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管理办公室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管理办公室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组织拟订度假区生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度假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
(三)负责建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体系,建立环境资源综合管理机制、环境监督监测评价制度、生态导向的产业准入与退出机制等。
(四)负责指导度假区生态产业项目的谋划、包装及实施。
(五)负责度假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监督管理,指导度假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六)负责度假区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管理。
(七)指导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示范区环境保护工作。
(八)承办管委会、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生态管理办公室内设机构 1 个,为综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