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文明单位标兵申请材料
关于申请评选“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报告
临河区新华办事处:
2002年巴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分局被原巴彦淖尔盟委、行署授予“盟级文明单位”光荣称号。2005年由我局申请,经办事处、区文明委、市文明委严格考核验收连续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从2005年到现在的三年里,临河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转变观念、优化环境、与时俱进,建设“五型”机关,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国土资源形象,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为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为了巩固成果,开拓创新,继续发挥国土资源保障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文明富裕、生态、和谐的巴彦淖尔做出更大贡献,特申请评选“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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