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8篇
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8篇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三篇 致敬“最美逆行者”,您们永远是最可敬的人,永远是我们的榜样!是你们向用生命捍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三篇致敬“最美逆行者”,您们永远是最可敬的人,永远是我们的榜样!是你们向用生命捍卫疫情安全,是世界上最美的逆行者。不论火海还是灾区,哪有危险,哪里就有你们的身影。逃生的人流中,你们的背影,永远是最奋不顾身的逆行!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
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
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
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
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 预案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
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 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
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
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
篇二: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x 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为了做好全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宁卫发〔2020〕293 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实行“定点治疗、专家治疗、科学治疗、免费治疗”,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做好医疗救治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的救治处置措施,提高全县新冠肺炎疫情应对能力和救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原则。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县医院、中医院要做好医院床位、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等应急储备,以及随时可能出现新冠肺炎病
例隔离留观和转诊的“备战”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应对原则。坚持县、乡、村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贮备好充足的防控物资;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处理有关工作,按照自治区、市、县应急级别启动响应。
(三)坚持规范应对、科学救治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诊疗规范和方案,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和宣传,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持续开展防护条件下的业务技能训练,做好防护训练,提升业务技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为可能出现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提供科学的医疗救治工作保障。
(四)坚持全员参与、及时预警原则。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预案,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卫生健康局的统一调度下,通力合作、资源共享,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有效予以应对处置。
四、应急处置准备 (一)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根据各自单位实际及职能制定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确保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二)做好培训演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技术培训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多
病共防,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和桌面推演,强化医务人员应急反应能力。
(三)足量储备物资。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xxx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要求,在 9月底前完成物资、设施设备等储备,确保秋冬季疫情防控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并完成培训演练和排查工作,始终保持临战状态。
(四)明确定点医院。确定 xxx 县人民医院、xxx 县中医院、宁夏银北医院 3 家医院为县级发热病人隔离留观医院,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五)畅通联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县卫生健康局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一旦获得疫情信息,涉及单位要立即行动,做到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同步开展。
(六)严格发热病人管理。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切实把好进门排查关口。继续坚持关口前移,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医师驻点,充实预检分诊力量。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医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卫办发〔2020〕162 号)文件要求,要持续落实好发热病人留观和新冠肺炎筛查排查制度,加强呼吸道感染发热患者管理和追踪,密切关注有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和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患者,并按照“应检尽检”要求,落实各
类人群核酸采集工作。
五、疫情的预警、报告和响应 (一)疫情的预警。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及时组织县级诊疗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不同的分级响应要求,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全县三家二级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发挥哨点作用,把好疫情防控救治医院关口。
(二)疫情的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方案》,规范开展疫情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 2 小时内向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
(三)疫情的响应。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疫情后,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启动和发布医疗救治应对预警。应对预警发布后,医疗救治工作由 x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保障组负责,保障救治所需人员、物资、床位、设施设备等,并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医疗救治各项工作。
六、医疗救治应急处置 (一)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救治应急响应
1. 集中进行救治。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集中救治要求,突出早诊早治,由县人民医院安排专人、专用车辆转用至自治区或市级定点医院(共 28 家)依据诊疗方案进行集中救治。
