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水质监测项目招标文件
1 2021 年排水水质监测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ZJCT6- - HD2020- - 01
采购人: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28 第四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31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 56 附件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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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 年排水水质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T6-HD2020-01 项目名称:2021 年排水水质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1 年排水水质监测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七格污水处理厂(一、二、三、四期)、城西污水处理厂(一、二期)、43 座重点污水泵站、274 家重点排水用户(其中工业企业 25 家、排水量达到 200 吨/日综合体 162 家、有预处理设施的医院 87 家)、20处重要市政排水管(渠)道的监测及评价服务。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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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监测范围含水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招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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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事项:(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 231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6229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 701 号紫金广场 A 座 1215 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工,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64536402
质疑联系人:范翱雁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523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 152 号 617 办公室
传
真:0571-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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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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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1 年排水水质监测项目 2 2
采购需求 见招标公告 3 3
★服务期 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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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起不少于 1 个月的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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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水质监测评价与排查工作、月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交通、通讯、设备(仪器)、企业管理费、利润、税收等所有费用。
①监测费用结算说明:中标人需提交由采购方签字确认的监测记录予以付款,所有监测水样个数均按实结算,监测指标以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所列指标为准。
②监测水样个数调整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水样的监测费用进行报价,在监测过程中如遇监测水样数量调整,则按实结算。
2.投标人的报价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动增行),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填写,严重偏离的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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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否 7 7
投标有效期 90天(时间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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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转包与分包 转包:否。
分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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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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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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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采用 U U 盘 储存的电子投标文件;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是否提供。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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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制作 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 CA 锁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潜在投标人须申领 CA 锁制作投标文件,CA 锁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 相关操作可参考《CA 申领操作指南》和《CA 管理操作指南》。(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CA 锁办理时间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5.《CA 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6.《CA 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7.学习: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8.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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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 10.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目前只涉及 CA 新领证,如果证书遗失要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同时也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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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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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处,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锁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若盖章的可加盖物理章或电子印章。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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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
上传和递交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
⑴.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⑵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单。
2. “备份投标文件”U U 盘的密封包装、递交
⑴ “备份投标文件”U U 盘须密封包装,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 递交地点和收件人: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1 701 号紫金广场 场 A A 座 座 1215 ,杨钰沛
85152323 。
⑶ 递交形式:快递。快递接收人签字时间为送达时间。
3 3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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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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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未上传至指定平台或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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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拒受。
(5)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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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 CA 锁。(详见流程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如在规定时间未解密成功请及时通知代理单位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仍未解密成功的或在规定时间未解密成功且未联系单利单位的视为拒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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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与澄清 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的,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7:00 时(开标前 10 天)前提出,以书面(加盖公章)扫描件和 word 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 zjct1215@163.com)。
2、采购人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把答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7:00 时(开标前 7 天)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答疑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发出之日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以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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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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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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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址 21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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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数量:
1 名(不超过 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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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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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公告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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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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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否缴纳: 是;否。
金额:合同价的 5%(不高于 5%)。
形式:本项目采用以下一种方式:
(1)保函: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格式和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
(2)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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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费用 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相应类别收费标准的 80%计取,不足 8000 元,按8000 元计取。
2.支付方式: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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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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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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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查询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是否属实)。
本项目采购产品是否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是;否。
本项目采购产品是否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产品:是,具体为/;否。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给予价格扣除:
① 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根据杭财采监〔2020〕7 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鼓励和支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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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给予 10%和 8%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报价(此最终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四部分)。(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为:□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给予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 6
%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给予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
%扣除。
②根据〔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③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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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注册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 zhejiang.gov.cn/ 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注册,成为正式入库的供应商,否则将无法进行合同备案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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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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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费。
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源,投标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各投标人的本次投标成果,无论是否中标,均归采购人所有。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承诺。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所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单位无关。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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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 不作为投标人的资信文件。
5.若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规定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营业执照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6、同品牌投标处理 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 6.3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
3 6.3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为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7.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8.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封面再加盖单位公章(物理章)。
9.采购文件中打★条款为重要条款,不得负偏离。
10.须知前附表和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1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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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
1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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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是否 要求提供 否。
□是。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
(1)样品和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包装方式不作要求,样品上面标明名称,材质,品牌,可随样品一起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如有)。若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予接受。
