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技术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3006
采购项目编号:1 5119012020001051 号
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技术服务采购
竞争性 谈判 文件
四川· 巴中 ( 巴州区 )
采购人: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 二 0 0 二 二 0 0 年 十二 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2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9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2 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八章
评审方法 …………………………………………………………………45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55 附件 …………………………………………………………………………………59
- 2 - 第一章
竞争性 谈判 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委托,拟对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9012020001051。
2.采购项目名称: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技术服务采购。
3.采购人: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4.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200000.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公告方式
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 - 6.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 谈判 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 16 号市国土局家属院 4 楼 1 号)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280.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
1、请先自行下载谈判文件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扫描成图片,同获取谈判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在报名时间内一同发送至邮箱 287577674@qq.com。
2、支持支付宝转账(收款码见附件 3,转账时需备注单位名称)。
3、《报名登记表》《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与本项目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10:00(北京时间)。
- 4 - 九、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 谈判:
时间:2020 年 12 月 18 日 10:00(北京时间)。
十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 16 号市国土局家属院 4 楼 1 号);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一 、 谈判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 16 号市国土局家属院 4 楼 1 号)。
十 二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将军大道 84 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27-5018368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 16 号市国土局家属院 4 楼 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27-2222532
- 5 - 第二章
谈判 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 家。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3 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 分,直至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若涉及上述失信情形,还应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公司记入诚信档案的有效期限等具体情况。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疫情期间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7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27-2222532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27-2222532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期满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2个工作日内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6号)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27-2222532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827-2222532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27-2222532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6号 邮政编码:63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巴中市财政局。
投诉电话:0827-5260371
- 8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支付,支付金额5300元人民币。
18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19 备注 谈判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附表要求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附表要求为准。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 9 -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 费用 ( 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10 - 5.6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