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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调研报告

|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了解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做好市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专题议政前的各项工作,7月21日,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川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平原中部,属典型的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降雨量210mm,蒸发量达2000mm。尽管银川平原引用黄河水自流灌溉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地表水水源充足,水质良好,被誉为“塞上江南”,可是仍有部分地区地下水资源量少质差,浅层地下水含氟、砷、细菌超标,不能作为饮用水。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切实加强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力度,组织实施了农村饮水解困、氟砷病改水和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一大批农村饮水工程发挥了良好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解决了农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按照供水水质、生活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等四项饮水安全指标评判,2009年底,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50.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65.2万人的77%。

1 就目前看,我市基本构建起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网体系,推行了农村规模化供水,试行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了农村供水入户。基本构建起农村饮水管理体系,由各县市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人饮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供水水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让广大群众得到最大的实惠。据测算,平均水价在2元/立方米,户均月水费支出在10元左右,国家发改委中资公司开展的饮水安全中期评估显示,我市农村群众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满意率达到96%。

今年是我市连续第四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提出了年内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以显示市委政府“保障民生、惠及群众”的信心和决心。经过市水务局的积极协调和争取,今年确定了9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批复解决24万人的饮水问题,其中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15万人,改善提高饮水标准9万人。已下达批复开工建设的四项工程是贺兰洪广常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永宁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灵武梧桐树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灵武郝家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项工程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2.2万人,饮水受益人口18.9 万人。批复总投资884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75万元,自治区财政投资1062万元,剩余4309万元由银川市和各县市区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目前,贺兰、永宁、灵武的4项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三区和贺兰县习岗人饮项目也在积极协调下达批复, 8月5日前全部开工建设。

兴庆区大兴镇塔桥村饮水安全工程被列为市政协今年的1号提案,在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建设局、兴庆区的

2 共同努力下,目前,从六盘山路延伸至长塔路的管道埋设基本完成,往东由兴庆区水务局负责的长塔路至塔桥村管线铺设工作,待人饮方案批复后,即可招标实施,预计9月底完工。市自来水公司承诺,该工程完成后,村民用水实现同网同水质,并给予一年的优惠水价。一年后实行同网同价,按照供水标准服务。

二、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尚有一定的资金缺口。一是饮水安全项目解决的人口从15万人增加辐射受益人口到24万人,这其中增加的资金不仅有国拨资金的缺口,还有市、县两级配套的资金缺口和农户自筹资金,这笔缺口资金在预算中是没有的。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移民吊庄地区群众拿不出足额的自筹资金,其它县市区的贫困户、特困户的自筹资金难以落实,成为自筹资金缺口的重点。同时,吊庄群众和贫困户今后的水费也成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三是工程的不可预见费较大。管沟开挖时需要占青苗,破坏现有的柏油(水泥)路面,挖断部分地埋电线光缆,恢复路面、线路以及青苗补偿的资金无处落实。

(二)工程建设保障方面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工程任务艰巨,施工条件复杂。工程点多、面广、线长,且前期需要协调供电、公路、铁路、园林、通讯等多个部门,协调工作量大、协调起来也比较困难。二是宣传动员难度大。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认为自家手压井(地表水)使用方便,对集中安装自来水,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也有“等靠要”的想法,直接影响工程进度。三是有的县市区政府财政困难,

3 自筹资金难以落实。

(三)运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村供水电价不统一。有的县市区执行0.478元/千瓦时的电价,没有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因电价高,导致水费高、水费难收缴等连锁反应。二是技术力量匮乏,难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随着农村饮水工程的深入实施,三区的工程技术人员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供水工作需求,人员和技术力量成为农村饮水工程顺利实施的“瓶颈”。

三、对策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安全饮水是人民群众生存的基本要求。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农民饮水安全,维护农民生命健康刻不容缓。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1、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当前和今后,应着力解决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和声势,争取项目区群众的广泛支持与参与,让农民群众明白这是他们自己的事,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力争年内完成市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加大领导责任力度。各县市区应成立工作领导班子,具体落实领导、技术、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实施。三是加大水利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县乡水利技术人员缺乏是制约饮水安全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县市区水务局应利用农村供水管理总站成立之机,选配水利技术人员,同时,加强水利技术人员、供水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四是做好项

4 目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切实做好水质水量的监测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只有严格管理才能保证质量。要严把“三关”,严格“四制”,确保工程质量。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规划设计、评审关。项目工程应开展勘测规划设计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门的中介机构完成初步规划设计,组建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规划设计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立项,更不能开工建设。二是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建立“业主负责、施工保障、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合格的施工单位、负责的工程技术人员、称职的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严把工程建设各个关口。三是严把交工验收关,坚持报验制。工程竣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自验,之后报请项目法人单位验收,由项目法人单位牵头,会同发改、财政、水务、卫生、供水等相关单位联合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整改或返工。严格“四制”,就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合同制。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一是改进资金管理方式。应实行工程建设资金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签程序。二是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由各县市区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审计部门应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责其整改。

(四)妥善解决新增加的潜在的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今年的24万饮水不安全人口中,其中一部分是属

5 于改善型的。从以往情况看,饮水安全人口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变数,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新增加的潜在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不断涌现,有关部门应做好监测工作,及时解决此类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五)加强管理和服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一是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机制。首先应明确工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管理主体,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制度;
其次应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制度,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及维修费用;
再次应完善经营管理方式,借鉴成功经验,组建供水公司,依靠供水公司加强管理。二是建立动态检测和举报机制,强化对集中式供水的源水、处理水、末梢水的监测,确保出厂水、末梢水都达到饮用标准,同时,应建立用水举报机制,接受群众监督与举报。三是加大饮水安全监管力度。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整改督促,对检测不达标的应责令供水单位及时整改。

关于饮水安全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2年7月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特是农村饮水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问题,我们一直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开始实施。我局按照《决定》中“本决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提出本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定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的要求,在征求市环保局、建设局和仙女、邵伯、凡川等镇意见的基础上,初拟了《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我市划定了以下7个集中取用地表水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归江河道城区段、高水河城区段、长江干流三江营段、里运河邵伯段、三阳河三周段、三阳河东汇段和斜丰港凡川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取水口上游一千米至下游五百米,及其两岸背水坡堤脚外一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二千米、下延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1 为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二千米、下延一千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为准保护区

扬州市政府以扬府办发文件形式通知实施《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市自来水厂两个取水口所在的高水河、芒稻河水源地均在保障范围之内。

按照《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要求,近期发改委将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商讨《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事宜。

7月31日,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了我局提出的《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方案。一是加强规划的社会宣传。通过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重大意义,保护饮用水安全是关注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二是抓好与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我市“十一五”生态规划、南水北调生态保护规划、我市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三是加大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力度。对照保护规划要求,尽快将相关建设项目设施清理到位。四是进一步细化方案。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方案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科学、更合理、更靠实。

二、推动城市备用水源建设

我市目前未划定城市备用水源地,市自来水公司制定了城市备用水源应急预案,选用本城区水厂供水范围内大运集团、

2 通裕集团等单位的23眼自备地下深井作为应急备用水源,或应急开通扬州头道桥处区域供水联网,确保城区饮用水供应安全。城市备用水源地将在发改委编制的《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中一并考虑。

