅的印记。这个冬天,于我而言,又将会是一场灾难的吧。
开始习惯每天和老妈通一次电话或者发几条短信,无非是天凉了多穿衣服什么的。老人家偶尔
也会劝我不要再做兼职了,但毕竟不是老爸,也不会跟我发脾气。管他呢,不一样的人生,才会是自己想要的吧。
很久之前,看过黑塞的一篇《红房子》,很书面性质的文章,大体是讲,人的一生,一方面渴望安定,另一方面又向往旅行。在外漂泊的时候,渴望有一个家,绿色花园里的一幢小屋,周围一片寂静,远离村落;
而真正安定下来的时候,又渴望像吉普赛人一样去流浪,总觉得外面的世界才是最适合自己的。我想,我骨子里就是个极不安份的人吧,这种因素让我想起了三毛,那个一生都在漂泊的女子,居无定所,随遇而安,也是一种人生。
去年冬天,躲在被窝里看三毛,发短信给一个人,要是此生,我的生命里也有一个荷西该多好。许久,他回道,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呢。很讽刺的回答吧,当初怎么就听成了另一种意思呢。毕竟是过了把玩笑当誓言,把偶像剧看成生活的年纪了。现实与梦想本就是两个网概念,就像安定与流浪,永远也不会找到重叠的部分,那也是一种人生。
当然,没有悔恨,没有怨言是不可能的,或者说,很多时候,我们都在寻找一种能把过去与现在,记忆与现实互补平衡的生活方式。即使努力让自己学会感恩,学会理解与包容,现实也不会给我们等量的回馈。可是相信美好,对未来充满希冀的人总会觉得,一定有什么,是在那段生命不能承受之痛中可以收获的。
就像成长,总会用痛楚来铭记。
或许,当有一天,我们老了,心也随着尘土一起沉淀,终于不再想起年轻的时候,也有那么一段时光,渴望一生都在旅途中,同时又想有那么一个人,陪你去流浪,给你心灵的故乡。在流动的世界里,亲手为你建造那么一所,绿色中的红房子。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
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兽性。
《红瓦》读后感
很喜欢曹文轩先生的文字,其中总是透露这淳朴和真挚。从《草房子》到《山羊不吃天堂草》。当我还小的时候,我不明白真正吸引人的文字到底是什么,我只是知道这个故事我迫切地想要读下去。就像动画片一样吸引着我。直到慢慢长大,我开始接触写作,文字从肤浅、幼稚转换为浮华、无病呻吟,再到自己也厌倦了自己那些不真实的文字,也不想再去琢磨怎样把文章弄得高雅,有深度……才开始懂得文字运用的真正意义所在。
其实我觉得一个人遣词造句的功力很大程度上是和人生阅历有关,和年龄阶段有关。走过的道路越长,看过的风景越多,明白的越多,看透的越多,文字也就越接近自己的内心。
红瓦?黑瓦?曾经谁没有那些想要到达的地方……我也曾羡慕高年级的同学和他们上课的教室,我在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坐在那样宽敞的教室中,我的手什么时候才能够着黑板的最顶端。
突然间再也想不起几个陪自己度过小学、初中生活的伙伴了。他们是否向《红瓦》中的人物一样,正各自经历这不同的生活?或悲或喜,或得或失。
好羡慕作者有一个充满故事的年少时代。只能感慨自己能记起的故事越来越少了。
感动是什么?遗憾是什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一段荡气回肠的经历?一份始终不渝的爱情?也许真是成长了吧,我的感动再也不需要眼泪,只是因为只是因为单纯的文字。该怎样去评价这样一本书已经不重要,我能感觉自己有所收获,这就够了。
突然觉得是时候再读一遍《红楼梦》了。也许会从以前认为冗长枯燥的文字里获得新的领悟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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