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森林浙江建设
总结木本粮油产业、竹产业、花卉苗木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编制并实施新一轮主导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林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好德清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龙游竹产业提升发展试点县、常山油茶产业示范县等试点示范,新建一批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区。大力推广“一亩山万元钱”富民模式,建立科技人员挂钩帮扶机制,加强示范样板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不断丰富模式内涵,建成富民示范典型100个。积极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业,组织好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人家申报和命名工作。继续举办第11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办好中国(温州)森林旅游节、中国(萧山)花木节等展会节庆活动。认真做好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浙江园筹建工作。出台《浙江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新创建一批现代国有林场。
强化森林灾害防控,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加快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直升机开展侦察、扑火、巡护等航空护林作业,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加大松林主动改造力度,加快主干道两侧、景区周围、城镇周边、疫区前沿的松林改造。切实加强对美国白蛾及其他危害经济林、珍贵树木有害生物的监测,有序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监测的社会化服务。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强化重点时节、重点区位和重点疫病的防控。加强平安林区建设,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生态建设重点领域和林业特色产业,力争在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国家林业局重点科技平台、省级科研项目的支持范围和力度上实现新突破。加大林业标准制(修)订力度,编印一批林业主推栽培品种和技术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鼓励企业和生产经营主体创建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申报浙江名牌、著名商标、浙江制造等品牌。加强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省级年抽检森林食品不少于2000批次,各设区市自抽检不少于1000批次。编制《林木良种和名特优品种目录》,加大林下中药材、名特优经济林、特色花卉、珍贵树木新品种推广。加快建设“浙江省智慧林业云平台”,为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提供信息支撑。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森林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县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继续加强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围绕大湾区大通道大花园大都市区开展森林城市群建设。完成金华—义乌森林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和五年行动计划,按照“一树一策”要求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开展挂牌、认养等工作,结合主题公园建设弘扬古树名木文化,培育扶持专业保护队伍。加强森林古道景观资源的保护和修复,编制森林古道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生态文化基地建设,继续抓好全国生態文化村、省级生态文化基地创建工作。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清廉林业”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36条办法”,坚持不懈转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不断改进林业系统行风政风。牢牢守住廉政底线,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全面落实“清廉浙江”要求,扎实推进“清廉林业”建设,始终保持担当有为、开拓奋进的精神状态,强化实干实绩导向,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全力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为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