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抗旱应急预案
庆云县抗旱应急预案 2020 年 1 月 8 日
- 1 - 目 录 1 总则 ............................................ 3 1.1 编制目的 ...................................... 3 1.2 编制依据 ...................................... 3 1.3 适用范围 ...................................... 3 1.4 工作原则 ...................................... 3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 4 2.1 指挥机构 ...................................... 4 2.2 职责 .......................................... 5 3 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 8 3.1 预防 .......................................... 8 3.2 预警 .......................................... 8 3.3 信息报告 ...................................... 9 4 应急响应 ........................................ 9 4.1 响应分级 ...................................... 9 4.2 响应程序 ..................................... 11 4.3 处置措施 ..................................... 14 4.4 应急结束 ..................................... 18 5 信息公开 ....................................... 18 6 后期处置 ....................................... 18 6.1 损失评估 ..................................... 18
- 2 - 6.2 灾民救助 ..................................... 19 6.3 总结评估 ..................................... 19 7 保障措施 ....................................... 19 7.1 队伍保障 ..................................... 19 7.2 物资保障 ..................................... 19 7.3 资金保障 ..................................... 20 7.4 技术保障 ..................................... 20 7.5 应急备用水源保障 .............................. 20 8 预案管理 ....................................... 21 8.1 应急预案培训 ................................. 21 8.2 应急预案演练 ................................. 21 8.3 应急预案修订 ................................. 21 8.4 应急预案实施 ................................. 22
- 3 -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为了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的需要,科学调度水源,解决供水矛盾,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实现科学防灾、抗灾,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制定本预案。
1.2 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 年)》 6、《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7、《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8、《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 9、《庆云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 2019 年总体规划》 10、《庆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1、其他相关法规规定。
1.3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庆云县行政区内干旱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全面抗旱工作。
1.4 4 工作原则
- 4 -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2、抗旱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抗旱以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抗旱工作按照实行全县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抗旱,实行公共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的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 2.1 指挥 机构 成立庆云县人民政府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和各乡镇(街道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 5 - 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属常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2 2.2 职责 1 2.2.1 指挥部 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和上级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防办、民政、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旱情旱灾汇报,安排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3)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料和经费;
(4)统一指挥我县的抗旱工作,组织县级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乡镇进行抗旱救灾。
2.2.2 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情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
(3)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
(4)传递上级抗灾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灾救灾措施的落实;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
- 6 - 金的分配工作;
(6)处理县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3 成员单位的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县领导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综合各类信息,及时掌握灾害信息,为县领导组织指挥救灾当好助手。
县应急局: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县政府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水利局:协调抗旱 防旱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灾害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
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
县发改局: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并定期向抗旱指挥部报送物资储备情况。
县财政局:协调安排抗旱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及
- 7 - 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
县住建局:配合县水利局编制城市抗旱应急供水计划,并配合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救助。
县文旅局:按照县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实事求是的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
县统计局:协同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旱灾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作物耕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县交通运输局:优先运送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障饮用水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县人武部:根据旱情需要,协助地方人民政府担负重大抗旱任务。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属地
- 8 - 灾害处置工作,配合指挥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的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3 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 3.1 预防 水利部门要明确旱情发生前的防范措施,加强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制定抗旱水源调度方案、节水限水方案,在不影响防汛的情况下,利用水库、坑塘、沟渠等设施尽可能多的蓄储水量,以作备用,补充抗旱水源不足。加快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工程发挥效益,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大力推行控制灌溉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建立墒情测报系统,及时准确的了解旱情动态的发展趋势。推广运用具有抗旱增产效果的试剂,提高作物自身抗旱能力,同时增加作物产量。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2 3.2 预警 1 3.2.1 信息监测 水利部门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县抗旱指挥部报送旱情信息。气象部门应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抗旱指挥机构。
