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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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友投稿
一、任务目标管理
1、企业劳动安监站上交任务10万元,实行按月上交,每月上交5000元,年底交清。
2、财税组预算外上交10000元,预算内按财政进度足额完成。上半年上交5000元,下半年度上交5000元。财税组的各项开支自理。
3、计生办自收自支,全额下拨。
4、综治办自收自支,全额下拨。
二、全体镇干部都实行100分制量化目标管理考核
考核以驻村和各组工作为主,兼顾单位奖及有关业务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及有关福利挂钩。
三、考核分数以出勤分(10分),驻村工作和各组工人分(80分)、业务工作分(10分)组成。
驻村工作考核与本片各村结合考核,分数比例为7:3,即本驻村工作为70%,本片其它村工作为30%。未驻村的办公室后勤人员按本职工作80分记分,财税组、企业组按镇下达任务的记8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计生组、办公室后勤工作以镇年终考核为准,计生保一类记80分,办公室后勤工作满分记80分。
四、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全体领导的考核平均分数为准。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全体干部、职工考核平均分数为准。
五、业务工作评分。镇里有指标任务的,以完成任务为标准。上级有考核指标的,以上级考核结果,按相应的考核标准计为10分、8分、6分,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的,由镇领导民主评议为准。
六、财税、计划生育、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七、各线工作考核具体标准为:
1、计划生育19分。
1)当年无计划外生育计4分,计生率低于98%按零分计算。
2)“三查一治”到位率100%计6分,未达到100%按比例计分,低于90%分不计分。
3)落实节育措施100%计9分,未达到比例按比例计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6分
1)综治基础设施建设合格计3分,档次高的计加2 分。
2)达到“五无”标准计4分,每出现一例扣1分。
3)纠纷调率达到100%计2分,未经村里调解,直接上交镇综治办的纠纷每例扣0.5分。
4)创建平安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计3分。
5)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森林火灾的计2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大的火灾事故每起扣1分。
3、农业生产16分
1)完成镇里安排的农业生产任务的计16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完成烤烟种植任务的加4分,完成冰糖橙任务的加3分,创造特色农业并被县级确定为全县示范点的加4分。
4、乡镇企业与个体经济16分
1)新创办一个年产值50万元以上的,交利税2万元以上的村组集体企业计6分。
2)每创办一个上缴本镇税费在5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计5分。
3)安全生产好,无重大事故和森林火灾计5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
5、村班子建设与村级财务管理6分
1)班子团结形成合力,工作扎实计2分。
2)完成上级各项工作计2分。
3)村务财务定期公开无违纪现象计2分。
6、其它方面7分
1)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计2分,每缺交一次扣0.5分,迟交或迟到一次扣0.2分。
2)完成其它工作包括人大、纪检、宣传、组织、武装、统战等各项工作计5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八、财税、企业、计生、办公室后勤人员基本分计分办法:
1、财税组:完成预算外上交任务1万元,并按进度完成预算内财税任务,计80分,每超额上交费1000元加1分,未完成任务,每缺1000元,扣1分。
2、企业组:全年完成上交镇政府10万元,计80分,每超额1万元,计5分,未完成任务,每缺1万,扣5分。
3、计生组:年终考核在市评估排队保持一类乡镇计80分。
4、后勤工作:年终镇领导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的计80分,低于80%按满意率比例扣分,满意率为60%以下不计分。
九、单项工作获县级奖励第一名(一等奖),奖给分管领导及主要经办人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授奖单位提升一级,奖励分数翻一番。本组分管领导和主要完成人员优先考虑,推荐为立功、评选评优。
十、未尽事宜,由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1、企业劳动安监站上交任务10万元,实行按月上交,每月上交5000元,年底交清。
2、财税组预算外上交10000元,预算内按财政进度足额完成。上半年上交5000元,下半年度上交5000元。财税组的各项开支自理。
3、计生办自收自支,全额下拨。
4、综治办自收自支,全额下拨。
二、全体镇干部都实行100分制量化目标管理考核
考核以驻村和各组工作为主,兼顾单位奖及有关业务工作,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及有关福利挂钩。
三、考核分数以出勤分(10分),驻村工作和各组工人分(80分)、业务工作分(10分)组成。
驻村工作考核与本片各村结合考核,分数比例为7:3,即本驻村工作为70%,本片其它村工作为30%。未驻村的办公室后勤人员按本职工作80分记分,财税组、企业组按镇下达任务的记8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计生组、办公室后勤工作以镇年终考核为准,计生保一类记80分,办公室后勤工作满分记80分。
四、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全体领导的考核平均分数为准。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全体干部、职工考核平均分数为准。
五、业务工作评分。镇里有指标任务的,以完成任务为标准。上级有考核指标的,以上级考核结果,按相应的考核标准计为10分、8分、6分,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的,由镇领导民主评议为准。
六、财税、计划生育、综治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七、各线工作考核具体标准为:
1、计划生育19分。
1)当年无计划外生育计4分,计生率低于98%按零分计算。
2)“三查一治”到位率100%计6分,未达到100%按比例计分,低于90%分不计分。
3)落实节育措施100%计9分,未达到比例按比例计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6分
1)综治基础设施建设合格计3分,档次高的计加2 分。
2)达到“五无”标准计4分,每出现一例扣1分。
3)纠纷调率达到100%计2分,未经村里调解,直接上交镇综治办的纠纷每例扣0.5分。
4)创建平安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计3分。
5)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森林火灾的计2分,每发生一起扣0.5分,大的火灾事故每起扣1分。
3、农业生产16分
1)完成镇里安排的农业生产任务的计16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完成烤烟种植任务的加4分,完成冰糖橙任务的加3分,创造特色农业并被县级确定为全县示范点的加4分。
4、乡镇企业与个体经济16分
1)新创办一个年产值50万元以上的,交利税2万元以上的村组集体企业计6分。
2)每创办一个上缴本镇税费在5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计5分。
3)安全生产好,无重大事故和森林火灾计5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
5、村班子建设与村级财务管理6分
1)班子团结形成合力,工作扎实计2分。
2)完成上级各项工作计2分。
3)村务财务定期公开无违纪现象计2分。
6、其它方面7分
1)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报表计2分,每缺交一次扣0.5分,迟交或迟到一次扣0.2分。
2)完成其它工作包括人大、纪检、宣传、组织、武装、统战等各项工作计5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八、财税、企业、计生、办公室后勤人员基本分计分办法:
1、财税组:完成预算外上交任务1万元,并按进度完成预算内财税任务,计80分,每超额上交费1000元加1分,未完成任务,每缺1000元,扣1分。
2、企业组:全年完成上交镇政府10万元,计80分,每超额1万元,计5分,未完成任务,每缺1万,扣5分。
3、计生组:年终考核在市评估排队保持一类乡镇计80分。
4、后勤工作:年终镇领导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的计80分,低于80%按满意率比例扣分,满意率为60%以下不计分。
九、单项工作获县级奖励第一名(一等奖),奖给分管领导及主要经办人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授奖单位提升一级,奖励分数翻一番。本组分管领导和主要完成人员优先考虑,推荐为立功、评选评优。
十、未尽事宜,由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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