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4篇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4篇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 2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1 近日,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4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
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下面结合学习的情况,我想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 年 10 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
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在长时间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9 年 12 月 30 日,党中央印发《条例》。《条例》共 9 章 41 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坚持党的领导,守住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没有党的坚强领导,没有国企各级党组织长期努力,没有国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不懈奋斗,就没有国企的今天。新形势下,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靠什么?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很重要,正确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体系、有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种为国家为人民真诚奉献的精神、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一支勇于攻坚克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支充分组织起来的职工队伍,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出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近年来,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推动下,拥有 1000 多万名党员的广大国有企业也在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并取得巨大成效,但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仍然面临繁重任务,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
突出。多起国企腐败案件的背后,也印证了一些国企组织建设松散,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落马的企业领导人员忘记了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引诱中丧失了党性,把经营国有资产变成谋取私利的机会。国企党建工作再不认真抓、用劲抓,就会危害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就会犯政治性、方向性的错误。
三、加强整治建设,保证自身政治过硬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此次《条例》的修订,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所以每一位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都要讲政治讲原则,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要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中去。二是要加强自我的学习教育,贯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的要求,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自觉落实“两个维护”的要求。
四、加强党员教育,提升全体党员素质 此次《条例》的修订,对完善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及为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企落实落地,必须从最基本的东西抓起,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在打牢基础、补齐短板上下功夫,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要扫除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一些盲区和空白点,做到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克服党的组织和工作软弱无
力现象,做到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重视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这样,国企基层党组织就会强起来。《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党员、发挥党员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的就是为了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党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企业党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在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党建要努力在“贴近”上想办法,在“服务”上下功夫,在“渗透”上花力气,切实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务求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丰富党建的内容,使企业党建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2
2020 年 1 月 5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要切实把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统领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的灵魂。对国有企业而言,政治建设起着政治“指南针”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具体的,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
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按照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任务,从严落实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要求,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和活动就开展到哪里,把党支部建设到车间和部室,把党小组建设到工段和班组,全面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把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企业强则国家强。我国发展需要一大批优秀企业,国有企业在其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精神、领导力、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
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等各项能力,优化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基层组织建设是企业稳定的“定心丸”,企业已经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体系,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企业基层组织建设是企业进步的“聚力器”,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准确把握职工群众思想脉搏,就能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推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企业基层组织建设是企业创新的“活力桨”,做强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就要基层支部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工作导向,让支部在各项工作中挑大梁、唱主角,让支部带活企业创新力,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活力,提升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发展助力。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必须突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此次《条例》的修订,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所以每一位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都要讲政治讲原则,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要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
到工作中去。二是要加强自我的学习教育,贯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的要求,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自觉落实“两个维护”的要求。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具体的,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要注意厘清国有企业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党组织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必须明确,借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否定或取消党的领导无疑是错误的,但把党组织直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也不符合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必须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脱离生产经营就没有了生命力,就会成为“两张皮”。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企业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
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上下功夫,严密企业党的组织体系,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篇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1 5 5 月 月 3 13 日上午,集团公司以视频会的形式举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集中辅导培训,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李少华亲自主讲,这是一次精彩的授课,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让我们深刻了解到,只有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的领导作用。在平时的党建工作中,我们需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作为一名基层支部的支委委员,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谈谈体会: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是统领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的灵魂。对国有企业而言,政治建设起着政治“指南针”作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国有企业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
