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重点水域禁捕、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实施方案
XX 镇重点水域禁捕、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遵照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短期攻坚战和常态化管护相结合方式,开展九华河和八都河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禁捕期间在重点水域做到“六无四清”。
(二)全流域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动,依法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杜绝非法鱼获物上市交易。
(三)通过建立相关组织和机制,开展专项巡查行动,实现重点水域禁渔期间“六无”目标(无一副捕捞网具、无一个捕捞渔民、无一条捕捞渔船、无一起捕捞生产、无一起非法偷捕行为、无一条野生江鲜在 XX 上岸买卖),常态化打击电毒炸鱼和非法捕捞行为,有效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产环境保护。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清河清网行动。以九华河和八都河流域重点水域为重点,组织专项联合巡查行动,全面清理使用禁用陷阱、迷魂阵、拦河网等捕捞行为;
严厉打击境内水域电、毒、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
(二)开展市场清查行动。以镇农贸市场、酒店餐馆和电器、渔具制售单位(商户)为重点,清查取缔河鲜店招,查处非法渔获物和禁用渔具市场交易行为。
(三)建立常态化工作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日常信息沟通和协作;
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及时纠正、制止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渔业违法行为,视违法性质和情节,依法立案查处或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查办,做到从严从快、露头就打。
三、行动安排 (一)行动时间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工作安排 1.广泛宣传告知(8 月 1 日-8 月 15 日)。通过微信公众号、上墙张贴等形式,发布清河清网和市场整治通告,限期自行整改违法捕捞和生产经营行为。
2.集中巡查整治(8 月 16 日-11 月 30 日)。组织联合水上和市场检查行动,强制拆除、销毁(或封存)非法捕捞网和河鲜店招,依法查处非法捕捞、市场交易行为。
3.总结工作经验(11 月 1 日-12 月 31 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4.持续巩固成果(常态化坚持)。依托河长制责任体系和村级组织的日常巡查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移送交办;
加大巡查密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摸查违法捕捞和非法经营线索,加大非法捕捞和经营行为的惩治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XX镇重点水域禁捕、打击非法捕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镇禁捕各项工作。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通过通告、微信、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禁捕规定,及时报道禁捕工作进展和动态,曝光违法捕捞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充分发挥志愿者和公益组织作用,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禁捕退捕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流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力量保障。由公安部门牵头,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专班,实施集中巡查整治行动。建立日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整治效果和存在问题,针对性组
织开展专项、专案联合行动。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加强日常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协调和安排本部门人员开展联合行动。
(四)加强联防联治。将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纳入河长制责任体系,坚持“禁砂禁捕”一起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以河长制责任区段为网格,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群众护渔巡防体制,重点水域分区分段配备护渔员,及时纠正和上报发现的违法捕捞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河长、各有关单位要将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工作作为推深做实河长制的重要内容,加密日常巡河频次,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非法捕捞行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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