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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全额清分自查报告专题参考

| 来源:网友投稿

湛江地区实施现金全额清分工作方案

一、政策依据

2014年4月2日,湛江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现金全额清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2014年上半年实现100元券别全额清分,2014年底实现50元券、20元券及10元券全额清分,2015年上半年实现5元券全额清分。全额清分是指柜台、自助设备收入的现金都必须经过清分机或手工清分才能对外付出或上缴人民银行。

二、准备工作

(一)将清分场地面积扩大到100平方米,在原4个人员基础上增加8人,增加2台4+2口光荣品牌中型清分机及2台流水线清分设备。每个支行配备1至2台2+1口光荣品牌小型清分机。

(二)补充容量320万(470×370×374)尾箱X个、容量450万(520×500×380)尾箱X个、卡封锁X个、卡封条X箱。

三、清分模式

为减少现金在途及在库占用成本,降低现金调运频率,降低押运成本,湛江地区采取柜台分散清分及总行运营部清分中心集中清分模式,即在不影响柜台人员对外服务情况下,柜台人员应使用清分机对大面额50元与100元券别自行清分,自行清分的现金可直接对外付出,实在无法清分的现金应回笼库房,由清分中心组织清分。

四、资金流转各环节有关规定

(一)现金回笼库房环节规定

每天营业结束前,各支行应将无法清分的现金,调入其中一个柜员名下尾箱,再由该柜员根据上缴的数量,通过网点综合服务系统向总行库房提出上缴预约。完整券必须以捆为单位上缴,残钞券也可以把为单位上缴。会计主管(主办)对上缴预约授权时,应先认真核对上缴数量,准确后在系统中进行授权。授权后,授权人员应与该柜员在监控下将现金装入头寸尾箱,并双人锁箱双人办理移交登记,待安保押运公司收尾时,连同营业尾箱交安保押运公司签收。上缴的现金当晚暂不做跨机构调拨账务处理,只作为寄存,寄存的现金归属支行在用现金,寄存的数量以已授权的预约为准,共备查。次日营业前应及时做跨机构调拨账务,以便库房核准上缴的现金后做调入处理。

(二)支行领用现金环节规定

各支行应合理匡算次日领取已清分的备付现金各券别需求量,并于当天15:00前通过网点服务系统向库房进行预约,以便库房管库人员及时受理,并按受理券别及金额进行装箱。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追加的,可在16:00前再次追加预约,16:00后库房不再受理预约。库房管库人员装完箱后,应逐一登记,以便安保押运公司押运时办理签收。当天运往安保押运公司寄存的现金归属在库现金,不做跨机构调拨账务处理,于次日早再做账务处理,受理的调拨单做为寄存的依据,供备查。

(三)节假日有关规定

由于节假日清算人员不上班,无法做跨机构调拨账务处理,故遇节假日的前一天下午,各支行不得做领现金预约,应合理前2天用量,提前2天一次性预约。对于节假日上缴未清分现金,建议最好在节假日最后一天做上缴预约,如营业尾箱已满,可根据情况在节假日任何一天做上缴预约,并按照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操作。

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月*日,我社召开社务会,组织各网点、股室负责人学习了市中心支行***行长、***副行长在加强现金管理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辖内各营业网点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相关法规,增强现金管理工作意识。

今年*月份,我社在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时,已较为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市农村信用社关于做好大额现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市中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增强职工对加强现金管理特别是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自觉遵守相关内控制度,履行现金管理职责,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把关;
***月份组织召开社务会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3]163号),对账户现金支付做了规范,现金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月***日及时传达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现金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逐步将现金管理引向深化。

二、落实相关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工作。 (一)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根据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社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现已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于印发反洗钱规定和操作规程的通知》(***[2003]024号)、《***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2003]025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几点要求〉的通知》(***[2003]044号)。***月中旬,我社组织开展的财务、信贷、安全保卫及文明优质服务四项检查刚刚结束,已就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各网点职工现金管理工作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基本上能按现金管理条例贯彻执行。

