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技师职责
检验科 技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技师指导下进行日常检验工作,并指导检验士和检验员进行工作。
(2)承担标本处理、登记、技术操作、核对检验结果等检验工作;承担特殊试剂的手工配制;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查校准,严防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3)承担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材料的申领、报销等工作。
(4)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项目,提高检验技术水平。
(5)承担指导学生检验实习工作。
(6)参加本专业各种质量控制工作。
(7)完成上级技师交给的其他工作。
(8)依法执业,严谨求实,尊重患者,优质服务,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廉洁自律,不向服务对象索取或收受"红包"等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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