2. 设置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根据《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肺炎机制发〔2020〕19 号),在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预留隔离留观病房作为首诊隔离点,对医疗机构首诊的疑似病例轻症患者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对非疑似病例轻症患者,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全县选择指定符合标准的场所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3. 应急响应。
第一阶段:发现第一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启动第一 次应急响应,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安排专人、专用车辆将病人直接转运到自治区定点医院集中救治。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患者总数在市级综合医院单间隔离治疗承受范围2/3 以内,统一集中安排在市级综合医院进行集中救治。
第二阶段: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总数超过市级以上医院单间隔离治疗承受范围 2/3 时, 启动第二次应急响应,启用县人民医院感染科开始收治本县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
第三阶段:县人民医院收治病例总数超过本市全部定点医院承接能力 2/3 时, 启动第三次应急响应,县中医院、银北医院尽快选择适当区域,改造病房,增加收治患者的能力,做好救治患者的准备。县人民医院承担本院发现的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救治任务,疑似病例轻症患者转至县中医医院或银北医院发热病房实行单间隔离观察。
(二)确诊病例救治应对响应
1. 救治医院应对响应。对确诊病例实行严格的集中救治,并根据确诊病例增长实际梯次启用定点救治医院和定点留
观医院。
第一阶段:全县发现 1 例确诊病例, 启动第一次预警,县人民医院安排专人、专车将确诊病例直接转运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集中救治;全区实时住院确诊病例在 250 例以下时,县内确诊病例全部集中在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第二阶段:全区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250 例, 启动第二次预警,由县人民医院安排专人专车将县内确诊病例转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收治。
第三阶段:全区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400 例, 启动第三次预警,由县人民医院安排专人专车将县内确诊病例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收治。同时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启用县人民医院开展集中救治。
第四阶段: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1000 例, 启动第四次预警,改造建设县中医院、银北医院,作为我县临时急救医院,保障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2. 救治床位应对响应。
第一阶段:实时住院确诊病例 250 例内,县内确诊病例全部在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收治。
第二阶段: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250 例,县内确诊病例可转运至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和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开始收治。
第三阶段:实时住院确诊病例超过 400 例,自治区定点医院和市定点医院、xxx 县人民医院同时收治确诊病例。同时,启动重症病例集中收治机制,重症病例全部集中到自治
区第四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普通和轻症病例转市级定点医院或县人民医院救治。
第四阶段:实时确诊病例超过 1000 例,根据病例增加实际情况,通过征用改造县域内现有二级医院建设临时急救医院;必要时,建设改造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卫生院或民营医院,增加收治确诊病例能力,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实行分类救治,重症病例由自治区定点医院集中救治,普通病例由市级定点医院救治,轻症病例由临时急救医院救治。
3. 救治机制应对响应。
(1 1 )专家组梯队指导。在区、市组建的专家组的指导帮助下,xxx 县组建了 18 人的多学科诊疗专家组,负责全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联合救治工作,并承担全县医疗救治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等任务。
(2 2 )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全程、全方位介入医疗救治过程。依据国家推荐的中医诊疗方案,给予中医辨证施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3 3 )远程会诊。发挥“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借助县卫生健康集团远程会诊中心平台,及时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教学等方式,推进全县医疗救治同质化水平。
(4 4 )特殊患者救治。孕产妇、婴幼儿、合并其他传染病的确诊患者,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自治区级定点医院、后市级定点医院的顺序,统筹调配各类资源开展集中救治。
4. 救治人员应对响应。
(1 1 )加强医护人员储备。全县二级以上医院(含民营)
目前在职在岗医生总数为 395 人(民营 66 人),在职在岗护理人员总数为 663 人(民营 72 人),作为我县应急医护人员,随时准备参加定点医院的集中医疗救治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疗机构有在岗医师 471 人,在岗护士 474 人,在应急医护人员无法满足临床需求时,从其中再抽调人员,各单位积极响应县卫生健康局调度,做好配合协作工作。
(2 2 )人员配置。按照患者、医生、护理人员 2.5:1:1.5比例配置医护人员,即 100 名患者,需要 40 名医生、60 名护理人员,以此类推。危重症患者增加,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实施专医专护救治。根据医疗救治实际需要,随时抽调医护力量充实定点医院。同时,考虑患者康复进展及医护人员每批次 14 天轮换,科学配置医疗服务力量。
(3 3 )专家接管。发现 1 例确诊病例,自治区诊疗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和重点专家将在 4 小时内进入定点医院,接管诊疗技术工作,与定点医院医护人员一并开展患者集中救治,并对全区各市、县(区)医疗救治工作进行远程指导。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管理人员进驻医院,与定点医院管理人员共同配合开展救治工作。
(4 4 )人员离场。医护人员离开隔离病区后,在医疗机构附近选择相对独立、符合要求的宾馆或其他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轮岗离开人员均统一隔离观察 14 天。
(5 5 )人员培训。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各医疗单位持续开展防护条件下的业务技能训练,做好防护训练,提升业务技能。
5. 设施设备和物资应对响应。
(1 1 )设施设备应对响应。
①负压救护车:县人民医院现配备负压救护车 2 辆,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调度,做好县内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转运工作。
)
②负压病房(床):县人民医院进一步完善改造感染性疾病科,并设置负压病房,做好收治确诊患者准备。县中医院、银北医院尽快选择适当区域,改造病房,做好接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准备, ③大型设备: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救治需要,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配置 CT。配置与床位数量相匹配的救治所需设施设备,按要求建设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室和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配置呼吸机、心脏除颤仪、心脏按压泵、吸痰器、心电监护仪、麻醉机等急救必需设备,保障新冠肺炎的救治需求。