三、扩大区域供水范围

2004年的《市区域供水规划》中区域划定为三个区域供水圈,2010年和2020年供水范围分别如下:

(1)市属水厂供水圈:

目前已供仙女镇主城区、砖桥以及宜陵。

2010年供水范围包括:仙女镇主城区、砖桥、砖桥、宜陵、辐射至双沟,丁伙。

2020年供水范围包括:除2010年供水范围外,向邗江泰安等地辐射。

(2)中闸水厂供水圈:
目前已供市大桥、沿江开发区。

2010年供水范围包括:大桥,沿江开发区、丁沟,向北辐射小纪。

2020年供水范围包括:除2010年辐射范围外,另增加吴桥、浦头、郭村、高徐、吴坚。

(3)邵伯水厂(含油田水厂)供水圈:
目前已供邵伯、真武。

2010年供水范围包括:邵伯、真武、昭关、永安。

3 2020年供水范围包括:除2010年辐射范围外,另增加樊川。

近期,建设部门打算近期将自来水厂扩供至张纲,沿江亨达水厂正在进行扩建,现已扩供至大桥,近期将扩供至嘶马,这两个区域供水圈正在不断扩大和延伸,逐步实施区域供水。

四、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已通过扬州市评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工程初步设计也已上报。目前,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1、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及工程规划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水厂72座,其中:城区水厂2座、镇级水厂39座、村级水厂31座,镇村水厂供水人口达90.92万人,占全市供水人口90.3%,镇村水厂对提高我市农民生活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市农村水厂供水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管网、设备老化严重。现有管网、设备经多年运行,老化破损严重,部分管网渗漏率高达60%以上,供水工程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各水厂为降低成本,在夜间用水低谷期普遍停止供水,影响农户生活。二是管网供水能力不足。现有供水管网中部分管道管径偏小,不能满足边远村组农户用水需求,一到用水高峰期,根本无法用水。三是尚有部分村组未通自来水。各级政府也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国家、省政府都专门下发文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4 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使每家每户都能喝上放心水、安全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根据调查,我市上报不安全饮水人口10.22万人,省最终核定5.98万人。

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市区域供水规划,以现有供水管网为基础,通过实施各镇水厂通各村组的输水主管道进行延伸、更新、改造和完善供水到户管网建设,逐步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问题。按照国家确定的人均投资390元标准,我市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总投资3010.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932.93元,其余2168.17万元需我市自筹解决。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工程具体项目有58处,涉及全市13个镇、58个村,重点解决5.9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解决未通上自来水22886人,取水口水源不合格9830人,管网老化16807人,主管道管径偏小10280人。

该工程涉及面广、项目分散、施工组织难度大,为了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此项改善民生的实事工程,必须从紧从细做好安排。按照项目基建程序要求,工程初步设计经上级批准后,立即组织工程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中标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分项承包给相关水厂组织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处专门明确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工程质量

5 总负责,同时选派13名专业技术人员按镇包片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工程建成后,由建设处负责对施工单位和各水厂实施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补助资金。

3、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建议以市政府名义成立“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发改委、水务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及各镇分管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强化领导,统一指挥,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工程建设筹资渠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应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受益水厂和农户投入为重要补充”的投入机制,共同投资建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总投资3010.1万元,除争取中央和省投资932.93万元,建议市级财政配套699.66,受益水厂和受益群众自筹1377.51万元,其中管网延伸更新改造工程由受益水厂承担;
新建自来水管网工程,由受益农户承担。按照国家、市财政、受益水厂和受益群众的投资比例筹集到位后,按照项目基建要求建立专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明确有关工作责任。工程实施主要由水务部门负责,但需要各镇各相关部门做好相应的协调和配合工作。一方面,按照项目法人制要求,由市水务局成立建设处,作为工程项目实施的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组织和实施工

6 作。另一方面,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各相关部门、镇施工组织、矛盾协调等工作责任。

赣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安全饮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是农村水利一项重要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十一五”以来,赣县农饮安全工作在上级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发展原赣南苏区振兴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全县各级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各种困难,全力加快推进全县农饮安全工程建设。为了切实摸清当前农饮安全工程的现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寻找解决的对策和措施,我们先后走访了县水利局、县疾病防控中心等相关县直部门和王母渡镇、江口镇、石芫乡等乡镇,现将走访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饮水工程现状

自 “十一五”以来2005年开始至今,全县累计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5510.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372.83万元,建设了374处农饮安全工程。所有农饮工程若是全部正常运转起来,将可以解决全县80.8632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从2010年起,我县大力实施了一批“千吨万人” 规模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简称农饮工程)。累计投入11724.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79.6万元,省市配套1091.84万元,建设了南塘、王母渡、阳埠、韩坊、江口、清溪、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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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埠、湖江、沙地、五云等20处“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特别是2012年以来,在中央省市县为加快推进赣南苏区建设中在全县集中建设了三溪、石芫、水坌、储潭、长洛、大埠、白石、官田、大田等9处“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我县严格按照水利建设工程“四制”的要求,对农饮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实行了水利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和建设质量的监督监理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依照轻重缓急,安排立项投资计划,对全县所有大小农饮安全工程项目建设都由项目乡镇做业主的办法,有效解决了工程施工中建设用地等纠纷矛盾。

目前,除了“千吨万人”安全饮水工程,全县乡镇还有三种农村饮水方式。一是全县建设了多处“百吨千人”规模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大部分是新农村建设点配套饮水工程,为村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民集中供水;
二是居住在乡村边角山区村落的单户型居民,采用自挖水井的方式或者使用抽水设备取水饮用,这种饮水方式在全县各乡镇使用最广;
三是承包给私人老板,由私人老板建设水厂供水、管理。

二、农村饮水工程存在的问题

1、建设问题

一是施工环境不理想。主要是“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饮工程施工环境不理想,严重影响项目工程如期完工验收。如往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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埠、长洛、官田等农饮工程存在工程建设用地、管道铺设、水源选点的矛盾, 协调难度大等问题;
有的饮水工程项目施工偷工减料,验收工作人员没有监督到位。如石芫乡的几位村民反应,施工方在圩镇铺设管道的时候,主水管埋的深度不够,容易被通行的大货车压扁。

二是配套资金压力大。通过调研,广大农民群众对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充满强烈的愿望,但需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村庄往往都是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较差的地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还是依靠国家投资来解决,而我县地理环境特殊,工程施工地形复杂,供水管网线长,仅靠国家投资无法完成整体工程,工程建设成本高,上级在工程预算补助标准上未作相应调整,与工程建设实际资金需求量有较大差距。

三是工程技术不完善。全县20处“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饮工程是分批次建设,第一批建设的是王母渡、韩坊、阳埠、南塘四个乡镇,由于规划不完善,自动排污技术不健全,排污能力不强,在少雨的季节,水厂供水的水质达标,但是在暴雨季节,水质非常混浊,无法饮用,使用的村民意见非常大。

2、管理问题

为顺应改革创新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确保农饮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我县创新管理理念,积极探索管理模式,组建了县级农村自来水公司,对“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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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多龙治水”的现象。但是,乡镇的实际情况是统一承包给了个体老板管理供水工程,开源自来水公司无法经常管理监督,而当地乡镇府也没有时效性的管理权利,是“一方独大”的模式。在我们走访的几个乡镇中,村民反应的问题得不到个体老板的重视,当地乡政府也只有从中协调,很难实际解决问题。

