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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4篇

|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业务站所、工作区、帮扶责任人、包村干部、村要把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摆上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明确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二、监测范围(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辖区内的所有农户,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1-

  疾人、失能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二)监测标准。2021年省定监测线执行6500元。系统中的脱贫户不论是否高于监测线,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或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在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或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一般农户,应当纳入监测范围并在系统中标注为“边缘易致贫户”;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省定监测线,但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导致家庭出现严重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一般农户,标注为“突发严重困难户”。符合以上条件,但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范围:1、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的;2、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移民避险解困通过货币化安置的等情况除外);3、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2-

  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依法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子女赡养能力认定参考民政部门规定或民主评议。5、县级以上扶贫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过渡期内,省定监测线每年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进行调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计算周期为农户发现月份的上年度本月到本年度上月。(三)监测内容。根据国家和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指标体系,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各村要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实时监测自然灾害、火灾、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规模性失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等情况,及时排查预警返贫致贫风险,科学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三、完善发现机制拓宽监测预警信息来源,建立农户自主申请、村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的监测对象发现和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一)农户自主申请。进一步加大防止返贫致贫政策宣传-3-

  力度,通过张贴政策明白纸、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畅通帮扶申请渠道,引导困难群众主动提出帮扶申请。(二)村干部排查。坚持定期全面排查与实时重点发现相结合。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统一安排,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压实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级网格员、帮扶责任人等责任,随时关注、主动了解本村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对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第一时间向乡扶贫办报告,乡扶贫办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抓紧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填写《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三)部门筛查预警。乡扶贫办积极与县扶贫部门联系,加强数据共享及分析比对,每月将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住危房、大额医疗支出、刑事处罚、重度残疾人等预警信息反馈给各村,帮助各村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四)信访信息处置。注重利用媒体、信访、12317等渠道,及时收集、规范处理返贫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确保应纳尽纳。四、严格认定程序对发现的可能返贫致贫困难群众,以县为单位,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核实—评议—比对—公示—录入”程序,纳入监测范-4-

  围。(一)入户核实。乡扶贫办和村“两委”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采集、核实相关信息。(二)民主评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入户采集信息进行民主评议。乡扶贫办工作人员到村对民主评议进行指导,并指导农户签订《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附件2),各村要在2日内将农户的《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含分户子女)、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个人申请等材料报送乡扶贫办,然后再报送给县扶贫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和审核。(三)信息比对。县扶贫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比对完成后,乡扶贫办收到通知及时反馈给各村。(四)县级审核。县扶贫部门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根据信息采集、民主评议、信息比对等情况,组织进村入户,综合各方面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监测标准的群众,由各村书面告知审核结果,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五)村级公示。县、乡两级审核通过后,由各村将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各村将公示无异议的监测对象名单及时报乡扶贫办。(六)录入系统。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将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录入“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模块。-5-

  五、开展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对脱贫不稳定户,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安排帮扶责任人,建立“一户一档”;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采取免费培训指导、推荐就业岗位、提供扶贫小额信贷等方式,支持其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劳动能力较弱的,可统筹使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扶贫资产收益,适当增加公益岗位数量,帮助其就近务工,拓宽增收渠道;对无劳动能力的,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并在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面予以倾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六、加强动态管理(一)采集更新信息。充分发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作用,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持续跟踪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6-

  况,定期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报乡扶贫办。乡扶贫办负责将采集的变更信息录入系统,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帮扶措施。(二)及时评估风险。按照省里统一安排,乡扶贫办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评估。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由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标注“返贫风险消除”,作为脱贫户进行管理。对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村级公示(公示期5天)”的程序退出监测和帮扶范围,由县扶贫部门在系统中标注“致贫风险消除”。七、强化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站所、工作区、帮扶责任人、包村干部、村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压实政治责任。实行省市抓推进、县乡村抓落实工作机制;各村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监测帮扶机制,充实保障各村工作力量,做好监测帮扶工作。要持续完善乡村两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档案资料。(二)强化部门联动。乡扶贫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民政、城建、卫健、医保、教育、人社、公安、农综、文化、残联、工作区等部门参加,根据需要可召集其他部门参加。相关职能部门要主-7-