(2 2 )防护物资应对响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银北医院要按每人一天一套标准配置与救治医护人员数量相匹配的防护物资,防护物资主要包括 N95 或 KN95 口罩、乳胶手套、一次性帽子、护目镜、防护面罩或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等。原则上物资储备量应满足医疗机构 30 天满负荷运转需求。根据应对响应阶段及时补充防护物资,在启动上一阶段应对响应时即启动下一应对阶段的防护物资。
(3 3 )严格院感防控和医疗废弃物处置。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规范洗衣房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一次性用品不得重复使用,对废弃口罩、帽子、手套、一次性防护服等医疗废物,落实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
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保障医疗废弃物和医疗污水无害化处置。
七、应急预警的调整与终止 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的应急响应等级,对应急预警及时调整或终止。
八、督导检查 根据自治区、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统一安排,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对全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各医疗机构、各定点医院“五有三严”(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
篇三: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XX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 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2017 年修订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县辖区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1.4 基本原则 1.4.1 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及群众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最大程序减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通过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1.4.2 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对突发疫情的范围,县政府负责全县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
乡镇负责本区域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3 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县卫健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的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1.4.4 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置突发疫情的学习和培训,为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根据《XX 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版)》的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现行应急工作体制,成立 XX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副县长 XX 同志任总指挥。如疫情发生变化,按照响应等级要求,总指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2 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指挥部下设应急保障、新闻宣传、交通管控、市场监管、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社区摸排、综合督查等 8 个工作小组。
2.2.1 应急保障组(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以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和调度;负责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和隔离病区住院者治疗所需经费;在突发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2.2.2 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协调指导县卫健委与新闻媒体等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信息新闻报道与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协调开展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情引导工作,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舆情应对处置,指导协调疫情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等舆情导控工作,指导及时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
2.2.3 交通管控组(交通运输局、XX 火车站)
组长:XX 成员:XX 协助卫健委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负责做好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做好公共交通车辆的清洗和消毒等工作。负责将发现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人员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禁止乘客携带活禽、野生动物乘车;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2.2.4 市场监管组(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做好清洗和消毒等工作;依法查处市场内禽类无照经营行为;强化活禽经营市场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防止市场销售来源不明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依法打击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名义销售假
冒伪劣商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宣传行为;加强对有关商品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县城建成区占道摊贩的管理。
2.2.5 医疗救治组(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2.2.5.1 医疗会诊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人的会诊,并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和措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防治知识培训;完成好县卫健委下达的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等工作任务。
2.2.5.2 医疗救治组 医疗救治专家组分第一梯队和预备梯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收治在隔离病区的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小患者的病死率;隔离医疗救治专家组服从隔离病区负责人统一调配;完成好县卫健委和隔离病区负责人下达的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等工作任务。
2.2.6 疫情防控组(责任部门:县卫健委)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负责组织开展卫生防疫人员防控知识培训;负责抽调专家组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调查指导、现场处置;负责指导乡镇网格化管理人员实施对居家隔离落实防控措施;负责疫源地终末消毒;负责组织开展疫情风险评估。负责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应对、生物安全等工作。
2.2.7 社区摸排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健委)
