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校园审计公告
关于校园审计的公告
为达到上市公司的体制及财务制度要求,适应大地规模发展的需要,中心决定成立审计部并开始实行对校园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是由审计部对中心部门、校园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核和评价,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中心下属各单位、分公司、校园等。审计类型包括经营绩效审计、法纪规章遵循情况审计、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专项审计。
附表为中心审计工作的业务流程。中心要求各校园及所属单位相关人员按照附表的规定流程积极、严肃、认真地配合中心的审计工作。
特此公告。
大地中心
090330
附表:
业务流程
步骤
完成时间
涉及部门及岗位
步骤说明
1
审计部主管
确定具体审计项目人员配备,拟定具体审计计划,报财务总监审批;
2
收到具体审计划后 5 日内
财务总监
审批具体审计计划
3
财务总监审批审计计划后 5日内
审计部主管
报请审计委员会签发《内部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
4
《内部审计通知书》下达后
审计部审计人员
进行内部审计工作;
5
审计工作外勤结束后
审计部审计人员
撰写《内部审计报告》草稿,提交审计部主管审核;
6
收到《内部审计报告》草稿 3日内
审计部主管
审核《内部审计报告》草稿,形成初稿后,送财务总监;
7
收到《内部审计报告》草稿 3日内
财务总监
审核《内部审计报告》初稿,形成征求意见稿;
8
收到《内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5 日内
被审计单位
对《内部审计报告》初稿反馈意见
9
收到反馈意见后 5 日内
财务总监、
审计部主管
根据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对内部审计报告草稿作出修改(如认为反馈意见无参考价值,则不考虑),最终完成内部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