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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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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7篇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 —1— 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中央和省级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7篇,供大家参考。

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7篇

篇一: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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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巩固衔接过渡期新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围绕促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增收目标,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巩固好脱贫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坚持总体稳定、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压实责任的原则。坚持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不变、主管部门不变、分配方式总体稳定;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内容进行支持,加大对国家和省级

  — 2 —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监测帮扶对象和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增收。

 二、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 省级相关行业部门和各州(市)要按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其他脱贫县的顺序进行支持。切实将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省级将通过适当提高困难系数权重、补助系数,以及定额补助等方式,加大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对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原则上对重点帮扶县的县均支持规模不低于其他县或整体支持规模不低于上年。强化对57个重点帮扶县的工作指导,省乡村振兴局牵头督促指导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三、突出资金支持重点 (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1. 重点内容。逐年稳步提高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按照2022-2025年55%、60%、65%、70%的比例执行,支持各地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结合“一县一业”产业布局,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休闲农业、“农旅”融合等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雕刻、印染、刺绣、手工编制、银器打造、陶器制作等具

  — 3 — 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的产业项目须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重点支持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户。

 2. 关键环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和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重点支持制种基地建设、特色优良品种繁育、优势品种提纯复壮,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支持建设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道路、水利等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农产品加工车间、产地冷藏保鲜、仓储、农产品追溯体系等项目建设,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支持农副产品集散地建设、农产品展销和宣传推广、电商平台建设、农产品销售奖补等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项目,推动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3. 扶持方式。各地可创新资金使用方式,通过以奖代补、经营奖补、先建后补(限省级衔接资金)、贷款贴息(贴息率不超过3%,贴息利率不超过申报时的同期同档次LPR+150BP利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环节。使用资金时,应先根据产业类型和支持环节论证建立资金使用机制,明确支持项目清单、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具体方式、审批程序等,并按照机制审核确定项目后再实施。落实精准帮扶要求,衔接资金要优先保障“生产奖补”“小额信贷贴息”等各类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到人到户项目原则上限于监测帮扶对象和脱

  — 4 — 贫户。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奖补、经营奖补等政策,引导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户扩大种养殖规模、应用良种良法、调整优化生产结构等,通过参与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双绑”机制,对参与“双绑”机制且带动农户经营增收成效明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符合规定的项目资金支持。依托上述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财政投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发展,避免简单入股分红,确保群众充分收益,并向监测帮扶对象倾斜。

 各地应按规定统筹好支持产业发展的各渠道资金,用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支持“一县一业”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与创建等,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各地在不违反资金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利用衔接资金支持上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之外的产业项目,必须开展可行性论证、支持方式比选,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单个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衔接资金支持规模超过500万元的,按照“谁主管、谁审

  — 5 — 批”的原则,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尽职调查;达到1000万元的,由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向州(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州(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二)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 各地可利用衔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聘用搬迁群众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优先聘用监测帮扶对象从事公益岗。对实训实作基地、技能培训机构等开展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人口劳动技能培训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以及就业帮扶车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吸纳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使用省级衔接资金对培训机构、培训人员和吸纳就业机构进行奖补,监测对象和其他脱贫人口奖补金额分别不超过培训费或实际支付报酬的40%、20%;对跨省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对跨省稳定就业六个月以上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可使用省级衔接资金按实际取得劳务报酬的5%发放一次性劳务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上述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各地可利用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支持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族手工艺等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困难

  — 6 — 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试点。可利用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当地监测帮扶对象和脱贫人口务工就业,用于支付劳务报酬的比例不低于项目补助资金的15%,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提高比例。安排衔接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要重点支持发展农场、林场的特色优势产业,用于产业的比例符合绩效考核评价要求。

 (三)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1. 重点内容 。支持有条件(包括有实施资金来源)、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允许适当安排资金用于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通村公路和村(农场、林场)内主干道连接,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桥梁、排水、灌溉、公共厕所、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对“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含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费用予以适当补助,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规划建设,集中连片民族村寨整体规划建设,可根据需要将资金用于特色民居修缮保护、文旅融合发展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必要的村容村貌整治等。衔接资金支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要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

 2. 支持方式。各地应按照“先建机制后定项目”的原则,因地

  — 7 — 制宜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具备条件的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群众就地就业。各地应在科学规划、统筹谋划的基础上,采取分领域推进的方式,解决符合资金用途的一两项突出短板,看准一件抓一件;或者统筹相关领域资金,集中连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确保建一个成一个。杜绝超标准、超当地发展水平建设。

 (四)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在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负面清单基础上,衔接资金不得用于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杜绝形象工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衔接资金项目,需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项目管理单位,一律不得由中介机构直接代理,一律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养老保险、医保、低保、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卫生、教育、文化、养老服务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四、强化项目实施管理 (一)建立健全项目库。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省级乡村振兴、发展改革、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和林草等分任务行业主管部门,要编制项目入库指南,完善项目库建设管理制度,组织本行业开展项目库建设,

  — 8 — 推动项目库共建共享。省级部门的编制指南和项目库管理制度要报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地原则上要于当年11月底前完成下年度项目申报、评审和入库,下年度项目库建设情况纳入当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内容,与资金分配挂钩。入库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有进有出,3年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出库,再次入库按照新项目办理。

 (二)严把项目入库质量。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程序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报批。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时,应完成必要的前期工作,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对照入库要求审核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即可启动实施。分配到县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统一汇总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省本级和州(市)本级实施项目由本级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实施,将相关项目信息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管理。

 (三)夯实项目施工准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商财政部门及时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要加强衔接资金与其他财政资金的统筹,同一项目整合不同渠道资金实施的,须在实施方案中明确说明,并区分不同资金的具体支持内容,避免交叉重复,不得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承担明确由地方履行的支出责任或者承担的配套资金。年度预算批复后,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招投

  — 9 — 标的抓紧开展,参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由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村庄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

 (四)确保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后,项目实施主体要抓紧抓好实施工作,原则上要在明确的实施期限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项目实施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推动项目按计划如期实施,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验收报账。

 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一)加快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下达资金。对于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原则上需在资金年度的3月31日前分配下达到具体实施项目。纳入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衔接资金,可按整合规定安排项目。财政部门根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为了抬高支出进度“以拨代支”;原则上衔接资金在“21305”科目列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支付手续,加快资金支出。在分配资金时,省级将支出进度作为分配因素奖优罚劣;在年度执行中,省级将根据各地支出进度实施奖惩考核,适当扣减低于序时进度地区资金,调整安排至高于序时进度地区,切实树立资金支出

