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的建构及可行性
摘要: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已经走过了一个世纪的历史,但至今仍然缺乏系统完整的学术史论著。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的建构可谓势在必行,时不我待。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在研究方法与思路上,从“文学学术”流变的视角来确立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研究基点与研究范畴的边界。其次,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的构建应囊括方法体系、价值体系、资源体系与问题体系这四个层面在内的互动体系。第三,从文学本身出发,重点考察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流变过程中学术体系的建构之于学术史研究的可行性及其限度。
关键词: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学术范式;学术方法;学术价值;学术资源;学术问题
自1917年“五四”文学革命运动发起至今,中国现代文学已经整整走过一百年的发展历程;如影随形,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自然也具有了一个世纪的历史。正如清代阮元在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的序文中所言:“学术盛衰,当于百年前后论升降焉。”①可以说,对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的“时机已经成熟”②。然而,至今尚未出现一部系统的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著作。由之,建构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便凸显出不言而喻的学理价值和现实意义。从学术史的视野回溯历史,既可以汲取丰富的学术资源,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新的问题。
早在清末民初,学术史研究一度颇具规模,章太炎、严复、王国维、梁启超、胡适、刘师培等的学术史研究令人瞩目。梁启超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等,更是学术史研究的经典著作。不过,这时期的学术史涉及文学较少,非文学学术史;初步具有现代文学学术史视野的论著,从1920年代才开始出现。1930、40年代,陈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李何林《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等文学史类著作均有部分涉及到学术史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现代文学史、当代文学史学科建制的确立,现代文学研究逐渐学科化、体制化,而学术化的趋势在很大程度上淡化甚至中断。新时期以来,从作家重评到文学史重写,从文学思潮的扩展到研究史的梳理,现代文学研究的学理性、系统性日益加强。如王瑶等《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历史与现状》,樊骏《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包括王瑶主编《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化进程》、陳平原主编《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化进程二编》在内的“学术史研究丛书”等,都从不同层面丰富了现代文学学术史研究视域。
不过,总体上看,一直以来涉及“中国现代文学学术”的成果多不成体系,散见于文学史、文学思潮史的研究中,单篇论文亦有涉及,但多碎片化。并且大多成果并未区分学术史与学术批评史、学术史与“研究之研究”、学术史与学科史之间的差异,在研究上多有重合与交叉等等。相对而言,本文所提出的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无论在思想内涵,还是在体系建构上都将是一个探索性的前沿课题。
一 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的基本研究范畴
过去,古典文学和史学研究等领域都有着较活跃的学术史研究,而关于中国现代文学的学术史研究即便在“合法性”的基本层面上,未曾得到充分的肯定。虽然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面对的是处在“正在进行时”状态的研究对象,但这一学科毕竟已经“不再年轻”。无论是其他学科对现代文学学术史价值的质疑,还是现代文学学者对于本学科学术史价值的困惑,这些都不应该成为继续困扰现代文学研究界的障碍。更重要的是应该切实地建构起关于现代文学学术史的基本内涵与研究范畴。
在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的研究方法与思路上,应该从“文学学术”流变的视角,来进一步确立研究基点与研究范畴的边界。一方面,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应与其他学科的学术史区分开来,从“文学学术史”的角度切入,确立自己的研究边界,创立“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的基本研究范畴。另一方面,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的研究还应与过去的文学史、文学批评史与文学思潮史区别开,确立自己“学术史”的角度。这包含了从外围廓清到内在理路的清理的基本研究思路。
从外围廓清入手,问题的关注点首先落在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与其他学科学术史的区别。在现代以前,文史哲不分家所形成的学术研究方法和模式决定了不可能有比较精细的人文学科学术史。随着近代大学教育的发展,近代学科体制的建立以及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学科之间的壁垒逐渐增厚,基于一种学科内部研究的方式、方法成为可能。当然,学科之间的相对独立并不等于隔绝,尤其是在近代以来各种文学观念和社会思潮转型,各学科之间的交叉学习和方法的借用是过渡时期的一种重要现象。如从生物进化论角度进行文学进化论解析的梁启超、胡适、鲁迅等大家,他们同时也是历史学者和哲学研究者等等。这种身份的复杂也就兼具了前述所言学术背景以及知识结构的复杂。又由于其受西方教育和社会思潮的浸染,在这一方面显得尤为突出。这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学术研究起步阶段面临的正常现象。所不同的是,在理清和延展中国现代文学学术史前史的同时,需要对于究竟什么是文学,什么是历史以及什么是哲学等问题进行回答。因此中国现代学术史研究的第一个问题则退回到对于文学研究本身的追问。所以在兼具了文学文本与历史文本甚或是哲学思想文本的现代中国,这样的辨析显得极为必要。
有学者对学术史研究的对象进行了大致的定义与辨析:“学术史的研究对象是学术在以往发展历程中的事件、成果以及与其有关历史状况组成的连续性轨迹。”并且“学术史的内容非常广泛,单就人文科学分,它包括哲学史、史学史、文学史、思想史、经济学史等专门的研究。”“事实上,许多专门史研究本身属于学术性质,但其研究对象并不完全为学术,例如文学史的研究对象多为属于思维的文艺现象,思想史的研究对象除学术思想外还有政治思想、法制思想、宗教思想、军事思想等,虽然都与研究历代学术现象的学术史有内容上的交叉,而研究方法、考察重点、探讨视角、立论架构均有区别,不能彼此替代。”③这里指出,以文学史为研究内容的学术史研究既属于学术史研究的一部分,又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学术史研究,应该有着自身独特的方法和范畴。那么文学的学术史研究究竟是什么?韦勒克等在《文学理论》一书中,开宗明义:“我们必须首先区别文学和文学研究。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情:文学是创造性的,是一种艺术;而文学研究,如果称为科学不太确切的话,也应该说是一门知识或学问。”④从学术史研究作为“研究的研究”的认知层面,文学的学术史研究则可以称得上是对一门知识或学问的再认知,其直接的研究对象虽然是带有研究性或者说学问性的文本,但其内核始终离不开创造性的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