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犯罪调研报告二篇
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调研报告二篇 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调研报告二篇 【篇一】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也呈现出 青少年犯罪人数逐年增加,并且有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发展的趋势。为深入研究我市青 少年犯罪的情况和问题,探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 势头,从八月上旬开始,市政协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专题调研 情况及工作建议报告如下:
这次调研活动由市委办和政协办联合下发了调研方案,市政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有 关工作,并于 8 月 14 日召开了由各乡镇(办)、市政法委、宣传部、关工委,市公、检、法、 司,市教育局、文化局、妇联、团委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座谈会,共同研 究确定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的任务、要求以及调研内容。随后,市政协成立了调研 组,相继走访了市公安局、文化局、法院等部门和单位,了解了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相关 情况。调研组还专程到我市看守所、五方乡宁城村、五方初中,通过与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及 其祖父母、学校教师的座谈交流,多层面的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经历,并听取了看守所民 警、学校教师等人员对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建议。参与这次调研的各成员单位 能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行动上认真落实,按照确定的调研内容安排,积极开展各种形式调研 活动,及时向市政协办上报调研材料 20 余份,为形成最后的调研报告提供了大量的素材。
一、近年来我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 总体上看,近三年来,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趋势明显。据市公安局统计,20**年至 20**年上半年,我市共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件 54 起,涉案青少年人员达 133 人,其中 07 年 9 案 29 人,08 年 22 案 41 人,09 年上半年 23 案 63 人。青少年违法犯罪占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的比率 分别是5.9%、6.5%、6.9%,每年均以 0.5 个百分点速增。
从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的情况来看,我市青少年犯罪案件占案件数的比率分别是 70%、75.7%、77.8%,犯罪人数比率分别是 52.7%、56.6%、61.8%,我市青少年犯罪数量 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案件类型主要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
我市青少年犯罪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恶性化犯罪突出。从犯罪类型看,青少年参与盗窃、抢劫犯罪最为突出,未成年人 更是如此。近三年来,我市未成年人作盗窃案件起数、人数分别为:20**年 3 起 3 人,2008 年 4 起 12 人;20**年上半年无。抢劫案件情况:20**年为 3 起 11 人,2008 年 5 起 15 人,20** 年上半年 5 起15 人。未成年人甚至参与强奸、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夺、诈骗等犯罪,无 所顾忌,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对被害人没有丝毫的同情怜悯之心,行为令人发指。从目前 案件类型增幅上看,增势最为明显的是抢劫罪,近几年上升幅度很大,说明当前未成年人犯 罪中
暴力劫财型犯罪的严重性。这些犯罪中,作案成员年龄最小的只有十三、四岁。例如, 今年 3 月发生在五方乡的宋某 (系五乡初中初二学生)等五名学生伙同辍学人员刘某抢劫 10 元 钱一案,五名学生年龄全部刚满 14 周岁;5 月发生在玉泉广场西侧的学生抢劫案,其中熊某、 贾某年龄均刚满 14 周岁,而嫌疑人苗某作案时只有 13 岁。
二是团伙化犯罪居多。青少年违法犯罪大多是团伙犯罪,一般以纠合型为主。未成年人 由于心理和生理处于未完全成熟时期,单人作案胆小害怕,加之经常游荡于社会,与一些无 业人员纠合在一起,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逞一时之气,或进网吧歌厅,或聚集在一起寻 衅滋事,聚众斗殴,或在成年人的引诱带动下参与犯罪。从检察院去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 看,团伙犯罪有 25 人,单人作案只有 1人,而从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来看,仅 20**年上半年我 市就打掉未成年人犯罪团伙 12 个,涉案 53 人(部分人员不够刑事立案,按照治安案件处理), 且其发展势头较快。尤其以今年发生的 3 月 30 日卫峪乡初中生和 4 月 30 日岳庙办小学生伤害致 死案件最具典型。
三是低龄化发展趋势明显。从发生的案件来看,犯罪年龄相对集中在 16至 18 周岁,但 15 周岁以下的人数也呈逐年递增趋势。近几年来,我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当中,2006 年,14— 16 周岁的 4 人,16—18 周岁的 17 人;20**年,不满 14 周岁的 1 人,14—16 周岁的 6人,16— 18 周岁的 20 人;2008 年,不满 14 周岁的 1 人,14—16周岁的 5 人,16—18 周岁的 27 人;20** 年上半年,14—16 周岁的8 人,16—18 周岁的 13 人。从这组数据也可以看出,14—16 周岁
年龄段为未成年人犯罪发展阶段,16—18 周岁年龄段为高发阶段。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 龄已提前了 2—3 岁。例如,检察院办理的吴某等 4 人(抢劫城关初中学生 1 元钱)以及张某等 3 人(持刀抢劫奶羊 1 只、山羊 2 只)抢劫案,嫌疑人均为 14 周岁。
四是成人化作案方式日渐突出。受到影视、网络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犯罪时的作案方 式逐渐向成人化发展。表现在犯罪使用的工具越来越现代化,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网络 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同时犯罪智能化。有模仿成人作案的心理痕迹, 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例如发生在仙峪河道里的张某 等 3 人持刀抢劫山羊一案,就有明显的预谋性质。3 人在持刀抢劫之前,就将事先准备好的安 眠药碾碎后放入矿泉水中,让放羊的喝,因其闻出水有异味没喝,三人没能得逞后才进行持 刀抢劫。而有的青少年甚至因为刑法有“未成年人犯罪减轻或免予处罚”的法律规定,有恃 无恐,借助“年龄优势”故意犯罪。
