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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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负责所在年级学生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维护学生的稳定。
第二条 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每周到教室或学生寝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不得少于5次。
第三条 积极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工作的有效性。
第四条 积极做好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及时反馈教师的意见和学生的建议。
第五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第六条 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保证学生一次性就业率。
第七条 四年内本人学生工作中无违纪行为。
第八条 遵守学校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
(二)5级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所在年级学生教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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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日常教学活动,每周到教室或学生寝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不得少于4次。
第三条 积极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工作的有效性。
第四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第五条 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保证学生一次性就业率。
第六条 四年内本人学生工作中无违纪行为。
第七条 遵守学校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
(四)7级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所在年级学生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维护责任内学生的稳定。
第二条 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日常教学活动的,每周到教室或学生寝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不得少于4次。
第三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
4 ---
第二条 协助任课教师开展日常教学活动的,每周到教室或学生寝室检查学生上课情况不得少于2次。
第三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第四条 四年内本人学生工作中无违纪行为。
第五条 遵守学校对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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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學二級學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学院专职学生工作。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4、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5、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6、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团学干部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8、指导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教学管理。
9、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10、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11、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学年小结、素质拓展鉴定及毕业鉴定等工作。
1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13、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
14、建立听课制度。认真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两方面意见和建议。
15、协助办理学生免修、退学、试读、休学、复学等工作。
16、做好校风、校纪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办理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报批工作。
17、协助做好各项评先评优工作。
18、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19、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大学辅导员岗位职责
1、高校辅导员岗位职责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团学干部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配合任课教师共同做好教学管理。
九、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
十、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
十一、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学年小结、素质拓展鉴定及毕业鉴定等工作。
十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
十三、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
十四、建立听课制度。认真听取学生和任课教师两方面意见和建议。
十五、协助办理学生免修、退学、试读、休学、复学等工作。
十六、做好校风、校纪及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办理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报批工作。
十七、协助做好各项评先评优工作。
十八、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十九、完成学务处和所在专业学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2、海南大学辅导员岗位职责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育人”中心任务,实施有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努力引导大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
2、党团工作指导。协助学院党委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团委书记等相关职务。
3、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4、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任课教师、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经常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
5、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
8、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9、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承担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10、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3、高校辅导员的岗位职责
学生辅导员的职责是: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并从以教育为出发点的管理和服务等各个方面指导学生的成长。
学生辅导员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指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目标、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法制意识、良好的品行操守及健康的心理。要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学习,深入学生,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学生辅导员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的学风建设,做好综合测评、考核奖惩等工作;关心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特别要关心生理、心理方面有障碍和疾患的学生;加强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学生辅导员要承担有关课程的教学工作,要指导学生党团建设,要组织协调社会教育资源,以创新精神研究运用多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育人”中心任务,实施有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努力引导大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辅导要协助二级学院党总支做好分管年级(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帮助学生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二、党团工作指导。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分院书记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主任开展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沟通,加强学风建设,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组织开展“嘉言懿行”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五、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团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七、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正确区分学生的思想和心理问题,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八、国防教育、新生军训、征兵入伍指导。组织开展国防宣传,提升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爱国热情,做好新生军训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九、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院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十、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分院书记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指导和检查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等学生日常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十一、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辽宁职业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育人”中心任务,实施有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努力引导大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辅导要协助二级学院党总支做好分管年级(专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和指导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深入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帮助学生分析国内外政治形势,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二、党团工作指导。