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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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美国金融危机的暴发使我国银行业经营亏损面增加、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资产质量下降、潜在风险特别是银行系统性风险增加。所以,加强对银行业务国际扩张、银行业金融创新及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建立与完善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控体系,重视政府在银行系统性风险控制中的作用是防范与控制银行业风险的良策。
关键词:美国金融危机;银行业风险;风险防范;对策
一、引言
美国金融危机始于房贷机构发放的次级房产抵押贷款(以下简称次贷)的信用危机(俗称次贷危机)。2006年底到2007年初,美国楼市泡沫破裂,房产价格直线下跌,而此时的银行利率却处历史高位,次级房贷者无力偿还贷款,房贷机构坏账急剧增加,最终限入破产境地,引暴了次贷危机。而次贷损失不仅影响到房贷机构,房贷机构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早已将次贷演变出百倍于次贷总量的次贷证券,这些以次贷为基础的衍生证券通过美国投资银行的包装早已向全世界投资于美国证券的本、外国投资者出售。于是,次贷的信用危机也就随着次贷的衍生证券扩散到美国房贷机构以外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投资者,并最终演化成一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美国金融危机自2007年一季度暴发至今已历时两年多,在各国政府的强力干预之下,危机的发展似乎已得到控制,但危机给世界各国带来的不良影响依然存在。当然,处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我国银行业也难独善其身,直接或间接地受到了危机的不良影响。本文试图透过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指出我国银行业的风险所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影响,即对我国银行业的外汇资产业务的影响和对我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影响,进而影响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程度;二是间接影响,即美国金融危机引起的世界性经济衰退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宏观经济发展和财政货币政策等都发生变化,从而影响了我国银行业的潜在风险程度。具体来说,主要的影响如下:
(一)经营亏损面增加
美元证券资产价格下跌使中资银行的外汇资产减值,直接形成中资银行账面或实际亏损。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国有银行上市改制的完成,中资银行开始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开拓海外业务,配置海外资产。而美国是中资银行拓展海外业务的主要市场之一,美元证券资产也是中资银行海外资产配置中的主要部分。美国次贷危机的暴发与蔓延使与次贷相关的证券价格剧烈波动,市值大幅缩水,有些证券甚至面临信用危机,而有些证券则因为发行机构的倒闭而一文不值。尽管我国银行对于海外投资的风险非常谨慎,通常只会购买少量评级较高的债务担保凭证,这使得次级抵押贷款的损失相对于银行总资产的比例非常小,但在此次危机中还是受到不小的损失。据统计,截至2008年上半年,上市中资银行持有约240亿美元与“两房”相关的债券,在亚洲金融机构中居于首位。其中,中国银行持有172.86亿美元,工商银行持有27.16亿美元,建设银行持有32亿美元,招商银行持有2.55亿美元,民生银行持有2.27亿美元。2009年一季度,工行对美国次级住房贷款支持债券、Alt-A住房贷款支持债券、结构化投资工具、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相关债券、公司债务抵押债券合计计提减值准备0.2亿美元,对美国房地美和房利美相关债券计提减值准备0.03亿美元。对外币债券总计计提约0.23亿美元。根据《证券市场周刊》测算,我国六家商业银行中中行亏损额最大,约为38.5亿元。建行、工行、交行、招行及中信银行依次亏损5.76亿元、1.20亿元、2.52亿元、1.03亿元、0.19亿元。一家深涉次级债危机的美国金融机构香港公司人士预计,中国银行等六家银行在次级债券美国次贷危机中约产生49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二)股权结构有所变化
次贷危机的暴发与蔓延使中资银行原有的战略投资者资金缺口加大,不得不以收缩其国外投资以解燃眉之急,这使引入欧美战略投资者的中资上市银行的股权在市场上遭受抛售风潮,使中资银行的股权结构发生改变。美国金融危机暴发以来,中资银行已经遭受了两波抛售风潮。最先是瑞银在2008年底将其所持有的中国银行33.78亿H股抛售,随后是2009年1月7日,美国银行以股份配售方式售出56.2亿股建行H股;紧随其后,李嘉诚基金会通过美林证券配售中行20亿股。2009年1月13日,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抛售所持的全部中国银行108亿股,彻底结束了3年的战略投资。
(三)资产质量有所下降
美国金融危机向欧美国家实体经济的渗透引发欧美国家实体经济衰退,从而影响我国出口贸易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银行的信贷质量。图1数据显示2008年11月至2009年1季度,我国对美出口已连续5个月出现负增长。海关统计数据还显示我国对欧盟和日本等地的出口也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初到现在,我国的外贸企业越来越举步维艰,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公布的,2008年广东省1-9月企业关闭总数为7148家。而不良贷款的统计数据表明,2008年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中损失类贷款数额逐季增加,占总贷款比率也逐季增长。
(四)潜在风险不断累积
美国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影响,还表现为通过宏观经济环境及货币政策变化所带来的潜在风险的不断增加。首先是宏观经济环境改变导致新增贷款潜在风险加大。次贷危机向实体经济的蔓延改变了各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也包括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使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随之而改变,2008年11月初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十项措施,即后来大家简称的“国十条”。初步匡算,实施“国十条”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依据“国十条”的规划,此轮信贷增长所支持的领域大都是具有回收周期长或者是无收益的公共项目,这必然影响到我国银行业的信贷规模、结构及风险程度。换言之,当前我国银行业新增贷款主要由政府信用支撑,如果“国十条”及其他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则当前我国银行业新增贷款的风险很小,否则,当前的新增贷款将成为若干年后的不良贷款,为银行体系埋下系统性风险祸根。其次是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转变将使银行系统性风险增加的可能。美国金融危机爆发,我国货币政策由防通胀的紧缩性政策转变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宽松的货币政策致使我国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增速过快,2009年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7.37万亿元,同比多增4.9万亿元。截至2009年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为37.7万亿元,同比增长34.4%,增速比上年同期高20.2个百分点。贷款利率下降刺激了贷款需求的上升,对金融机构信贷规模的硬约束的取消又刺激了金融机构的信贷冲动,引发了新一轮的信贷扩张,信贷扩张又可能是下一波资产泡沫的助推剂,而资产泡沫又将隐藏着巨大的银行系统性风险。