五是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比例高。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或者 是毕业后还没有就业的,这些人闲散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有不少人整天泡网吧,出入卡拉 OK 厅、游戏厅,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例如,在看守所提审的王某(17 岁,犯案时 16 岁), 小学六年级辍学后,在社会上流浪,08 年 9 月,伙同郭某(犯案时 18 岁)、李某、崔某、王某 (17 岁)四名社会闲散人员抢劫蓝光学校学生 100元。这五名嫌疑人均为早早辍学的社会闲散青 少年。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有很多,既有青少年个体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学校教育、 家庭环境和社会文化等诸多客观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两个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导致了青少 年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青少年生理、心理因素的影响。从生理因素来说,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 脑皮层的兴奋性强,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 效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加之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稳定,自控能力差,容易激动和感情用事,以 及强烈的争强好胜心理和脆弱的心理承受能力,遇到挫折时,往往会寻求精神上的平衡与满 足,容易走上犯罪道路;自我意识强,文化素质低,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的能力弱,缺乏真 正的独立性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和感染,容易受骗上当而犯罪;好奇 模仿心理和青春叛逆心理的作用,加上哥们意气、报复心理,在不良社区环境和社会诱因的作 用下,使得一些缺乏正确引导的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逐步向低龄化发展。
(二)、家庭教育的诸多缺陷。家庭的不良环境是形成青少年违法犯罪倾向的重要原因。
现在的家庭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家庭往往侧重于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身体健康和学习成 绩,而忽视了精神需求和健全人格的培养,从而造成家庭教育往往存在偏差及片面化教育情 况较为严重,而家庭结构的失调、家长的不良言行及教育方法的不当都有可能导致青少年犯 罪。家庭经济上贫困使一些青少年失去学习的机会和信心;家庭宠爱、溺爱使青少年从小就形 成以自我为核
心,随心所欲,骄横任性,我行我素的性格;家长望子成龙心切,使青少年承受 了过大的竞争压力,幼小心灵受到撞击和伤害;家庭的暴力的影响,会在孩子幼小的心里埋下 了逆反的种子和实施暴力犯罪的祸根;父母的离异造成家庭不稳定,使青少年失去家庭温暖, 缺少亲情的呵护,极易误入歧途。
(家庭环境和气氛的恶化,家庭教育的失当:家长的言传 身教不够、沟通不够、溺爱等) (三)、学校教育的偏差。学校教育是青少年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是学校教育未能摆脱应 试教育体制的约束,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该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学校在教育上存 在重智轻德的现象,片面追求升学率和经济效益,法制、道德教育方式滞后,内容简单且流 于形式,使得青少年错过了接受法制教育、培养法制观念的最佳时期。加之个别教师缺乏对 “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任其发展,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 流入社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学校教育的短视、功利、强制性和片面化) (四)、不良文化的侵蚀。社会不良文化是现代校园暴力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是引起青少年违 法犯罪的诱因。文化市场上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所充斥的大量的封建迷信、 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不健康内容对青少年带来了消极影响,其中宣扬的有血性、讲义气、 嫉恶如仇、生活洒脱等人物形象,很受青少年青睐,容易诱使青少年进行模仿,个别青少年在一些侦察破案片的剧情指引下完成了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一些网 吧、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及一些灰色民谣、黑话,也对青少年身心造成了消极
的影响。如 7 月 29 日《焦点访谈》所曝光的“黑帮”游戏就是典型的一例。这些黑帮游戏充满暴力,内容低 俗,以“江湖”、“黑社会”、“黑手党”等“黑帮”情节为主要题材,渲染血腥暴力,严 重威胁、扭曲社会的法制和道德规范,极易引起青少年思想混乱、价值观扭曲,导致短期化 行为增加和越轨行为的泛滥,诱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此外,社会违法犯罪团伙的 诱骗、教唆、威胁、对缺乏分辨力的青少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侵蚀性。(影视、网 络等暴力亚文化及不健康娱乐场所的影响) (五)、升学率低、就业难。初中升高中的比例太低,而且我市职中的办学水平低,吸引不了 初中毕业生前去就读,使部分青少年过早地走向社会;就业渠道不多、岗位不足,相当一部分 青少年找不到就业岗位,游荡于社会;社会上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使得这部分青少年产生 更不平衡的心理,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六)、“齐抓共管”的缺失。(社会治安投入的不足,社会控制成本过低,打击犯罪力度小) 目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所谓“齐抓共管”,实际上变成了谁都不抓、谁都不管,既没 有问责的制度,又没有问责的主体、程序,多数闲散游荡在社会上的青少年,得不到关爱、 教育、管理和服务;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帮教和转化; 对解释后的违法犯罪青少年缺乏帮教与救助。对于在校生来说,寒、暑假期间,学校管不 上,家庭管得少,管不了,又缺少社会相关机构的管理,其中所出现的管理漏洞,在一定程 度上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埋下了隐患。而政府对社会治
