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职责交叉重叠问题
职业技术学院系主任岗位职责
1、系主任是系行政领导班子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在学院党委和院长领导下,主持本单位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2、与系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领导班子和全系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制定本系教学科研、专业及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规划、计划,就全系的发展规划、专业方向、教学改革、管理改革、经费使用等进行研究、组织讨论并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4、领导和管理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照社会需求,从本系实际出发,领导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经常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任务完成。
5、负责本教职工队伍建设,对所属教研室、实验室等部门工作进行考核。
6、积极与系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实施以系行政为主的德育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根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7、支持和参与本系的招生、毕业分配、学生管理及系其他团体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
8、负责领导、协调和督促教研室、实验室和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召集系务会议和有关会议。
9、负责管理本系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系经费和资金。勤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
10、主持制定系内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公寓保洁员负责公寓楼内的公共卫生工作,保持公寓环境的整洁、清新。
二、工作认真、积极负责,责任心强。
三、每日上、下午清扫宿舍走廊和楼道各一次,做到地面干净、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水。
四、每日上、下午清扫盥洗室各一次。要冲洗盥洗室台、擦洗门窗,做到门窗干净、玻璃明亮、墙上无灰无垢、水池无杂物、地面无污水。
五、每日上、下午打扫楼内公厕各一次。保持便池无锈无尿碱。墙壁、隔板、挡门等擦洗干净。发现乱写乱画应及时报公寓办公室,并做好消迹处理。
六、负责各宿舍楼前的绿化带卫生,并及时清空垃圾箱。
七、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业技术学院系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系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做好分管的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2、负责教学计划和教学运行的执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3、抓好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新生入学接待和指导学生就业工作。
4、组织制定并落实好实验、实训、实习以及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工作。
5、抓好实验室规划、建设工作。
6、做好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及实验室建设所需经费的预算、管理、使用和审核工作。
7、协助系主任作好学科建设、科研、师资和人才引进以及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8、抓好全系教学质量的提高,组织和指导教研室进行教学研究、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教学示范和观摩。
9、负责教学计划的修订工作,指导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实习科长安排教学任务。
10、完成学院及系主任和党总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术学院系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和督促系里 各部门执行上级和系里的决定、决议,对主任负责。
2、配合主任做好全系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来访的协调、
接待和组织实施。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学校公章。
4、负责组织起草全系性的工作计划、总结、规划等文件,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5、负责草拟和发布系布告、通告、通知,填报各种相关报表。
6、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接待工作和上下级的联系工作。
7、负责上级机关及兄弟单位行政一般来文、来函、来电的签收、分发、传递和保管工作。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附件2:
北京******学院
2012至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一)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教授二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成果转让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②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一项。
③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三等奖负责人;
国家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负责人。
④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⑤国家教学名师。
(2)符合下列条件中二项:
①主持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到账经费300万元;
或获得校外科研到账经费300万元(文科100万)。
②主持在研或完成省部级课题、项目两项(其中一项为重点项目)。
③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④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由SCI或SSCI收录论文,或核心期刊发表2篇EI收录论文,或发表3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发表3篇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论文,或发表2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并撰写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⑤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2.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达到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1当中的(1),可申报教授二级岗位。
(二)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1.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教授三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国家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②国家级精品课建设项目负责人。
③主编、副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
④国家级团队建设项目负责人,或北京市高校学术创新团队负责人;
或北京市高校学术创新人才。
⑤享受北京市政府特殊津贴。
⑥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一等奖;
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排名前三)。
⑦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30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30万元(文科10万)。
②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发明专利2项,成果转让具有经济效益。
③主持完成省部级教科研重点课题、项目一项。
④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作为负责人获省部级二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至少1篇由SCI或SSCI或EI检索,或发表3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发表3篇国内著名文摘刊物转载论文,或发表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并撰写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2.教授职务9年,聘期考核合格,领导组织校、院学术与专业技术主要工作,或任期内曾获省部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三)教授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教授职务资格,聘期考核合格。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与任务。
二、教授岗位职责 (一)教授二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
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关于学科前沿领域或产业与行业发展的学术性研究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与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与科技创新能力。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指导或负责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建设水平达到国家专业标准要求。
(2)指导或负责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标准。
(3)指导或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指导或负责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指导或负责国家级团队建设。团队取得显著成效,并通过验收。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主持国家级课题、项目一项。
(2)主持获国家级成果奖项。
(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300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300万元(文科100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3篇,其中2篇被SCI或SSCI收录或EI检索。
(二)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
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术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与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与科技创新能力。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重点专业,或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建设水平达到国家专业标准要求。