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成员: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各行政村书记、各村卫生所所长 由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干部、村干部、派出所干警等人员组成网格化管理人员,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摸排,并落实密切接触者的隔离防控措施,卫生人员负责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早晚各一次)。
2.2.8 综合督查组 组长:由总指挥指令 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 负责督查对各成员部门履职履责进行督察;因指挥部领导指示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突发疫情管理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与评估 4.1 报告。依据《XX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报告规范,依托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软件实行网络报告。
4.1.1 责任报告单位。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卫健委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有关单位。
4.1.2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疫情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疫情,要在 2 小时内向县卫健委报告。县卫健委接到突发疫情信息报告,要在 2 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卫健委报告,并立即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县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在 2 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卫健委可直接向市卫健委和省卫健委报告。
4.1.3 报告内容。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展,分别报送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首次报告:发现突发疫情后以最快方式完成首次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
经调查确认的突发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的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进程报告:根据突发疫情的进程变化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突发疫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判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进程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结案报告:在突发疫情处理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报。对突发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县卫健委要与毗邻县市加强协作,建立突发疫情信息通报机制,一旦出现突发疫情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 疫情形势评估 县卫健委接到突发疫情信息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到现场调查核实,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判断,提出应急处理方案,根据县突发疫情防控专家组确认的突发事件级别,经审核后向县政府提出预警建议,由县政府批准启动县级预警。
五、突发疫情的监测 各医疗机构启动发热门诊,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六、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
6.1 预警启动。本辖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县卫健委在权限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并根据突发疫情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6.1.1 县级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的范围由县政府报上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6.1.2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上门通知等方式进行。
6.1.3 预警发布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预警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应急处理各项准备工作。
6.2 应急响应。根据预警启动应急响应。
6.2.1 应急响应。
6.2.1.1 接到突发疫情信息报告后,县卫健委要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到现场进行会诊确认,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及市卫健委报告有关信息。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疫情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并迅速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疫情现场,落实标本采取、现场流行病学及卫生学调查、病人救治、密切接触者防护和消毒处置等紧急控制措施,分析突发疫情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按照规定报
告有关情况;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6.2.1.2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县卫健委的建议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县卫计委进行病人救治、现场消毒、人员疏散等工作;及时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必要时,请求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6.2.1.3 突发疫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应服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调度,支援事发地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除按应急响应规定进行处置外,县人民政府立即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县卫健委立即上报省、市卫健委,启动应急预案,并在上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开展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
潜伏期(14 天)无新的病例出现。
八、响应保障 8.1 医疗保障。县卫健委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成立紧急救援机构。县政府建立传染病区(在县中医院),传染病区设置重症监护病房,配备相应的救治技术力量和设备,成立由呼吸科、传染科和重症监护室等科室医师组成的专家组,并配足医务人员。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室。
8.2 经费物质保障。县财政局应保障突发疫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应急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应对突发疫情的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
8.3 信息保障。配备突发疫情专用报告手机一部,24 小时应急值班电话一台。
8.4 法律保障。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本预案的要求,严格履行职责。
8.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媒体方式或工具,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
