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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社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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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工作十二五总结

20XX年,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化改革求作为,保障民生促和谐,改进作风惠民生,努力打造就业创业的高地、全民社保的福地、人才创新发展的洼地、和谐劳动关系的家园、优质文明服务的窗口,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发展,为建设襄阳市域副中心城市和冲刺全国百强做出了积极贡献。XX年6月被国家人社部办公厅授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7月被国家人社部授予“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成绩突出单位”,8月被省政府军转工作小组、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军区政治部联合授予“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1月和3月分别被省人社厅授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XX-XX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XX-20xx年度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积极实施充分就业发展战略,就业创业统筹推进。一是落实各项创业政策,完善创业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培育市场主体,健全服务体系,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截止12月底,争取就业资金近3203万元,扶持和新增创业主体8568个,开展创业培训2166人,新增小额担保贷款3653万元,扶持1965人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就业6757人。二是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10场大型招聘活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685人,新增城镇就业12943人,帮助困难群体就业1895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294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以内。三是健全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7866人,开展在岗就业人员双技能培训24180人。

(二)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依法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加强五项社保核定和征缴。全年共核定五项社保费58393万元,征收57270万元,五项社保新增扩面20180人次,截止12月底参加五项城镇社会保险人数达到467787人次。二是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工作,截止12月底续保及新参保人员达391942人,征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106万元,适龄人员续保缴费率达到100%,为137327名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9441万元,发放率达到100%。三是做好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和发放工作,按时足额落实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为23902名XX年底前的退休人员落实了调标政策,人均月增资183元。向上争取社保资金亿元。全年共为33056名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58300万元。加强医疗管理和服务,建立二次补偿和大病救助制度,不断提高参保对象待遇水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6%、71%,支付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9302万元。四是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工作,完成社保联网指标数据上报工作,全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持卡人数达到万人。五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政策,办理职工退休1244人,认定工伤159人,审批遗属补助及死亡抚恤金待遇1619人。

(三)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一是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实施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培养、选拔、使用、激励、保障等机制,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78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648人。截止12月底,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4312人,各类技能人才达到42838人。二是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年引进紧缺性高层次人才213名,为高校毕业生介绍职业293人。三是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拓宽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3544人。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完善管理和服务,完成XX-XX“三支一扶”年度考核工作,并选派10名毕业生到我市参加支农和基层人社工作。五是持续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改版及管理工作,新建及改版860人,并受到省委组织部领导的高度肯定。

(四)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用人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程序,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长效机制。XX年完成28名教师的公开招聘工作。二是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加大事业单位聘用制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按岗位聘用、按合同考核、依合同管理为主要方式的用人机制。全年为197家事业单位办理了岗位聘用手续,并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率100%。三是抓好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全部完成,岗位设置完成率100%。四是认真做好XX年全市公务员考录初审、复审等工作,完成278名报考我市公务员职位的考生资格初审,85名顺利通过初审,取得笔试资格。五是做好全市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年度考核工作。对302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190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六是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稳妥做好第三步公务员津补贴调整工作。全市公务员津补贴调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已全部审批兑现。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大力推进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开展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活动,开展劳务派遣执法检查,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二是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网内新纳入用人单位156家,网格刷新1996家,覆盖率达到96%。开展劳动保障年检205户。三是强化重大劳动保障案件查处力度,受理投诉案件526件,办结523件,劳动保障案件结案率98%。四是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清欠农民工工资3350万元,清欠率100%。五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80件,结案857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7%。