3、运行问题

一是农村饮水工程覆盖率低。由于乡镇村民安全饮水意识谈薄,愿意选择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的农村居民较少,工程覆盖面小,在我们走访的三个乡镇中,王母渡镇饮水工程覆盖率只有20%、江口镇0%、石芫乡0%;
二是用水户用水率低。虽然有一部分村民家中已安装了自来水,但部分农户已将水龙头自行拆除,只留下一个水表,用水量非常低,他们使用的是自己开挖的井水。王母渡镇水厂站长告诉我们已安装自来水农户用水平均每人每月1吨;
三是用水户缴费率低。有的用水户缴纳水费不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或者直接拒绝缴纳,水厂工作人员无法收到水费,导致影响了工程的效益发挥。四是工程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低。经走访,除承包饮水工程的老板有一定的水利基础知识和相关资质,其他水厂工作人员均是其家属或亲戚,没有相关资质,也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操作经验,存在很大隐患。

三、建议措施

针对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面临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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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我们应该及早动手着力研究和解决问题,从现在起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全方位考虑,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运行。

1、提高农民安全饮水意识

广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一方面普及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可以通过张贴宣传画、组织通俗易懂的饮水安全科普讲座、饮水安全的文艺展演和电视台滚动播出饮水安全视频等方式,增强农民群众饮水忧患和水环境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水源、节约用水,积极开展节水型农村创建活动;
另一方面切实提高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可以通过邀请专业人员到每个乡镇具有代表性的农户家中检测水质,现场为农民讲解用水安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乡镇饮水工程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其参与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

2、建立应急机制,启动应急预案

建立供水应急机制,各乡镇供水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确实有效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寻找备用水源,当现有水源供水水质发生了重大变化或遇到干旱造成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启动应急措施,启用备用水源,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3、多方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保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做好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关键,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必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一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要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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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加快我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步伐。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议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财政要有适当的配套投入,整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4、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永续利用

常言道“三分建设,七分管理”。饮水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资金的投入效益和工程的使用效果,规定。一是落实管理主体,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应成立责管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也要设臵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责任;
二是有条件的农村,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以水养水”,这样也能控制农村饮用水浪费,确保工程长期受益。

5、搞好水质检测,狠抓水源保护

要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检测体系,尽快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加大水质检测力度。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防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发生污染水域水质活动,供水单位要设臵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同时定期对水源地、蓄水池及管网末梢进行监测,特别是加大对沿河乡镇的监管,督促人口集中的沿河乡镇做好本地生活垃圾污水的处理。

6、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力量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必须有足够的力量做保证。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县、乡、村三级水务队伍建设。一是充实县级水利队伍,加强技术力量建设,通过外出深造、聘请专家授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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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形式,提高水利技术人员理论知识水平。配备相关测量仪器设备,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二是加强乡镇水利站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吸引一批水利技术人员和专业对口的院校毕业生,同时加大力度培训现有的乡镇水利站队伍,不断优化水利员队伍结构。三是建立村级水管员队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使他们具备做好农村饮水工作的能力。

红山窑乡人畜饮水安全工程调研报告

中共红山窑乡委员会 红山窑乡人民政府

2012年4月27日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文件要求,近期我们对全乡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始终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为了有效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我乡坚持从乡情出发,精心安排,积极协调水利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严格按照建设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一)完成情况

红山窑乡辖12个村,115个社,总人口25872人,截止2011年底,全乡完成人饮安全工程的有89个社,未完成的26个社(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未完成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的村社吃水情况

在未完成人饮安全工程的26个社中,土沟村全村11个社主要靠于1998年铺设的管道从水沟引泉水,在每个社设臵一个供水点,各社轮流供水;
河沿子村八社人饮工程于1993年完成,但因破旧、冻裂等原因已报废,目前靠从新打的一眼机井上拉水吃;
夹河村

一、五社靠水窖解决人畜饮水问题;
马家坪村

三、四目前靠从

五、十社的高位水池拉水吃;
永胜村五社,水泉子村

二、

四、

九、十社,王信堡村全村6个社都靠自家打的15米左右深的小井吃水。

(三)下一步建设计划及建设意向

2012年,我乡计划完成土沟村全村11个社,马家坪村

三、四社,王信堡村六社,河沿子村八社共计15个社816户3320人的人饮安全工程。2013年,计划完成已列入国家人饮安全项目的王信堡村全村6个社1844人的人饮安全工程。水泉子村

三、

九、十社的群众修建人饮安全工程的积极性较高,但尚未列入建设规划。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还发现,有部分社因地下水水位浅,用自家打的小井吃水比较方便,且成本低,因此不愿意集资修建人饮安全工程。主要有:水泉子村四社、永胜村五社。

二、存在的问题

1、乡政府驻地供水不足的问题不能永久性解决。目前,为乡政府驻地供水的井仅为一个4寸泵,担负着乡政府驻地供水和周边9个社、472户的人饮安全工程,即使泵每天24小时运转,也无法满足用水需要。因此,乡上计划在红山窑镇区新打机井1眼,已经石羊河流域管理局审批同意,即将动工。但要想永久性解决我乡驻地供水问题,还需从石梯子人饮工程饮水,需进一步和水利部分协调。

2、群众自筹资金额度大,影响工程建设。由于我乡地域面积大,村社居住分散,人饮工程建设管线较长,投资较大,群众自筹资金难度大,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建设。如土沟村人饮工程,经水利部门论证,仅架设人饮管道就需资金380万元,开挖管道总长度27公里(不含入户管道),人均集资达951元,一户4口之家就需集资4500元。

3、部分群众对人饮工程认识不到位,不愿投工投劳投资。在调研中了解到,长期饮水困难的地方和群众,对人饮工程建设的积极性比较高,而部分群众暂时还有水吃(非饮用水标准),对人饮工程建设积极不高,不愿投工投劳投资,甚至出现不让供水管道从自己屋旁和承包地中通过的情况。

4、人饮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在管理中,虽然乡上和各供水站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仍有部分用水户破坏水表和阀门、拒缴水费、串管浇地等。加之农村人饮供水管理责任不明确,致使供水管道冻裂、损坏等不能及时修复,造成部分用户无法正常用水。农村人饮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5、缺乏管护经费。在人饮管道使用过程中,受自然灾害、建设标准、管理不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管道出现冻裂、腐朽、滴漏等现象,但因缺乏维修资金,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致使损坏程度越来越严重,最终瘫痪不能使用。

6、水费征收难度大。2008年以前,在人饮安全工程管道架设过程中,由于投资不足及部分群众的蓄意破坏,我乡人饮工程入户管道一直未安装计量装臵,2008年以后,也只在总闸阀处安装1个计量装臵。因此,人畜饮水水费都采取均摊制。但近年来,许多家庭常年在外务工,拒绝缴纳水费,而部分农户却用自来水浇灌菜地、花池等,致使水费收缴矛盾越来越大,全乡普遍存在水费不能按时、全额收缴的难题。

三、今后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协调解决从石梯子人饮工程引水问题。在石梯子人饮工程修建之初,我乡高古城村2933口人参与集资、新城子镇镇区及毛家庄村5100口人参与集资,但现在我乡只有高古城村和河沿子村的部分社从石梯子引水,受益2930人;
而新城子镇却有5个村及镇区都是从石梯子引水。为此,我乡群众尤其是高古城村群众意见较大,希望上级部门协调,从石梯子引水解决乡政府驻地供水不足的问题。

