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推进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农村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以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为核心,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源的治理。根据 xx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 xx 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深刻汲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教训,以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重点,不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坚决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农业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机遇,深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
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切实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优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助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守牢底线、自警自醒。把排查整治全市各类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定清醒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持续整改不松劲,责任到人不落空,整改标准不降低,整改要求不放松。
2.坚持全面排查、系统盘点。严格对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相应整改方案,按照一个一个过筛子,不放过任何边边角角的要求,对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依法依规对近年来各项涉及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扎实解决问题,以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抓实抓好农业生态环保工作,确保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3.坚持体检透视、对标交账。从严从实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做到根源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查处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4.坚持建章立制、常态长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妥善
处理好点与面、个性与共性、形式与内容、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不断健全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专项行动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任务目标,聚焦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秸秆、尾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工作进行排查,并针对发现问题同步推进整治工作。
1.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轮中央巡视、历次绿盾行动和国家审计反馈问题等方面。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两轮中央环保督察、两轮中央巡视反馈的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整改已经销号的农村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逐项进行检查核实,要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到位,整改效果落到实处,防治问题出现反弹。
2.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以 2019—2020 年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任务的县区为重点,全面排查任务面积是否落实、相关措施是否到位、治理效果是否达标。以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为依据,重点排查 2021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工作是否进行安排部署,对安全利用类地块和严格管控类地块,是否分类施策并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措施。
3.秸秆资源化利用方面。对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
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数据获取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对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开展以秸秆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利用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对秸秆收储运环节进行排查,是否存在秸秆乱堆乱放、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村容村貌的问题。
4.农药、化肥使用方面。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要求,认真排查农药化肥科学使用情况。重点排查农药超标、超范围使用和化肥不合理使用,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模式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排查是否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是否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5.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方面。对道路两侧、村庄周边、河道沟渠、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废旧农膜残留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特别要排查整治铁路沿线因农膜残留造成的铁路运输安全隐患。针对使用的地膜产品是否符合地膜强制性国标、是否存在地膜超龄使用等问题开展排查。排查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确保废旧农膜及时得到回收利用。
五、工作安排
1.安排部署阶段(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19 日)。各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全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和本实施方案安排,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抽
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2021 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30 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实际,围绕排查整治重点,对本县区农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大清理,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坚持从实际出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需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整治到位。
3.总结提升阶段(2021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确保全面排查到位、查处整治到位的基础上,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之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5 月 25 日之前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全面汇总各县区整治情况,并将全市工作总结报送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扛起扛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主要负责人为
成员的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排查整治情况的跟踪调度。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压紧靠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市局相关科站要切实担负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主动作为,搞好上下衔接,全力消除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存量、遏制增量,全面整治农业生态环境隐患。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推动排查整治工作的有力武器,对履职不尽责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3.及时调度跟踪,健全完善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扣工作任务时限要求,强化对农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的跟踪检查,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建立完善排查问题与整治任务台账,全面掌握本县区农业生态环境隐患,建立健全督导体系,严格实施调度预警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要立足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把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务实管用、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以严格的制度、管用的机制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4.严惩违规违法,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对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违法排污、消极应对、阻
碍问题排查整治的企业和责任人,坚决依法查处,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批、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要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和修复的先进典型,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积极宣传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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