安投入的不足,社会控制成本过低,所 造成的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减小,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意见及建议 1、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并完善青少年犯罪的防控体系。
(家庭、社区、学校、政府部门“四位一体”) 党政部门要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作为创 建平安华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认识到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长期性、艰 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建立家庭、社区、学 校、政府部门“四位一体”的立体防线,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首先,各级党委、 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实行综合治理,全社会共同开 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其次,要建立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状况监测系统,经常分析预防青少 年犯罪工作状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实行职能部门包社会成 员、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家庭包子女的教育承包责任制,社区、村组要分片包干,联 系到户,务求实效,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第三,成立以村组、社区为单位的监管组织,落 实村组、社区干部对重点监管对象的帮教,扎实开展日常教育工作,公安、法院、司法等基层单位要主动参加本辖区内监管组织的青少年教育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积极参 与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第四,严格工作绩效考核,实行问责制。对有关职能部门预防青少年 犯罪工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改进家庭教育,构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家长学校建设) 搞好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只有 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才有可靠的基础。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不当成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市妇联、教育局和中小学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 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规划,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 导中心,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 育子女的能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组织要教育引导职工、居民重视子女特别 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品质培养,支持子女参加道德实践活动;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 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为子女作表率。全社会都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 动人口家庭的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
3、突现学校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素质教育、德育、法制教育,问题学生、留守学生) 全市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 方针政策,摒弃“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优等生、轻后进生”的错 误办学倾向,把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贯穿于教学的各个环节,要将法 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学 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意识。要防止歧视“问题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积极引 导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在严格控制“辍学生”的同时,认真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
作;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将“问题学生”推向社会,针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要根据其生 理、心理的不同特点,开展相关教育,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同时要高度关注留守学生,建 立农村、社区留守学生教育和监护体系,成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引导他们多参加社会实践 活动,培养和发挥他们的个人兴趣和专长,使留守学生身心得到健康成长。
4、加大打击力度,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大环境。
(娱乐场所、网吧的监管、路段巡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场馆建设) 首先,要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 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 网吧、游戏厅的整治和管理,解决过多、过滥的状况。对违反规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营业 性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要全 面取缔黑网吧。对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市场要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 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坚决打击歌舞厅内猖獗的营利性陪侍活动;坚决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次,要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段、复杂场所 的巡查力度。落实对特种行业的监管措施,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遍布大街小巷的小宾馆、小旅 社,取缔黑旅店。加大对管制刀具的收缴力度和贩毒犯罪的打击力度。此外,还要加大对吸 毒人员强制戒毒的管理力度,建立市戒毒所,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第三,要加强对校 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