2、继续加大投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目前我乡基本上已解决了吃水困难问题,但仍有26个社未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力争于“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我乡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希望上级部门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扶持力度,减少群众集资,减轻群众压力。

3、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管水用水的能力。农民管水用水的能力和水平,对饮水工程管理的了解和参与程度,也会影响工程建后管理和工程的可持续性。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农民充分了解到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及水费、水价等制度,并加强监督,充分参与,自觉维护工程的良性运行。同时加强供水站以及用水户协会的队伍建设,对其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供水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保证优质供水服务。

4、加强水质净化和检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质处理至关重要。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在这方面投入力度,建立水质检测体系,尤其要加强对自家打的小井的检测力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5、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工作。农村存在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因此,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及禽畜养殖管理,防止因打井、开矿、牛羊放养等造成有害物质超标。

6、深化改革,加强农村人饮工程科学管理。农村饮水工程点多,面广,分散,管理难度大。要保证工程长期发挥作用,关键是要明确产权,落实管理责任,建立水价机制。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人饮工程建后管理,建立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管理到位,有利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4月6日到17日,我们就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并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入户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乡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的问题,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那一世小说网 http://www.dawendou.com把科学以展观进一步引向深入。

一、我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的基本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获得安全、卫生、放心的饮用水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县“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 及《2007—2011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我县共有24.2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血吸虫疫区为13.75万人,苦咸水4万人,水量、用水方便、水源保证率不达标为6.45万人,计划用5年时间加以解决,2007年解决3.19万人,2008年解决4.2万人,2009年解决4.62万人,2010年解决6万人,2011年解决6.19万人。我县2007年、2008年共解决了7.39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随着该工程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如何确保农民吃上安全的饮用水,真正享受到农饮工程的实惠,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二、我县的现状

(一)、供水方式

我县农村饮水供水方式主要有3种:一种是通过现有自来水厂进行管网延伸。全县22个乡镇中,只有陈汉、北浴、柳坪、趾凤没有自来水厂,复兴、洲头一个乡镇有2—3个水厂,通过现有水厂进行管网延伸进行集式中供水是我们农村饮水安全解决的主要方式;
二种是山丘区水厂不能覆盖的地方,通过打大口井的方式,兴建水塔式、无塔供水设备,让农民吃上自来水;
三是山区通过引泉,修建高位蓄水池的方式,让农民吃上自来水。

(二)、供水水源

我县农村饮水工程的供水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源主要是长江、湖水、水库、两大河流等,从长江取水的主要为洲区3个乡镇,从后湖取水的主要为沿湖的7个乡镇。

三、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饮用水水源超标问题

随着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排放量和农药化肥用量的不断增加,许多农村饮用水水源受污染,饮用水水部分指标超标。根据县病控中心对我县2007年实施的两批人饮工程检测发现,存在水质问题的水厂主要是沿湖、沿江地区,占被测水厂的60%以上,特别是在枯水季节沿湖地区水质存在问题尤为明显。水质问题主要表现为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总数超标、水质硬度偏高及含有肉眼可见物等。水质存在问题的原因除了水源地受污染外,一方面是水厂片面追求利润,在消毒、净化上舍不得长成本,另一面是水厂制水设备老化,制水工艺落后。

(二)、水源地缺乏保护

根据《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取水口的上下游应设一定的保护范围,防止水源污染。可是,我县乡镇许多自来水厂的水源地根本没有设立保护区,有的即使设立了保护牌也是形同虚设,乡镇政府也很少在水源保护上进行投入,企业更是舍不得投资。

(三)、水厂建设规模小,原设计供水能力明显不足。

我县乡镇自来水厂大多在2000年前后兴建的,大多是私营企业或私营股份制企业,由于当时条件所限,饮水工程建设标准不高,设计供水能力小,对后期发展估计不足,随着人口的增长,工业生产的发展,生产和生活用水量大幅增加,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推进,管材的质量和行不能满足要求,导致我县一些农村生活饮用水严重不足,时常发生间断性供水。

(四)入户费、水价上涨无序。

我县各乡镇自来水厂的入户费,因各自来水而异,最低乡镇与最高乡镇相差近千元,近两年,各水厂利用国家农饮安全工程实施的契机,相继抬高入户费,你涨我也涨,相互攀比,现大多水厂的入户费在1600元左右,比原来上涨400—500元。供水水价也由原来的1—1.2元/吨上升到1.5—2元/吨,而且有的水厂还规定月最低消费额度。无序的增长,间接加大了农饮安全工程的投资,增加了农民负担。

四、解决我县农饮安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为确保我县农饮安全工程今后的顺利实施,让老百姓喝上安全、卫生、放心的自来水,真正享受到农饮工程带来的实惠,必须彻底解决我县各水厂存在的问题。

(一)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水质的保护。

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根据我县水环境重要条件及水源保护要求,合理依法划定各水厂取水口的水源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防止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水环境和饮用源。

(二)、完善水质净化措施,强化饮水消毒和管理工作。

目前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滞后,水质净化措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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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问题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安全可靠的农村饮用水直接关系农村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最近,我们组织了一次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调研,对部分已经建成的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情况以及部分农户饮水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发现现有工程的运行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未来几年将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的长效机制迫在眉捷。

一、我县农村供水水源与水质情况调查

我县地处大别山腹地,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国土面积2398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流域1856 平方公里,淮河流域542 平方公里。据统计,全县大小河流共900余条(其中集水面积8 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06条),河流总长11000㎞,河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河流长度4.6㎞。全县现有在册灌溉水库67座,山塘7714口,大小堰渠14912条,各类防洪堤岸3565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309处,总装机12.8万千瓦水电站150座。

总体来说,我县水源丰富,雨量充沛。我县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地区多属交通不便、文化经济比较落后的深山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多采用地面水和地下水。

地面水多采用河水、溪流及水库水。河水、溪流流速及 1

流量受季节和降水量影响较大,其浑浊度和细菌含量较高,水质有明显的季节变化,暴雨时泥沙含量剧增,细菌含量亦急骤增高。山区箐沟水,流速较快,流量一般不大,水质较好。而水库水蓄水量受气候条件及农业用水影响较大,一年之中水位变幅大,水质一般较好,浑浊度较低。这是目前农村人畜饮水多采用的方式之一。

采用地下水时,水源与水位及地形,地质情况有关。因为地下水分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泉水。浅层地下水补给水源较近,短时间内大量取水时,水位急骤下降,限制供水量。水质易受地面污染物污染,与周围环境有密切关系。浑浊度较低,一般无色,硬度偏高,部分地区铁、锰含量超标。深层地下水补给水源较远,水量充沛且较稳定,水质大多无色透明,细菌含量通常符合卫生标准。但往往硬度较高,铁、锰、氟化合物含量超标。泉水水量因地形、地质情况差异很大,水质较好,常含与地层有关的某些化学元素。

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若干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饮水安全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农村人畜饮水工作需要把提高供水保证率、改善水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放到第一位。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