  — 10 — 越快、绩效管理越好、支持力度越大的鲜明导向。

 (二)落实全面绩效管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应明确项目绩效目标,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作为以后年度申请项目、资金分配的依据。落实资金项目管理各环节的公开公示要求,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开展跟踪督查和定期调度。省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

篇二: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

招管[ 2010]14号

 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招标衔接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大滁城” 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的顺利进行, 提高工作效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招标工作要向前向后延伸的指示精神, 决定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招标衔接机制, 制度如下:

  一、 建立招标前期联系制度。

 招标局成立重点工程项目招标衔接小组。

 各指挥部办公室、 建委、重点局、 交通局、 开发区、 琅琊区各指定一名联络员。

 具体职责:

 招标局收集整理年度、 季度、 月 度

 重点工程建设信息, 每月 初研究制定每月 重点项目招标计划, 分析重点项目立项、 土地供给、 资金来源、 图纸设计等不能完成招标前期工作的原因, 不能按时进场招标延误开工时间等情况, 快速反映到大滁办。

 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分管市长汇报。

          二、 建立招标项目台帐。

 衔接工作中, 首先建立重点项目库, 按年、 季、 月 分类。

 衔接小组每半月 与各重点建设项目联络员对接一次, 核查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进展情况, 不断调整季度、 月 度招标总体计划。

  三、 分析预测及紧急应对。

 招标局每月 就重点工程项目招标实行挂图作战, 每月 20日就下月 拟开标项目进行专门分析, 预测项目不能按时进场招标的原因, 制定应对方案, 采取对策, 按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突发因素影响招标进程的, 招标局提出紧急处置意见, 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批准实施。

  四、 进入招标程序的衔接。

 一是抢时间:

 招标公告可在图纸设计中期发布, 在时间上提前安排。二是抓会商:

 对每个进入招标程序的重点项目, 招标局审查备案中与招标单位会商具体招标方案, 预判可能遇到的问题, 尽量防止废标、 流标, 提高项目招标的成功率。

 三是减程序:

 重大事项由招标局主要负责人与招标单位总负责人直接对接, 避免逐级报告反映耽误时间, 延误项目开工时机。

   附件:

 重点项目招标衔接主要责任人一览表 

                                                                                                             〇〇二一年五月 二十日     报:

 韩书记、 江市长、 袁市长、 牛书记 抄:“大滁城”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效能办   

   

 附件:

  重点项目招标衔接主要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采购管理局 备注 建设单位 主要负责人 电话 具体联络员电话 衔接负责人电话 具体联络员电话 1 三农指挥部 汪海洋 13956292012刘国兵 13955010367张秀山 139550665883019011 赵金哲 13965995758 2 高铁指挥部 路传新 13605503878陈阳金 13956289980赵金哲 13965995758 3 科教园指挥部 张宏斌 13956288368卢少悟 13855011061杨浩 13155012970 4 琅琊山风景区 孙永进 13605508878王嘉龙 13605501921杨浩 13155012970 5 开发区 张远 13805500160康健 13905505427梁勇 139550076903019009 张中顺 13955095680 6 琅琊区 万晓宇 13905501550张传穗 13955001281张中顺 13955095680 7 南谯区

  邢正军 13637047189 8 大城办 林昌友 13855011618史中杰 15855016966郑健 136055012783019006 何长元 13855013308 9 建委、 重点局 刘堂华 13805502246徐玲 15955500686张贤海 13956301684 10 房产局 张文江 13605500043何剑 13655505918张贤海 13956301684 11 规划局 黄修玉 15305500036张德新 13705502139邢正军 13637047189 12 其它

  张秀山 同上 何长元 13855013308

篇三: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

世界 LOW CARBON WORLDLOW CARBON WORLD 2014/5!!!!!!!!!!!!!!!!!!!!!!!!!!!!!!!!!!!!!!!!!!!!!组为例,着重分析了该项目 25kV 高压电缆总成的总体构成、技术参数、检测试验等相关内容。

 该项目车辆于 2012 年 3 月开始正式上线运营,该项目 25kV 电缆总成的成功设计选型及应用,为后续动车组项目该部分设计研发工作奠定了可靠的基础。参考文献[1]刘志明,史红梅.动车组装备[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8.[2]李鲁华.电气化铁道供电系统[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8.[3]徐丙垠,李胜祥,等.电力电缆故障探测技术[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收稿日期:

 2014-4-10作者简介:

 周 弁(1980-),男,助理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动车组车辆布线设计工作。李西宁(1986-),男,中级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动车组电气设计工作。图 10 T-M 跳线布置效果图图 11 M-M 跳线布置效果图分析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张珂菊 (眉山多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眉山 620010)【摘理。

 因此, 需要加强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妥善管理, 才能切实提高整个电力工程的质量, 优化电力工程的综合效益。

 本文主要针对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而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以促进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词】

 电力工程; 项目管理; 解决措施【中图分类号】

 TM7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2095-2066 (2014)

 10-0055-02要】

 随着电力企业的不断改革发展, 电力建设面临严峻的市场考验, 导致各个企业不断进行改革, 尤其是注重加强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管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趋深入,电力事业不断发展,电力工程项目在整个电力行业中受到了高度的重视。

 电力工程项目的高效管理,提高了电力生产运行的工作效率,满足现代电力企业的发展要求。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不断创新管理思路,坚持与时俱进的管理观念,切实分析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采取综合解决方案,才能增强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性,切实完成工程预期目标,确保正常的电力企业运行,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水平。1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1 缺乏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现阶段,我国的电力行业发展相当快,电力工程项目保持逐年增加的趋势。

 但是,我国的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却比较落后,都是在沿袭落后的管理规章制度。

 由于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1],导致部分工程的发展脱离了实际的项目管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部分工程由于缺乏完善的项目制度,导致项目施工行为出现偏差,难以及时处理不规范的行为,导致出现项目管理恶性循环后果。1.2 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没有树立良好的效益观念, 缺乏工程造价意识,因此,在设备订货过程中,工作人员只是只注重将价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却没有按照购合同中相关规定,进行附属设备的购买,造成了经济预算开支出现超支现象。