  动作为,根据部门职责加强月调度,(民政办每月提供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低收入家庭等新增人员;城建站每月提供新增危房户名单;卫健办每月提供重度精神病患者新增名单;人社所每月提供自上年度本月至本年度上月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自负金额大于1万元的新增人员;教育每月提供新增失辍学人员名单;农综站每月提供饮水存在安全隐患新增人员名单;残联每月提供新增残疾人名单。)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调度会议,研究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工作,集中研判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举措,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每月10号前提供本部门新增数据,乡扶贫办根据部门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分村下发组织入户核实,对符合纳入条件的及时纳入,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政策。(三)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以及各村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工作方式,乡扶贫办将不定期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落实抽查,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季度暗访通报制度。(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开展动态监测工作,不重复建设。优化监测指标体系,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避免重复-8-

  填表报数、采集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附件:1、明集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2、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明集乡人民政府-9-

  附件2申请帮扶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家庭因原因,需申请政府帮扶。为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现本户授权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查询、核对本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家庭成员自愿服从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管理,接受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的收集、查询、核对并配合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10-

  二、家庭成员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帮扶资格,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授权人办理终结帮扶事项之日止。家庭成员签名(按捺指纹)序号姓名(指纹)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户主本人签名日期12345注:1.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监护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有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代签并按捺本人指纹。2.本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扶贫部门存档,一份作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核对依据。申请帮扶家庭(赡、抚养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家庭因,需申请政府帮扶。作为(赡、抚养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现本户家庭成员授权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向所有涉及到本家庭成员经济状况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查询、核对本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便于认定(赡养、抚养)能力。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自愿服从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的管理,接受经办机构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各项收入、财产、支出等情况的收集、查询、核对并配合入户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同意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11-

  围内进行公示。二、家庭成员提供的情况全部真实有效,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隐瞒家庭财产,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授权人办理终结帮扶事项之日止。家庭成员签名(按捺指纹)序号姓名(指纹)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户主本人签名日期12345注:1.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监护人签字并按捺指纹,无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由有书写能力的家庭成员代签并按捺本人指纹。2.本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扶贫部门存档,一份作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核对依据。-12-

篇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排查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1)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

  (2)部门筛查预警。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申报。自主申报农户应填写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社保等相关信息。

  3.规模性返贫排查预警。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

  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

  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区分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依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则归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7000元,则归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是“农转非”的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开支,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XX县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对于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虽然低于7000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

  3.监测程序(1)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

  (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5)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三)实施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

  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其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政策支持。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实现稳定就业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或外出务工意愿不高的,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支持其就近就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护河、护路等各级各类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3.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落实医疗、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监测对象,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加以解决。

  4.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制度优势,鼓励

  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鼓励支持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客观公正、群众受益”原则,开展精准保险帮扶,预防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

  5.扶志扶智。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通过选树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和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残济困,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文明风尚。

  (四)风险消除1.风险消除原则。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的帮扶政策。需要落实“四个不摘”的继续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但如果是脱贫户继续享受有关政策。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风险消除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能当月进当月出。

  2.风险消除程序(1)村级评议公示。结合家庭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以及帮扶成效,村级组织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初步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乡镇确定公告。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3)标注风险消除。乡镇将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同时完善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档案内容。

  (4)告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乡镇组织村级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3.其他有关事项。针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再次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监测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

  以上要求6月15日前全部排查完毕。

篇三: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XX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XX发〔XX〕XX号)精神,市乡村振兴局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及档外因病、因残、因缺劳动力、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因素造成家庭困难的特殊群体进行分析研判,将其分为红、橙、黄、蓝四类对象进行监测和帮扶。

  一、监测类型

  1、红色监测对象。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或“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已经返贫的脱贫户。

  2、橙色监测对象。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人口,即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风险未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风险未消除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黄色监测对象。指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家庭存在某种可能会演变成返贫致贫风险的隐患(如住院治疗自费部分超过一定额度造成家庭负担过重的低收入户等)需要进行长期关注的农村户籍人口。

  4、蓝色监测对象。指家庭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全省监测范围基准线,且“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的脱贫户。

  二、监测内容

  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开展。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到最低监测标准;

  与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劳动技能缺失、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监测对象的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方式

  1、农户自主申请。根据致贫返贫风险点,农户可直接向村两委会申报,经村两委会核实研判,确定是否纳入监测对象。

  2、基层干部排查。坚持定期全面排查与实时重点发现相结合。压实村支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责任,主动了解村内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及时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并纳入监测对象范围。

  3、系统数据筛查。根据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预警信息,每月督促提醒各镇(街)将收入、就业、大病、产

  业、劳动力、灾害、教育、住房、医保、饮水等预警情况进行核查,分析研判是否存在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

  4、部门数据比对。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民政、卫健、残联、住建、教育等部门数据信息比对,每月将新增低保、临时救助、住危房、大额医疗支出等反馈至各镇(街),分析研判是否存在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

