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全省老年人两项比赛三项评比”活动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8
一、项目概述
为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 号)的要求,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积极老龄观共识,努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省民政厅拟于 2020 年重阳节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孝老、敬老、爱老”为主题的第二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三项评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第二届老年合唱暨摄影大赛。有效营造全社会孝亲敬老的氛围,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开征集供应商协助四川老年大学组织、协调、评审和宣传、表彰等工作。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四川省第二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三项评选活动暨颁奖晚会。
2.四川省第二届老年合唱暨摄影大赛 (二)执行要求
1. 四川省第二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三项评选活动暨颁奖晚会。
通过开展“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三项评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每项活动按照评选标准和流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评选出 10 名(共 30)优秀代表举办隆重颁奖晚会予以表彰。
评选活动
(1)评选名额 “最美老人”评选出 10 名 “孝亲敬老楷模” 评选出 10 名 “优秀养老护理员” 评选出 10 名。
(2)评选时间 9 月全月专家建立评审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整理、分析,结合网络投票的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同时开展查阅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召开评
审会等工作。每一项候选者 80 人左右,共计 240 余人(以实际上报人数为准)参与评选。
(3)颁奖时间 10 月 24 日(以采购人确定为准)在四川广播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举行颁奖晚会。
(4)★供应商需在民政厅指挥下开展报名推荐、初选筛查、专家评审、名单公示等评选工作。评选工作涉及到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评审费、工作人员劳务费、办公耗材费等相关经费由供应商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费用报销标准及流程参照公务经费支出标准执行)。另外,供应商需开发网络投票平台展示候选者优秀事迹材料,开展社会投票,从而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
(5)供应商需为“三项评选”活动制作长度不低于 15 秒的宣传片。宣传片要在评选活动期间在四川省级电视媒体(要求信号覆盖全省范围)进行展播,播放次数不少于 30 次。
(6)供应商需要邀请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媒体总数不低于 4 家,视频新闻报道数量不低于 15 条,其中省级电视媒体新闻报道播出次数不低于 12次。
(7)★供应商需要为“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获奖人物分别拍摄制作专题视频(共30个专题片)。每个专题片要求为3分钟以上,内容能够体现获奖人物优秀事迹,所有成片要在四川省级电视媒体进行播出。
(8)★供应商需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组织实施活动:评选工作必须在 9 月30 日前完成;颁奖晚会必须在 10 月 31 日前完成。
颁奖活动执行要求
(9)颁奖活动在省民政厅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联合举办。时间拟安排在10 月 24 日(以采购人确定为准),地点拟定在四川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
(10)颁奖活动场地租用(容纳 300-500 人演播厅)、舞美服务(活动现场背景、舞台、音视频设计制作)、物料准备(奖杯、奖状、证书、邀请函等)、30名获奖人及最美老人陪同 10 人参会费用(食宿)、提供给获奖单位(个人)相应奖励(按采购人要求)所涉及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按采购人要求安排组织晚会执行团队(总导演、现场导演、导播、音频、视频、录制、主持人、后期剪辑等专业工种),提供演出节目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节目名称、节目艺术形式、节目主题、演职人员及规模、节目内容表述及相应的服装道具等内容,确保颁奖活动顺利进行,所涉及全部费用(含主持人、演员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提供的颁奖晚会方案需要满足如下要求:①晚会总时长不低于80分钟 ②现场设备能播放优秀事迹短片播放 ③ 晚会通过手机视频APP进行全程网络直播。
(13)★供应商承诺对颁奖晚会进行录制和剪辑,制作成 60 分钟的晚会视频,并在四川省级电视媒体晚间时段(19:00-24:00)安排播出。
2. 四川省第二届老年合唱暨摄影大赛
通过老年合唱暨老年摄影大赛,充分展现我省老年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歌唱美好新时代,记录祖国新画卷,丰富老年群众文化生活,展现祖国建设伟大成就,讴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 1 )老年合唱大赛主题:百年中国梦•唱响新征程。
各市(州)民政局、省直部门分别推选出一支能够代表本地区、本领域老年合唱水平的队伍,参加复赛。复赛和决赛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通过现场打分最终产生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6 名,将颁发奖牌、证书、奖金,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 6 名,精神文明奖 6 名,对获得优秀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的单位将颁发奖牌和证书。
1)供应商需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举办首届全省老年合唱暨老年摄影大赛的通知》,制定详细的复赛、决赛参赛细则和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活动。
2)供应商需为合唱大赛建立评委会,评委由音乐界专业人士组成,制定评分规则。本次大赛将评出奖项,并在颁奖仪式上现场颁奖。
3)★由于本次大赛参赛人数众多,参赛者年龄较大,为保证活动安全进行,供应商需为参加复赛和决赛的人员购买保险,并配备专业的医疗保障团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执行。
(2 2 )摄影大赛主题:
伟大祖国•美丽四川
各市(州)民政局、省直部门推荐报送“能够反映实现第一个百年梦想、脱贫攻坚战胜利成果、社会各界积极抗疫、展现祖国壮丽山河、社会经济发展变化以及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等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审美观要求” 的作品,组委会邀请知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大赛设置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4 名、三等奖 8 名、优秀作品奖 16 名,将颁发证书、奖金。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 5 名,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牌。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场馆展出,并制作“伟大祖国•美丽四川”摄影集。现场展出(不少于三天)场地租用、布展物料准备、提供给获奖单位(个人)相应奖励(按采购人要求)、邀请评委所涉及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供应商需制定评选办法,邀请专家建立评审组,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收集、审核、整理、分析,按《通知》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在 10月 30 日颁奖仪式上现场颁奖。
2)★供应商需对优秀作品设计、排版、制作“伟大祖国•美丽四川”400 册摄影集。摄影集要求:12 开 12 个-13 个印章,内容包括约 150 幅照片,内文纸张 157-200 克哑粉纸,封面 250 克白卡并且覆膜烫金画册。
3)★摄影大赛精选作品将在成都市区选择合适场地进行优秀作品展出。供应商需为展览制定详细方案,并实施展览方案。
(3 3 )合唱大赛及颁奖晚会执行要求
★1 1 )合唱大赛及颁奖活动要求在 10 月 31 日前完成,地点拟定在四川广播电视台一号演播大厅。
2)供应商需要提供完整的合唱暨摄影比赛颁奖晚会执行方案,包括晚会创作大纲和晚会实施方案,确保颁奖活动顺利进行。
3)供应商需为“合唱暨摄影大赛”活动制作长度不低于 15 秒的宣传片。宣传片要在四川省级电视媒体(要求信号覆盖全省范围)进行展播,播放次数不少于 30 次。
4)供应商需要邀请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媒体总数不低于 4 家,
视频新闻报道数量不低于 10 条,其中省级电视媒体新闻报道播出次数不低于 8次。
5)★颁奖活动场地租用、舞美服务(活动现场背景、舞台、音视频设计制作)、物料准备(奖杯、奖状、证书、邀请函等)、提供给获奖单位(个人)相应奖励(按采购人要求)、邀请专家评委和主持人等涉及本次晚会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提供的颁奖晚会方案需要满足如下要求:①晚会总时长不低于80 分钟 ② 晚会通过手机视频 APP 进行全程网络直播。
6)★供应商需要对晚会进行录制和剪辑,制作成 60 分钟以上的晚会视频,并在四川省级电视媒体白天时段(9:00-18:00)安排播出。
上一篇:安福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简析
下一篇:品牌创建系统项目清单及开发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