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实施方案
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商务诚信建设,深化诚信经营“十百千万”创建活动(2014—2016 年)成果,提升市场各类参与主体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营造浓厚的诚信经营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自 2017 年起,在全市开展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即创建诚信街区、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诚信电商,建设 AA 商务诚信),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全市开展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是提升诚信街区、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诚信电商建设水平的重要载体,通过建立完善的培育机制、评优机制、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实现从先行创建到常态创建、从打造样板到联片推动、从政府主导到典型引领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商务环境软实力和群众消费满意率,确保商务各领域诚信建设规范化、目标化、实效化,为营造优良市场环境,建设“强富美高”新AA 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活动标准 1、诚信街区建设以打造“消费放心街“、“诚信经营街“、“安全餐饮街”、“价格诚信街”,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为基本标准。
2、诚信市场建设以市场组织管理健全、硬件设施配套完善、市场开办者管理到位、场内经营者行为规范、信用建设管理有序、消费维权措施有力为基本标准。
3、诚信企业建设以依法经营、按章纳税、重诺守约、公平竞争、负责任地做产品、负责任地提供服务、不损害员工和消费者权益等为基本标准。
4、诚信门店建设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服务规范、不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为基本标准。
5、诚信电商建设以企业真实合法,不违法不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搞虚假宣传,配送时效兑现承诺,售后服务透明等为基本标准。
三、活动组织
市文明办联合市经信委(信用办)、市工商局牵头推进“五创一建”活动开展,成立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联络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活动推进。市文明办主要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以及牵头诚信街区创建工作,市经信委(信用办)主要负责对参创主体的信用核查工作,市工商局主要负责牵头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以及诚信电商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参照成立相对应的“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推进诚信街区、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门店、诚信电商建设。
四、活动步骤 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采取周期评选命名制,每两年为一个评选周期(2017—2018 年为第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依次设置申报创建年和考核命名年,每一年的具体工作内容有:
(一)申报创建年。
1、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评选工作,动员市场主体参创; 2、组织参创主体开展自主申报工作。凡以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创建申报条件(附后)为创建目标,制定诚信创建规划(计划),落实诚信创建措施,持续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1 年以上(含 1 年)参创主体,在进行自我测评后,可向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申报参评; 3、筛选甄别申报对象。各县(市)区信用办对申报主体申报创建年信用状况进行核查,因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行为受到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往届已命名的对象,存在负面清单(见后)行为的市场主体不予申报通过。
4、加强创建活动指导。按照活动标准和申报条件,各地、各部门帮助参创主体设立创建目标、搭建创建平台、开展创建活动,可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集中培训、组织参观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提升创建水平。
(二)考核命名年。
1、考核参创主体 (1)各县(市)区“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类参创主体创建情况进行评审(当年 1-7 月)。符合申报条件,经县(市)区信用办信用核查无失信记录,且在申报
创建年与考核命名年期间无因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行为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导致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创建主体,入围县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由各县(市)区“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向社会公示,并于当年 7 月底前将名单上报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由各县(市)区推荐上报(当年 8-9月)。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县(市)区上报名单的基础上履行材料审核、实地抽查、信用审查、社会公示、部门征求意见等程序,最终确定市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
2、授予证书和牌匾(当年 10 月)。市文明办、市经信委(信用办)、市工商局对获评主体联合命名,授予统一的证书和牌匾,命名时间为本创建周期。
3、命名诚信示范点(当年 11 月)。按照好中选优、树立标杆的原则,市文明办、市经信委(信用办)、市工商局在已命名参评主体中,再命名一批创建活动常态化、典型引领作用强的示范点,推升商务诚信创建整体水平。
五、活动管理 1、评选等次。本次评选活动分 2 个等次,依次为市级和县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市级命名对象在县级命名对象上产生,由各县(市)区推荐上报,县级命名对象及市级推荐对象均由各县(市)区“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
2、命名数量。评选命名工作应按照严格对标、宁精毋滥的要求进行。市级诚信街区、诚信市场每届各命名 6 个;市级诚信企业应在“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市级或省级示范”企业中产生,每届数量控制在 500 家以内;市级诚信门店、诚信电商命名按照达标一个命名一个的要求进行,不作数量要求;诚信示范点数量不超过同期各类命名总数的 10%,从第二届开始评选。
县级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命名数量,在基数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自行确定;各县(市)区诚信街区不少于 2 个、诚信市场不少于 5 个、诚信企业不少于各地市级“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数的 20%、诚信门店不少于 10 个、诚信电商不少于 5 个。
3、动态管理。对获命名的对象,各地、各部门要实行动态监督,凡存在以下负面
清单行为之一的,要及时上报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经市“五创一建”活动领导小组查证属实,立即撤销其市级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牌匾,并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1)企业破产、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2)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3)发生责任安全事故,超过规定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指标的。
(4)因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