(2)评审活动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将进行封样,作为供货时的参考,其余样品评审结束后当场退回。
(3)评分项: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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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所述。
1.2 采购单位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为本项目的招标人(合同中的甲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为监督管理部门。
1.3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招标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1.5 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1.6 踏勘现场(不组织)
1)踏勘现场方式详见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踏勘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2.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3. 定义
3.1 名词定义 3.1.1“采购人(招标人)”系指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3.1.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招标人委托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3.1.3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3.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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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4.2 投标报价应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应包括前期沟通、后期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
4.3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详见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6. 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招标人澄清,详见前附表 6.2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6.3 不论招标人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7.2 若有必要,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报价
8.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和合同条款所要求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各种风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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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不可预见费等。
8.2 投标人的报价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动增行),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填写,严重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予以无效标处理。
8.3 投标报价组成内容可在报价表中单独列出,如不列明详细报价,则视为已含入各分项报价里。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标括在投标报价中; 8.4 招标人拒绝有选择的报价和不平衡报价。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提供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在开标后将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
投标人如到现场踏勘可以充分了解现场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其它申请将不获批准。
8.5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8.6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若投标人在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说明,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10.1 资格审查文件
10.2 商务技术文件 10.3 报价文件 10.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10.5 原件需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内要求。
11. 投标有效期
11.1 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11.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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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详见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加密
详见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截止期
14.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4.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5.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接受
16.1、解密成功视为接受。
五、开标
17. 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在线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2 开标流程(第一阶段)
17.2.1 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17.2.2 异常处理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开标活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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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7.2.3 在线解密时间:30 分钟。
17.2.4 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待所有供应商在线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17.2.5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投标人签完字后以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17.2.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否决。
(2)资格审查中“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的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资格审查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招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17.3 开标流程(第二阶段)
17.3.1 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在线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有效的供应商名单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17.3.2 解密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在线公布开标结果。
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不一致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纠正。
17.3.2 评审结束后,在线公布综合得分。
18. 投标文件鉴定
18.1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细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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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18.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8.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资格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认定为无效。
六、评标
19. 评标组织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 评标原则
⑴竞争优选; 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⑶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 ⑷反对不正当竞争; ⑸投标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21. 投标文件审查
21.1 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即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一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一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如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招标人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
21.2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文件签署是否规范等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
21.3 修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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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 评标办法
22.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⑴总分为 100 分。
⑵技术部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记名打分,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资信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照评分细则和投标文件充分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统一打分;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按有效评标价评分公式计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⑶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有效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有效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技术得分且有效评标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统一讨论确定,并形成评标意见。
22.2评标细则
22.2.1价格(20分):
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和投标的服务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报价分计算方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重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价格按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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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所投标项内的产品如由多个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企业类型时,按产品生产企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类型填写。
1、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⑴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⑵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并提供证明材料。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2.2技术 (69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和标准 分值 1
技术服务方案 (30 分)
投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方案的优势情况,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可靠性、可行性、合理性等。
0-5
对项目实施的思路、原则、特点的理解情况,对采购人现有服务点的熟悉和理解情况,投标方案点对点应答是否详尽、明晰,监测能力能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0-5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解决方案是否有独到的优势,是否有安全、稳定、成熟可行的方案,方案优化建议的情况等。
0-5
是否建立运行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方案对系统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等。
0-5
是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利用摄像机、相机等电子设备对采样、化验等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水质监测真实性。
0-5
是否对超标监测数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处理方案。
0-3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技术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等情况,是否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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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组人员及设备(2 22 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质监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3分,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 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0-3
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排水水质监测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项目成果报告封面复印件及此成果报告内的项目组成员名单复印件或合同。
0-3
除项目负责人外水质监测项目组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的1人得2分,工程师1人得1分,同一人不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0-6
投标人监测设备配备情况是否能满足项目的需求,具有分光光度仪、红外测油仪、多参数水质分析仪、COD消解器、鼓风干燥箱、压力蒸汽灭菌器、电子天平(万分之一以上精度)、显微镜、恒温培养箱、荧光光度仪等设备,每个设备得0.5分,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提供设备购买发票。
0-4
为采样所配置的样品固定保存运输设备及其他交通工具情况,每配备一套储存和运输设备得 0.5 分,最高得 4 分。证明材料提供车辆行驶证、设备清单、照片及发票。
0-4
采样车辆安装 GPS 系统,并可在网络平台查看车辆轨迹、行程等信息。
0-2
3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1 11 分)
组织和管理情况:
投标人组织和管理能力:投标方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规范服务和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0-4
设备检定和服务档案情况:
投标人是否建立设备检定制度和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出具设备检定运行情况报告;是否建立供应和设备生产商档案和解决方案资料库等。
0-4
22
投标人具有检测实验室情况:
检测实验室位于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滨江区、钱塘新区的得3分;位于杭州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得2分;其他地方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
0-3
4 服务及优惠承诺情况(6 6 分)
(1)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应急采样2小时以内得1分,2小时以上不得分; (2)应急抽检出具水质监测数据24小时以内得1分,超过24小时不得分; (3)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等0-2分。
0-4
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情况,及其可实现程度等,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承诺情况等。
0-2
22.2.3资信(C=11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和标准
1 体系认证
具有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
0-3 2 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为 AAA 级的得 2 分,AA 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
0-2 3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独立承担过类似排水水质监测项目,每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6 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未体现业绩特征的,另行提供甲方证明。
0-6
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制件加盖公章 。评标结束中标公告发布前,甲方有权核对原件。
23. 评标内容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23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 废标
2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 投标无效
开标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被视为无效:
(1)投标(开标)一览表中出现多个投标报价,并未说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2)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 (3)投标报价文件未单独制作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电子签章的; (5)实质性响应内容未按要求提供的; (6)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7)技术条款重大偏离的; (8)对“★”条款不响应的; (9)服务期、付款方式、重大偏离的; (10)
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
( 11 )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 12 )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供所投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的;(本项目不适用)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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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串标嫌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嫌疑: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8. 弄虚作假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 评标结果修改情形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0. 投标人不足 3 3 家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