(六)加强系统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在全系统开展窗口单位(包括乡镇、社区服务窗口)改进作风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窗口作风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人社队伍形象。二是加强城乡居人社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推进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积极争创“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示范点”,太平、杨垱、琚湾人社中心初步达到示范点标准。同时,加快推进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改善人社服务中心的服务条件,并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建立人社服务工作站,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优质的人社服务。三是开展文明创建和档案管理升级达标工作。在全系统二级单位开展襄阳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结合创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活动,开展档案管理省一级和省二级达标工作,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局机关档案管理通过了省一级复查,就业局、城乡居保局、医保局、机关养老中心、基金结算中心、考试培训中心六个二级单位档案管理通过省一级检查验收。四是扎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共办结群众来信来访信件285件,其中市纪委转来信访件7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五是招商引资取得重大突破,新引进3个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2个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三产项目,总投资额达5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与此同时,人大政协事务、综治、社会管理、党史地方志、财务统计、消防、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人口计生、扶贫共建、老干部服务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虽然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重返全省十强、冲刺全国百强”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XX年,虽然通过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举办大型招聘会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和部分用人单位缺工现象,但就业供需不平衡,城乡劳动者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再就业人员的择业、就业观念有待转变,部分企业缺工现象客观存在,行业性、季节性明显,“用工难”、“就业难”和“留人难”三难问题仍然存在。

(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健全。社会保险覆盖面还不够广,参保率、缴费率不高,基金支付压力大;社会保险扩面难度大,特别是一些民营、私营企业对社会保险重要性认识不够,不愿为企业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存在着应保未保、已保未缴、已缴停缴等现象;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年轻的劳动者不愿参保,为社保扩面工作增加了一定工作难度。

(三)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快。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偏少,拥有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和高级专业管理人才紧缺,人才素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同时,引才引智政策的落实不够到位,引才引智通道的渠道不够通畅,本地现有人力资源的开发力度不大。

(四)维权任务依然繁重。近年来,由于部分用人单位诚信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造成维权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建设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同时,劳动监察机构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条件较差、人员较少,执法力量薄弱,维权任务相当繁重。

(五)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覆盖面不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短缺,经办和管理服务水平不高;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网络应用水平不高,没有实现社会保障信息对接和共享,不能满足广大群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XX年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之年。我市人社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为总要求,以“改革、发展、建设”为主题,以改革促发展、以建设惠民生为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顺应城乡人民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妥理顺工资收入分配关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全市人民群众分享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一)全力推进城乡就业创业。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襄阳市各项就业促进政策,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400人。二是抓好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调查工作,加大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力争新增各类创业主体XX个,创业带动就业4000人。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全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3000万元。三是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全年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帮助困难群体就业1300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X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四是大力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者的技能和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培训与就业创业对接。全年完成创业培训550人,扶持1350人成功创业。

(二)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继续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认真做好领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适龄人员参保续保缴费率保持95%以上。二是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组织开展扩面攻坚战,做到应扩尽扩,应保尽保,力争城镇五险扩面万人次。三是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的实时监管,完善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不断提高参保对象住院报销比例和各项医保待遇水平。四是切实做好第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确保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100%。五是实施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六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和并轨工作。

(三)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与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引导基层引进、培养、用好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促进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全年引进紧缺人才和高素质人才达到150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500人。二是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拓宽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三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四是畅通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渠道,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不断扩大评审覆盖率。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程序,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长效机制。二是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确保聘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三是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实施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进一步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是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和全市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稳定。

(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健全和完善符合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二是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审批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抓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备案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二是继续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两网化”覆盖率达到90%。三是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湖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全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已建立工会的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四是加强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正确处理劳动关系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和劳动保障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100%。

(七)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并抓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统筹推进人社工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网络全覆盖,及时发布新政策、法规、信息,提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高效服务。三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人社系统政风行风,为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不断推动人社事业持续、科学、创新发展。

“十二五“期间,区人社局紧紧围绕“人才优先、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锐意进取,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迈上新水平,为“十三五”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3558人,比2010年上升59%。农村劳动力转移由2011年的9950人增加至2015年的11000人。2011年以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近10000余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安置就业困难对象2600人次,发放各类岗位补贴、社保补贴3700万元。3560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050”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难题得到有效缓解。城镇登记失业率在2.6%-3.5%之间,低于4.5%的控制线。

我区输送机社区、凤凰社区被省人社厅评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输送机社区被评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中村村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11年以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55人,累计征缴保费3637万元。基金滚存结余600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14人,基金征缴697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参加人数34562人,参保率9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520人,参保率98.6%,累计发放养老金1654万元。为26个城中村4124名村民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有3500余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财政补贴资金8772.8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由1780人增至3783人,累计征缴失业保险基金257万元。