 另一方面, 部分施工人员无经过上岗前培训, 缺乏丰富的理论知识、施工经验。

 同时,由于缺乏专业培训与业务操作实践,部分管理人员无法掌握先进的管理技术,管理模式缺乏科学性。1.3 项目质量监督缺乏科学的措施在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都是实施员工责任制[3],作为项目经理可能会处于比较被动的位置, 没有真正掌握项目的实际内容,难以真正实现对施工项目进度的控制,缺乏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从而降低项目施工质量。

 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形成环环相扣的项目环节,在人力资源管理方便,没有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各个项目部门人员缺乏沟通与联系,导致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难以消除的矛盾,从而降低工作效率,延长项目施工进度。1.4 项目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电力工程项目经常出现安全事故,导致项目安全质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

 实质上,我国电力项目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其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如下[4]:①在实际操作出现不当行为,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强烈的责任意识,违背电力企业运行规则,造成风险的产生。

 作业人员相关步骤的衔接出现误差,违背电力企业运行安全要求等。

 部分企业过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其施工材料与设备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施工安全隐患。

 ②项目管理过于形式化,部分技术人员过于注重项目管理中出现的缺陷,忽视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到项目管理质量的提高。1.5 施工成本控制不合理能源 · 电力55

 低碳世界 LOW CARBON WORLDLOW CARBON WORLD 2014/5

 电力企业对电力的价格控制缺乏力度, 加上政府对电力企业资金投入比较少,导致部分企业面临破产的危险。

 我国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缺乏良好的施工成本控制意识, 造成施工资源的严重浪费,降低工作效率。

 同时,电力工程决算出现明显的滞后性,无法及时支出施工成本,严重拖延施工工期,在长期运行中累积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2 解决电力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的有效措施2.1 完善施工的项目管理制度在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 首先应该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对电力工程安全施工形成全方位的管理。

 管理者还需要形成强烈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在电力项目实施中的重要性,作出科学有效的决策,以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

 同时,落实权责制度[5],根据工作的细化、量化情况,提高工作人员对运行工作的可操作性,使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身上,保证生产链的正常运作。

 最后加大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处理安全事故,避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等。

 同时,落实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风险防范对策,健全与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水平,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2.2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决定了整体电力工程质量,因此,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6],注重培养专业的人才。

 企业内部应该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及时更新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使其能熟练地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及系统连接等。

 同时,通过加强对管理者的培训, 提高其管理能力, 增强其安全意识。

 作为管理者,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培养,培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总结管理经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的能力。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不断优化管理体系与组织结构,组织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工程管理团队,加强上岗前培训,建立淘汰机制,全面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最后,增进各个管理人员的交流,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2.3 优化项目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电力工程项目质量,才能确保全部活动的实施,综合评估总体项目执行情况。

 在管理过程中,优化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对项目活动的进程形成全面的监控,从而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持续改进项目质量。

 同时,不断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全面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增强电力工程项目实施的安全性与时效性。

 在企业每个操作过程中,监督管理部门应该落实真正的监管职能, 尽量避免电力企业运行中问题的出现,减少企业安全隐患,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最后,通过采取各种事故的模拟练习, 以牢固工作人员掌握的专业知识,并提高其应变能力及自我防护意识,保证操作的安全性。2.4 采取高效的项目质量监督措施电力工程质量管理中,需要采取系统性、有效性的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定期汇报项目的总体情况,切实完成高质量的电力工程项目。

 在电力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首先成立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可行性的监督方案[7],明确监督控制点,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把项目施工质量。

 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下, 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理念应该贯穿到整体施工活动中,在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及时处理工程项目质量存在的隐患。

 最后,完善部门管理制度, 推进法律法规建设, 使工作人员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肃处理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

 在管理中明确各个管理部门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提高工程项目整体质量。2.5 加强电力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材料控制在项目施工各个环节中都需要进行分析投入产出, 落实责任成本管理[8],进行优化组合所有资源,从组织、经济和技术采取成本控制措施,保持成本核算与施工生产的同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获取理想的运营利润。

 另一方面,加强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以提高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

 在采购材料过程中,管理部门应该制订具体政策,选择高效的管理办法,进行监督市场经营行为, 以实现工程市场竞争秩序的公平性。

 同时,在项目开工前,向企业材料部门提出一次性计划,加强对材料成本的控制,遵循工序施工标准进行选择合适的材料,杜绝出现材料质量问题,避免出现返工情况。

 在施工中科学调整供料计划,严格把关材料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根据实际的项目情况,进行调整设计方案,并将质优价廉的材料、先进科学的技术手段应用于设计方案中,实现工程造价的最小化。3 结束语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 相关部门需要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 才能保证提高电力企业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根据项目施工特征,深入分析人员结构,在管理中贯穿“安全、优质、高效”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采取可行性、经济性的项目管理方案,及时发现电力项目施工中存在问题,对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防控,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以提高电力企业的运营效益。参考文献[1]叶顺云.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J].低碳世界,2013,20(14):51~52.[2]徐 丽,许云峰.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1(20):85~86.[3]唐 诚.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5(14):226~227.[4]宋东升.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科技与企业,2012,16(10):43~44.[5]贾桂芳.浅析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价值工程,2013,32(27):82~83.[6]罗 沈.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国电力教育,2013,20(16):199+230.[7]庞文新.浅谈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通讯世界,2013,19(20):85~86.[8]钱雄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J].科技致富向导,2011,2(10):190~191.收稿日期:

 2014-2-26作者简介:

 张珂菊(1977-),女,工程师,本科,主要从事电网设计工作。能源 · 电力56

 分析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分析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作者:张珂菊作者单位:眉山多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眉山,620010刊名:低碳世界英文刊名:Low Carbon World年,卷(期):

 引用本文格式:张珂菊 分析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期刊论文]-低碳世界 2014(10)2014(10)

篇四: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

dash;1—政 海 南 省 财 政 厅 厅海 南 省 乡 村 振 兴 局 局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会海 南 省 林 业 局琼财农规〔2021〕10号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族事务局,洋浦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省属国有林场,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文件

 —2—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乡村振兴局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南省林业局2021年 8月 9日

 (此件主动公开)

 —3— 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衔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和省级、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衔接资金实施期限暂定至2025年。第三条

 财政部门负责衔接资金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拟定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第二章

