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统计法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统计部门自1983年颁布及实施《统计法》的二十多年以来,既规范了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又使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同时统计法制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笔者就统计法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浅析如下:
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的一些领导对统计法制工作的认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统计法制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部分基层单位有法不依、执法力度不够的现象依然存在,统计执法的权威性尚未真正树立起来;
三是统计普法覆盖面还不够宽,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还不够强;
四是在统计执法上,执法还不够大胆,也就是依法管理统计、依法治理统计的意识还不够强,统计的外部环境还不够宽松;
五是基层统计执法的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在基层虽有专门的机构,但没有专职法制人员只有兼职统计执法人员,且力量也不足,基层统计执法力量的薄弱与现阶段统计违法案件日益增多的矛盾依然突出,很不利于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开创基层统计法制工作新局面,营造一个好的法制环境特提出如下建议:
1、以“五五”普法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基层统计普法工作。法制建设的根本问题是教育问题,搞好统计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是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深入基层,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经常下到基层单位,检查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同时对基层干部、群众、企业业主耐心、细致地讲解《统计法》及其细则和有关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取得良好效果。
3、强化基础建设,夯实执法基础。法制基础建设是一切法制工作的源头,只有正源清本,才能使已有的工作上台阶,出实效。一是充分利用年报会宣传;二是利用统计再教育和考统计从业资格证等机会办班培训,大力宣传统计法。
4、加强统计部门自身人员法律意识的提高。在统计系统内部,把《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学习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在每周的办公会上由法制股主持学习统计法和分析有关统计违法案例,提高了统计专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熟悉统计执法程序。
5、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为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要通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来促进及规范统计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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