  5、信访信息处置。注重利用媒体、信访、电话等渠道,及时收集、规范处理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预警信息,确保应纳尽纳。

  四、监测机制

  1、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各镇对摸排出的预警监测对象以及潜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准确分类,每季度5号前上报《XX市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风险评估表》。凡是一般农户中的风险户,经研判后,符合橙色监测对象条件的对象,按照突发严重困难户的认定程序纳入橙色监测对象,符合黄色监测对象条件的对象,由镇、村共同评定纳入;凡是脱贫户中的风险户,经研判后,按照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认定程序,统一纳入橙色监测对象,并将纳入的边缘户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及时进行标注。

  2、建立调度督查机制。全面落实“周调度、月监测、季评估,年考核”制度,做到实时掌握情况,及时救助帮扶,及早化解风险,坚决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乡村振兴局将会不定期开展暗访督查,如发现因排查不深不细、救助帮扶不力、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将直接向市委纪委移

  交问责线索,由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置。

  五、帮扶措施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建立防返贫致贫机制,阻断返贫致贫路径,立足本市实际,积极推进“八个优先”,落实精准帮扶。

  1、优先安排帮扶干部

  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要对监测对象加强关注、监测和帮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对监测对象的帮扶研讨会,研究现行帮扶措施的成效,为监测对象销号出谋划策。做到出实招,见实效。

  为监测对象优先配备有力的结对帮扶干部。监测对象中的脱贫监测户不取消原有帮扶干部,而是增加结对帮扶干部。监测对象中的边缘户安排好得力的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从参与本镇、街道(示范区)结对帮扶的市级领导及正科级以上的结对干部进行增加。

  2、优先安排产业扶贫项目

  一是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监测对象优先给予争取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提供种养殖技术、防疫、保底回购农产品等方面的帮扶措施。二是落实产业扶贫“四跟四走”政策。三是建立健全扶贫经济组织与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

  3、优先安排教育培训

  教育助学方面。一是补齐“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非普惠制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等两项政策资金。持续做好“三帮一”劝返复学工作。二是对目前已辍学的15岁-17岁(2003年9月之后出生)的监测对象户中的对象,必须安排“三帮一”劝返复学负责人。对有学习能力但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三是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

  就业帮扶方面。持续加大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帮助推送岗位信息,提供劳动技能培训支持,优先组织劳务输出。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有就业意愿的弱劳动力监测对象,积极协调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

  4、优先安排医疗救助

  对因病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XX省医疗保障局、XX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因病返贫致贫。

  5、优先安排住房保障

  对因住房安全出现问题纳入的监测对象,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闲置房屋等多种途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监测对象住房安全。

  6、优先安排饮水项目

  动态解决监测对象安全饮水问题,针对部分用水不安全的脱贫户,各镇(街道)、示范区和水利部门负责与村(居)沟通、协调,要加强水源点的管理,对淤泥堵塞管道等情况及时进行清理。市水利局参照《XX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财政奖补暂行办法》(XX[XX]XX号)文件执行,可以由监测对象自行采取打井、山泉引流等方式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7、优先提升综合保障水平

  将家庭确实无劳动能力,且经济收入确实存在困难的监测对象,如符合享受低保、特困人员政策条件的应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优先按照现有低保标准进行补助,实现“应保尽保”。

  对于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镇(街道)、示范区负责向市民政、卫健部门和其法定赡养人反馈,签订赡养人、被赡养人和村委会监督的三方赡养协议,履行赡养义务。对有条件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镇(街道)、示范区和市司法部门配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

  8、优先加强智志双扶。针对一些脱贫户信心不足、安于现状、“等靠要”思想严重等问题,各行业单位和各镇、街道要通过开展扶智与扶志并举、输血与造血并举,避免“越穷越要、越要越懒、越懒越穷”恶性循环,“补钙壮骨”开对“药方”拔掉“穷根”,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篇四: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

  

  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情况的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坚持把健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抓手,聚焦返贫致贫风险群体,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火墙”,截至目前未出现返贫致贫情况,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一,构建三项机制,织密责任“一张网”。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严格“四个不摘”要求,夯实县(区)镇(街道)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党政同责、驻村干部履职尽责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排查专责,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征求完部门意见,待市领导签发后实施,从政策层面推进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规范化、精准化落实。调整完善财政、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方面政策,开展靶向施策。三是健全精准排查机制。根据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定我市2021年家庭人均年收入6000元为监测范围,聚焦一县三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基本生活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开展集中排查和动态监测,新识别出监测户X户X人,并录入系统。建立自然村全覆盖的“网格化+信息化”监测体系,将村分为若干个小网格,建立村组网格,每个网格点安排1名村干部作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摸排、上户核实等工作,及时掌握网格内所有农户家庭情况变化,发现问题、动态清零。目前全市共设立网格X个,网格员X人。