 资金安排与分配

 —4— 第四条

 年度预算中,省级和市县级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需要安排衔接资金,确保年度资金投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第五条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进行分配,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支持。(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到市县。其中,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数量因素3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素30%,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等政策性任务及其他特殊性因素30%,市县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定因素10%。(二)以工代赈任务。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到脱贫县和生态扶贫搬迁市县。有关市县以工代赈需求因素40%,脱贫人口规模因素3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素20%,市县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定因素10%。(三)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到有关市县。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因素30%,民族地区市县财政收入因素15%,民族地区市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因素15%,兴边富民行动、民族村寨等因素30%,市县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相关考核结果确定因素10%。(四)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到省属欠发达国有农场,由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根据所辖欠发达

 —5— 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需要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五)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到省属欠发达国有林场,由省林业局根据所辖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需要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年度资金分配的具体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当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重点进行适当调整。第六条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分配因素、使用范围及时拟定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报送省财政厅。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在收到资金指标文件后20日内拟定报送,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提前分配建议方案在上年度11月20日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预算执行数的90%拟定报送,其余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在省人大批复省本级预算后20日内拟定报送(绩效奖励资金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延后)。省财政厅在收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后10日内审核下达资金,同时将资金指标文件抄送财政部海南监管局、省级及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第七条

 市县乡村振兴部门、财政部门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在2月底前拟定本市县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报经市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有关部门(单位),同时报送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市县乡村振兴部门、财政部门在年底前将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报送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第八条

 提前下达到市县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各市

 —6— 县应在下年度2月底前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年中下达到市县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各市县应在收到上级资金指标文件后1个月内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第三章

 资金拨付与使用第九条

 衔接资金使用范围。(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围绕产业和就业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1. 产业发展奖补。对监测帮扶对象(指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下同)安排产业发展补助;对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自主发展产业且经营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适当奖励,用于产业发展。2. 小额信贷贴息。对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申请的小额信贷给予贴息。3. 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组织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4. 就业补助。对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从事公益岗位劳动给予补助;对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就业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的扶贫车间给予适当补助;采取以工代赈、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在乡返乡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增收。

 —7— 5. “雨露计划”补助。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欠发达地区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包括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洋浦经济开发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带农惠农前提下适当拓宽产业范围),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1. 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采取入股合作、资金奖补等方式支持培育和壮大“三棵树”(橡胶树、椰子树、槟榔树)、热带水果、热带瓜菜、花卉苗木、南药、畜禽、水产、种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及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南繁育种、种质资源成果转化、热带新奇特水果推广等品种培优项目,生态循环农业、数字智慧农业、保鲜仓储设施、农产品加工园区等品质提升项目,标准化示范种养基地、品牌宣传推广以及“共享农庄”、休闲农业、休闲渔业等品牌打造项目。支持网络平台和消费集市促销、滞销农产品运输费用补贴等,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村集体通过入股龙头企业、自主经营发展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2.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参照行业标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教育、卫生、文化、养老服务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3.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活条件、支持

 —8— 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支持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发展。(三)其他支出。1. 项目管理费。各市县、欠发达国有农场、欠发达国有林场可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2. 资产管护费。各市县可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资产管护费,主要用于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维护。3. 除上述使用范围外,省级和市县级财政衔接资金还可用于光伏发电、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脱贫攻坚期内我省针对贫困户出台的特惠性教育、医疗、住房、就业补助等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延续保留或调整优化后执行的,可继续从省级和市县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四)负面清单。衔接资金不得用于监测预警工作经费(从部门预算安排)以及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购买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等)。第十条

 衔接资金应优先支持产业发展项目,年度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比例不低于50%,并逐年提高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占比。

 —9— 第十一条

 衔接资金应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继续按照规定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脱贫县,资金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除外)可分别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不超过50%的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本市县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第十二条

 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衔接资金支付按照我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补助到人到户的资金统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拨付,结转结余资金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

 各市县要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选择,且符合本办法要求。第十四条

 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衔接资金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村级微小型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第十五条

 衔接资金实行项目和政策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和政策绩效目标与实施项目和政策同入库,项目绩效目标与资金指标同批复,并对项目和政策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控评价,预算执行完成后开展项目和政策绩效评价,具体参照原财政专项扶

 —10— 贫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执行。第十六条

 衔接资金实行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出台前,执行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衔接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出台后按照新制度要求执行。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配合财政部海南监管局、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开展监管、审计、检查等工作。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衔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号)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各市县应结合本市县实际及时制定衔接资金管理细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林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抄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财政部海南监管局、省财政国库支付局海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8月 12日印发

篇五: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

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 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 号)、《温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1〕23 号)以及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衔接资金,是指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安排的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共同富裕,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条 衔接资金围绕高水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以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为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

 2促村、革命老区村和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支持一般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资金不超过到县衔接资金的 30%。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县财政局参与财政支农政策制定,预算安排、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备案和资金下达,监督预算执行,组织财政支农政策评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调研,牵头制定农业农村发展计划,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组织实施上级支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以及绩效评价。负责支农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以及组织具体项目申报、储备、公告公示、立项、验收、报账、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对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项目申报指导、筛选核实、推荐上报,负责对项目组织实施、监督落实、项目验收、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并对推荐上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各项目建设主体即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方案的编制、

 3申报,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财务会计核算等工作,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三章 扶持范围和方向第五条

 衔接资金扶持范围。重点支持乡振兴重点帮促村、革命老区村和民族村,兼顾一般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及符合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重点支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发展产业。支持能有效带动乡振兴重点帮促村、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相关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来料加工经纪人、特色种养植户和民族手工业者等。第六条

 衔接资金主要扶持方向(一)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1.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包括农林牧渔业及相关副产业发展项目,农家乐、民宿以及农村休闲康养产业项目,光伏发电、物业经济、来料加工和具有乡村特色的手工业等二三产业项目。2.乡村特色产业设施和技术提升。包括农业基地配套的机耕路、作业道、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乡村产业提档升级所需的生产资料、生产设