九、应急队伍的成立与培训 9.1 建立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机动队,人员由疾病预防控制、流行病学、卫生检验、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组织开展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
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治和现场处置能力。
9.2 县卫健委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预案,统一组织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须报县人民政府同意。
十、奖励与责任 对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责任人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管理及更新 本预案由县卫健委牵头制订并负责管理。
县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会同县卫健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本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四: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民医院防治新冠肺炎发热门诊应急预案一、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对新冠肺炎发热门诊的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四早”要求,充分发挥我院“哨点”作用,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的扩散蔓延,实现可持续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冠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病情。
(二)及时处置。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观察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办公室:设在院感科,由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 协助办公室事情。
四、强化防治工作力度,发热门诊救治专家组
(一)XX 县人民医院救治指导专家组 XX
主任医师 XX
主任医师
(二)院内救治专家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三)成立新冠专家会诊、转诊工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五、疫情监测
1、加强发热门诊工作。在医院外部张贴告示,告知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
(1)所有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必需做抗体检测。对于待排除和疑似患者第一时间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2)发热门诊不得拒绝发热患者就诊。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在做好防护下,按规定陪同前往发热门诊。
(3)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疑似病例要详细做好登记信息,并且及时上报院感科。
2.发现发热患者处理:
(1)发热门诊,配备红外线体温枪和体温计,监测体温。对发热者,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有流行病学史者,给患者及其陪同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
2、发热门诊设置:发热门诊 24 小时开放,由感染性科XX 主任医师统一管理,指定经培训过的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负责组织对可疑病例的筛查、会诊、转诊、报告等工作。医务科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支持。
3、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注意流行病学史询问,避免漏诊,切实做到对呼吸道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
六、应急处置
1、若住院病房发现患者发热,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对有流行病学史者,应立即给患者所在房间全部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限制该房间患者及家属外出活动,所有接触人员禁止离开病房。正常上班时间立即报医务科、院感科、预防保健科和保卫科(保安维持秩序),非正常上班时间报院总值班,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报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保卫科及值班院长。
2、发热门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按本项第 1 条要求上报。
3、医务科接报告后及时组织院内专家进行会诊。
4、经会诊后不能排除者:1)立即对病人进行就地隔离:a) 发热门诊:先在发热门诊留观室隔离(住院部负一楼)。b)临床科室:尽一切可能将患者放置于单独病室。2)电话报
告院感科、医务科。
5、医院院感科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 XX 县 CDC、并配合 XX 县 CDC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病人基本信息、诊断、采样时间、检测报告返回时间、标本编号、检测结果等信息,为临床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排除的患者根据病情转入普通门诊或者病房治疗,确诊病例 2 小时内报告疫情。
6、经院内专家组会诊和 CDC 流行病学调查后,对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患者,立即电话通知感染性疾病科做好准备,由相应科室将患者按流程转入感染性疾病科。
7、若患者需影像检查,需要提前打电话告知放射科准备,待放射科准备好后再通知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安排病人检查,检查时采用一次性物品,检查期间 CT 室空气消毒机持续开机。
七、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1、所有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均应戴医用口罩,严格做好手卫生。
2、发热门诊处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
3、发热门诊、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
(1)日常诊疗活动和查房时,穿戴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 (2)采集呼吸道样本时,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戴乳胶手套;
(3)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再加戴第二层乳胶手套; (4)气管插管、支气管镜检查、气道护理和吸痰等可能发生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穿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医用防护服。
4、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穿脱流程穿脱个人防护装备,禁止穿着个人防护装备离开污染区。
八、医院感染的防控
1、发热门诊和收治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病房应每日对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消毒剂可选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每半小时通风二次,每日进行三次空气消毒。
2、病人转诊、出院后立即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清洁与消毒,消毒剂可使用有效氯为 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75%的酒精,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置。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终末期需进行一次空气消毒。
3、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对于疑似或确诊病例所产生的废物均按感染性废物处理,放入双层医疗垃圾袋,“鹅颈”捆扎后放入密闭容器转运。
九、人员培训