4、表彰激励。对已命名的创建主体,各地、各部门应制定相关措施加以激励。具体措施有:(1)集中表彰,并在相关媒体集中展示;(2)根据不同等次纳入市、县两级诚信“红榜”;(3)根据不同等次给予相应信用额度贷款或低息贷款;(4)相关部门监管手续简化、频次降低;(5)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群众消费推荐名录。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五创一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层级推进、部门联动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要抓住首个评选周期这个重点,以评促创,把动员、培育、推荐、评比等各环节工作做实,为活动的常态化运行奠定良好基础。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严格标准,对标督查,各职能部门执行申报条件时,应以上限为要求强化督查,对有调整的内容,原则上每 2 年调整一次。着眼长远,不断创新,指导参创主体落实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推动以商务诚信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附 1:“五创一建”活动申报条件:
(1)诚信街区申报条件 (2)诚信市场申报条件 (3)诚信企业申报条件 (4)诚信门店申报条件 (5)诚信电商申报条件
附 2:AA 市诚信街区(市场、企业、门店、电商)申报表
附件 1:
诚信街区申报条件
序号 申报条件 备注 1 有自治组织:有专门的自治领导组织,责任分工明确,做到“五定三清”,即定标、定期、定人、定岗、定责;任务清、标准清、状态清;自治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处理各类问题。
2 有主题活动:街区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每季度不少于 1 次活动,有活动台账;加强街区业主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提升诚信意识;加强街区诚信氛围营造,统一张贴公益广告,不定期组织专场活动。
3 有规范管理:参创商户店铺在醒目处公示经营许可证、诚信经营承诺,餐饮店还要在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公示牌,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人员健康证明、人员培训记录等,落实明厨亮灶工程;商户要全面建立进货台账登记、上柜上市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餐饮业还要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消毒记录等制度;商户明码标价要素要齐全,符合法律规范,做到货真价实;商户依法足额纳税,不偷税、逃税、漏税;商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店容、店貌和街区环境都保持整洁、美观。
4 有优质服务:商户主动出具购物发票,执行国家“新三包”规定,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服务承诺;街区设立举报电话、建立矛盾调处接待室,受理率100%;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消费者。街区开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接受消费者互动、点评、反馈;街区设立志愿者服务(维权)亭,免费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5 有诚信评比:开展星级评比,建立评选组织,制定评比细则,街区商户参评率达到80%以上。将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对先进商户给予各种形式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大力开展典型宣传,对存在问题的商户予以警告,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整改到位。
申报诚信街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2.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3.1500-2000字左右详细创建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诚信市场申报条件
序号 申报条件 备注 1 在 AA 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
2 申报时开业须满三个会计年度。
3 硬件设施达到标准和要求,组织管理机构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落实。
4 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行为规范,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信用管理规范,消费维权及时到位。
5 申报创建年与考核命名年期间无因较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记录。
申报诚信市场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4.1500-2000 字左右详细创建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注:以上书面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诚信企业申报条件
序号 申报条件 备注 1 在 AA 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
2 申报时开业须满三个会计年度。
3 申报市级诚信企业的,应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4 及时完成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
5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体系健全,信用管理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在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企业经营效益达到行业较好水平。
6 申报创建年与考核命名年期间无因较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记录。
申报诚信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4.1500-2000 字左右详细创建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注:以上书面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诚信门店申报条件
序号 申报条件 备注 1 在AA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零售或服务场所。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
2 申报时开业时间须满三年。
3 及时完成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
4 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信用管理规范,消费维权渠道畅通,消费纠纷处理及时到位。
5 申报创建年与考核命名年期间无因较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记录。
申报诚信门店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4.1500-2000 字左右详细创建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注:以上书面材料均需加盖门店公章。
诚信电商申报条件
序号 申报条件 备注 1 在 AA 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从事电子商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已申领、公开电子标识。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
2 申报时连续经营时间两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在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与知名度。
3 经营行为规范,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
4 商品质量管理规范,消费维权渠道畅通,消费纠纷处理及时到位。
5 申报创建年与考核命名年期间无因较重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受到行政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在诉讼(仲裁)中败诉的记录。
申报诚信电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 2)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4.1500-2000 字左右详细创建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注:以上书面材料均需加盖电商公章。
附 2:
年度 AA 市诚信
申报表
参创主体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管辖机关
信用类别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人电话
近三年 所获荣誉
创建工作概况 (500 字)
创建工作概况 (500 字)
县(市)
“五创一建” 领导小组意见
市“五创一建” 领导小组意见
注:另附 1500-2000 字左右详细创建工作材料。
盖章 (市工商局)
盖章 (市经信委)
盖章 (市文明办)
盖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盖章 (县经信委)
年
月
日 盖章 (县文明办)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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