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著述中的“华夷秩序”书写
内容提要 宋代以前中国古代典籍 “华夷秩序”书写反映的是“天下”图景,中国与“四夷”紧密相连,是理想秩序的构图。宋朝进入欧阳修所说的“天下不实”的时代,严华夷之辨成为时代的强音,国家政治实体的意义得到凸显。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宋人著述中“华夷秩序”的书写悄然发生变化,先有王钦若《册府元龟》“外臣部”代替“四夷”书写体例,后有周去非将“蛮”与“外国”并列,“外国”凸显出来,“外国”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一直是作为与中国相对的政治实体而存在,这表明周去非明确区分境内外少数民族。但是今人认为将少数民族置于“外国门”是存在问题的,通过辨析史料不难发现,仅仅依靠边界划分不能解决问题,尽管存在边界,但是很多时候宋人边界体现为据点,而这些点在当时并没有形成线,“治”即国家有效管辖才是根本区分。
关键词 华夷秩序 蛮 外国 天下
〔中图分类号〕K24;C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8)11-0099-08
中国古代著述中“华夷关系”的书写,以正史最为典型,多数将其纳入“四夷传”,到了元代修《宋史》,这种状况发生变化。《旧五代史》有《外国传》,但因其是清人辑佚之作,非是原貌,学术界对其是否存在“外国传”认识上有分歧。王义康:《中国古代的外国与外臣考》,周伟洲主编:《西北民族论丛》第12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钱云:《“四夷”到 “外国”:正史周边叙事的模式演变》,《复旦学报》2017年第1期。即使是《旧五代史》存在“外国传”,也不影响本文的立意,属宋人著述“华夷秩序”书写变化的时间范围内。安介生指出“在《宋史》中,《外国列传》之外又有《蛮夷列传》,将境内民族与邻国关系分别开来。与盲目套用五方格局的作法相比,这种处理方式无疑更明智,更符合实际。”安介生:《历史民族地理》,山东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493~528页。钱云亦撰文揭示《宋史》将前代正史中 “四夷传”“夷狄传”等有关域外记载的列传名称改以“外国传”,并从内容与结构上有意识地区分出不同性质的周边。钱云:《“四夷”到 “外国”:正史周边叙事的模式演变》,《复旦学报》2017年第1期。《宋史》书写体例区分境内、境外民族,非元人凭空而来,是与宋人的影响分不开。因此,考察宋人著述中“华夷秩序”的书写,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可以揭示著述书写变迁的细节,还可以了解变迁背后的原因。今天我们考察宋人著述 “华夷秩序”的书写既不能忽视时代因素,也不能忽视历史的影响。从下面我们对今人质疑的剖析中,不难看出历史与时代交错影响宋人著述“华夷秩序”的书写。
一、今人质疑《外臣部》与《外国门》
北宋王钦若主持编纂的《册府元龟》有《外臣部》,其中的《种族》记述外臣如下:
朝鲜、高句骊、水貊、百济、新罗、濊、马韩、辰韩、倭、挹娄、日本、南越、闽越、东越、林邑、丹丹、扶南、真腊、多摩长、赤土、朱江、武陵蛮、西南夷(夜郎、滇、哀牢夷、冉駹夷)、东谢蛮、松外蛮、巴郡南郡蛮、僬侥、僚、蒙氏蛮、哥罗、附国、嘉良夷、西爨、白马、东女国、大月氏、乌孙、龟兹、西夜、中天竺、波斯、蒲类、湟中月氏、康国、钹汗、安国、漕国、乌那曷、穆国、史国、米国、西羌、黄牛羌、党项羌、宕昌羌、嘉滑、白题、氐、赀虏、略阳清水氐、武兴、邓至羌、契苾、河南王、吐蕃、噘哒、悦般、焉耆、匈奴、乌桓、蠕蠕、突厥、西突厥、沙陀、都波、霤、稽胡、高车、破六韩、铁勒、薛延陀、回纥、契丹、奚、室韦、靺鞨、黑水靺鞨、渤海靺鞨。王欽若:《册府元龟》卷956《外臣部·种族》,中华书局,1960年,第11241~11255页。
《册府元龟》将“四夷”列入外臣部,马长寿认为这种国内国外不分的情况很不妥当。马长寿:《乌桓与鲜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8页。无独有偶,周去非《岭外代答》中有《外国门》,整理者杨武泉指出其内容编次,不尽妥当。如036条言生黎、熟黎“各以所迩隶于四军州”,047条言蜑“各有役于官”,049条言邻静江府五县之瑶“尽隶于义宁县桑江寨”,诸族隶属于此,岂能视为外国?周去非著,杨武泉校注:《岭外代答校注》,中华书局,1999年,第11页。他们的质疑是有道理,还是对宋人的误读?葛兆光说:“对历史中国必须回到历史语境来理解,不能用现代概念切割历史上中国的疆域、族群和国家。”葛兆光2017年2月在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出版新著《历史中国的内与外——有关“中国”与“周边”概念的再澄清》,是他针对《宅兹中国》《何为中国》出版以来各方面的质疑和回应,再次讨论有关“中国”与“周边”的概念,以及历史上中国“内”与“外”的变迁。我们以此原则,考察宋人著述的语境,突出时代,但不能忽视宋朝以前的中国历史,语境是由历史与时代交织而成。
二、“华夷同构”“天下”帝国范式的确立与“四夷传”书写
秦统一六国建立了秦帝国,汉承秦制,通过努力,将秦开创的帝国范式深入人心。在帝国构造过程中,理论是不可或缺的因素。《礼记·王制》载“华夷秩序”如下:
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 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中国、 蛮、夷、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第359页。
童书业撰文批评华夷五方格局说的失实与矛盾。崔述在《丰镐考信录》卷三中指出:“盖蛮夷乃四方之总称,而戎狄则蛮夷种类部落之号,非以四者分四方也。”童书业在崔述考辨基础上,对这四种名号进行了更为缜密的考察,进一步指出:“盖戎为兵戎之意,故狄可称戎,戎亦可称狄;凡四方文化落后而尚武之族皆可称戎,狄与夷同,夷蛮固四方皆有,戎狄亦遍布于四方,夷、蛮、戎、狄之意义实近似,非有大异。”童书业:《夷蛮戎狄与东南西北》,《中国古代地理考证论文集》,中华书局,1962年,第43~52页。从童先生的研究不难看出,五方之民只是华夏族与周边少数民族理论上的一个描述,并非完全是历史事实,只是儒家“华夷秩序”思想的反映,但其影响深远,成为儒家天下观的基石,为“华夷同构”“天下”帝国的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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