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具体的,要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 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三、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按照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新要求新任务,从严落实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要求,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和活动就开展到哪里,把党支部建设到车间和部室,把党小组建设到工段和班组,全面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战斗 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落实,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心得体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感 2 2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有以下几点感想:
1.。
党的政治建设是重中之重。个人认为党的政治建设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只有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才能够增强政治能力、培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只有思想纯洁了、氛围清正了、约束条款严格了,才能够有干事的前提了。因此政治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
2. 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条例》中第三条(二)条款明文要求“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我认为一切工作将党建工作摆在引领的首位是非常正确的,正如“抓党建就是抓思想、抓思想就是抓管理”,支部应不断探索和发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载体,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
3. 把服务彻底根植于内心。《条例》中更加要求了要发挥支部作用,抓基础,去基层为老百姓办实事。作为一名安全监察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型”安监队伍理念,相信“查隐患就是帮助基层”的思想,并且要制定具体的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问题台账,不仅要查出隐患,还要帮助基层解决隐患,切实帮助基层做一些实事。
4. 加强支部的廉政教育工作。《条例》中第十一条(五)条款明文要求“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认为党支部应该有一套细致、量化的党员考核标准,强化对支部全体党员的监督作用;同时支部书记或负责纪检方面的支部委员要利用公开或个人谈话的形式及时对一些不规范、不规矩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相信“提出来就是帮助”的观点,杜绝“老好人”思想,能够达到提醒、红脸、出汗的效果,真正将支部的廉政教育工作落在实处,努力营造支部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
5. 不断开通合理化建议渠道,认真聆听群众的声音。《条例》中第十二条(四)条款明文要求“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我认为支部应从两方面入手解决,其一是对于合理的建议要及时采纳,并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尽力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其二是对于不合理、不规矩的建议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用正确的思想来引导。但一切的前提都必须打通合理化建议的渠道,能够听见基层和群众的声音。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3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要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要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加强
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只有认清形势,砥砺前进,才能肩负起公司党委、公司所赋予的维护后方和谐稳定的重任,持续稳步推进公司大理片“三供一业”、棚户区改造、离退休人员分离移交等重点工作,不辱使命。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4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 年 10 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按照党中央要求,2018 年下半年,我们着手开展《条例》起草工作。起草组深入学习、系统梳理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先后到 21 个省区市、119 家国有企业实地调研,访谈座谈 356 名地方党委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管金融企业和中管企业共 124 个单位意见。2019 年 11 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
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2 月 30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5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定,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
《条例》指出,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
《条例》指,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提高政治站,强化政治引,增强政治能,涵养政治生,防范政治风,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服务国家发展战,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
《条例》,注意在企业改革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破产等过程,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解决职工群众困,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积极参与改。
《条例》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强化政治监,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
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6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
篇三: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
/p>录 1.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 2 2.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17 3.党课如何把握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 .................................. 21 4.党课如何把握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 .................................. 30 5.党课如何把握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 .............................................. 40 6.党课如何把握国有企业党组织加强党内民主和监督的基本要求 ...................... 48 7.党课如何把握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和保障的重要内容 .......................... 55 8.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 64 9.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 68 10.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 72 11.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 73
1.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9 年 11 月 2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国有企业党员人数 100 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 100 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 50 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 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3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
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 6 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 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 5 至 9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11 人,其中书记 1 人、副书记 1 至 2 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 5 至 7 人、最多不超过 9 人,党委委员一般 15 至 21 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 3 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 5 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 5 至 7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9 人;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7 人。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设 1 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 1 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 1 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 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
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 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
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 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
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企业,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是否分设,结合实际确定。分设的一般由党委书记担任副总经理、
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专责抓好党建工作。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班子中的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一般不兼任其他职务,确需兼任的,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研究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企业组织架构设置和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应当由党委(党组)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应当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
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大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重点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特殊领域紧缺人才工作,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十七条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大决策应当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保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第五章 党员队伍建设
第十八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引导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