2 3.2.2 干旱预警
- 9 - 水利、气象部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当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期干旱、工程蓄水严重不足时,县抗旱指挥机构应按规定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干旱预警等级主要参考《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的旱情评定指标来确定。一般分为四级,即 I 级预警(特大干旱)、II 级预警(严重干旱)、III 级预警(中度干旱)和 IV 级预警(轻度干旱),分别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表示。
3.2.3 预警信息发布 水利部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预警监测信息。旱情由县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发布内容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信息先由县抗旱指挥部审查核定后,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有关文件进行发布。发布范围为庆云县行政区域内。
3 3. .3 3 信息报告 县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是应及时加报。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
- 10 - 享。旱情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干旱发生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采取措施,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属一般性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向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凡经上级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旱情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 应急响应 4 4 .1 响应分级 根据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和轻度干旱的干旱灾害分级,分别对应划分为 I 级、II 级、III 级、IV 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
发生特大干旱,受旱面积 33 万亩以上,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 60 天以上,造成饮水困难人数 14.2万人以上。
- 11 -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
发生严重干旱,受旱面积 25 万亩至 33 万亩,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 41 至 60 天,造成饮水困难人数9.4-14.2 万人。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
发生中度干旱,受旱面积 17 至 25 万亩,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 26 至 40 天,造成饮水困难人数4.7-9.4 万人。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
发生轻度干旱,受旱面积 8 至 17 万亩,作物生长需水关键期持续无有效降雨日数 15 至 25 天,造成饮水困难人数 4.7万人以内。
4.2 响应程序 1、工作会商。县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会商,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各成员参加,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视情况立即启动县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洪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工作部署。县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参加,部署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特大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协助灾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请求省、市的支援,向省、市委和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 12 - 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县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 24 小时内派专家组赶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动员旱区群众紧急抗旱。县防办实行 24 小时值班,全程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进行报送。每天在电视台发布《旱情通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县抗旱指挥部为灾区紧急调拨抗旱物资,财政部门提供资金帮助。交通部门为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县防办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部门联动。县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各乡镇开展抗洪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抗御特大干旱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迅速上岗到位,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迅速做好抗旱工作。
4、协调指导。县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抗旱工作。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活生产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计划用
- 13 - 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
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及时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的搞好调度,对旱灾严重的居民饮用水进行定点限时供应,限制或关闭高耗水行业,加强节水措施,为灾区的生活生产及时供水。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5、方案启动。当发生特大干旱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资金、物资、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水利部门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对无地表水源的,要采用突击打井的办法解决解决水源。在降低 20%的灌溉定额的同时,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需水要求。启动相应的水资源调配方案。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抗旱物资供应和抗旱资金支持,抗旱服务组织深入抗旱第一线,加强抗旱技术指导。发生特大干旱,会引起地表水和地下水水位下降,引起出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等情况,为维护灾区的稳定,根据水源的可开采量,实行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旱灾损失。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并做好救援资金、物资的管理和发放。
6、宣传动员。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县抗
- 14 - 旱指挥部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宣传各乡镇、各部门的抗旱救灾情况,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由抗旱指挥部组织协调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深入抗旱第一线,大力宣传在抗旱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抗旱积极性,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中来,减轻旱灾损失,取得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
3 4.3 处置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各单位及时检查当地水库、塘坝蓄水情况、河道畅通情况以及闸涵起闭设备情况,做好引供水准备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全县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服务业用水的需求量,本着水资源总体平衡的原则,搞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3)受旱地区政府、指挥部发动群众,及时开展引水、输水渠道整治,确保水路畅通。开动固定泵站、架设临时抽水泵站,利用机井、小口井,抢提外水,适时开展抗旱浇灌。特别是在夏种夏插、秋种期间,坚决克服靠天等雨思想,主动开
- 15 - 展抗旱造墒、抗旱抢种、抗旱保苗、抗旱保栽插;
(4)各灌区及时抗旱灌溉,加大引水力度,并适当进行补充水源。加强各类灌区渠道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5)县水利局要切实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根据气象预报和河道来水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配水方案,加强灌溉管理和工程管理,水库要加强蓄水管理,做到多蓄少弃,做好向旱区补水准备;
