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庭庭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法院立案庭庭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牟云波同志自 1985 年进入西区人民法院工作,20**年担任立案庭庭长,现任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立案调解中心副主任。多年来奋战在立案接访工作的第一线,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曾多次被评为信访先进个人、政法先进个人。他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所领导的立案庭多次被评为政法工作、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干工作尽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牟云波同志到法院工作之初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在法院工作的二十五年中,他一直为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着。自“大调解”工作开展以来,他认真按照调解原则特别是“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转变“孤立办案、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思想,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把做好调解工作作为评判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把解民忧、解民困,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始终坚持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作为基本出发点。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调解渠道,综合考虑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始终是牟云波同志最大的心愿。**市西区是市属国有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之一,辖区困难企业多、困难职工多,共有***户改制企业,涉及职工约**.*万人。改制企业的部分职工多次因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到有关部门反映,甚至相互串联,集资上访,对外张贴传单,呈现出极不稳定的态势。20**年
12 月底,**市广厦建材公司***名职工因对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广厦公司改制引发的劳动争议的仲裁结果不服,多次大规模聚集到我院,要求提起诉讼,牟云波同志作为立案信访窗口的负责人,耐心的接访、释法,做好当事人的劝导、安抚工作。我院成功调解广厦公司***名职工因经济补偿金问题的诉求后,却引发了辖区市属国企的连锁反应。其中,以**市通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装公司、**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三户国企尤为显著,从去年开始,这三户国企的职工多次聚集到我院,数十人挤在牟云波同志几平米的办公室里,情绪激动,要求比照广厦公司案补发经济补偿金。面对比广厦公司案更加难啃的
“硬骨头”,牟云波同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做好接访工作。面对数百名职工先后多次,甚至是晚上聚集到院要“说法”的情况,他不论什么时间都与当事人面对面的交谈,对职工们提出的疑问一条一条的给予解答,安抚他们情绪直至平静离开。还经常主动约访当事人中的重点人头,与他们进行推心置腹的谈话,要求他们劝说参加诉讼的职工相信党委、政府和法院,不要做任何不理智的行为。由于三户国企改制引发的问题已经超过仲裁和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经过对案件进行全面认真分析,牟云波同志提出应该充分利用“大调解”的有利平台,先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再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的建设性意见。为了让这些职工能过个好年,该方案被采纳后,立即在第一时间着手推进。由西区司法局牵头,西区人民调解中心指导和组织***名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经协商,企业与职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组织将职工与企业签订的补充协议、申请书等材料汇总后移交到我院后,我院由牟云波同志牵头,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开展工作,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审查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双方的基本自然情况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职
工与企业签订的补充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共计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 3676 件,职工及时领取到了补偿金,涉及三千余人的劳动争议案件取得了总体圆满的解决,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荣誉面前,牟云波同志没有陶醉,他反复告诫自己,荣誉是党和人民给的,只有为人民多做工作的责任,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是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顶住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他深知:在选择了这国徽下的天平,选择了这任重道远的审判事业,选择了西区人民法院这片让他奉献青春与热血的土地的同时,也就选择了神圣,选择了寂寞,在他二十五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无论是岗位变换,还是职务升迁,他始终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凡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人,在他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
牟云波同志在平凡而又光荣的工作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用他的青春谱写着一曲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奉献之歌。目标无止境,追求无止境,他始终恪守着无愧于法律神圣职责,不负于党和人民的重托,做人民满意法官的誓言,向前的步伐始终坚定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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