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报告2022
渭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和市政府2012年法制工作要点,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法制办严格对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制定了评查工作方案和案卷评查表,通过自查、互查、集中评查、案件讲评等方式,对2011年至2012年6月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已办结 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案卷30份,涉及出店经营、违规建设、乱停乱放、乱倒渣土等多个方面,总体来看,该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执法经费和装备,制度健全,法制机构严格把关,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更加规范。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的规定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
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
1 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
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渭南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证据较单 一,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2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
一、卷皮填写不全等问题。 4.部分案卷存在执行不到位、未经法定程序改变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问题。
5.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罚款、轻纠违的问题,行政处罚后,一些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得到有效纠正和消除。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市局各业务科室、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继续坚持自查、互查、集中评查、典型案例剖析等有效手段,摆出问题、指出不足、寻找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和适用从重处罚及听证程序案件报备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具体的执行标准。五是要联合市监察局、有关新闻媒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无执法资格执法、不按照程序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枉法、违规执法媒体曝光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提升渭南城市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府法〔〕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至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162件(未含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其中拆除违法建设案件4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2件。按照皖府法〔〕23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关于设立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批复》(皖编办〔〕51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
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六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
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
一、新旧文书混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九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九月份完成《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实行)》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具体的执行标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200]号文件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我局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处罚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我 涉及文化执法的有:网吧市场管理执法,文化娱乐管理执法、音像市场管理执法、出版物市场管理等执法,法种类涉及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行业,从年— 年,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共 起。
二、处罚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局的文化行政处罚案卷案全部是每次的行政执法检查中现场检查案卷,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所办的案卷处理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适用法律准确,行政处罚合法,至今无一起上诉案件。
三、处罚文书规范情况
行政处罚文书一律使用的是省、市统一制定的规范文
书。调查取证真实,均被处罚当事人签字认可,文书中有关时间、地点、违法事实、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等填写齐全,引用处罚的条款准确,罚没款票据填写规范。
四、存在问题
1、文化市场执法有机构,有编制,无人员,难以正常开展工作。
2、文化市场执法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年月
日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2005年11月制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准确评价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行政处罚实体内容评查标准和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两部分。
第一部分 行政处罚实体内容评查标准
实体内容评查标准是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
事实是否清楚;
主要证据是否确凿;
处罚依据是否正确;
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对于实体内容的评查,不设具体分数,凡是各基本要素有一项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评定该案卷为不合格案卷。
一、主体合法。即被处罚主体确认准确;
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资格;
印章使用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即案件基本事实与情节认定正确,表述准确;
有相关证据证明;
三、处罚依据正确。即对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条款引用正确;
四、程序合法。即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先调查取证后决定处罚;
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符合听证要求的举行了听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符合法定程序以及符合其他法定程序等;
五、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即给予行政处罚,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对涉嫌犯罪应移送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二部分 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
案卷文书评查标准,是反映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基本因素和重要依据,是反映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规定的主要标准。进行评查时,首先要区分该案卷是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还是按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属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评查标准,采取百分制记分方法对案卷文书的各个项目要素逐项评分;
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评查标准对案卷文书的各个项目要素逐项评分。具体计分方法是:对不符合
2 或缺少项目要素之一的扣除项目分,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总得分,但由于法定事由(比如,告知了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的案件,当事人放弃听证的,该听证项目的分值不予扣分)缺少项目要素的,该项目分值按规定的分值得分。
一、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评分标准:(100分) (一)立案(共6小项,每项2分,共12分) 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应当建立立案文书,并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名称、住所地等;
2、案件来源。即案件是来自自查、举报、移送或交办等;
3、涉嫌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
4、适用的法律依据。即处理该案件所援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具体条款;
5、承办人、承办机构的意见和签名;
6、立案时间。
(二)调查取证(共32分)
1、两名(含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记载或在调查取证文书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6分)
2、调查询问笔录(共6小项,每项1分,共6分)
3 (l)有调查询问的时间;
(2)有调查询问的具体地点;
(3)有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4)调查询问笔录内容完整;
(5)调查询问笔录有被调查人员签名;
(6)调查询问笔录中涂改之处有被调查人盖章或签名。
3、调查取证与证据保存(共7小项,每项2分,共14分) (l)注明被调查取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有调查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注明提取物证的具体时间和物证所在地);
(3)有物品性状描述(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4)有物品保存期限和地点;
(5)需要登记保存的,应有登记保存依据、登记保存清单和领导审批记载;
(6)有被调查取证的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调查取证人员应注明情况并签字);
(7)有物品处理决定记载。
4、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审批文书)(共6小项,每项1分,共6分) (l)有案件来源记载;
(2)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4 (3)有违法事实和证据;
(4)有明确的行政处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
(5)有承办人、承办机构的意见及签名;
(6)有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三)审查决定(共39分)
1、告知和申辩(共5小项,每项1分,共5分) 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4)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额度;
(5)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及印章。
2、听证(共5小项,每项1分,共5分) (l)依法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应有书面记载;
(3)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书应注明当事人名称、告知当事人权利、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通知时间、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等);
5 (4)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 内容、听证人员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
(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包括有案由和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听证员行政处罚建议及签名、报告形成时间等)。
3、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共2小项,每项4分,共8分) (1)按行政处罚的法定批准权限进行审批;
(2)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处罚有案件讨论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讨论内容、讨论结论及参加人签名等。
4、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记载以下内容:(共7小项,每项3分,共21分)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及印章;
(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四)送达和执行(共3小项,每项3分,共9分 )
1、送达文书规范(直接送达的包括有送达地点、送达时间、被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送达人签名;
其他送达方式的,应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2、给予罚款的处罚应使用合法的罚款票据;
3、没收财物应有没收财物的合法票据和物品清单。 (五)案卷档案(共8小项,每项1分,共8分)
1、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建立一个案卷;
2、案卷卷皮应当统一;
3、卷内目录填写规范;
4、卷内材料排列有序;
5、卷内材料有页号码;
6、装订整齐;
7、纸张无破损,大小规格统一;
8、卷内文字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铅笔或圆珠笔的,入卷前应复印。
二、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评分标准:(100分)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罚案卷评分标准,只适用评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卷,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前提下,对公民当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
7 其他组织当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案卷具体评分标准是:
(一)使用预定格式和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8分)
(二)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8分)
(三)有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
(8分)
(四)有证明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
(8分)
(五)有罚款金额或警告内容;
(8分)
(六)有行政处罚依据(条、款、项);
(8分)
(七)有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实行罚缴分离的,应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名称、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有加处罚款的规定;
(8分)
(八)有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8分)
(九)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和盖章;
(8分)
(十)有当场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8分)
(十一)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8分)
(十二)当场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有明确备注;
(7分)
(十三)现场收缴罚款的有合法票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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