水污染严重,水性地方病和水性传染病威胁,加上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低,缺乏水处理设施,饮水水量和水质没有保证。由于受资金的制约,饮水标准得不到改善。另外,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过去修建的饮水工程大多为水井、水窖、水池等小型、分散工程,供水保证率低,遇到连续干旱就会重新出现饮水困难。有不少农村居民直接从河水、溪流、水库及坑塘中取水饮用,这些水相当一部分水源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近几年来,虽然农村经济得到发展,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居住、电力、交通等条件已逐步得到改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农村饮水设施建设基本停留在较低水平,明显滞后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饮水工程缺乏水处理设施,水质达不到规定的标准。饮水不安全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所以,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什么样的水才是最安全的呢?我们得了解饮用水的水质要求。

(二)农村饮水安全的水质要求

为使农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供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生活坎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共规定了106项水质标准,并将它们分成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以及放射性指标四组。水质标准包括物理性状、化学性状、毒理学及细菌学四大类指标。

1、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水的感官性状包括

浑浊度、臭和味等各项指标。要求水质从感观上对人体无不良刺激。

水的化学性状包括PH值、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等各项指标。超过一定限量时,将会使水发红发黑,产生异味、异臭,水烧开时产生沉淀,为生活用水所不宜。在农村最常遇到的是地下水含铁、含锰和硬度过高,这时需采取除铁、除锰措施。而降低水的硬度则比较困难,在农村中无法实现,遇到此情况只有另择水源。

2、水的毒理学指标包括氟化物、铝、砷、氰化物等有害物质,超过卫生标准时将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含氟量过高的水,不宜作生活饮用水。

3、水的细菌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通过消毒措施,使水质达到流行病学上安全,为群众供应卫生的水,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另一主要目标。

4、水的放射性指标。

三、农村饮水安全应有长久之计

(一)统筹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

应根据农村供水发展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阶段性目标。经济发达地区,要依靠地方财力,尽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
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要与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相一致。

(二)防治并重,完善相关体制。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防止乱打井超采地下水造成水量不足,或引起不同含水层水质混合,造成饮用水中氟砷等有害物质超标,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的饮用水。同时建立社会化的水质监测服务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完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对适度规模的水厂要设化验室,做好水质的常规检测。

(三)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工程方案。

根据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首先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水源选择应符合当地水资源管理的要求,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选择水源,优质水源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要。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应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并尽可能适度规模,供水到户;
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比较低的地区,供水系统可暂先建到集中给水点,待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问题。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农民可建分散式供水工程。

(四)建管并重,强化用水户参与管理。

为管好用好工程,确保工程可持续利用,要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工程建成后的水价要让用水户广泛参与,征求他们的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在选择技术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管理条件和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在保证供水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管理简便、运行费用低的技术方案。在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明晰所有权、落实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明确水价和收费办法及服务体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

(五)扶持引导,多渠道筹资。

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等原则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事关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所需投资多,按照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从我国农村现实情况出发,受益农户也要在负担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投劳投资责任;
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以上是我们初步形成的一些想法,供大家参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要把这项工作做好,还要靠多方面共同努力,扎扎实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检查调研报告

根据农村水利司、规划计划司的统一安排,2008年1月18-24日,我们对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听取了吉林省水利厅的情况介绍,召开了8个县(市)政府和水利部门领导的座谈会,实地考察了乾安、大安和农安县(市)的9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查看了相关资料,走访了27户农户,并分别与松原市、白城市、长春市水利局领导,实地考察的3县(市)政府领导和发改、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代表召开了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一)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状况

1、到2004年底全省农村饮水安现状。经调查,到2004年底,国家核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659.4万人。

2、到2007年底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到2007年底,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为167.47万人,剩余不安全人口数为491.93万人,规划外饮水不安全人口为240.6万(不包括国营场站、学校的不安全人口)。

(二)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

1、2005-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

2、2005-2007年项目完成情况。2005-2007年,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投入10.31亿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源工程2986处,完成管网安装工程3250处,解决了167.4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占10年规划任务的25.4%,占2005-2007年计划的 97.5%)。

2005-2007年实施的项目均为规划内项目。吉林省已全部解决高氟高砷水问题,全省农村群众告别了长期饮用高氟高砷水的历史。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

从2000年开始使用国债进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到2007年底,完成投入14.25亿元,其中国债4.68亿元,省级配套3.2亿元,县(市、区)配套0.6亿元,受益群众自筹5.77亿元,累计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760 处,解决了314.1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1、减少疾病,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使缺水区和高氟水区、高砷水区、部分苦咸水区群众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安全水,极大地改善了广大群众生活用水条件,人的体质增强,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地方病得到有效抑制,提高了身体素质,减少了医疗费用。当地群众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富民工程”。

2、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过去,农村缺水人口平均每户每天用于挑水的劳动力在1/4个以上,干旱季节要1个青壮年劳动力专门挑水。解决了饮水问题后,使农民从繁重的挑水劳动中解脱出来,极大地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不少群众外出打工,增加收入。同时通过国家、地方、群众的投入,扩大了内需,活化了资金,带动多种行业的共同发展。农村饮水工程发挥多种作用,既为养殖大户提供充足、卫生的水,还为群众房前屋后种植蔬菜、水果提供水源保证,推动了农村畜牧业和庭院经济的发展。

3、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设饮水工程,使农民群众能喝上及时、卫生、方便的饮用水,使农村环境卫生和群众个人卫生条件明显改善。自来水入户,可带动上下水、洗衣机、淋浴器、太阳能热水器、室内卫生间等现代生活设施进入农家,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通过用水户参与管理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吉林省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以反映农民意愿,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使农村群众得到最大限度受益为落脚点。让农民群众参与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人翁作用,使农民群众自觉爱护农村饮水工程,群众按照核定的水价及时交纳水费,农民群众参与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推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5、密切了政府和农民关系。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使广大农村的精神面貌为之一新,特别是群众认为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他们,对群众的疾苦没有视而不见,而是放在心上,积极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基层干部也借此机会实现了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愿望,使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党员干部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党的政策,推行一些新举措,也被广大群众积极接受并很好的开展起来,党的政策、政令也因此施行的更加畅通,用老百姓的话说:“共产党这件事办到我们心坎里了,这是一件积德的事啊。”这充分体现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是党群关系不断延伸发展的阶梯,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践行“三个代表”在广大农村的最好体现,无疑可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鱼水之情。

6、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吉林省是多民族聚居、东南与朝鲜比邻的边疆省份,在饮水困难时代,群众往往因为生活用水而影响民族团结。通过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改善了农村饮水条件,解决了用水纠纷,促进了民族团结,邻居关系更加和睦。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边疆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主要做法

吉林省的农村饮水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综合利用、讲究实效”的原则,各级政府及水利部门始终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当作一项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的大事,纳入各级政府及水利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政府的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证,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饮水工作的开展。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吉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06年8月,原省长现任省委书记王珉同志考察农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终目的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水最重要,刚才听了汇报,全省还有100多万人吃氟、砷超标水,要竭全省今年还有的财力,全部投入到饮水上,力争今年解决大部分,明年扫个尾,两年全部解决。省长韩长赋同志在2007年初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就解决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向全省人民做出了庄严承诺,在视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就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做出了“重点规划、实施承包、确保完成”的重要指示,并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多次视察工程建设情况,省长助理现任省委常委、副省长房俐同志分别带领水利、发改委等省政府组成部门,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深入29个县(市、区)及白城市查干浩特旅游经济开发区,逐一现场办公,发现问题,研究对策,解决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顺利推进,吉林省政府成立了由发改、水利、财政、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政府副秘书长及发改、财政、水利、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水利厅。