 4施(设备)、加工储藏(包括冷链物流、仓储保鲜)设施(设备)购建,农业新品种引进、培育和新技术推广等。3.乡村特色产品销售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产品展示展销场租补助、农特产品品牌培育等。支持组织搭建农特产品市场等服务平台,打造山区农特产品展示展销窗口。(二)补齐必要的乡村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必要的配套设施,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公厕、停车场等其他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支持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含整村搬迁的一般农户)及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支持低收入农户实施“安居圆梦”工程。(三)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鼓励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适度支持低收入农户“短、平、快”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支持搭建用工信息平台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劳动供需对接;支持发展来料加工、开发公益性岗位,采用帮促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技能培训等方式,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四)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支持开展低收入农户政策性补充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公益性岗位补助等;支持低收入农户子女实施“雨露计划”;提供帮扶对象

 5的金融服务,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小额贷款实行贴息,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五)其他上级要求的帮扶支出及特殊事项(如试点项目、结对帮扶等)另行研究确定。第七条

 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和垫资等。第八条 根据帮促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不超过 1%的比例从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原则上使用县本级资金。根据数字化帮促系统建设的实际,在项目管理费限额内,从省级衔接资金中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严禁从中央衔接资金中列支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第四章 补助标准第九条

 衔接资金补助标准(一)农户异地搬迁和“安居圆梦”、“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标准按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6(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1.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集体组织新建或扩建的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按新增投资综合审定价的 80%予以补助;革命老区村和一般村集体组织新建或扩建的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按新增投资综合审定价的 7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 万元。2.其他主体新建或扩建的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新增投资综合审定价的 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分项补助标准为:(1)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配套的机耕路、作业道和水电类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70%;农业生产管理房补助30%。(2)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加工设备、冷链物流、仓储保鲜等产业链建设购建补助 50%;(3)乡村特色产业品牌打造、品种引进、品质提升和数字化推广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产品展示展销场租等补助 50%。(三)乡村建设补短板类。1.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集体组织新建或扩建的补短板类项目按新增投资综合审定价的 80%予以补助;革命老区村集体

 7组织新建或扩建的补短板类项目按新增投资综合审定价的7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 80 万元。2.农村公厕补助按《永嘉县农村公厕建设实施方案》(永农〔2022〕13 号)执行。(四)

 来料加工业务岗位和示范点补贴:1.低收入农户本人从事来料加工补贴按不超过其从事来料加工实际收入的20%予以补助,每户年最高补助不超过4000元;对吸收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参加来料加工的经纪人按不超过其实际付给低收入农户加工费总额的 15%予以补助,额度不超过 3 万元。2、对来料加工经纪人在重点帮促村设立来料加工就业工厂并吸纳本村低收入农户就业的,及在非重点帮促村设立来料加工就业工厂吸纳本村一半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就业的,补助标准:租赁场地按一年实际租赁费的 50%予以补助。(五)其他未规定补助标准的,按上级规定政策或另外规定。第五章 项目管理第十条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巩固拓

 8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提前明确入库条件,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防止暗箱操作。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项目库,按实际情况动态更新。除市、县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以及对低收入农户(含整村异地搬迁的一般农户)补助以外,其他项目原则上应从项目库中择优选取。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审价、资金下达、监督检查等环节。第十一条

 项目申报(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衔接资金项目需要不定期组织申报工作,明确申报范围、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等。各乡镇(街道)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受理工作。(二)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如实填写《永嘉县财政衔接资金补助项目储备申请表》,各乡镇(街道)要对申报的项目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项目有关信息应在当地乡镇(街道)或村务公开栏上公示 7 天,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经乡镇(街道)班子集体研究后,将电子稿和经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三)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对上报的项目信息

 9进行核查,确定拟储备项目,并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同意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 天,无异议后确定为储备项目。入库后须完善申报文本的,应在立项前及时按要求进行编制与完善。对以往实施的项目执行不力,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或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项目主体 1-3 年内不予项目储备立项。

 第十二条

 项目立项(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财政衔接资金年度预算安排,从项目库中筛选确定拟立项项目,经实地调查,局班子会研究同意,县、乡镇(街道)和村公示无异议后,联合县财政下达项目立项计划。(二)项目立项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用途、补助标准和补助额度等。(三)工程项目立项预算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补助类项目建设资金审价有关问题专题协调会议纪要》(〔2022〕2号)执行,需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项目预算书。(四)财政衔接资金补助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立项计划实施,并不得擅自变更。若上级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就项目合规性提出异议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10

 (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自收到上级下达的衔接资金文件后,在 60 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计划,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并及时将衔接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立项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业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指导乡镇(街道)和业主单位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衔接资金补助项目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二)属地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对实施项目的日常跟踪管理,加强相关业务指导,规范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合同管理、招投标、结算、报账、质量责任等制度,做好相关项目的验收和村账乡镇(街道)代理工作。(三)财政衔接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建设招投标和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规定执行。(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确需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等部分项目要素,建设单位必须于项目期满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批准后方可实施,无涉及增加补助资金总额的变更,由县农业农

 11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批准同意。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衔接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项目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上报验收,并及时组织验收。对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竣工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在到期前向当地乡镇(街道)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延长期限不超一年),经同意后继续实施,并报财政局备案。(一)项目竣工后,业主单位报当地乡镇(街道)申请验收,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预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乡镇(街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后要组织人员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相关资料的存档。(二)乡镇(街道)预验收通过后,由项目业主单位将经过乡镇(街道)审核盖章的相关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文本材料包括:1.乡镇(街道)项目竣工验收材料;2.乡镇(街道)班子会议记录,项目公告公示材料,村集体项目需提供五议两公开相关材料;3.项目承包合同(或原材料购买合同);

 124.项目预算书;5.项目竣工图、结算书、计算式;6.项目专账核算会计材料(包括票据复印件);7.自筹资金到位凭证。(三)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将验收结果报告和业主报送的文本材料上传县财政局项目管理中心。县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审价,审价报告经业主单位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四)

 验收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认定为不符合要求,确定项目验收不合格。1.项目建设单位虚构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套取项目补助资金的;2.擅自变更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并造成重大影响的;3.申请验收资料、程序等方面存在严重缺失,拒不整改的;4.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超出延期期限 6 个月以上;5.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五条

 资金下达

 13(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项目审定价及其他专账核算会计材料确定项目综合审定价及补助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发文下达补助资金。(二)财政衔接资金的支付管理按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出现下列情况时,取消衔接资金立项补助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拒不接受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监督检查的;2.因自筹资金、建设用地不落实等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3.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地点、内容和资金用途;4.项目实施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验收材料的;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第十七条

 强化公开透明,衔接资金补助对象、项目、金额,按规定在项目所在地乡镇或村进行公告公示,并在政务服

 14务网主动向社会公开。第十八条

 建立项目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各类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主...