(2)负责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国家级团队建设。
(6)负责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负责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国家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7)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一等奖;
或个人获行业及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与国家级重点课题、项目一项(排名前三),或主持省部级重点课题、项目一项;
或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取得技术创新重要成果,通过省部级鉴定。
(2)主持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30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20万元(文科5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或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被SCI或SSCI收录或EI检索。
(三)教授四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
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术报告。
(5)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科技开发与技术创新,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开发与科技创新能力。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专业(学科)建设,或负责市级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负责市级精品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团队建设,或负责市级团队建设项目。
(6)主编、副主编国家级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国家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
或个人获行业及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一项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项目一项,或主持委办局级科研课题、项目两项。
(2)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
(3)获得科技服务经费15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4)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三、副教授岗位任职条件 (一)副教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副教授一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
②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负责人。
③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级精品教材(排名前三),或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④作为骨干参与公共、基础课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排名前三),或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负责人。
⑤参与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北京市教学名师,或市级专业带头人。
⑥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至少开发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
⑦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
或指导学生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技能大赛二等奖;
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排名前三)。
⑧获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北京市高校思政学科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⑨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⑩教师年度综合考评3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两项。(公共课、基础课、思想政治理论课1项)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0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③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成果转让具有经济效益。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负责人(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一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被EI收录;
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主编公开出版通用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编写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
2.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聘期考核合格,并副教授(副高级)职务12年,主持校、院学术与专业技术主要工作,或任期内曾获省部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二)副教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副教授二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
②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
③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④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公共、基础课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排名前三)。
⑤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五)。
⑥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三),至少开发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得校级奖项。
⑦本人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
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获省部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⑧获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或北京市高校思政学科基本功大赛二等奖。
⑨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⑩教师年度综合考评2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完成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5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5万元(文科2万)。
③作为第一授权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成果转让产生经济效益。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二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主编公开出版专著或通用教材2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2.聘期考核合格,副教授(副高级)职务12年,任期内曾获委办局级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三)副教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副教授职务,聘期考核合格。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与任务。
四、副教授岗位职责 (一)副教授一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各一门;
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每年至少做1次学院学术报告或示范课教学。
(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一项
(1)负责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建设标准。
(3)负责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市级团队建设。
(6)主编市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7)负责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负责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市级及以上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
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项目一项,或主持委办局级课题一项。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0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10万元(文科3万)。
(4)作为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副教授二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各一门;
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聘期内至少做1次学院学术报告或示范课教学。
(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负责一项或参与二项 (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参与的专业达到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所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课程建设。使所参与建设的课程达到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团队建设。
(6)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市级及以上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奖;
或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重点教科研课题一项。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5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5万元(文科2万)。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副教授三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基础课与专业核心课各一门;
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作为专业和课程建设骨干,开展学校教学改革或科技研发项目,深入行业、企业开展项目或调查研究,并提供可行性项目设计报告或调研报告。