1、加强全院医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的全员(包括保洁工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此类疾病的认识水平,掌握诊疗原则,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疫情报告的要求;消毒、隔离、防护基本技能等。
2、各科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科内相应应急处置流程。重点科室要制定本科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及处置流程,并上报院感科,每日交班后就关键环节、关键事项进行培训、演练并做好记录。
十、人员准备
各科室要制定人员紧急调配方案,全院职工随时待命,保持电话通畅。
十一、物资准备
1、药剂科做好消杀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做好抗病毒治疗药物和对症治疗药物的储备,保证及时救治工作的需求。
2、发热门诊应配备 N95 口罩,一次性隔离衣、防护眼罩、面罩等个人防护设施,切实做到随手可得、按需保护。
3、发热门诊应配备气管插管箱,箱内备齐气管插管相关物品。
4、发热门诊应每天下班前盘点科内存余的一次防护用品数量,并上报院感科和病案统计室。
十二、每日报告制度
1、发热门诊每日 8 点 30 准时将前 24h 发热患者数据报告院感科,由院感科每日 9 点前汇总前 24 小时疫情动态。汇总数据包括前 24h 全院发热病人总数、发热门诊收治发热病人数、外地来 XX 发热病人数、疑似病例数、确诊病例数、报告县卫健局及县 CDC。
2、院感科汇总数据后 9 点前报院长、CDC、县卫健局相关人员。
篇五: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21 021 年 年 X XX X 县人民医院防治新冠肺炎应急预案一、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对呼吸道相关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疫情的扩散蔓延,实现可持续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等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办公室:设在院感科,由 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 协助办公室事情。
四、强化防治工作力度,成立呼吸道传染病医疗救治专家组
(一)乡城县人民医院救治指导专家组 XX
主任医师 XX
主任医师
(二)院内救治专家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三)成立新冠专家会诊、转诊工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五、疫情监测
1、加强预检分诊,完善发热门诊工作。在医院外部张贴告示,告知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
(1)第 1 级分诊:在医院设立发热患者预检分诊点(门诊大厅门外口),配备红外线体温枪和体温计,监测体温。对发热者,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有流行病学史者,给患者及其陪同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由分诊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无流行病学史者,给患者戴医用外科口罩,指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
(2)第 2 级分诊:电梯门口,再次配备红外线体温枪和体温计,监测体温。对发热者,再次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有流行病学史者,给患者及其陪同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由分诊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无流行病学史者,给患者戴医用
外科口罩,指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
(3)第 3 级分诊:门急诊诊室接诊医师应询问患者有无发热;有发热者,还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对有流行病学史者,立即告知诊区导医或护士,给患者及其陪同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由诊区导医或护士陪送到发热门诊就诊。无流行病学史者,给患者戴医用外科口罩,指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
2、发热门诊设置:发热门诊 24 小时开放,由感染性科阿布生呷主任医师统一管理,指定经培训过的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负责组织对可疑病例的筛查、会诊、转诊、报告等工作。医务科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支持。
3、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注意流行病学史询问,避免漏诊,切实做到对呼吸道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
六、应急处置
1、若住院病房发现患者发热,应询问其流行病学史。对有流行病学史者,应立即给患者所在房间全部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限制该房间患者及家属外出活动,所有接触人员禁止离开病房。正常上班时间立即报医务科、院感科、预防保健科和保卫科(保安维持秩序),非正常上班时间报院总值班,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报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保卫科及值班院长。
2、发热门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按本项第 1 条要求上报。
3、医务科接报告后及时组织院内专家进行会诊。
4、经会诊后不能排除者:1)立即对病人进行就地隔离:
a) 发热门诊:先在发热门诊留观室隔离(住院部负一楼)。b)临床科室:尽一切可能将患者放置于单独病室。2)电话报告院感科、医务科。
5、医院院感科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乡城县 CDC、并配合乡城县 CDC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详细记录病人基本信息、诊断、采样时间、检测报告返回时间、标本编号、检测结果等信息,为临床决策提供准确依据,排除的患者根据病情转入普通门诊或者病房治疗,确诊病例 2 小时内报告疫情。
6、经院内专家组会诊和 CDC 流行病学调查后,对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患者,立即电话通知感染性疾病科做好准备,由相应科室将患者按流程转入感染性疾病科 7、若患者需影像检查,需要提前打电话告知放射科准备,待放射科准备好后再通知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安排病人检查,检查时采用一次性物品,检查期间 CT 室空气消毒机持续开机。
七、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1、所有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均应戴医用口罩,严格做好手卫生。
2、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
3、发热门诊、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
(1)日常诊疗活动和查房时,穿戴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
(2)采集呼吸道样本时,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戴乳胶手套; (3)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再加戴第二层乳胶手套; (4)气管插管、支气管镜检查、气道护理和吸痰等可能发生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穿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医用防护服。
4、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穿脱流程穿脱个人防护装备,禁止穿着个人防护装备离开污染区。
八、医院感染的防控
1、发热门诊和收治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病房应每日对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消毒剂可选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75%酒精,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每半小时通风二次,每日进行三次空气消毒。
2、病人转诊、出院后立即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清洁与消毒,消毒剂可使用有效氯为 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75%的酒精,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处置。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终末期需进行一次空气消毒。