边环境,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网吧、美容美发等各种不 良场所。第四,重视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鼓励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方筹建青少年活动 中心、体育馆等,建立德育、素质教育基地,解决青少年的专门活动场所问题,广泛开展教 育、科技、文化、体育等一些积极向上、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丰富中小学生的 假期生活,有效陶冶青少年的道德情操。
5、努力拓宽渠道,有效解决青少年升学就业难的问题。针对初、高中毕业升学、就业难 的现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尽量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增办各类职业技 术学校,扩大招生比例,减少闲散社会青少年,让大部分初中毕业生能够继续在校园生活, 继续受到严格的管理和教育;建立扶贫济困教育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贫困和低收入家 庭子女的学费之忧,满足他们求学的愿望;建立健全就业服务机制,对应届和往届初高中毕业 生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劳务需求信息,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样以来,既能减 轻社会的承载力,又能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6、不断强化措施,积极探索构建青少年司法保护体系。
司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专政职能,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严厉打击各种侵 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保障青少年的民事、经济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探索审判未成 年人刑事案件的新方法、新途径,遵循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工作思路,成立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聘请妇联干部、政协委员等作为未成年人刑 事案件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初步建立起惩处、
教育、矫正、预防等完整的少年审判工作新 机制,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司法保护,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 为辅”的方针。要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机制,推行“恢复性司法”,建立专门的少年 司法审判机构,制定单独的少年刑事审判规范和量刑原则,采用更加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审判 方式,运用特殊的教育手段促进犯罪青少年的转化,以有效矫正问题少年。同时要进一步延 伸司法机关的社会帮教职责,完善对犯罪青少年的矫治机制和帮教安置机制,积极推进实施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全面落实未成年罪犯的村组、社区矫正工作及回访考察 工作,让全社会都主动去关心、帮助他们,使其转化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篇二】 未成年人是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问题,关乎国家的稳定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对有关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矫治未成年罪犯以及保障无罪的未成年人不受刑事追究等课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予以了足够的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对未成年罪犯的刑事责任承担、定罪处刑原则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等均作出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全国法院还通过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方式,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
会效果,以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20**年 3 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作好少年法庭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宜昌中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并在刑二庭设办公室。同时,针对全市法院 20**年至 20**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20**年至 20**年,宜昌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2 件 522 人,其中适用减轻处罚 200 人,宣告缓刑 142 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85 人。涉及的罪名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强奸、贩毒、敲诈勒索、交通肇事等,且以抢劫等前三种犯罪居多。
从近三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看,宜昌市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一)犯罪性质较严重。多为暴力、侵财案件,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明显,少有过失犯罪,但多因未成年人易冲动、好胜心强、情感不稳定而临时起意,突发犯罪,且不计后果,常为一些琐事大打出手,甚至行凶杀人。如宜都法院审理的钟某、孔某故意杀人案中,两被告人为买鱼钩与人发生争执,竟乱刀砍死一 67 岁老人。案发后当公安人员讯问是否杀人时,他们竟微笑着回答:“是我们杀的”。
(二)犯罪手段成人化。有的未成年人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策划和犯罪过程中组织实施均显得成熟老练,没有心虚、胆怯的表现,犯罪手段已类似于成年人罪犯。如?亭许某、冯某、李某、王某在实施抢劫犯罪的过程中,从邀约到踩点,从暴力实施抢劫到抢劫得手后逃离等,几人均作了周密安排,实施犯罪时行动有条不紊,不象是未成年人作案。