建立和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吉林省政府于2007年4月11日在乾安县召开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现场会,会上,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同志代表省政府与项目区政府签订了责任书。

(二)建立有效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机制

1、领导重视,完善机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当作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经常召开项目所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村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社主任参加的动员大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分片包保任务,宣传、动员、组织受益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水利、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部分县主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各级政府建立和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与省里签订责任书后,各县(市、区)政府与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2、部门配合,彰显合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水利部门是第一责任人,并与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等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水利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审批项目可研及年度建设实施方案,水利部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财政、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使用情况;
卫生部门对水质化验和监测落实了具体措施;
环保部门对农村供水水源积极开展了水源地保护。部门间分工明确,水利作为行业部门主动与综合部门协调,确保了计划尽早下达、资金快速到位、施工组织有序、饮水质量监测合格,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水质安全、水源地安全。

3、建立奖励机制,促进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吉林省各级政府为了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均安排资金用于奖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安排奖励资金400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90万元,县(市、区)财政安排310万元,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通过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各级政府及建设单位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注重前期工作,科学筹划,创造实施条件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情况。2005年初,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吉林省水利厅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人数分解到县(市、区),并召开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专题会议,对各地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进行了专门部署。2005年8月,各地按要求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在此基础上,省水利厅完成了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2005年10月通过了水利部审查。为进一步做好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指南〉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1726号)精神,省水利厅于2007年12月27日举办了全省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班,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就国家原定15年任务用10年来完成的目标及编制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各县(市、区)修订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修订完善后,经省水利厅审查,由当地政府批准实施。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工作。2007年2月,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对2005-2007年解决全省120万人饮用高氟高砷水项目可研进行了集中审批,已批复可研16个县,投资8.24亿元,人均投资740元。为简化可研审批程序及频次,吉林省将原来可研按地区编制、总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可研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总投资规模不超过2亿元编制,并结合各地实际规范了各项取费标准,这样,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研包括了所有规划内人口(除氟砷人口以外),即十年项目可研一次批复完毕。目前,全省63个县(市、区)十年可研报告已审查完毕,正在批复之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从上报到批复,经过审查、修订、上报等环节,大约需要2个月时间。

3、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省发改委与水利厅及时转发下达,并部署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提高实施方案审批速度,将原来由地区统一编制实施方案省里审批调整为由县(市、区)编制实施方案,由地区审批,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了条件。2006-2007年实施方案共批复投资7.96亿元,解决132.62万人,人均投资约600元。实施方案从上报到批复也要经过审查、修订、上报等环节,需要约1个月时间。

4、2005-2007年前期经费落实情况。由于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同时又是财政穷省,目前各级财政大部分未安排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前期工作。

(四)计划执行情况

1、2006年计划执行情况。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解决70.9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并于2007年施工。截止2007年底,完成投资4.21亿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32处,解决了68.0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计划的96%。

由于缺少建设资金,2006年计划中仍有2.87万人缺水问题没有解决,预计2008年省级配套资金到位后,可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2、2007年计划执行情况。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解决61.6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并于当年施工。截止2007年底,完成投资3.84亿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58处,解决了60.1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计划的96%。

由于缺少建设资金,解决缺水1.5万人任务没有完成,预计2008年省级配套资金到位后,可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2006-2007年项目变更及审批情况。因2006年国家计划下达较晚,北方上冻时间较早,工程基本在2007年实施。吉林省为了降低建设成本、节约投资,取消压力罐,少建或不建管理房,采用智能变频器自动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个别工程由于没有地下水、水量不足、水质不合格或地下水位高或遇到流沙层而无法施工等原因,这样,原计划的建设地点需要变更,设计变更由县(市、区)发改和水利部门联合上报市(州)发改和水利部门审批。

(五)资金配套及管理情况

吉林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兴建农村饮水工程的积极性,努力筹措建设资金。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债资金的同时,各级政府都拿出一定数额的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受益群众也积极投劳投资。为避免出现同一个项目多头申报现象,省里要求各地对多方投资进行资金整合,在小农水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抗旱资金捆绑集中使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配套资金落实的同时,保证项目规范操作,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安全。

1、资金配套情况。2005-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组成情况。

由于省领导重视,省级配套资金超计划安排并及时到位,各县(市、区)财政困难和个别领导重视不够,因此,配套资金没能足额落实到位,吉林省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受益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保证了群众配套的落实。

2、资金下达及拨付情况。2006年国家下达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共三批,下达到市、州,吉林省发改委、水利厅及时将国家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有关县(市、区),省财政厅根据省发改委、水利厅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下达资金支出预算计划;
2007年国家下达吉林省投资计划时间为6月13日,吉林省投资分解计划和资金支出预算计划均在8月5日前下达到各县(市、区)。

3、资金管理情况。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均设专账、专户存储,做到了专款专用,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分期拨付建设资金。有的县(市、区)还设置了“农村饮水工程投资核算与价格构成公示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省水利厅于2007年6月11日下发了《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吉水规计[2007]274号)、于2007年6月19日下发了《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财务建账及核算的紧急通知》(吉水规计[2007]439号),规范了资金使用管理。同时,水利厅派出4个稽察组,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2005-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稽察,财政、审计部门也定期检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六)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工程执行“四制”情况。吉林省2005年以来实施农村饮水工程规模相对较小,目前还没有一例日供水能力达到1000m3(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的单项工程。

2、“六制”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对于小微型工程,严格执行“六制”。实行建卡到村制度,卡片上注明了每处工程的建设地点、工程形式、供水规模、受益人口、投资情况、开竣工时间等;
2007年4月24日和7月26日,省水利厅在《吉林日报》上,对2005-2007年项目分两批进行了公示;
采取招标选购或集中采购的方式选购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和机电设备。所有的材料和设备都是国家合格产品,并签定了供货合同和售后服务协议,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建设单位实行了报账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分期拨付建设资金;
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根据《监理规划》安排得力人员组成工程项目监理部,采取分片巡视的方式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认真负责,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有力地保证了工程质量;
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双重负责制,行政领导包资金,包任务,包协调,工程技术人员包质量,包效益。大部分县市区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中,实行水利局长分片包干责任制,把每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位局长头上,同时每一处供水工程都指派一名工程技术人员作为质量监督员,具体负责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2005年开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吉林省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吉林省实际,正在制定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办法,规范项目验收,吉林省计划于2008年4月开始对全省2005-2007年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七)项目公示及用水参与

