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创文氛围营造宣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成交公告176
项目编号: : 5119022018000262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创文氛围营造宣传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 巴中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0
目
录
目
录 ........................................................................................................ 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8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4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4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
......................................................... 61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 委宣传部委托,对 创文氛围营造宣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19022018000262。
二、 招标项目: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创文氛围营造宣传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本级财政预算。
四、招标项目介绍:详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鲜章)、身份证明。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2018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节假日除外)在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盘兴物流园区 D5区 E 栋 F3-3 层)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2 12 月 月 4 24 日 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巴中市盘兴物
2
流园区 D5 区 E 栋 F3-3 层)
十、本投标邀请在以下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川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方: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989151155 采购代理机构: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盘兴物流园区 D5 区 E 栋 F3-3 层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27-2226577 传真:0827-222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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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合计:250万元整。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包一:56万元;包二:46万元;包三:2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项目期限、地点 项目时间:
包一:合同签订后2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包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工; 包三:合同签订后15日内设计并安装完成;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包一:10000元;包二:9000元;包三:
5000元。
户名: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318 5971 0910 0133 10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巴中分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6:30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款方式: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采取转账、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账至以上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包号。未按以上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并另准备一份复印件连同 本招标文件附件一“确认表”于投标前半小时在投标地点交给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6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户名: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318 5971 0910 0133 10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巴中分行
交款时间: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缴纳。
缴款方式: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采取转账、电汇或网银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账至以上账户,并注明参与项目名称及编号。
退款方式: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无息退还。
7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方式:0827-222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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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代理服务费 包 1 代理服务费: 10000.00 元;支付人:中标供应商; 包 2 代理服务费: 10000.00 元;支付人:中标供应商; 包 3 代理服务费: 10000.00 元;支付人:中标供应商;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9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0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2 供应商质疑 质疑事项:
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得本招标文件的,可以在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七个工作日内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超过此期限,我公司不予受理。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的质疑函必须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至我公司,我公司拒绝任何以非当面递交书面质疑函的形式。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接收人:鲜先生 联系方式:0827-2226577/0827-2229577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盘兴物流园区 D5 区 E 栋 F3-3 层。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7-5282975。
14 文件组成部分 1、资格部分投标文件,1正2副,单独装订,统一密封; 2、技术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1正4副,单独装订,统一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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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3、“开标一览表”2份;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
15 投标文件装订 1、资格部分投标文件:须按第五章要求提供,不得少装,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技术性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除资格部分外的所有内容。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 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 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5.1 利 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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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
落实政府采购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及相关扶持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监狱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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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3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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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资格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性要求做出的应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五章)
14. 3 技术和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等;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服务对照表(格式详见第三章第二款第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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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商务部分:
(1)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三章第二款第 2 条);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第二款第 6 条); (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第二款第 7 条); (4)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5)商务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第二款第 8 条); (6)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8)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 14.4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1 份(U U 盘)。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将备案合同交至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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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0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资格性投标文件 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2份)和电子文件(U 盘)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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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应为原件。电子文档应为 U 盘并单独密封。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 19.2 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
A. 资格部分投标文件、 B. 技术性和 商务投标文件、. C. “开标一览表”、 D. 电子文档,分册装订。
19.3 投标份数要求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技术性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4 4 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2 份,电子文档(U 盘)1 份, 分四部分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分包号。
未按 19.2 和 19.3 要求密封和装订的,将以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19.3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若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投标专用章须取得单位公章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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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鲜章),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监督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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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现场监督人员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 .中标通知书
25.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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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 7 7 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至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送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存档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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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未约定,则以双方议定标的金额交纳(不超过中标价的 10%)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得退还。
30.3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需经采购人审核,由履约保证金收取人支付。中标供应商若不能按合同完成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得退还。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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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清单和合同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支付资金
36. 支付方式: :
包 1-包 3:项目完工通过验收后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准,到账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完毕。
九、质疑和投诉
37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
17
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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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标为“实质性要求”的除外)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19
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资格性)
(第
包)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正(副)本
20
资格性投标文件目录
1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
2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公司 “
” 项目第
包(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注:本授权书仅用于授权代表投标而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3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 4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 5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依据的复印件;
6 6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来任意一个月纳税缴税证明依据的复印件; 7 7 、7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2
8 8 、承诺书;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23
9 9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10 、投标保证金缴纳(附银行开户许可证);
11 、招标文件提及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4
二、技术性和商务性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技术性和商务)
(第
包)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正(副)本
25
1 1 、投标文件目录;
26
2 2 、投
标
函;
巴中正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服务期限时间为:
,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 一旦我方中标,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4、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明细表)
份,电子文档(U 盘)
份。
5、 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6、 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7
3 3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服务对照表;
项目编号 :
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服务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及影响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应答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 若内容较多无法排列且与其他表格内容重复,可不在表格中列出,但需在表格中指明标书对应章节或页码。
5. 若因项目本身原因无法填写型号,品牌的,可以不填写。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28
4 4 、验收方法及验收标准;
5 5 、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29
6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银行名称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公司优势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30
7 7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编号:
第 包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31
8 8 、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第
包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及影响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商务应答表主要应答为:项目完成期限、地点、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投标有效期等招标文件相关商务要求条款。)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投标日期:
32
9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 (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33
10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