篇六: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

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管理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州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年初,为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办字〔〕号),从今年各级巡查、审计、监督、检查情况看,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我县还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管理,从保障源头依法规范政府施政行为,加速法治建设进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算内资金管理 (一)实行 财政性资金分账管理 。为理顺财政支出关系,明确财政资金使用方向,避免“三保支出”与建设性支出混淆带来监管不便问题,研究建立“三保支出”与发展性支出分账管理模式。“三保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做到收支平衡,保基本;社会发展性支出做到与资金调度、融资和债务管理相协调,保发展、促建设。

 (二)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三保支出”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各乡镇、各部门所有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支出按照“个人部分、公用部分、事业发展”顺序核定,资金来源优先由自行组织收入中解决,不足部分再考虑预算安排资金,坚决禁止财政资金无预算、无效益、无项目的现象发生。

  ( ( 三) ) 加强 二级 预算单位管理。对于有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15 日内,向下属单位批复、下达预算,并对所属下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二级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

 (四)实行绩效评价全覆盖管理。以成功创建“全省绩效预算管理示范县”为契机,实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从源头树立“花钱先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不断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到把钱用在刀刃上,让有限的支出产生最大的效益,实现成本最低化、效率最高化、绩效最优化。

 。

 (五)建立人员管控机制。建立全口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严格执行预算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审批制度,凡是未经审批擅自聘用人员的预算单位,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凡是预算单位已经没有行罚收入职能,纳入财政全额保障的差额补助、自收自支人员要实行财政全额人员工资标准。

 (六)深化国库电子支付改革。加快推行国库支付电子化,清理规范财政资金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发生的公务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一)严格非税收入征管。建立非税收入定期清理机制,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或转移,严禁违规减免或缓征。

  (二)破解非税征管难题。非税收入实行计划目标管理,年初执收执罚单位要结合最新政策制定非税收入计划,除国家当年出台减免政策外,必须严格按计划组织征收,做到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重点关注非税收入同比减收较多的部门和项目,分析成因,定期向政府作专题汇报。年底前完成“矿山企业一票制”征管改革及实施论证,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必须优先保证人员支出。建立非税收入考核奖惩机制,实行非税收入绩效评价,非税收入完成额、序时进度、收入质量等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考核范围,并与支出安排情况挂钩,年度执行过程中非税收入超收部分一般不予安排支出,特殊情况需报县政府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另行安排。

 (四)强化政府性基金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要摸清存量土地,建立土地储备库;客观、准确核定土地成本,将垫付资金利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后续必要支出以及计提六项基金全部计入土地收储成本,确保政府收益。

 三、加强对社会发展支出管理 (一)部门申请。社会发展项目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各部门(乡镇)在申请实施前,要对拟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撰写可研报告,报分管县长。

 (二)政府审批。按照分管县长出具意见,县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项目产生实际绩效情况等进行批复,并就支出来源进行明确,包括:县本级安排、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通过国控公司融资、PPP 等方式。财政部门按

  批复意见办理,出具资金证明,项目单位按程序进行后续操作。

 (三)依规办理。项目主管部门(乡镇)严格遵守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审计竣工决算以及验收制度,未履行相关规定,一律不予拨付资金。

 四、加强财政专款支出管理 (一)用足上级资金政策。充分研读、用好上级关于专项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存量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各部门上级专款及存量资金在安排实施前都要履行“部门申报、分管县长出具意见、政府集体会议研究”程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全力支持扶贫领域“政银企户保、产业全覆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整合涉农资金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二 )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上级专款下达后,优先对其支出用途与县本安排项目进行对接,属于同一支出用途项目要统筹整合使用;不能与县本级安排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上级专款,要重新梳理界定使用方向,经县政府同意后项目方可进行后续实施,非必要实施的项目将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对于符合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专款、项目审批实施需上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各部门(乡镇)未经县政府批示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不得自行组织项目实施。

 ( 三 )加快上级专款支出进度。对于批准按原用途实施的2016 年度上级专款项目,在 年 月底前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预算资金,按上级规定一律收回财政,由政府统筹安排支出;对已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

  部门抓紧项目实施,尽快形成支出,避免形成存量资金;对于批准的 年度上级专款要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及时组织报账手续,力争做到“当年项目、当年申请、当年施工、当年竣工”,特殊项目最迟可在下一年度竣工。

 ( 四 )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存量资金管理规定,对于 年前已收回结转两年的存量资金,在今年9 月底前仍未进入政府招投标程序、未开工、未实施的一律停止执行,由政府统筹使用;对于已进入政府招投标,尚未开工、未实施的项目,就其实施必要性再次进行确认,无实施必要性项目一律停止,统筹安排;对于已开工、已实施项目要抓紧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对于以后年度收回的存量资金,按文件规定一律由政府统筹使用不再安排。

 五、加强园区项目管理

  (一)

 全面梳理已完工项目。园区委要对以前年度政府各类投资进行全面梳理,登统造册、建账核算,形成的资产要全部纳入国控公司管理。

 (二)规范后续支出管理。对于园区所有后续建设资金全部通过国控公司“一个支出渠道”进行管理,规范操作,形成的全部资产及时纳入国控公司管理。

 (三)

 整章建制、完善运营规划,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园区委要对政府“垫资、后续经营、运营管理、资产回收”等出台明确规划运营方案,确保政府投资达产见效,达到“一次投入、分期回收、收支平衡、实现盈余”目标,园区经营收益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加强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决算审计管理 (一)严格投资评审、政府采购 、决算竣工审计 管理。

 1 1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纳入财政债务管理的政府融资安排的项目,均应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所有符合条件以及协议供货范围内项目都要进行政府采购。竣工决算审计、评审结果作为结算工程价款和资产交付的依据,未经竣工决算审计、评审的项目,资金拨付不得超过预算资金的70%。

 2 2 、要全面清理已竣工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完毕竣工决算的政府投资项目,查找原因,摸清情况,形成长态化监控监管机制。研究充实、扩大第三方评价力量方案,确保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决算审计限时办结。