(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课程开发能力。
(6)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负责一项或参与二项 (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负责的专业达到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负责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所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课程建设。使所负责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团队建设,或负责校级团队建设;
或获得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主编校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校级及以上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奖;
或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学会的技能(学科)竞赛奖;
或个人获省部级技能(学科)大赛奖。或作为项目参与人(前三名),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与委办局级研究课题、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通过验收。
(2)参与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或取得校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3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3万元(文科1万)。
(4)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五、讲师岗位任职条件 (一)讲师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显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讲师一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作为骨干参与市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负责校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②作为骨干参与市级精品课建设项目(排名前三),或负责校级精品课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③作为骨干参与公共、基础课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排名前三);
或负责公共、基础课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
④主编、副主编市级精品教材。
⑤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五),或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⑥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三),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校级奖项。
⑦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技能比赛二等奖;
或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学会技能比赛一等奖。
⑧获市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⑨教师综合考评3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一项;
或主持完成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一项。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2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2万元(文科1万)。
③参与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
④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二等奖)。
⑤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公开出版教材1部。
2.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满6年,聘期考核合格,并讲师职务15年,任期内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二)讲师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1.讲师三级岗位任职满3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讲师二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排名前三)校级重点专业(学科)建设项目。
②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排名前三)校级精品课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③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排名前三)公共、基础课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与教改项目。
④作为骨干参编市级精品教材(排名前三)。
⑤作为骨干参与市级及以上团队建设项目(排名前五),或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⑥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排名前五),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技术应用项目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获校级奖项。
⑦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职业技能大赛奖;
或指导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学会的技能比赛三等奖;
或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或本人)获校级技能大赛一等奖。
⑧获校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⑨教师综合考评2年优秀。
(2)符合下列条件中一项:
①参与完成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一项。
②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1万元。
③获委办局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全国行业协会成果奖或本市行业协会成果奖)。
④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或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1部(5万字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在本校工作1年。
3.聘期考核合格,并讲师职务15年,任期内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且距退休年龄不满3年。
(三)讲师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讲师职务,聘期考核合格。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与任务。
六、讲师岗位职责 (一)讲师一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其中专业课教师至少承担专业核心课一门;
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作为课程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作为专业和课程建设骨干,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或科技研发项目,深入行业、企业参与项目或调查研究,并提供可行性项目设计报告或调研报告。
(5)参与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教师的教学能力与课程开发能力。
(6)承担班主任工作。
(7)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8)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负责一项或参与二项 (1)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使所参与的专业达到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水平。
(2)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参与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要求的专业教学建设标准。
(3)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课程建设。使所参与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校级及以上团队建设,或取得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主编、副主编校级精品教材。
(7)负责或作为骨干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至少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校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学科)比赛奖;
或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或本人)获省部级学会技能(学科)比赛二等奖。或作为项目参与人(排名前五),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与委办局级教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校级科研重点课题项目一项。
(2)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获奖项目。
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2万元(文科1万)。
(4)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讲师二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两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成为专业和课程建设骨干,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或科技研发项目,深入行业、企业参与项目或调查研究,并提供可行性项目设计报告或调研报告。
(5)承担班主任工作。
(6)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7)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8)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二项
(1)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参与制(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
(2)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参与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2(3)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参与课程建设。使所参与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参与市级团队建设,或取得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主编、副主编校本教材一部,或参编公开出版教材一部。