(三)纠合犯罪增多。未成年人独立性差、意志不坚定,喜欢聚群、结伙。主要以哥们义气为纽带,以邻居、同学、亲朋关系为桥梁,拉帮结派、交叉影响,在相互不良刺激中很容易一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未成年人盗窃犯罪中,很多情况是两人纠合一起,一人望风,一人行窃,共同作案。有的甚至发展为团伙犯罪,危害一方。如远安法院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该团伙自 2001 年 7 月至 20**年 5 月,采取用钥匙套开或强行扳开摩托车锁等手段盗窃摩托车,强行拉开卷闸门锁的手段盗窃商店,共作案 27 起,盗窃物品价值 5.4 万元。
据分析,造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一些未成年人在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升学读书,处于“三不管”状态,即学校不管、家庭不管、社会也不管,再加上他们又没有掌握一定的谋生技能,结果是经常三五成群纠合在一起,惹事生非;
二是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够,学校对他们的教育缺少针对性,许多未成年学生的头脑中毫无法律常识;三是网吧、迪吧及毒品往往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特别是网吧,现在一些未成年人整日泡在网吧,有
家不归,甚至赊帐上网等,没有钱付款便去外面抢劫、盗窃;四是大众传播媒介过分地宣扬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造成文化环境的恶化,这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潜在诱因。
二、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具体做法 (一)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严格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把未成年人审判的着眼点放在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上,目的是使他们最终回归社会,重新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时兼顾保护社会利益和犯罪少年的利益,对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罪犯,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多适用缓刑,这是依法体现保护政策、实现惩教、挽救的较好方式,实践证明将那些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判处缓刑后让他们在社会大环境接受监管改造,有利于他们积极改过自新,也避免了判处实刑后服刑时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同时,在具体审判中,严格依照刑法规定,准确适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把握好处罚尺度,做到罚当其罪,兼顾教育其人。
(二)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有针对性地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工作。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们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危害,理应惩罚;
另一方面,他们的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世界观尚未形成,理性判断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都比较差,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在这个时候,最需要正确的引导和理性的点拨。为此,应当紧紧抓住庭审这一有利时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作有针对性的教育。一是开庭前坚持与被告人见面。在告知其诉讼
权利的同时,了解其犯罪原因,进行庭前教育,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使其在心灵上对犯罪后果有所触动;
二是坚持与法定代理人见面。必要时到被告人住所地了解其家庭环境、平时表现,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其犯罪根源,找准感化点和突破点,为庭审教育作好充分准备;
三是发挥诉讼参与人的作用,全方位地开展庭审教育。庭审中,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要语气和缓、有耐心,用启发、疏导的方法进行教育,态度平缓又不失严肃,让未成年被告人在情绪相对稳定的状态下交待和陈述,营造较宽松的法庭气氛。同时,把庭审教育阶段确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之后,因为未成年被告人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后,应当对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有一大致了解,这是进行法庭教育的基础。审判人员应充分引导诉讼各方从各自职责出发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如公诉人员侧重指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惩罚性,迫使其产生悔罪意识。法定代理人从家庭角度指出犯罪不仅给社会、被害人造成危害,也给个人前途及家庭造成严重影响,促使其产生内疚感、责任感。审判人员运用庭前准备的背景材料等结合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从感化点入手,分析罪因,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把法庭作“课堂”,使未成年被告人切实受到法制教育,促使其幡然悔悟。如五峰法院审理的蔡某故意伤害一案,该被告人因过早辍学后无固定职业,经常与社会上一些无所事事的人混在一起,讲“哥们义气”,在与他人发生矛盾时意气用事,持棍将人打成重伤。法院通过庭前提审及开庭审理中进行帮教,让蔡换位思考,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他在庭审