 3 3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竣工决算审计事项要纳入年终督导考核,对不及时组织项目预算及工程竣工决算资料,不积极配合项目预算及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等违反政策规定,给财政资金造成损失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注资国有企业一律履行资产变动审批程序,包括资产购置、处置、变更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所有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上级部门直接配置、调拨、奖励的资产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要及时入账。

 。

 (三)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全面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理,夯实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包括国控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国资企业,力争实现“有收益、有结余”;园区、扶贫、交通、

  农业等政府投入无偿资金形成资产要进行专门登记,实现“有记录、有人管、有运营、发挥效益、保值增值”。县住建局要及时办理保障房竣工决算,明晰产权,加快办理权属证书,做好保障房上市销售前期准备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房配建,移交等监管工作,不按政策规定配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异地建设资金。

 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严禁违规自行举债。严格执行《预算法》以及上级关于政府性债务相关规定,各部门(乡镇)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举借债务和违规举债,不得未经政府批准,无明确资金来源情况下擅自与施工单位(劳务提供单位)签订合同。将部门债务管理纳入年度政府综合督导考核,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于自行举债部门(乡镇),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建立政府债务 定期 核查制度。对原部门、乡镇和村级债务重新锁定,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形成后续资金偿还、定期报告衔接机制,规避项目无审批、无规划形成的隐性债务,未履行审批、备案、报告程序的债务,可拒绝拨付资金,为后续债务管理、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奠定基础。

 (三)探索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履行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制度,严控债务风险;县农牧局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和债务管理,研究出台相应管控办法,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不断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县人社局、住建局要根据工程管理政策、农民工工资支付、招投标政策,结合县级实际,探索工程款分期支付方式,缓解资金支出压力。

  八、加强审计监督管理

 (一)完善建立审计监督外控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全覆盖监督管理机制,采取常规性检查与重点审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责任追究,防微杜渐,更加有效地维护财政秩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廉政建设。

 (二)全面加强预算单位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部门(乡镇)内部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加强资金风险动态防控管理,从自身围绕预算安排、资金支付、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监督等关键环节,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资金安全。

 (三)严守“财务八十项禁”红线。严格落实审计署关于八项规定出台后梳理总结在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临时出国、公务用车改革、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等方面严格禁止的80 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严格违纪违法问责惩戒。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采取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严厉惩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部门(乡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财政管理工作,审计、财政部门负责对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办字〔 〕 号)和本《通知》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年度审计、巡查、监督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对违反要求、涉嫌违纪违法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

  关和司法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解释,涉及具体业务按出台的相应业务流程办理。

篇七:衔接项目无效益违反规定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试析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摘要:

 建立健全有效的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对减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提高经济效益, 合理安排投资和节约建设资源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导致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存在缺陷。

 本文试对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就存在的问题谈一点建议。

 关键词:

 建设项目; 内部控制制度; 设计原则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4)

 08-000-03

  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 是指建设单位为保证项目得以按照预定的目标或计划按时、 保质地的完成, 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所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的建设大力推进了我国经济发展, 而我国也一直十分重视固定资产的投资建设。

 但是目前建设项目中普遍存在着工程项目盲目决策, 概算超估算、 预算超概算, 合同管理不严格, 腐败现象和经济犯罪案件时常发生的现象。我认为导致这些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内部控制设计原则不明确导致的内控制度建立不健全、 不完善。

  一、 关于建设项目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

 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控制环境是指对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的总称, 它是内部控制组成要素的基础, 所以内部控制环境薄弱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不健全的重要原因。

 工作人员的操守、价值观及能力, 管理阶层的管理哲学、 授权方式是控制环境的重要因素。

 而目前有的建设单位人员能力素质不高, 职业道德缺乏, 法律意识淡薄。

 管理层盲目指挥, 人为操纵, 或对内控制度持无所谓的态度导致内控不能有效的执行。

 如审计署于 2008 年对河北、 山西等 18 个省(自治区)

 554 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审计发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效益较为显著, 但在部分项目管理存在疏漏。

 多数除险加固项目按规定设立了项目法人, 但部分管理人员工程专业知识、 经验和能力欠缺, 部分项目法人还利用项目建设

 机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 导致一些项目在建设管理、 监理、 财务管理方面出现问题。

 这就体现了除险加固项目中部分人员业务素质, 职业道德素质较低, 具有保护主义倾向, 说明除险加固项目的内部控制环境在一定程度上较为薄弱。

 (二)

 内部控制设计原则不明确。内部控制设计的原则是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基础和依据, 是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只有具备明确的内部控制设计原则才能建立良好的控制制度, 进而才能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的设计总体上应遵循整体性、 合规性、 有效性、 成本效益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要求设计的内控制度要贯穿于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 渗透到各个环节, 涉及每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使得内控制度从整体上看起来具有连续性, 不会出现空白和漏洞。

 合规性要求内控制度的建立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按照公司的章程来制定。

 有效性是指制度的制定要有利于项目建设目标的完成。

 成本效益性原则则是指在实施内部控制的同时, 也要充分考虑控制成本, 不要得不偿失, 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来取得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目前我国一些建设项目由于内控设计原则不明确导致内部控制不到位。

 三泰神煤公司云刚煤矿建设项目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情况, 主要由于其内控设计原则不明确。

 如其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中未对具体工程设计是外委还是由内部设计院承担作出明确规定, 也未指明设计单位是采取公开还是邀请招标的方式。

 说明该项目职责分工不明确, 未按国家规定明确指出招标方式, 不符合整体性、 合规性原则; 《工程监理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 中的规定不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它的制定不能促进项目建设目标的完成, 不符合有效性原则。

 (三)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制度不健全。

 建设项目的关键点应包括项目决策、 概预算、 招投标、 质量、 会计核算等环节的控制。

 项目决策的控制应主要包括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项目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概预算控制是指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编制、审核等作出明确规定。

 招投标的控制主要应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优先选择施工单位, 规范招标文件和标底的编制。

 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量管理控制和质量技术性控制。

 会计核算控制主要是指会计人员应对项目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 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 审

 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核和复查。

 如审计署 2007 年和 2008 年连续对三峡总公司投资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进行审计发现其逐步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建设任务, 但在投资控制、 工期进度、 招投标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影响项目投资效益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 1. 项目执行概算尚未编制完成, 投资控制目标不够明确。

 部分单项工程超过可研估算:

