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院内停车棚及食堂顶棚施工安装合同
汝城县三江口镇卫生院院内停车棚及食堂顶棚施工安装合同
甲方:汝城县三江口镇卫生院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施工安装合同。
1、工程地点、面积及施工安装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汝城县三江口镇卫生院院内,面积约为 平方米,顶棚施工安装时须以墙面四方外延伸 cm,屋顶外围墙上四方立柱高度为 米,屋顶至顶棚高度、坡度由乙方按施工规范要求自行调整;
停车棚施工安装时外高内矮,外立柱高度为 米,内立柱高度为 米,宽度为 米,总长度 米。材料要求用,材料质量须达到国家标准。
2、工程施工安装承包方式、单价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甲方将以总承包的方式(即包工、包料、包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每平方单价为元/m2;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材料款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和提供必要的水、电。乙方负责整个施工安装过程的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行业标准要求及操作规范,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大小安全责任事故,甲方要求施工安装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绳等安全防护工具。
3、安全责任
乙方从开工到竣工结束整个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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