(三)人才结构日趋优化。坚持人才优先、服务发展,不断提高人才整体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类人才达到21378人,其中:党政机关单位743人,占全区人才总量的3.7%;
事业单位人才3047人,占全区人才总量的14.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才14576人,占全区人才总量的68.1%;
农村实用型人才3012人,占全区人才总量的14.1%。

(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强化劳动执法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先后出台了工资保证金,项目预储金等监管措施,有效的遏制了欠薪和劳动侵权行为。推行“简案快审”,打造“阳关仲裁”。2011-2014年,劳动监察处理案件747件,4415人,涉及金额3257万元。劳动仲裁受理案件1940件,6251人,涉及金额1.58亿元。有效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 (一)就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实现区、乡镇(街)及村(社区)信息互联。劳动者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免费招聘服务。每年组织大型招聘会不少于10场。二是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岗前培训与培训基地实现无缝对接,劳动者就业技能得到有效提升。“订单式”培训成为主要形式,提供“培训—持证—上岗”一条龙服务。每年培训劳动力至少1000人。三是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充分发挥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各项就业创业资金补贴作用,有效稳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每年城镇新增就业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参保”。“十三五”期间,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扩面3200人,征缴养老金2.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适当提升缴费档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城镇职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提高居民医保待遇,缩小职工和居民医保待遇差距。将用人单位85%职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积极配合社保卡使用工作,2017年之前实现医保就医全市即时结算,2020年之前实现医保就医全省即时结算。

(三)提供更优秀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2020年,全区人才总量达到25600人,每万名人口拥有人才数1730人(按照我区总人口数14.8万人计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人才总量70%。其中党政人才900人,事业单位人才32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才总量达到18000人,农村实用人才达到3500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总量达到200人。党政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95%,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0%,专业技术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0%。人才布局、结构更趋合理。

(四)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劳动者和企业负责人的法律知识和思想意识,减少劳动纠纷发生。劳动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有效落实,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减少劳动关系投诉举报案件和仲裁受理案件。年审用人单位300家以上,每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次以上,各类案件及时结案率95%以上。

三、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359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29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54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7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84%、105%、127%、81%。累计培训城乡劳动力1925人,职业技能鉴定580人,组织招聘会8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77%、82%、80%。城镇登记失业率3.7%,低于4.5%的控制线。职工养老、医疗实现应保尽保;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84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4.7%,失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203人,征缴基金1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7%、10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6%、99%。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成功率。累计培训开展技能培训21期1985人,其中创业培训125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大型招聘会8场,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8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收集发布各类岗位信息3000余条。发放就业专项资金717万元,帮扶就业1407人。扶持7人成功创业,落实小额贷款49万元。二是社保工作水平得到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基础养老金从55元每人每月增加至75元的调整工作,开展生存认证7000余人,档案管理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为1570名参加“老农保”人员清退资金321万。完成108名“城中村”村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审核工作。制作完成社保卡3万余张。升级改造原有区—乡镇(街道)两级社保网络,实现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劳动监察系统、就业信息系统光纤互联。三是有序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8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0%。完成2014年度全区3270名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对全区93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出各类“吃空饷”人员19人,清理“吃空饷”金额13万元,退回财政1.1万元。圆满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作,人均月增资300元。四是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行工资月报制度,摸清在建工程用工底数建立变动台账,有效预防欠薪案件发生。年审用人单位321家,为147家用人单位备案3389人次。畅通解决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劳动监察、仲裁受理各类案件530起,为2188名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和福利待遇6817万元。