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分院书记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班级组织建设工作。以学风建设为中心,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指导班主任开展班委会开展工作,努力加强班风建设。严格要求,大胆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深入学生,关心、爱护、指导、帮助学生,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作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沟通,加强学风建设,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设计学涯规划,促进学业进步。组织开展“嘉言懿行”诚信考试主题班会,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五、素质拓展指导。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团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好学生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七、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培养健全的心理品质,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努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恶性事故。正确区分学生的思想和心理问题,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八、国防教育、新生军训、征兵入伍指导。组织开展国防宣传,提升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爱国热情,做好新生军训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九、安全稳定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参与处理涉及学院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十、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分院书记做好班主任考核工作,指导和检查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等学生日常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寝室文化建设,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做好寝室安全、卫生和文明建设工作。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十一、完成学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交学院辅导员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教育部党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00]21号}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改革方案和实际情况,本着建立一支稳定、精干、高效的辅导员队伍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辅导员岗位设置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长远目标出发,我院辅导员队伍设置的原则是专兼结合,各系部设置专兼职辅导员各一名。在设置专职辅导员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可由兼职辅导员承担辅导员工作。
二、辅导员选聘
专兼职辅导员由辅导员选聘领导小组考核选聘。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人事处负责人、学工部负责人和相关系部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选聘原则是德才兼备、思想作风好、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努力、有政策理论水平、善于开展学生思想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辅导员工作量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专职辅导员的工作量为12个学生班(240人左右)。带班原则为首先满足专职辅导员带满规定学生人数,其余学生由兼职辅导员负责。如某系未设专职辅导员,则兼职辅导员带班情况由系部党总支或领导根据兼职辅导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分配带班数量和学生人数。
四、辅导员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 1、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
每带一个班(20人左右),每月发放辅导员岗位津贴200元。
2、兼职辅导员津贴
专职负责学生工作的系领导在带满规定的工作量后(5个班),每带一个班,每月发放辅导员津贴100元,其他兼职辅导员每带一个班,每月发放辅导员津贴100元。
五、辅导员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以及学院党委、各系部关于学生工作的要求和决定。
2、每学期初,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及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报所在系部总支和学生工作部。
3、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够在短时间内适应环境,并对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明确的了解。
4、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负责指导所带年级学生党团支部和学生会的工作,抓好学生党团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
6、引导并带领学生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1—2次有教育意义的集体活动。
7、认真组织并亲自带领学生参加全院性集体活动,如早操、升国旗仪式、全院大会等。
8、经常深入到学生当中(每周至少1—2次),开展调查研究,关心和爱护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到学生公寓检查了解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9、配合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指导和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
10、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所带年级(班级、个人)各方面情况的记录和积累,以便及时和准确掌握情况,为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提供依据。
11、结合工作实际,每学年至少写出1—2篇有关学生思想工作的论文。
六、辅导员纪律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学生的表率。
2、秉公办事,在学生评优、就业、入党等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3、工作中,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收受物品。
七、辅导员任职资格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调研写作能力。
3、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4、热爱辅导员工作,有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5、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6、聘干人员不能担任辅导员工作。
八、辅导员的培养
1、定期组织辅导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交流体会。
2、多方面开辟渠道,努力为辅导员的进修学习和业务提高创造条件。
3、辅导员的任期一般为四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再任一期。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勤奋敬业、成绩突出的辅导员,将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使用。
八、辅导员的考核
1、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学生工作部和各系部总支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各系部总支负责具体评议和考核。
2、考核方式包括个人思想和工作总结,学生反映(以不记名问卷调查方式进行,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各系部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
3、考核内容应包括自身建设(理论和业务学习)、辅导员职责完成情况、所带年级学生情况(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行为、学业成绩、集体活动等)。
4、考核时间及程序
辅导员的考核随学院年终考核同时进行。
辅导员就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报所在系部总支。总结要实事求是。
各系部总支根据辅导员的自我总结及系部总支所掌握的情况,在广泛征求老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辅导员一年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写出工作鉴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对各系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和异议,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5、评选比例及奖励
按辅导员总数的10%评选优秀辅导员。
优秀辅导员给予奖励。
考核结果为一般的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和系部总支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要求。
对考核结果较差的辅导员,在征得主管领导和系部总支同意后,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本学期仍按党政教辅岗位津贴执行,下学期聘任上岗后按此办法执行。
学生工作部
2001/1/2
大学学院管理岗位职责范文
为实现学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以教学质量提高为中心的内涵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申报与建设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学院新开设专业的初审及申报工作。
2、制定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负责专业建设立项、检查、评估、验收工作,自治区级品牌专业的推荐工作。 3、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组织拟申报专业调研、论证工作,并起草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建工作。