3、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对于疑似或确诊病例所产生的废物均按感染性废物处理,放入双层医疗垃
圾袋,“鹅颈”捆扎后放入密闭容器转运。
九、人员培训
1、加强全院医务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的全员(包括保洁工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此类疾病的认识水平,掌握诊疗原则,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明原因肺炎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疫情报告的要求;消毒、隔离、防护基本技能等。
2、各科室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科内相应应急处置流程。重点科室要制定本科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应急处理预案及处置流程,并上报院感科,每日交班后就关键环节、关键事项进行培训、演练并做好记录。
十、人员准备
各科室要制定人员紧急调配方案,全院职工随时待命,保持电话通畅。
十一、物资准备
1、药剂科做好消杀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做好抗病毒治疗药物和对症治疗药物的储备,保证及时救治工作的需求。
2、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ICU、放射科、超声科、等科室应配备 N95 口罩,一次性隔离衣、防护眼罩、面罩等个人防护设施,切实做到随手可得、按需保护。
3、感染性疾病科、门急诊科应配备气管插管箱,箱内备齐气管插管相关物品。
4、各科、各部门应每天下班前盘点科内存余的一次防护用品数量,并上报院感科和病案统计室。
十二、医院员工监测
1、各科、各部门做好在岗员工上下班的体温监测、记录。停止监测日期另行通知。
2、返回乡城县医院的员工需向科室第一责任人进行报告并上报医院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曾经去往地点、期间有无身体不适、有无呼吸道症状、体温是否正常。若有发热,需到发热门诊就诊。若未进行报告或发热员工未到发热门诊就诊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得返回工作岗位。报告后经第一责任人同意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返回工作岗位的员工按本项第 1 条执行。
3、医院对医护人员中的密切接触者根据具体的疾病的潜伏期和疾控的要求做好医学观察。
十三、每日报告制度
1、各临床医技科室、行政职能部门每日 8 点 30 准时将前 24h 发热患者数据报告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每日 9点前汇总前 24 小时疫情动态。汇总数据包括前 24h 全院发热病人总数、发热门诊收治发热病人数、外地来乡城发热病人数、疑似病例数、确诊病例数、报告县卫健局及县 CDC。
2、院感科汇总数据后 9 点前报院长、CDC、县卫健局相关人员。
篇六: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确保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及邻近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中涉及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快速反应、密切协作;措施果断、常备不懈。
2
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 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 级)4 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
级)
(1)一次事件伤亡 100 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人民政府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
级)
(1)一次事件伤亡 50 人以上、9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5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州)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
级)
(1)一次事件伤亡 30 人以上、4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3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
一般事件(Ⅳ
级)
(1)一次事件伤亡 10 人以上、29 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 1 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
责:负责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救援全面工作。
3.2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协调小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1.负责管理、协调及调动各救援小组成员。
2.负责制定相关救援预案,落实救援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物资、药品及器械储备和供应。
4.负责维持院内秩序和保卫工作。
3.3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
职
责:1.负责伤病员的诊断、治疗、护理及医学观察。
2.负责制定危重病员的诊疗方案、组织会诊、决定转诊等。
3.负责伤病员的转运工作。
任何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共事件所致伤员的救治。
3.4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专家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1.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确定、评估和审查救援方案。
2.负责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病例的诊治和护理。
4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 根据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上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我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自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启动后,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及装备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集结到位。
4.1.1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Ⅰ 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特别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
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4.1.2 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治,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综合评估伤病员救治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4.1.3 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 Ⅲ 级)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并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和专家队伍支援。
4.1.4 医疗卫生一般事件( Ⅳ级 )的响应 医院接到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指示、通报或
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医疗救治、调查确认等现场处理和评估工作,及时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根据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技术和专家队伍支援。