三、完善我国金融监管、防范银行业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银行业务国际扩张的监管
此次我国商业银行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冲击较小,主要得益于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晚。因此,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监管,避免商业银行在对国外金融创新业务风险评估不足情况下成为国外金融创新工具的投资者。目前我国银行业刚刚开始实施国际化战略,因此更加要加强对商业银行国际业务扩张的监管,促使其在实施资产配置国际化过程中先了解国际金融市场各种投资工具的风险特性,并运用相应的风险管理技术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损失。
(二)加强对本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监管
首先,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业务与工具的研究,充分了解其风险特性,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其次,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包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监管机制,最好是能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业监管体系,因为一项金融创新业务往往牵涉到不同的金融部门。此次由次级贷款引发的,由金融衍生产品扩散的金融危机暴露了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种种漏洞,所以金融监管者要以全局视野来监管金融创新业务,主要是要监测其对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程度而不是其对某家金融机构的影响。
(三)加强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
要全面监管表外业务,并将表外业务与金融市场的联系纳入银行风险监控范围。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一般情况下不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但一旦有损失发生则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致命的打击,这在金融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如巴林银行的倒闭)。而一旦表外业务面临着共同的外部冲击时则可能由表外业务引发银行甚至金融系统性风险或系统性危机。另外,高杠杆的表外业务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也不可小窥,如以美国被接管的房利美和房地美两家公司为例,其自有核心资本合计为832亿美元,这些资本却支持着5.2万亿美元的债务与担保,杠杆比率高达62.5倍;美国前五大投行,包括倒闭的贝尔斯登和雷曼、被收购的美林以及现已在转型为传统商业银行的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其杠杆比率几乎都在30倍左右。因此,一旦这些金融机构因次贷违约率上升而导致账面资产出现问题,引发核心资本遭受亏损,而又不能募集到新的资本金,它们就必须降低自己的杠杆倍数,即这些金融机构不得不启动一个去杠杆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引起了人们对这些高杠杆率的金融机构资不抵债的深深恐惧。于是,他们纷纷抛售所持金融机构的股票或去银行挤兑相关债券等,并由此引发美国金融机构的倒闭风潮。以美国为鉴,我国的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性分析,加大监管力度,并适当地控制表外业务的规模与杠杆比例。
(四)建立与完善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监控体系
金融监管机构有必要探索新的金融风险监控指标,以系统观念为指导。美国金融危机显示,在金融创新规模不断扩大条件下,个别金融机构的损失会传染给其他与之相关的原本健康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为金融创新提供融资支持的银行。而在美国次贷危机初期,美国的监管者却没有意识到次贷危机的扩散性及其严重性,说明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缺乏系统性,所以不能预见系统性风险,当然也无法做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准备,致使危机影响到实体经济时才开始求助,以控制风险的进一步扩散。目前我国的银行监管主要有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两种方式,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及由财务报表计算的财务指标,监管的重心是单个银行,没有将商业银行之间及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之间的风险联系纳入监管范畴。以美为鉴,我国应该建立系统性风险监控体系,即要建立新的金融风险指标体系,把金融风险的传染性纳入监控范围,全程监控系统性风险状况。
(五)重视政府在银行系统性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当前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机制都是建立在资产流动性良好的常态市场条件下的,一旦这个条件被破坏则风险控制机制亦不复存在,或者是骤然失灵,所以控制金融风险的传染首要的是维护市场的常态,而政府在稳定市场信心、避免市场出现恐慌性抛售行为、维护常态市场中起着重要作用。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维护市场常态:一是充当金融产品交易对手,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二是为金融机构注入流动性,防止金融机构因支付困难而抛售本不希望抛售的资产。
参考文献:
1、张智.美国住房次贷危机问题研究综述[J].城市,2008(8).
2、美国次贷危机全球蔓延 中国6家银行亏损49亿[EB/OL].人民网,2007-08-24.
3、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著;朱隽,叶翔译.疯狂、惊恐和崩溃(第四版)[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