 统计 264 份完成比例在 90%以上的建安工程合同, 合同原始金额 38. 17 亿元, 截至 2008年 8 月底, 投资累计增加 10. 97 亿元, 增加比例达 28. 74%。

 概预算控制是项目建设中最重要的控制内容之一, 而该单位却未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编制作出明确规定, 体现了其内控制度建立不健全。

 2.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溪洛渡工程应招标分项目 464 项, 合同金额 248. 98 亿元。

 实际执行中, 未招标项目 219 项, 占 47. 2%,合同金额 16. 79 亿元, 占 6. 7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总则的第三条明确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 必须进行招标。

 招投标的控制应明确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优先选择施工单位, 此问题说明该建设项目招投标控制制度建立不健全。

 二、 针对建设项目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

 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一种氛围, 直接影响着项目工作人员的控制意识以及实施控制的自觉性, 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作用的基础。

 我国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环境较为薄弱, 针对上文提到的建设单位人员能力素质不高, 职业道德缺乏, 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我认为各建设单位应致力于人的素质培养, 主要包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因为有了高素质的人才, 不仅会提高工程质量, 还可为建设单位节约可观的成本。

 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的执行者包括所有参与该项目的运作的人员, 全体参与者的道德水准和价值观念是内控环境的重要因素, 应将它的建设纳入内控结构的内容之一。

 在加强技术人员的后续知识教育时, 也要加强他们法律意识的培养; 在对被管理者进行教育时, 也要加强对管理当局等权力部门的监督。

 针对管理层盲目指挥, 人为操纵, 或对内控制度持无所谓的态度导致内控不能有效的执行的问题, 我认为管理层要有内部控制的概念, 对其要持肯定态

 度, 采取相应的管理政策与措施, 保证制度的切实执行。

 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控制制度的规定, 这样才能上行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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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上文提到的审计署对554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审计发现的部分管理人员工程专业知识、 经验和能力欠缺问题, 我提议建设单位可以通过开设培训班学习专业知识, 邀请专家讲课, 与别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分享经验的方式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

 对于管理层利用项目建设机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的行为, 则不仅要加强对管理层遵守内控制度的规定, 还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

 总之, 只有存在较为完善的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在单位顺利推广, 从而使得员工都有内控的意识, 并且维护内部控制,这样才能保证内控的有效实施。

 (二)

 明确内部控制设计原则

  各建设项目应该在整体性、 合规性、 有效性、 成本效益性的总体原则上遵循具体的原则。

 具体可以包括:

 1. 内部牵制原则。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可能导致错误和舞弊的几项相关联的活动, 应该将其交由不同的的部门或员工来负责, 目的在于建立部门、 员工之间相互制约、 互相监督的关系, 减少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2. 流程规范化原则。

 明确项目决策、 概预算、 招投标、 质量、 会计核算等主要环节的控制标准和处理流程, 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

 上文提及的三泰神煤公司云刚煤矿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中未指明设计单位是采取公开还是邀请招标的方式, 建议该建设项目内控制度中应明确重要环节的流程规范。

 3. 权责与奖惩结合原则。内控制度既应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 也应赋予不同岗位人员相应的权限, 使得责任与权限对等。

 按照确定的责任实施奖惩办法, 做到有功必奖, 有过必惩。

 针对云刚煤矿部分岗位职责不明的问题, 应在基本建设管理制度中对具体工程设计是外委还是由内部设计院承担作出明确规定, 做到责任分工明确。

 4. 信息反馈原则。各环节内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要及时使信息的衔接准确, 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

 5. 灵活性原则。

 内控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随着项目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以此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的控制制度, 以

 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由于云刚煤矿建设项目内部环境的变化使得《工程监理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 可操作性欠缺, 建设单位应随项目建设的变化及时修改内控制度。

 目前在公路项目建设管理中,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公路项目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内部控制设计原则不明确, 上海市公路管理处高速公路管理署发现公路项目内控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主要包括由于内部牵制和权责分工原则不明确导致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和未遵循灵活性原则使得内控制度建设滞后不能适应新的经济环境。

 针对上述问题应该采取的措施是:

 1. 内控制度应明确一个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定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 使决策系统、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协调运转、 有效制衡。

 2.针对新变化迅速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比如电算化会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包括程序化控制和制度化控制。

 根据不断更新的程序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而制度化控制可以包括组织控制、 操作控制、完善防病毒措施、 建立健全机房管理制度等。

 (三)

 改进和完善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

  目前我国一些建设项目逐步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但是针对其存在的问题, 我觉得应该对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加以改进和完善。

 各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并不是完全一致的, 但在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中应建立如下内控制度:

 1. 项目决策控制。

 项目建设的首要环节是项目决策, 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决策控制制度。

 具体包括:(1)

 建设项目集体决策制度, 杜绝个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盲目投资行为。(2)

 组织工程、 技术、 审计、 财会等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完整性、客观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评审。

 2. 概预算控制。

 应当建立建设项目概预算环节的控制制度, 对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 审核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重点审查建设项目预决算的编制依据、 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 定额套用的真实性与正确性。

 3. 招投标控制。招投标控制制度首先应明确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投标优先选择施工单位。

 还应具体包括:

 (1)

 规范招标文件和标底的编制。(2)

 在资格预审的时候要重点对投标单位的资质、 项目管理、 施工技术水平、 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技

 术水平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 以保证优秀的施工队伍和厂家参与竞标。(3)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办法,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并且公正的作出结论。

 4. 价款支付和会计核算控制。

 对建设项目价款支付的条件、 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价款支付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 与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相一致, 做到及时正确地支付每一笔款项。

 会计人员应该对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 部门提交的价款支付申请与审批人的批准意见进行审查复核。

 5. 竣工结算控制。

 竣工结算控制指对竣工清理、 竣工决算、 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的控制作出的规定。明确竣工清理的范围、内容和措施, 如实填写竣工清理清单并妥善保管。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重点审查竣工清理是否完成, 决算编制是否正确, 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完成, 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

 针对上文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执行概算尚未编制完成, 投资控制目标不够明确的问题, 三峡公司应健全概预算环节的内控制度。

 尽快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 加强对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 切实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规范, 三峡公司应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 确保招投标公开、 公平、 公正; 加强对有关企业的管理,用市场机制引导其参与投标竞争, 并监督下属企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审计署对 117 个国外贷援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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