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队接到命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根据分级响应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要赶赴救援现场指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正确及时处理。
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责,注重自我保护和安全。
4.2.1 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查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 4 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并将救护救治的伤病员的情况、注意事项等填写伤病员情
况单,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 伤病员转送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查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以便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要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
4.3 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院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报告后,及时将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所了解情况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个人发布救援情况。
4.4 医疗卫生救援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
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或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终止信息。
5
医疗卫生救援的评价 医疗卫生救援终止后要对医疗卫生救援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价,写出书面总结报告,通过总结和科学评估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医院应当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和队伍的建设,组织对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储备救援物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7
附则 7.1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医院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订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医务部和综合部负责解释。
7.4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
篇七:县肺炎医疗救治应急预案范文
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预案为有效应对我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省、市工作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拟定本预案,以进一步明确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相互间协调和衔接,防止疾病的传播。
二、工作安排
(一)成立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三)明确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发热门诊设置工作
1.发热门诊地址:县新冠肺炎发热门诊设在县人民医院。
2.发热门诊医务组人员安排:
组长:
成员:由县人民医院安排固定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或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诊治知识和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医师当(值)班。
(1)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必须坚守 24 小时值班制。
(2)发热门诊接诊新冠肺炎患者应遵照《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文件中的“县新冠肺炎疫情发热门诊诊治流程图”监督患者严格遵照流程进行无缝对接就诊。
(四)明确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点设置工作
1.医疗救治地点:县新冠肺炎疫情隔离救治一区(县人民医院)、县新冠肺炎疫情隔离救治二区(县妇保新院)、县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三区(县镇卫生院)。
(1)县人民医院传染科: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区
(2)县妇保新院: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二区。
(3)县镇卫生院:作为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三区。
2.成立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组:
(1)县人民医院传染料医疗救治(一区)工作组名单
组长:
成员:从县人民医院抽调
(2)县妇幼保健新院医疗救治(二区)工作组名单
成员:从县人民医院、妇保院和其它乡镇卫生院抽调。
(3)县镇卫生院医学留观区(三区)工作组名单
成员:从卫镇生院和大塅镇中心卫生院抽调
3.工作职责:
(1)各救治区必须形成医疗救治方案,并组织医务人
员岗前培训及演练,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2)对新冠肺炎患者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进行医疗救治,在救治过程中出现难(疑)点时,及时向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汇报。
(3)县人医院负责发热门诊及医疗救治一区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县妇保院负责医疗救治二区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三区的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4.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安保工作:
公安局负责储备好医疗救治区安保工作人员,医疗救治区一旦启用,安保人员立即到岗到位。
5.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后勤保障工作:
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机关事物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镇政府配合后勤保障组做好医疗救治区后勤保障工作。
6.县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患者转运工作安排:
(1)县人民医院按排一辆救护车作为新冠肺炎患者入院接送专用车辆。
(2)县妇保院的救护车作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接送专用车辆。
(五)县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储备工作安排:
1.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备用医务人员的储备。
2.备用医务人员上岗前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县人
民医院)
三、工作制度
为保障救治工作高效、及时、畅通、稳妥、安全运行,实行各组组长负责制,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和内三科(传染科)由(县中医院院长)负责,镇卫生院医疗救治区由况细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负责,县妇保新院医疗救治区由帅家忠(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负责,各过程,各环节均实行组长负责制。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并发挥联动作用,做到相互紧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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