(7)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应用于教学,并达到校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水平。
(8)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或作为项目参与人(前五名),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应用于实践教学,列入学校教改项目,并通过学校鉴定。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一项 (1)主持或参与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
(2)主持或参与校级教科研成果获奖项目。
(3)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1万元(文科参与社会服务)。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作为第一作者1篇。
(三)讲师三级岗位职责 1.基本职责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承担校、院(部)、系分配的教学建设与管理、改革与创新,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工作。
(2)独立、系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3)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完成一门课程的改革、教学资源与网络课程建设任务。
(4)承担班主任工作。
(5)凡承担教学管理职务,须完成相应管理职责。
(6)实施、落实我校担负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或“职业教育分级制”等项目任务分解的相关重要工作。
(7)完成校、院(部)、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完成下列主要教改任务至少二项
(1)参与专业(学科)建设。参与制(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专业,或优势专业。
(2)参与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使所参与的专业教学资源库达到学校要求的项目建设标准。
(3)参与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参与国际专业标准引入、课程建设、中外合作教学团队建设,建设水平通过学校评估。
(4)参与课程建设。使所参与建设的课程达到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5)参与校级团队建设,或取得校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6)参编校本教材一部。
(7)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较强,参与一项校企合作开发的技术应用型项目,并应用于教学。
(8)作为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奖。或作为项目参与人(前五名),将国家级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开发为综合性实践教学项目,并应用于实践教学。
3.完成下列主要科研任务至少一项 (1)参与校级教科研课题项目。
(2)为行业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获经费1万元;
或校外科研经费1万元(文科参与社会服务)。
(3)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七、助教岗位任职条件 (一)助教一级岗位任职条件
1.助教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聘期考核合格,业绩良好。
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助教一级岗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精品课建设或课程改革任务。
②参与专业、课程、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③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学科)比赛。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
②作为第一作者,在本校学报发表论文1篇;
或参编校本教材。
2.具有硕士学位。
(二)助教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期考核合格。能够履行并完成相应岗位职责与任务。
八、助教岗位职责 (一)助教一级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与主要任务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接受教学、研究和管理指导。
(2)参与课程建设。
(3)参编校本教材。
(4)参加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5)参与组织学生职业技能(学科)竞赛项目。
(6)到行业、企业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7)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公开发表论文1篇,作为第一作者本校学报发表论文1篇。
(8)承担班主任工作。
(9)完成校、院(部)、系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助教二级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与主要任务
(1)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本岗位教学工作。接受教学、研究和管理指导。
(2)参与课程建设。
(3)参加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日常管理工作。
(4)到行业、企业调研,积累实践教学经验。
(5)作为第一作者本校学报发表论文1篇。
(6)承担班主任工作。
(7)完成校、院(部)、系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说明
1.本文所述“教学管理职务”主要指专职教师承担教学管理任务的人员,即: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群或专业负责人、课程或课程群负责人、精品课程负责人、实训教学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等。
2.本文所述“其他工作任务”主要指在履行正常职责基础上,承担并接受由学校进行分解,来自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委托、交办,与办学有关的重要事项;
以及关系校院、系(部)建设与发展的专门或临时重要事项。
3.本文所述“任职条件”主要指本次岗位聘用中,依据学校核定岗位所下达的指标,对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兼课教师提出申请应聘高一级的人员,进行评议的基本条件。
4.本文所述“国家级课题、项目与奖项”前者主要指国家基金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其他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工程)等;
后者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奖,国家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另:北京市教委教改课题、项目,国家高等教育学会规划课题、项目,均视同为省部级课题、项目。
5.本文所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任务,即我校担负的《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简称“综合改革试验区”项目。适用于本次岗聘职责与任务:所获取成果经国家认定和验收,应视同完成国家级课题、项目;
实现预期工作目标,由学校认定和验收,视同校级课题、项目结题。
6.本文所述“职业技能大赛”包括同级别的学科大赛。 7.关于艺术类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成果折算,见学校“关于印发《北京某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试行)》的通知”文件中相关规定,及学校其他已有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比照相同或相当条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后确定。
8.本文各岗级任职条件的关系是:只要符合高一级选项中的某一条件,则自然符合下一级选项中的某一对应条件。
实验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低质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 1 )对新采购的仪器设备和低质易耗品进行验收和建帐工作。
( 2 )负责对损坏、报废设备和物品进行申报和鉴定工作。
( 3 )负责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 4 )提出要进行维修的仪器设备。
( 5 )每年进行一次仪器设备检查和核实工作,做到帐物一致。
( 6 )设备和物品摆放科学合理。
2 .做好在本实验室或与本实验室相关在其它地方(基地或其它实验室)上实践教学的准备工作。
( 1 )提前准备好实验内容。
( 2 )提前和教师做好预备实验。
( 3 )实验、实训完毕后,要认真负责检查仪器设备的情况以及仪器设备的整理工作。
( 4 )在实践教学中协助实验、实训教师进行辅导学生。
3 .负责搞好所管理实验室的卫生清扫(平时和实验完毕后)工作。
4 .负责对仪器设备等有关技术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5 .完成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育人”中心任务,实施有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努力引导大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辅导要协助二级学院党总支做好分管年级(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帮助学生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二、党团工作指导。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分院书记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主任开展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沟通,加强学风建设,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组织开展“嘉言懿行”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五、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团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七、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正确区分学生的思想和心理问题,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八、国防教育、新生军训、征兵入伍指导。组织开展国防宣传,提升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爱国热情,做好新生军训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九、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院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十、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分院书记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指导和检查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等学生日常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十一、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不清晰 职责交叉问题
岗位职责 交叉
副职与正职岗位职责重叠
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职责(共19篇)
技术院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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