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2017年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第二批)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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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7 2017 年
防汛 应急抢险 物资 (第二批)
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 项目 编号:
采
购
人 :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瑞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 成都
二 ○ 一 七 年 十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
10 第四章
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
..........................
11 第五章
谈判程序
................................ ................
15 第六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
17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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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成都瑞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委托,对 2017 年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第二批)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 采购 编号:
二、采购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7 2017 年防汛 应急 抢险物资(第二批)采购
三、 采购 内容:
本次谈判共一个包,采购龙泉驿区 2017 年 防汛 应急 抢险物资,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采购预算:21 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独立法人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参加谈判的也不能作为有效供应商。
8、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9、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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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第一轮报价最低的参加最终报价,第一轮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其他谈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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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0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东路格兰玺城 5 栋 204 领取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供应商的谈判资格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七、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鲜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八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九 、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提交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0 4000 元;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1 个工作日下午 16 :0 00 时,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谈判人自行承担资金在途的时间风险 。
交款方式:通过谈判人帐户,采取转账形式或电汇形式缴纳(须注明项目编号,以便登记、查询)。本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收款单位:成都瑞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银行账号:1158
0870
2425
查询电话:
028-84861866
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以后,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报价一览表”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5 十 一 、 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17 7 年
11
月
07
日 日 10
时
30
分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十 二 、谈判时间、地点:
2017 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 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地
址:龙泉驿区北泉路 27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377657
代理机构:成都瑞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东路格兰玺城 5 栋 204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8-84861866、13056593756
6 第二章
谈判须知
1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成都市龙泉驿区水务局。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瑞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3 、 本项目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
4 4 、关系供应商限制。
生产厂商和经销商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参加同一包的谈判。同时参加谈判的以生产厂商为有效供应商。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参加谈判的也不能作为有效供应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失信惩罚。供应商在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时实行 6%/次的报价加成,无限制累加制,予以惩戒。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的方式进行惩戒。
5 5 、竞争性谈判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 6 、竞争性谈判文件
6.1 竞争性谈判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
6.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2)谈判须知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7 (4)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5)谈判程序 (6)服务及商务要求 (7)响应文件格式 (8)谈判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变更通知 6.3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6.4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向谈判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7 7 、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资信证明、承诺书等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包括谈判响应函、报价一览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等文件。
8 8 、报价
8.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8.2 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
3 8.3 本次谈判分为 2 2 轮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进入第二轮的现场报价。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增加谈判轮次。
9 9 、响应文件的递交
9.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外封上标明“响应文件”字样;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 盘)单独密封,并在光盘(U 盘)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编号。
9.2 供应商应将 “ 报价一览表”及“ 谈判保证金 转款凭证 复印件”一起单独装入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在谈判时单独递交。
9.3 各包段应分别密封和标记:
(1)注明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谈判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 9.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谈判采购单位对谈判文件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并将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9.5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递交。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不论由法定代表人还是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均还应出示加盖鲜章的谈判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不按本条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可以被拒收。
10 、谈判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人民币金额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未成交者的谈判保证金转账退还。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0.4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0.2
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
10.3
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非现金形式)。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形式)。退还时请返还采购合同(原件)1 份后,到本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
10.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0.4.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补充、修改或替代谈判文件的; 10.4.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10.4.3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的; 10.4.4 法律法规规定不了退还的其他情形; 10.4.5 递交谈判保证金但不有效提交响应文件,且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 小时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的;
9 10.4.6 在谈判小组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在提交最后报价前退出谈判并导致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10.4.7 未通过采购文件初审并导致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人的书面通知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书面处理意见,将谈判保证金转至采购人的基本账户。
10.5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谈判保证金退还到各供应商的缴款帐户,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写明供应商银行账号信息(与原缴款账户信息一致)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此项资料可以开标现场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也可在结果公告后自行递交到代理机构财务室)
(2)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 (仅对成交人适用)。
1 11 1 、确定成交候选人
1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1.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 12 2 、 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 13 3 、签订合同
13.1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0 日内,向采购人递交成交金额 10%的履约担保金,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3.2 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终报价、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1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 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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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整。
15 、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按照《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