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检验鉴定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采购公告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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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5119012021000022
巴中市公安局
检验鉴定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第三次)
询
价
通
知
书
四川·巴中
巴中市公安局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2 021 年 1 1 月
共同编制
- 2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 3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 6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 24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 25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 27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 37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38 - 第八章
评审方法 ..................................................... - 49 -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 54 -
- 3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巴中市公安局检验鉴定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三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9012021000022 2.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公安局检验鉴定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3.采购人:巴中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其他财政性资金 800000.00 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 4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自 2021 年 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 326 号一单元二楼)。
2.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方式:
邮寄获取,获取 询价 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将填写完整单位介绍信(自行下载)、经办人身份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将所有资料邮寄到“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 326 号一单元二楼”。以收到时间为准,收到时间超过报名时间视为无效报名。我公司收到资料后会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你单位/公司缴纳报名费事宜(报名费用缴纳成功后视为报名有效)。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2263320
13551492486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1 年 1 月 22 日 10:00(北京时间)。
: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5 - 十一、询价 地点: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 6 326 号一单元二楼)
十 二 、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十 三 、联系方式
采购 人:
巴中市公安局
通讯地址:
巴中市公安局
邮
编:636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27-533803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账
号:2318 5971 0910 0123 443 通讯地恩址:
邮
编:636000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2263320
13551492486
2021 年 1 月
- 6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 7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给与 1%优惠,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5、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并根据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6、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并根据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7、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6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或注明。
- 8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产品强制认证 (实质性要求)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最新目录,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认证证书。
8 强制节能采购 (实质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品目清单,如供应商所投(销售)产品的品目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则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9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0 询价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11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827-2263320
12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0827-2263320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2263320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 326 号一单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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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履约保证金 履约 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收款单位: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开 户 行: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银行账号: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方式提交:
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应当算至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历天)、担保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受益人:巴中市公安局。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 成交供应商 凭《验收结算书》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或保函 。
注:
根据川财采【 2020 】
28 号文件规定:
鼓励采购人免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加大预付款比例,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17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