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南川区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区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全市落实地方金融风险防控责任工作会议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结合全区实际,决定开展为期 2 个月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早打小、及时果断,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通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区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理财、融资咨询、金融服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违规从事金融业务和非法集资行为。
(二)以投资农业、林业、养老、矿产、能源、铁路、房地产、生态环境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
(三)各类合作社、互助会、储金会、基金会等组织违规从事金融业务行为。
(四)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台、基金等机构违规从事金融业务行为。
(五)其他金融风险隐患。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 20**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25 日,共分 3 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10 日)。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完善打非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措施。
(二)排查阶段(20**年 3 月 10 日至 4 月 20 日)。组织力量,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走访调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深入排查,发现线索,收集证据。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对一般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查处;
相关部门要根据案件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警示、责令整改,督促其规范经营,妥善化解风险。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影响恶劣,严重侵害投资人财产的典型案件,重点突破,严厉打击,有力震慑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三)总结阶段(20**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5 日)。行动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汇总分析,于 4 月 20 日前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金融办联系人:徐然,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如未按时上报,则视为本区域、本行业未开展排查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如今后出现非法集资引发风险事件和不稳定事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上报内容包括:专项行动工作及成效,所排查行业的现状及风险情况,非法金融活动处置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区金融办于 4 月 25 日前梳理汇总全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市打非办
四、工作分工 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打非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主(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成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本行业非法金融活动的摸底、排查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法院负责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与解决处置非法金融活动中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区检察院负责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的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对象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
查处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投资咨询类公司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负责对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信访办负责群众反映非法金融活动的接访、劝导和说服解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及房地产经纪公司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交委负责对汽车租赁行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农委负责对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企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养老产业领域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对林业领域林权投资、合作(托管)造林等企业投资活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金融活动处置工作。
区金融办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疑似非法金融活动的联合查处工作,并对区内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电子商务公司、交易市场等行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排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本辖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同时,配合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非法金融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制定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密组织,坚决打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区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打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案件,最重要的是要抓捕犯罪人员和追缴赃款赃物。在打击过程中,要摸清主要犯罪嫌疑人、资金运作模式、犯罪证据、资金流向、资产状况,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扣涉案资产,冻结银行帐户,保全犯罪证据,最大限度挽回集资群众财产损失。
(三)密切协作。打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
工作难度大,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在打击过程中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遇有政策界限问题,及时与区打非办联络,由区打非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处置,避免因处置不当而出现不稳定问题。
(四)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把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非法金融活动广告清理和案件处置结合起来,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长效机制,提高整治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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