吉林省大部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行建卡到村制度,卡片上注明了每处工程的建设地点、工程形式、供水规模、受益人口、投资情况、开竣工时间等;
2007年4月24日和7月26日,省水利厅在《吉林日报》上,对2005-2007年项目分两批进行了公示,各项目建设单位也通过电视、报纸、设立公告牌,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对工程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额度、材料设备价格、国家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等进行了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无论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都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吉林省加大宣传力度,2007年,仅省里就11次组织新华社、吉林日报社、中央电视台、吉林电视台、中国水利报社等记者深入实地采访,对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进行连续专题报道。同时,将5万套饮水安全宣传读本和挂图,发放到村屯进行宣传。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印发简报89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推广部分县、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好的做法。各县(市、区)也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多次对饮水安全重要性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他们主动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吉林省建设的每处饮水安全工程,都有群众参与,参与的主要形式:一是参与工程建设,主动出资或投工投劳,并与监理、质检人员一起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比如对打井深度、井管规格质量、管路埋深、管材规格质量、管理房面积及材料质量等进行监督;
二是参与工程建后管理,对管理房环境卫生、日供水时间、水费收缴、管理与支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据统计,仅2007年,受益农户共投工投劳近200万个工日,弥补了建设资金的不足,同时,通过受益群众参与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他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安全水的来之不易,促使他们更加爱护饮水工程,增强节水意识。

(八)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水价情况

1、集中式供水工程情况。自2000年以来,吉林省共建成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760处,设计日供水能力89.76万立方米,受益人口318.51万人,实际日供水44.88立方米,每处工程供水前都进行水质化验,水质不合格的均上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净化,目前已上水处理设备1341套,使水质全部达到安全水质标准,同时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

2、管理体制。2003年10月29日,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管理意见》)下发后,吉林省水利厅及时转发到全省各地,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水利厅于2003年12月5日根据《管理意见》,结合吉林省实际出台了《吉林省村镇供水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地按照《管理意见》和《办法》的要求,强化了农村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明确了管理主体和责任,建立了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吉林省初步形成了几种针对不同工程形式的运行管理模式。一是较大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采取水利局直管、乡镇水管站管理、股份制管理、租赁拍卖经营管理权等不同管理形式。二是对小型村屯供水工程,采取租赁、承包、水管站或集体管理等不同管理方式。各级水利部门在抓工程建设的同时注重工程建后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如乾安、农安、大安县(市)以集体管理为主,推选村民并委托其负责日常运行管理和收取水费工作,付以一定报酬,农安县自来水管理者还与用水户签订协议书进行相关规定并确保水费正常收取;
而汪清县成立了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按照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的原则,对全县农村自来水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使该县的农村自来水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初步形成了农村供水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种管理模式是吉林省提倡的方向,今后继续在全省推广。

3、运行机制。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因地制宜地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建立了灵活有效的村镇供水工程运行机制。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挥水利行业优势,加强农村供水产业化建设与管理。无论哪种管理体制,都根据工程运行需要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分别建立领导、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工程维修养护制度及岗位培训制度,确保水质安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制定用人制度。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实行招聘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对管理及技术人员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奖惩及淘汰制度。三是建立分配机制。采取灵活有效的分配办法,使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联系起来,做到合理分配。四是建立约束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各项责任制度、规章制度、用水制度、分配制度等的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水费收缴及支出情况。

4、水价。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并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核定供水水价。水价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水费构成包括能源动力费、药剂费、水质检测费、管理费、维修费、办公费、折旧费及其他费用,吉林省大部分工程水价在1-2元之间,没有达到供水成本,个别工程由于受益人口少,人均承担电费较高等原因,水价达到3元以上,甚至十多元;
水费收取方式大部分每月月末收取,其余是年末或者年中收取,实收率不足70%。

5、电价。2006年7月以前,吉林省农村饮水工程电价大部分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标准,电价在0.945元/千瓦时左右,2006年7月21日,省发改委和水利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管理的饮用水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免收水资源费”。从2006年底开始,大部分农村饮水工程电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25元/千瓦时,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约2300万元,但也有个别地方没有执行这个标准。

(九)水源保护及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1、水源保护。为了确保农村供水水源地的安全,吉林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农村供水工程为打深水井提取水质合格的地下水的,大部分水源井都建管理房,为防止地表水污染地下水,采取了井口封闭、封盖上锁等措施;
二是引泉、高位水池等水源工程在室外的供水工程,首先,确定水源周围50-200米范围为水源保护区,其次,保护区内禁止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和化肥、农药等库房;
三是禁止以明渠方式在集中性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废污水;
四是禁止在水源地及村屯周边兴建有污染的化学、医药等工厂;
五是禁止建设破坏生活用水水源的沙场、石场等项目;
六是有计划地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种草、植树,保护植被,涵养水源。

2、水质检测。为确保水质安全,吉林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此项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要求每年至少检测一次。以前,水质检测费用由水利部门承担,2007年省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水质监测。

3、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组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169个,组建用水合作组织148个,成立工程管护小组1208个,建立县级供水协会3个,建立乡级供水协会72个,建立服务中心(站)945个。管理单位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推广管理经验,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另外,政府在扶持基层供水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吉林省进行了初步试点,目前,吉林省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乾安县准备从2008年开始,县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以前工程改造及设备更新。

4、建立供水应急机制。各乡镇政府及供水单位已按要求正在编制供水应急预案,建立供水应急机制,当停电、水源、水质发生重大变化或遇到严重干旱造成供水水量严重不足时,通过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群众生活用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前期工作方面

1、前期投入少,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吉林省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部分水源工程为打深水井,由于缺少前期投入,打井前没有做物探,导致出水量不足或水质不合格,甚至打干眼井;
有的工程在管道开挖过程中,因为地下水位偏高或者遇到流沙,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影响了工期。尤其从2008年开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实施方案不再采取典型工程代表法,而是每处工程都要进行初步设计,增加了前期工作量,需要的前期工作投入也随之增加,但又没有固定的前期工作经费来源保证。

2、年度投资计划下达较晚。 2007年国家投资计划下达时间为6月13日,吉林省分解计划和资金支出预算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已接近8月中旬,而2006年投资计划分三批下达,最后一批资金计划下达已到当年11月份,由于北方进入冬季早,施工周期短,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几乎不可能。

(二)建设管理方面

1、电网增容和线路铺设投资问题。为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县(市、区)成立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一般未包括电力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电网增容和线路铺设是必然遇到的问题,这部分投入在配套资金中所占比重不小,例如大安县在2005-2007年实施的项目中,县级配套为460万元,涉及电网增容和线路铺设投资达100万元,通过县主要领导与电力部门多次协调,减免了90万。这种协调只是“一事一议”,而没有形成补偿机制。

而在大安县目前仍有部分建成的饮水工程因缺乏电力设施而没有投入使用。

2、部分地方政府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的作用发挥不够。一是少数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差,主动改水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思想。二是政府针对部分群众安全饮水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综合协调能力不够。项目区有些群众认为多年来一直喝这样的水,自家有手压井,既方便又经济,不必出资投劳去建设饮水工程,还要交水费,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性不高,不愿主动出资投劳,影响工程建设。针对当前这种“事难议、议难办、办难成”状态,农民主体缺位的情况下,政府也没完全到位。三是政府推动建立用水户协会力度不够。从调研的乾安、大安和农安三个县来看,乾安和大安两县基本没有建立用水户协会。农安建立了用水户协会,但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参与程度不够。