(6)指挥部办公室在确保防洪安全的条件下,根据河道的水位变化情况,按照批准权限,关闭沿河涵闸,不再放水;
(7)各级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启动抗旱服务组织,备好并检查、维修各种抗旱设备,开始帮助农民抗旱浇地;
(8)财政部门加大抗旱投入力度,保障抗旱急需。电力、石油部门保障抗旱用电、用油需要;
(9)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旱情监测预报的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抓住战机,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以缓解旱情;
(10)要在确保生活用水、农业用水的前提下,兼顾生态环境用水,防止造成生态恶化;
(11)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和水质监测管理,防止城市供水水源水质下降;
(12)县水利局指导督促供水企业做好供水计划,适度控
- 16 - 制高耗水行业的用水,保证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和重点企业用水需求,按抗旱指挥部门的要求报告用水需求和计划;
(13)受旱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计划,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做好用水计划;
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旱抗旱工作情况;
(14)指挥部派出抗旱分队深入旱区组织开展抗旱,开展抗旱技术指导、临时架机抽水,销售、维修抗旱设备,推广抗旱新技术、新品种,为群众开展全方位、多功能服务。水库要做好防旱抗旱的用水计划;
(15)在河道水质不能满足饮用需求时,限制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
限制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16)将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要位置,兼顾生态用水以及农业生产用水。必要时利用集中水厂进行管网延伸;
(17)县城、集镇都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城镇供水不出问题;
动员全县抗旱服务组织、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及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和应急送水;
(18)在保证水库工程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抽取水库死库容;
全面启动各项应急调水方案。对乡村塘坝划出一至二口牲畜饮用水专用塘坝。协调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参加应
- 17 - 急送水,重点向饮水发生困难地区临时人工送水,确保人畜饮水需要;
部分地区因地表水源干枯,可采取打井取地下水等解决供水水源问题;
调整农作物产业结构,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
推广旱作物种植新技术,加强田间管理,深耕蓄水保墒;
(19)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确定沿河水量分配方案,保证城乡生活和重点骨干企业的生产用水;
(20)所有提水设施,抓住时机,抢提外水;
实施本措施时,如果水源紧缺到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的,必要时停止农业灌溉提水工作;
(21)供水部门对城市供水要加强节水工作,在保证医疗卫生的前提下,限时或限量供应生活用水;
对工业用水采取大规模的节水措施,严格控制或暂停高耗水企业的生产用水;
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22)水利部门科学调度,合理配置,开源节流,采取蓄、引、提、调并举的办法,做到科学用水,计划用水。对现有水源加强管理,制定用水计划,节约用水;
(23)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全力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通过动员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及社会力量向灾区送水,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各级政府要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机械,提供抗旱服务;
- 18 - (24)农业部门组织专家帮助农民和种植大户,进一步加大改种补种、结构调整力度,减少农业损失;
(25)指挥部办公室定时汇总上报的受旱农作物面积、农田断水天数、人畜饮用水困难的人口数、牲畜头数等灾情数据以及灾区社会稳定情况,向县政府、市抗旱指挥部报告。
4 4.4 应急结束 当旱情得到有效控制解除时,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 信息公开 灾害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指挥部办公室等有关单位按规定对灾害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经指挥部授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通告等形式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 后期处置 1 6.1 损失评估 由县抗旱指挥部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2 6.2 灾民救助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后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对受
- 19 - 旱严重的乡镇,继续狠抓抗旱工作,同时组织灾区富余劳动力广泛开展生产自救,大搞多种经营生产,农业损失副业补。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救治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治疫病的传播蔓延。
3 6.3 总结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应针对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对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评估,对预案中存在问题进行修订,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
7 保障措施 1 7.1 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旱救灾的义务。在抗旱期间,地方人民政府和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 7.2 物资保障 县抗旱指挥机构按规范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的有关工作。抗旱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
- 20 - 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3 7.3 资金保障 县财政、发展和改革、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4 7.4 技术保障 建设全县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抗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建立县抗旱指挥部与各乡镇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旱异地会商系统。建立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抗旱救灾信息的共享。当发生水旱灾害时,县水利局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和抗旱救灾的技术支撑工作,由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挥抗旱工作。
5 7.5 应急备用水源保障 干旱区主要以开采地下水为主。在灌溉水源有限的情况下,主要解决坐水点灌问题,旱田灌溉适当减少灌水次数,灌关键水。遇到严重干旱,则采取临时灌溉措施,适当发展喷灌。地下水埋藏较浅,开采容易的地方,积极开展打井取地下水,扩大坐水点灌和旱田节水型农业;
在水资源比较短缺和提水成本较高地区要因地制宜,修筑坑塘等雨水集蓄工程,拦蓄地表水,蓄水保墒,为提供抗旱灌溉水源充分发挥每立方米水的作
- 21 - 用。
8 预案管理 1 8.1 应急预案培训 为保证应急救援人员在发生灾害时能进行有效的救援工作,各级指挥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统一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定期进行应急预案培训,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应对灾害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2 8.2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指挥机构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不同类型的灾害应急演练,检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演练一次。由县应急局负责编制演练计划,制定演练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演练结束后,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编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预案进行修订。
3 8.3 应急预案修订 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修订评估。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 22 -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4 8.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县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
应急局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并负责解释。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抗旱应急预案(最新)
渭滨区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预案
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