中真诚地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道歉,求得被害人的谅解,并在庭审后写下悔过书,决心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三)抓好宣判后的再教育,巩固庭审教育效果。审判人员应以未成年人案件的公开宣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寓教于审”的成果。首先要注重法制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处以刑罚是教育的重要手段,只有公正、合法的处罚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因此,审判人员在宣判时应向被告人讲明判决的法律依据,避免未成年被告人在判决结果与预期值相差甚远时,产生不认罪服法的抵触心理。其次,注重前途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克服盲目乐观与过于消极两种情况。实践中,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有盲目乐观、自以为万事大吉的心态,而判处实刑尤其是较长刑期的未成年人则消极悲观、心灰意冷。因此,审判人员加强这方面的思想疏导工作,告知放到社会中改造的缓刑少年犯一定要循规蹈矩,不要重蹈覆辙,对判处实刑的未成年人要他们安心劳动改造,树立信心,争取减刑,以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三是建立缓刑回访制度,使管教落到实处。在对未成年罪犯宣告缓刑后,对其约法三章,要求定时汇报思想,并为缓刑少年犯建立档案,随时掌握他们的最新思想动态,确保不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四是加强与少年犯管教所的联系,进一步落实少年审判工作的向后延伸。积极参与对服刑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为改造中的犯罪少年提供一个接触社会、感受阳光的窗口,使他们在迷航的人生中重燃希望,找到新的前进方向。
(四)不断完善少年审判组织,走少年法官职业化之路。少年法庭的实践是法官职业化的一个典范。法官职业化、审判专业化,是人
民法院的必由之路。不走这条路,司法公正难以实现,司法效率难以提高。少年法庭是专门审判未成年犯罪的审判组织,少年法庭的法官是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职业法官。少年法庭的法官需要职业化,因为这项工作需要特殊的职业道德、职业经验和职业技能。宜昌两级法院十分重视少年法庭的建设,所成立的少年法庭(合议庭)的法官除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外,还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特别是教育感化青少年的能力。同时保证少年刑事法官任职的稳定性。
(五)建立特邀陪审员工作制度。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仅仅靠法院一家是不能取得较好的惩治和教育效果。为此,少年法庭(合议庭)特邀了学校、妇联、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让他们与法院一道在庭前、庭中、庭后等阶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以便更有效的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工作。
(六)重视并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决书的制作。少年法庭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融入到法律文书的制作中,在事实部分,概括地增写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成因并进行分析,这既有利于教育挽救,又为是否能够从轻、减轻处罚、能否适用缓刑提供事实依据。在理由部分,除了论证未成年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与否外,还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阐述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适用缓刑的理由。有的判决书还尝试加写法官后语,呼吁社会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和完善教育体制,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国家要进一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扩大高中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制定政策规范学校收费,制止乱收费,减轻家长负担,并采取助学贷款、减免学杂费等措施,让一些贫困的青少年能适时入学,至少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同时,中、小学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让青少年学生在学校就要学法、知法并守法。从近几年审理的未成年被告人的文化程度看,绝大多数是小学文化,只有少部分是初中文化,有的甚至是文盲,由此可见,文化程度低、家庭经济条件差,一定程度上是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侵犯财产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主要原因。因此,采取措施让贫困学生能够学完九年义务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二)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家庭质量。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元素,父母是未成年人行为的模仿对象,家庭环境的好坏、父母品行的良莠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成长。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是生活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中,如父母死亡、离异等问题家庭、残缺家庭的子女犯罪率比和睦家庭的子女犯罪率要高得多。因此,我们要提倡建设文明家庭,提高家庭质量,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感,给未成年人以良好的成长环境,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三)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防止社会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侵蚀。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及心理发育不成熟,自我控制力差,好奇心强,当看了一些含有暴力、色情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后,容易模仿、尝试而走上犯罪道路。因此,公安机关及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应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要坚决查处贩卖、印制、翻录淫秽、暴力
等不良内容的图书、音像制品的行为。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如网吧、舞厅等应限制青少年准入。严格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定期检查,查处非法经营。
预防未成年犯罪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研报告五篇
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建议及对策
犯罪调研报告(共6篇)
预防职务犯罪自查报告(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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