(三)落实配套资金压力大

吉林省的社会自然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决定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均投入高于全国平均标准:一是吉林省冬季严寒,冻土层深(1.8米),土方开挖回填量大;
二是吉林省西部地广人稀,村屯之间距离远,集中连片供水困难,多为单个村屯集中供水为主,而每村屯一般平均几百人;
三是吉林省中西部地下水埋藏深,一般都在150米到280米之间,成井费用较高。或找不到好水源,必须配置水质净化设备和修建管理房。如农安县哈拉海镇曲家屯安全饮水工程,以2003年防病改水井为水源,出水量7.06m3/h,投资27万元,配备井房及管理用房(54m2)、除氟设备一套(7.1万元)、供水管网、入户管道及设备等,解决了114户、328人的饮水问题,人均投资823元,远高于全国人均水平,而国家补助196元,仅占总投入的23.8%,加大了省级、县级及受益群众的自筹压力。

农安县2005-2007年项目集中在2007年实施,工程总投资7917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914万元,省级配套和专项拨款3757万元,县级配套800万元,欠款1450万元,解决了347个氟病屯11.93万人的饮水问题,而对于2008年工程建设资金配套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由省直管到县,地市级参与程度低,村级积累少,基本没有配套资金投入,如果省级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要靠县、乡镇两级自筹解决配套资金缺口是十分困难的。这也是吉林省各县(市)面临的共性问题,将会影响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推进速度。

(四)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

一是计量收费普及率低。吉林省实行计量收费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足60%,还有部分农村供水工程用水户没有安装水表,以估算用水量收取水费、或按每人(户)每月确定一个标准收费。

二是水价标准低,水费计收困难,难保工程长久效益。由于考虑农民对水费的承受能力,折旧费和维修费很难提取,水价没有达到供水成本,收取的水费大部分用于电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同时由于农民对有偿供水认识不足,水费难以足额收取,待工程需要维修或设备需要更新时,无力进行维修、更新,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所需费用又没有财政投入,难保工程长久效益,易使农村饮水工程处于“建设、失效、再建设”的恶性循环。

三是部分供水工程没有配备消毒设备,定期化验和检测频率明显偏低。调研的三个县中大部分供水工程没有消毒设施,化验和检测次数普遍低于标准规定值。对于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后管理成本中,化验和检测费用比重较大,水价在未按全成本核算时,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支付电费和管理人员工资,余款不足以支付化验和检测费用,而地方财政也没有单独列支。在管理过程中,如行业监管不到位,很难保证按标准规定定期化验和检测。

四是尚未建立有效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如农安县已建成饮水安全工程360多处,数量还将增加,县水利部门面临新的繁重的建设任务的同时,还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做好已建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如不能建立起有效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将很难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在2000-2005年全省建设饮水工程1885处中,由于投入少,建设标准比较低,加上管理不善等原因,目前已有352处工程不能发挥效益,占工程总数的18.7%。

五是水源保证率有所降低。由于连年干旱,地下水位下降,导致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个别饮水工程出现“吊泵”现象,以泉水为水源的山区半山区饮水工程,由于植被破坏、环境变化等原因,泉水出水量减少,水源保证率有所下降。

四、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部门监督。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涉及水利、发改、财政、审计、卫生、环保、国土、电力等多个部门,目前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下发的管理办法只明确了水利、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职责,而对审计、环保、国土、电力等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没有规定,在与这些部门工作协商时,难度较大。如在工程竣工验收方面,需要审计部门出具资金使用审计结论,个别地区审计部门出具资金审计结论时间达一年之久;
在电价方面,2006年7月21日,吉林省发改委、水利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后,部分县(市、区)电力部门为了行业利益拒不执行。

目前,随着国家对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落实以人为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小康社会建设。因此,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规范进行和顺利实施,使这项惠民、利民工程确实达到预期效果,建议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牵头,针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水利、审计、卫生、环保、国土、电力等部门进行联合调研和检查,形成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由国务院或者多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并建立监督机制,共同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调动群众积极性。

在吉林省部分地区群众安全饮水意识不强,在工程建设初期群众积极主动性差,不愿出资投劳建设饮水工程,影响工程建设。如在大安县工程建设初期也遇到类似情况,但工程建成后,原来喝高氟水的受益群众普遍反映有氟骨症的病人,喝上安全水后骨头疼痛状况明显减轻或消失,得到实惠的群众主动关心工程,参与管理。

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政策宣传,以已建工程为典范,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效益,发动群众,引领群众从建设初期就积极投入到饮水工程建设中来,促进饮水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从现在已建工程的情况看,建得好、运行得好的工程都是基层地方政府战斗力强、村委会威信高,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地方。

(三)增加前期投入,规范设计深度,提前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前期工作量大,通过调研来看,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财政穷省,目前各级财政大部分未安排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前期工作。建议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投入的政策性文件,敦促地方政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以便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年度实施方案是“98”大水以后提出的,同水利部现行基本建设程序有些不符,建议将年度实施方案审批环节取消,改为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批。

鉴于当前普遍存在资金计划下达时间晚,当年任务不能当年完成实际情况,建议国家提前预下达下年度投资计划,确保工程建设周期,或以水利年度来考核工程建设周期。

(四)提高中央补助比例,加大省级配套力度,落实工程建设标准。

由于吉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较高(均达到自来水入户),加上特殊的社会自然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根据测算,全省人均投资在600元左右,远高于国家测定的人均409元投资标准。同时近年来物价高涨,按照国家2005年测算的人均投资标准,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建议国家适当提高人均投资标准和补助标准,同时建议加大省级配套力度用于入户工程建设。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要实现“方便地喝好水”,但由于工程成本高、资金不足等原因,调研发现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一些一定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水处理、消毒设施没有配备,入户管道及附属设备简陋,没有计量设备、水质化验也未按规范进行,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落实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加强监督、确保饮水安全。

(五)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财政投入机制。

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顽疾依然存在,“三分建七分管”,建后管理仍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点。受供水规模、农民用水习惯和支付能力的制约,农村供水水价难以实现全成本定价,收取的水费仅够支付电费和管理人员工资,对于日常运行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供暖费等都难以支付,更不可能计提折旧。

象吉林省这样冬季严寒地区,运行管理问题尤为突出。如农安县哈拉海镇曲家屯安全饮水工程,日均供水量10m3左右,每个冬季取暖费需1800元(用好煤3吨,每吨600元),药剂费1500元。水价3.5元/吨(不含取暖和药剂费,此项费用由镇里垫付),目前全镇这样的工程57处,每年垫付取暖和药剂费18.8万元,资金压力大。

针对工程建后大量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建议:一是工程建设应尽可能集中连片,扩大供水规模,降低管理费用,将部分成本摊入水价。二是政府部门建立工程运行管理及维护的财政补贴机制,列入地方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工程运行中的化验、检测、维护资金有固定来源,使工程能够及时维护、设备及时更新,从而确保工程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让广大农民共享水利发展成果。

安全饮水申请报告

镇巴县水利局:

公司位于镇巴县小洋镇木桥村绿色产业园区,是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快速的发展为带动地方经济和带动农户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公司是食品加工企业 ,对生产生活用水有着严格要求,水资源是企业实现突破发展制约因数,公司透过多次踏勘,公司后山有干净无污染的山泉水,水质标准符合食品加工企业要求。为了企业的扩大发展,特请求水利部门进行设计修建蓄水池、管道,以满足企业用水需求,同时可解决周边农户13户人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恳请望水利部门尽快介入,立项设计施工,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镇巴县长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4月26日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护情况专题调研报告

餐饮调研报告

网络安全调研报告

学校安全调研报告

铁路安全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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