3、组织本系(部)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专项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等工作。
4、按照学院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2、审核各系(部)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
3、审批各系(部)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4、编发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系(部)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制定本系(部)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负责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如需变更,报教务处审批。
三、课程建设及课改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课改意见与建议、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
2、负责课改立项、检查和验收工作,国家级、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3、课改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4、审定课程标准。
(二)系(部)职责
1、负责本系(部)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课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3、根据学院课程标准制定与修订的原则意见,组织编写或修订各专业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存档。
四、教学运行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教学任务管理
(1)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每学期第10周前后下达下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
(2)协调跨系(部)任课教师的安排;
(3)审定各系(部)人才培养方案外开设的选修课开课计划;
(4)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5)每学期第12-13周,负责各系(部)学生对选修课程的退、改选审批工作。少数因特殊原因的退、改选课程可由学生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集体报教务处办理。
2、课程表编制、教室调度
(1)编印各学期全院总课程表,并于每学期放假前将下学期课程表发到各系(部);
(2)全院停、调、代课情况的审批与管理;
(3)全院教室使用情况调度,并编制《教室分布图》。
3、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管理
(1)制定学院基本教学工作量及经费核定办法;
(2)根据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定各系(部)基本教学工作量及经费;
(3)审核各系(部)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情况。
(二)系(部)职责 1、教学任务管理
(1)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承担的公共课、跨系专业基础课) ,并于教学任务下达2周内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2)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尤其是对新教师、外聘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后,须报教务处审核。
(3)学生选修课的指导和咨询工作;
(4)每学期第11周,组织本系(部)学生的选课工作,于第12周将本系(部)学生的选课汇总表向学生公布。审核退、改选学生的选课情况,并报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5)将本系(部)所开课程的学生选课名单分发给各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表编制、教室调度 (1)因各种原因确需调、停、代课者,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送教务处审批,同时要安排好补课时间。各系(部)应严格控制调、停课课时数,原则上各系(部)每学期同意调、停、代课时数不得超过总学时数的5%;
(2)根据教务处编制的《教室分布图》安排教室。
3、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
(1)根据学院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系(部)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办法;
(2)发放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并报送教务处、财务处审核。
五、考试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全院公共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落实监考教师;
汇总、公布各学期全院期末考试安排表;
负责全院考试工作的组织、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2)组织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统考工作、负责以系(部)为单位发放各类考试证书;
(3)学生缓考的审批,公共课课程补考、重修的组织与安排;
(4)毕业生公共课课程补考的实施。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对各系(部)考试命题、阅卷、评分等环节的检查和考核;
(2)试卷的选用、印刷、保密、封卷和考前发放工作;
(3)受理学生成绩查询;
(4)各类试卷阅后的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对直接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监考与违纪处理
(1)制定巡考计划,负责检查监考执行情况;
(2)负责核实监考教师违反监考守则情况,并及时做出处理;
(3)负责核实学生违纪情况,并做出处理。
(二)系(部)职责 1、各类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1)负责安排、组织、实施本系(部)所开课程期末考试及学期补考的各项工作,并完成监考教师的落实工作;
(2)组织本系(部)各门考查课的考查工作;
(3)协助教务处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考试工作的学生报考组织工作;
(4)本系(部)学生各类考试证书的发放工作;
(5)学生缓考的申报工作;
(6)核实学生违纪或作弊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2、命题、阅卷与试卷管理
(1)按照教学业务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考试命题和阅卷;
(2)本系(部)开设课程的试(答)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考试分析报告、学生毕业设计的分类、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
(3)试题一经拟定,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如有泄露,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成绩与学籍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成绩管理
(1)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维护与更新;
(2)学院公共课程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3)出具学生成绩证明;
(4)学生成绩的认定、核准工作。
2、学籍管理
(1)出具学生学籍、学历证明;
(2)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留级、复学、延长学制等学籍变动的审批;
(3)对各系(部)上报的退学警告、跟班试读、延长修业年限、留级和退学学生的复审与公示;
(4)学生图像信息采集的组织与安排;
(5)学生毕(结、肄)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6)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二)系(部)职责 1、成绩管理
(1)本系(部)所开课程成绩的录入、审核、公布及分析、统计;
(2)打印、公布各班学生成绩汇总表;
(3)学生学业成绩预警。
2、学籍管理
(1)学生的报到、注册和统计上报;
(2)学生学籍卡的建立与完善,在学生毕业后移交档案室;
(3)学生的课堂纪律及考勤;
(4)转专业、休学、留级、复学、试读、延长修业年限、退学警告、退学学生的初审;
(5)将退学警告、跟班试读、延长修业年限、留级、退学学生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同时做好签收手续;
(6)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七、学生档案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2、对系(部)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3、入档表格的印制,档案材料的审核与发放;
4、学生毕业后档案托管。
(二)系(部)职责
1、依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来进行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2、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本系(部)学生档案,建好学生档案台帐;
3、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重新分类归档工作;
4、将学生档案于毕业前两个月连同《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档案转交情况登记表》送交档案室。
八、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一)教务处、高教研究所职责
1、制定涉及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2、组织定期的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进行教学质量的动态监控;
3、制定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教学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对教学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4、开展与学院督导处的日常工作联系,开展对全院范围的教学状况的调研与监控;
5、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承担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6、状态数据平台建设的指导、督促、汇总和上报;
7、年度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报告的撰写与上报。
(二)系(部)职责
1、执行学院关于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质量意识,严格质量标准;
2、认真开展定期的教学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把握本系(部)的教学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3、成立本系(部)教学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学生评教和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并由学期结束前2周报送教务处与督导处;
4、配合学院做好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各项工作;
5、根据状态数据平台填报要求,采集核实各种数据,收集、整理、提供、保管所需佐证材料。