四、2016年工作安排 一、实施更加积极地就业工作,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多渠道的开展就业服务,计划城镇新增就业280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00人,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00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7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一是积极争取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和劳动者自主创业。落实小额贷款政策,为创业人员提供更好的便捷的服务。完善孵化基地功能,发挥聚集效应。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就业平台。通过网站、电视广告、显示屏、招聘栏、广告条幅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活动10场。三是开展大培训,坚持“送教下乡”,采取就地宣传发动、就地报名培训、就地考核发证的“三就地”培训方式,提高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开展订单式培训,充分利用企业设施、设备、场地、技术等优势,实现培训与就业一体化。年计划培训2000人以上。

二、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完成市局下达的失业保险扩面和征缴任务。各类保险金按时发放率100%。一是逐步实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参保,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过渡。二是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力争2016年底我区社会保障卡基本发放到位。实现异地就医“八县四区”实时结算。配合市本级完成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三是继续稳定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保险的影响力,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服务质量。

三、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日常服务和管理,稳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开展对于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的培训等四类培训,培训1000人次。完成全区93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复审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做好“三支一扶”招录工作。抓好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做好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单位特殊岗位津贴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守法意识。计划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次,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年审用人单位300家,指导、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日常投诉举报和仲裁案件及时结案率95%以上。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启用监察网络系统,动态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分组分片建立劳动用工台账,摸清用工底数,实行工资月报制度,全面掌握工资发放情况,预防拖欠工资案件发生。

人社局十二五民政事务工作总结

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构建发展劳动关系,圆满地完成“十二五”确定的工作目标。

一、就业工作成效显著。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规划不断扩大,就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6713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618人,基本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51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成效显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有了新的突破,企事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资金运行良好,保障基础能力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600人,完成任务率达100%以上。从2015年1月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145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48909人,参保率达95%以上。我区收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项目29个,目前已有25个项目正在开展,涉及约12000人。全区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省、市属企事业退休人员人数达到35568人,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三、职业培训工作成效明显。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着力抓好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
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技能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技能工人占劳动者的比例有了较大的增长,劳动者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848人次,创业技能培训5905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引导培训11268人。

四、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几年来,我区不断创新方法,理顺体制,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24宗,结案302宗,结案率达93%;
参加处理突发案件300宗;
做出处罚23家,罚款金额共18.38万元;
为工人追回拖欠工资及押金5907万元,涉及劳动者1893人,几年来无一起劳动监察案件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劳动签订合同及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初步形成,全区累计129家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涉及劳动者3819人。不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2012年11月,成立了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并于通过公开招聘2名和调进2名配备了仲裁工作人员,为仲裁工作提供了机构人员保障。几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立案1573宗,结案1541宗,结案率达98%。

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把行政调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思路和工作方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矛盾纠纷在行政调解中得到充分的化解。

一、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初,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了“XX县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办,局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不断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

(一)构建岗位责任体系。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根据业务性质,进一步明确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业务股室和乡镇民政所的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一把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联责任体系。

(二)构建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行政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坚持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加强与县级部门、乡镇的协调配合;
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工作。

(三)构建信息网络体系。健全了覆盖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乡镇民政所和村(社区)的民政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县局机关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民政系统行政调解、维稳调解员队伍,建立了工作台账。同时,加强对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构建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板报、文艺演出、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政系统政策、规定,使人民群众对民政系统的内容和程序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

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理群众各类信访300余件,其中,市级以上民政部门转办件9件,县委、县政府、县群工局等转办件48件,直接来访305人次。信访答复率达100%,办结率达100%。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件。

三、不断丰富行政调解工作模式

(一)坚持干部作风转变与行政调解相结合。根据党中央、省、市XX县委关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将干部队伍转变作风与行政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做好行政调解的工作方法。

(二)坚持民政业务工作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研究分析全局调解重点,针对民政职能,把灾后恢复重建、旧城拆迁和城市建设、婚姻办证窗口、行政审批、优抚、救助、社区建设等作为行政调解工作重点。

(三)坚持首问责任制与行政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每天指定专人在办证窗口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设立咨询点。

(四)坚持落实责任与行政调解相结合。建立行政调解组织,明确责任,将行政调整工作落实与股室业务工作推进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五)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与行政调解相结合。对生活困难的群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切实解决好他们生活上遇到的困难。

(六)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与行政调整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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