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服务工作承诺书
1 1
粮食局服务工作承诺书 3 篇
粮食局服务工作承诺书第 1 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践行党的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粮,市粮食系统面向全社会做出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便民、高效原则,审核粮食收购资格,对粮食收购的行政许可,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的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刁难、不拖拉。
三、监督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督导国有粮食企业常年、常时、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做到收购政策公开,执行政策坚决,收购价格到位。
四、推进放心粮油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营造粮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五、指导监管退耕还林(草)、军粮供应等政策性粮食的采购和供应工作,保证质量完好、供应及时、取信于民。
六、指导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农民提供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帮助农民储好粮。
七、严格依法行政。对粮食经营户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
2 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不得妨碍粮食经营户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取被检查人员的财物。
粮食局服务工作承诺书第 2 篇
为扎实推进软环境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区粮食局郑重向社会各界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专人全程跟踪、帮办,实行超前服务、上门服务,为项目落户提供优质服务。
二、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热情待人、秉公办事,公开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凡属本局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审核项目,有关股室承办人员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凡来本局申办或咨询相关事宜,承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有关手续和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三、实行粮食民生工程,应收尽收农民粮食。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为农民卖粮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切实做到随到随收、不压价、不拖欠粮款,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自觉维护粮农利益。
四、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开展放心粮油店提升活动,构筑淮粮品牌。进一步规范放心粮油店经营,努力做到质量、计量、价格、
3 供给和服务五放心,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好《区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意见》。领导班子带头执行《机关效能建设长效管理制度》及《基础工作责任分解表》等机关行风、效能建设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姑息,不迁就。
六、投诉咨询服务电话 粮食局服务工作承诺书第 3 篇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到粮食局联系工作、办理公务、反映问题、咨询有关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及时办结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引导。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就某单项工作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粮食局在 3 个工作日或在其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申请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自受理之日起,在 13 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信来访,上级要求上报结果有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结果,无期限要求的按《信访条例》规定时间上报结果;对所
4 属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自收文之日起,在 12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或答复,紧急事项,当日或次日做出批复或答复,逾期不能作出批复或答复的,应向请示报告单位说明理由。
三、实行政务公开制
以多媒体、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等形式公开如下事项:1.县粮食局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工作纪律;2.粮食审批项目名称,办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3.行政执(来源:
)法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人员名单及行为规范,主要行政处罚决定;4.粮食局的采购和招标目录、名称、限额、标准、程序等;5.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及其完成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应办不办,超出限办时限,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妨碍优化发展环境行为的,严格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电话: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5
时间:
上一篇:2022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要点
下一篇:农业经济学复习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