九、师资队伍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全院师资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会同组织人事处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专业建设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3、制定教师培养方案,做好师资培养、培训、进修、下厂及相关工作的指导、落实;
4、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考核和聘用工作;
5、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遴选;
5、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6、建立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工作;
7、外聘教师的审核与管理工作;
8、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
(二)系(部)职责 1、根据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制定本系(部)师资建设规划,报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组织实施;
2、制定本系(部)的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做好师资培养、培训、进修、下厂及相关工作的指导、落实;
3、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提出本系(部)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选,做好培训、考核和聘用工作;
4、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的评选;
5、根据专业要求,做好本系(部)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6、建立和管理本系(部)教师业务档案工作;
7、提出本系(部)外聘教师的聘用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后组织实施;
8、系(部)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方案,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十、实践教学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3、全院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检查、协调、评估和交流工作;
4、组织审批实践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践教学讲义、指导书及考核方案的建设;
5、学院实习、实训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系(部)教学基地的开放、共享、交流和评比工作;
6、指导和规范各系(部)的实习、实训工作,实践教学资料的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
7、检查顶岗实习计划,并对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落实情况和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
8、组织、指导各系(部)开展校内、外教学基地的项目建设,新基地的开拓、论证,实践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计划的汇总和审核工作;
9、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和使用审核。
(二)系(部)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有关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结合本系(部)特点,制定本部门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本系(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发展规划;
3、做好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资料建设和保存工作,配合好学院的检查、协调、评估和交流;
4、编写、修订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践课程教学讲义、指导书及考核方案的建设;
5、做好本系(部)实践教学资料的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
6、编制顶岗实习计划,畅通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渠道,并及时掌握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落实情况和学生实习情况;
7、组织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项目建设以及新基地的开拓、论证工作,并做好实践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计划,报教务处审批;
8、提出本系(部)实践教学经费的预算方案,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教材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全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2、教材建设项目评定指标体系的制定、组织立项、评审工作,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3、制定教材选用的原则,确保各学期教材质量、到位率,并按时发放;
4、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规划和印刷工作(立项审批:项目管理)。
(二)系(部)职责 1、本系(部)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
2、本系(部)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确定各学期课程的教材选用,报教材科以便征订下学期教材;
4、组织教师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及具体实施工作。
十二、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制定各类教学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安排各类院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上报工作。
(二)系(部)职责
落实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类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安排好辅导、训练及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十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辅导员工作职责: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条 辅导员工作守则
辅导员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专门人才的重任,因此,责任是重大的,任务是光荣而艰巨的。为了搞好辅导员的自身建设,做好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自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要求,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要根据现实情况,研究学生工作,掌握新规律、解决新问题。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对待学生工作要由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要兢兢业业,脚踏实地,要有奉献精神。要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要时刻关心和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不护短。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和学生打成一片,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思想教育要耐心,工作方法要细心,克服急躁和畏难情绪。加强自身的修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遇到困难不推诿,积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工作要有严格的科学性、计划性,讲究高效率。
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讲纪律,不徇私情。办事处理问题要公道,对学生要一视同仁,避免有亲有疏。要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要求学生做的是自己首先要做到,处处给学生做出榜样。要做到言而有信,说了事情就要办。要充分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及时认真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摸索规律,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第二条 辅导员工作职责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接班人。
在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坚持五抓:即抓苗头、抓倾向、抓规律、抓骨干、抓后进。并把这作为基本工作方法贯彻工作始终。
在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中要坚持三看:学习看劲头、生活看秩序(寝室和教室卫生、作息)、活动看情绪。
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学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经常深入班级,检查指导班级工作,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宣传推广。
模范遵守辅导员工作守则要求,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晚自习等,掌握学生的纪律、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指导班主任工作,共同商量搞好班级学生工作。
积极参加校、系、部(处)和年级的各种会议。认真学习,提高水平;
沟通情况、反馈信息,发表意见,建立学习工作笔记。
对评优、评奖的学生和班级提出表奖意见,对违反纪律构成行政处分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参加招生、毕业分配的具体工作。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系、部(处)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值周工作和竞赛评比工作;
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要严格请假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指导团总支(支部)、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第三条 辅导员常规工作
每周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例会。(检查值周工作,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
每周要参加晚间值班一次。
每周至少要找2~3名学生个别谈心,有计划、有目的地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要求。
每周普遍检查总结一次宿舍、食堂、教室、早操、晚自习、晚就寝的纪律、卫生情况。
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
每两周参加一次学生不同类型的马列学习会、班会、座谈会等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年级大会。
每月向主管学生工作部门有准备地、系统地全面汇报一次学生工作。
每学期开学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上交学期工作总结。
写好日常工作笔记和值班纪录。
面试试题:
1.你认为辅导员的职责是什么?