第十九条 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有效做法,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二十条 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和改进青年党员、农民工党员、出国(境)党员、流动党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的管理服务。有针对性做好离退休职工党员、兼并重组和破产企业职工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走访慰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经常联系关心因公伤残党员、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按照党内
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教育或者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
第二十二条 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等形式,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注重发挥党员在区域化党建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 党的政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
篇四: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管理条例学习心得
2020 党员 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试行) ) 》研讨交流心得体会 2 2 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抓党建,促发展,为国企改革发展强“根”铸“魂”。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当前,在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的问题。解决“四化”问题的方法路径,就是要不断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深刻内涵,根据企业党组织的历史地位、执政环境和发展规律,发挥政治优势,创新工作方法,以科学的理论指导企业党建工作、以科学的制度保障企业党建工作、以科学的方法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一、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企业党建工作
《条例》的第二条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科学的理论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指导党的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解决党建“四化”问题,最基础的就是自觉运用党的建设科学化理论,武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提升科学理论素养,在紧扣企业生产经营的主题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生产经营管理。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思想建设对于增强企业凝聚力、战斗力,引领企业安全生产、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发展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自身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由被动的“要我学”转变为自觉的“我要学”。在运用教育引导的柔性方法基础上,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刚性考评机制,对学习做出硬性规定,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把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做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干部选用中把学习能力列为干部应具备的重要能力进行考察。
二、坚持以科学的制度保障企业党建工作
《条例》共 9 章 41 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对企业党建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科学的制度体现了党的领导规律和执政规律,解决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党组织地位作用
边缘化,最关键的就是要紧密结合党的建设生动实践,下功夫抓好党的制度体系建设的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保证党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是解决“四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因此,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实现民主决策问题上,要把党组织的诚意展示给党员和职工群众,处理“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班子整体工作效能。同时,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对一些重大决策,实行长效责任追究制,防止产生短期责任行为,以此达到民主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是解决“四化”问题的可靠保证。只有把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转换为制度成果,用制度的功能指导工作,才能实现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管理,使制度建设在符合企业发展规律的轨道上良性发展。制度的科学性不仅在于制度内容的科学,还体现在能够真正落实。把执行的细节严格用制度固定下来,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违纪后会受到哪些方面的处分等,提高广大党
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既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
三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坚持和完善党组织负责人带头抓党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的具体要求,定期做好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工作,把党建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坚持以科学的方法推进企业党建工作
科学的方法体现了科学认识事物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解决“四化”问题,最重要的就是以科学的方法作为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实践推进与学习借鉴相同步,不断探索运用更加先进、更加灵活、更加有效的方式方法开展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织长期的工作实践,出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是企业党建工作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们不仅不能丢,还应发扬光大,而且要在继承中发扬,在发扬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
育等一系列集中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充分说明,核心内容与方法形式的有机融合,目标要求与群众期盼的高度一致,“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科学搭配,对企业党建工作有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方法好比过河的船和桥。增强方法的科学性,对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至关重要。我们党的实践表明,科学的工作方法不是来自于书本或者个别人的灵感,而是来自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领导与群众的结合,一般与个别的结合,来自于广大党员和基层组织的实践。近年来,同煤集团党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的实践中吸取营养,充分发扬“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盏灯,扬起一面旗,引领一群人,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时代精神,不断寻找党建工作创新点,开展等一系列形式新、内容实的党建活动,结合实际情况体现个性特点,以开放的思维方式选择载体开展工作,扩大党组织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解决员工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赢得广大员工群众的广泛认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当前,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是摆在国有企业面前的头等大事。要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按照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要求,切实把企业做强做优
做大,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2 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共 9 章 41 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连日来,公司党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加强国企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下面,我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条例》第二条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随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面铺开,坚定不移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推动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优化布局的关键举措。国有企业在整个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必须通过坚持好完善好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打好国企改革的攻坚战。通过积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引路人。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把握企业发展方向,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为国企改革获得重大成就提供组织保证和政治保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大局中起到主导作用,直接关乎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因此,必须通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使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度融合的同时,保证国有企业发展方向正确、政策正确。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驱动力。通过帮助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提高国企管理的科学水平,明确权责、政企分开、明晰产权。通过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将从面从严治党在企业内部予以落实落地。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好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职工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从而增强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使基层党员和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为企业发展创造不竭动力。
党是国有企业发展的警示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世界,着力解决好目前国有企业中尚存在的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通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同意起来,保证企业
党组织发挥好监督作用,既要坚持党管干部,也要坚持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和勤政廉洁的素质,如此,才能带出过硬的队伍。特别是要着力强化班子的勤政廉政建设,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确保企业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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