  第二,聚焦四个坚持,推动监测“高质量”。一是坚持渠道多元化。帮扶干部、村“两委”将监测政策宣传到户,农户遇到返贫致贫风险或意外事故直接向“村”两委申报,经过核实研判,确定是否纳入监测对象。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常态化入户排查,发现相关风险,及时研判并逐级上报,建立监测预警台账,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响应。二是坚持预警联动化。市、县(区)乡村振兴局依托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分析疑点数据,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医保、卫健、民政、教育、水利、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综合分析部门信息数据,对疑似对象分类分级反馈给所在基层单位进行核实,做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坚持核查清单化。乡村干部通过网格化摸排和联动化预警形成的疑似监测对象清单,逐村逐户逐人核查,全面掌握疑似监测

  对象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一安全”等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四是坚持督导常态化。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大排查和调研督导4次,特别是针对没有参加过省级检查的三个区,常态开展调度指导,倒逼三区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目前,原系统内X户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风险销号稳定,新监测户帮扶落实到位,没有发生规模性返贫情况。

  第三,抓实五类举措,打好帮扶“组合拳”。一是产业就业扶持防返贫。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发展产业,投入特色产业发展资金X万元,实施到户项目X个,带动脱贫户X户。今年全市发放小额信贷X万元。认定消费帮扶重点产品X个,累计销售金额X亿元。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X人,全市脱贫劳动力已返岗就业X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三保障一安全”成果巩固防返贫。资助各阶段困难学生X人次,金额X万元,全市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支出X万元,危房改造持续动态清零,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X处,覆盖服务人口X万人。三是兜底保障防返贫。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补助标准,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X万人次,支出X万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X人,支出X万元;临时救助X人次,支出X万元。四是强化帮扶力量防返贫。X名第八批选派干部已全部到岗,并进行了集中培训。细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户帮扶“户方案、人措施”,录入帮扶措施X万条、户均X条,调整优化帮扶措施X条。五是综合保险防返贫。相山区率先引入保险扶贫机制,采取“政府投资+企业运营+保额放大”商业扶贫保险模式,为辖区内脱贫户家庭成员办理集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家庭成员责任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险种为一体的精准扶贫特惠综合保险,最大限度消除脱贫户健康、财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风险,满足多元化保障需求,累计受理脱贫户理赔件X起,赔付金额X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有所懈怠。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的“三定”方案还未出台,相关政策还在制定和调整中,导致很多基层干部犹豫、观望、等待,思想认识有所松懈,工作动力有些弱化,工作力度有所下降。

  二是排查力度有待加强。在近期的排查和调研督导中发现:少数基层干部对如何开展好监测思路不清、落实不够,没有按照统一要求逐户逐人开展排查,工作方式相对粗犷,精准度没有达到要求,个别村甚至出现纸面排查、数字排查等不严不实情况。三是帮扶工作出现松动。有些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没有开展常态化的跟踪走访,平时深入群众不够、联系沟通不多;有些干部将入户走访变成“走形式”,对困难户真实情况掌握不及时;有的落实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地方组建村组网格简单化或流于形式,有的村组网格员职责不明,个别人甚至

  不知道自己是网格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监测对象动态管理。按照监测对象识别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监测对象排查识别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作用,健全基层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缩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照程序纳入,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已化解的对象,稳妥调整帮扶政策,实现有进有退,绝不能搞规模控制和体外循环。

  二是持续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结合帮扶走访、社会帮扶等活动,常态化对监测对象家庭收入、产业就业、刚性指出、“三保障一安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预警机制,做细做实监测管理台账,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临时救助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监测到位、补短及时。

  三是抓好“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巩固。坚决守住“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底线,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在健全控辍保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上下功夫,持续提升“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水平。

  四是进一步推动精准帮扶落地落细。进一步压实“双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镇村专干、村网格员的帮扶责任,加强对新调整的帮扶干部的专业培训,帮助提升能力水平。持续细化实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保障措施,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注重扶志扶智,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

  五是健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以农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进一步调整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扶持政策,从农村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夯实基层党建等方面赋能乡村振兴,提升农村整体发展水平,带动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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