辅导员职责:
(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2.当代大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有哪些?你会如何处理?
一、问题
1.学业问题大学是高中学生向往、追求的目标,也是他们放弃许多兴趣爱好甘于在题海中跋涉的精神支柱。进大学后部分学生为了保持自己在中学的优势,废寝忘食,除了学习自己的专业课,还自己学一些社会急需课程,再加上英语、计算机的考级他们处于超负荷运转中。巨大的心理落差还表现在一些大学生对自己的专业不感兴趣。除了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由老师或家长强行代办之外,大学录取时进行专业调剂也让他们无法就读自己所喜欢的专业。而在一些重点院校还有这样的特殊原因:由于学生们在原先所读中学都非常优秀,但是一进大学就发现自己原来只是一个“普通人”,彼此实力相当,优越感的丧失使得一部分学生无法适应。而与此同时,又有部分学生则感到考入大学如释重负,因而即使感到竞争的危机、就业的压力,也提不起努力学习的劲头。
2.人际关系问题大学生从校门到校门,缺乏人际交往经验,缺乏在公众场合表达自己、与他人交往的能力和勇气,面对各种各样的活动,既充满了兴趣又担心失败,久而久之,甚至回避参与,妨碍了良好的人际交往圈的形成。学生因对己对人的认识问题,很难与人深交或缺乏知心朋友,有的则因人格因素,带来交往中的矛盾与冲突。
3.情绪不稳定问题大学生处于青春期的“暴风雨时期”,生长发育极为迅速,已基本趋于成熟,但由于阅历较浅,社会经验不足,对人生和社会问题的看法往往飘忽不定,容易出现各式各样的心理矛盾,很容易受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会因一点小的胜利而沾沾自喜,也易为一次小考失利而一蹶不振,自我控制和调试能力较低,并由此导致心理和行为偏差。不过大多数学生通过各种方式成功化解了自己的低落情绪,迅速呈现出积极的精神面貌;
但是一部大学生却“在泥潭里越陷越深”,甚至走向极端。
4.恋爱与性的问题大学生的性心理障碍问题也很令人担扰。大学生一进入青年中期,性生理基本成熟,性意识增强。这时的青年有了性冲动和性要求,他们渴望得到异性的友谊与爱情。由于性心理的不成熟,生活经验欠缺,对青春期的性冲动和性要求理解不当,常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紧张、恐惧、羞涩,甚至不正确的行为。有的因理解的恋爱观与现实的具体问题发生矛盾和冲突,便陷入痛苦、迷茫、消沉之中,为情所困而不能自拔。此外,因就业压力过大、家庭经济困难、生理缺陷等原因造成的心理问题也较多,有的是因一些突发因素造成的,有的是长期困扰造成的,有的是单一因素影响的结果,有的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二、对策 1.教师心理教育意识的提高教师心理教育意识的提高,对于预防学生的心理失衡和做好有关的心理保健工作是有很大帮助的。教师要有自觉进行心理教育的意识;
有正确的心理教育观,坚信人人都有巨大的心理潜能可以开发,心理发展是无止境的,人人都可能获得良好的心理品质,要尊重学生、理解学生、相信学生。自我教育是心理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要调动学生心理自主构建的积极性。另外,学生有很强的封闭性,不愿意把自己的性心理问题告诉老师,老师要多与学生沟通,取得学生的信任,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
2.学生心理健康意识的提高学生应该积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正确的对待问题,然后寻求科学的方法加以解决。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保持身体健康,加强自己的德行修养。多与人交流沟通,感到郁闷的时候就试着告诉自己,世界还是美好的,通过这些方式把问题转移。心理咨询老师应该就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咨询向学生做一个很好的说明,打消学生对进行心理咨询顾虑,认识到看心理医生就像是感冒了要去看医生一样的平常,能够在心理不平衡时候通过心理老师的帮助及时解决自己的问题,让自己得到更好的成长。
3.设立多种沟通渠道当某些学生有找心理医生的想法时,由于时间、面子等问题,又打了退堂鼓。所以除心理咨询外学校必须为学生设立多种渠道与心理老师进行交流,如可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网络平台、书信等方式,让学生可以随时宣泄自己的情绪,及时解决问题。
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共8篇)
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大学辅导员岗位职责(共4篇)
职业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责
学校辅导员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