(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落实储蓄实名制度,严格客户信息登记制度,对在储蓄业务发生大额现金支付的储户提供的有效证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储户身份,相关的个人数据信息档案较为健全。

2、台帐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由现金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并填制《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统计表》,对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台帐,逐笔登记备查。今年1至8月份,我社发生的对公大额现金支出1123笔,金额25818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出497笔,金额20147万元,支现用途以建材企业业务往来为主,占现金支付总量的45%左右,符合当地的产业格局。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提取现金明显超过企业应用额度或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等可疑现象。

(三)大额现金支付分级审批授权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3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
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但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业务科审批;
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
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能上报***市信合办审批。

2、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
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联社分管主任审批;
5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均能按规定上报审批。

3、个人银行存款帐户的现金管理均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暂未发现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等违规现象。

三、加强帐户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帐户开立的合规性,严禁帐户化整为零提取大额现金。今年我社新开立对公帐户34户,日常现金收付交易正常,暂未发现有明显可疑的提现活动;
二是鼓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9月26日,我社已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进行了布置,凡在我社办理10万元以上个体贷款的一律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后转存支付,现已组织信贷人员下乡,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是做好注资、验资帐户的管理工作,对前来办理注资、验资的客户,验资成功后一律在人行开立基本帐户方给予办理支现业务,现金支付有按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做好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

一是组织信贷员到各企事业单位中去,解释上级行社关于现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争取企业的谅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
二是开展信贷员下乡活动,动员个体工商户自觉开立个人银行,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资金通过转帐结算,避免大额现金支付;
三是充分利用转帐、大同城、汇兑等结算工具,积极动员企业将大额资金通过转、汇结算,便于开展大额现金交易监控,保证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对现金支付用途的审查管理工作。

重点检查各网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支付用途、提取金额、交易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分析。今年1至8月份,我社5万元以上的对公大额现金支付主要集中在建材、陶瓷、粮食加工、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提现用途主要用于购置荒料、原油、粮食或其它正常经营往来,提取现金的用途、额度、频率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基本相符。

通过此次自查,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加强,管理工作进展顺得,但还是存在某些方面不足,主要有:(一)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监督制约机制未得到全面落实,部份违规违章行为时有抬头;
(二)因现金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对企业现金支付的审查管理力度不够,现金监测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对《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帐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我社将紧紧围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职工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增强现金管理的工作能力;
(二)不断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网点自觉落实相关的内控制度、台帐制度、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监督制约制度;
(三)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的交易监测,对现金支付用途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尽量避免违规支付,有效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套现从事经济犯罪等活动;
(四)加强帐户管理,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开立帐户的合规使用;
(五)做好企业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信用社

****年*月*日

**农村信用社库存现金专项检查情况的

报告

省联社财务部:

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库存现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联社于2012年**月**日至**日在理事长等五位联社领导的带领下,抽调机关各部门成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对全辖**个营业网点开展了库存现金专项检查,采取了核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帐簿报表、相关登记簿、会议记录、规章制度执行等方式进行,检查面为100%,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库存现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现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联社理事长***任组长,监事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及机关各部门为成员。第一组由监事长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社;
第二组由主任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网点;
第三组由副主任***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社。并统一检查的口径和范围,做到全面检查,充分暴露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检查内容

1、检查营业部、各信用社、分社等网点的内外库、柜员尾箱、自动柜员机等全部业务经营中的现金。看是否存在白条顶库、长期超库存现象或账款不符的现象。

2、“四双制度”、查库制度、三人值班制度的执行、安全日志、值班交接登记簿记载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单人值班、不按时值班守库的现象;
现金调拨是否按程序操作,是否有网点自身调运现象,柜员尾箱交接是否清楚。

3、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及灭火器材、自卫工具的运行状态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正常运行或已损坏的现象。

4、检查对账制度的执行情况及重要空白凭证等有价单证帐实核对。是否存在长期不对账或账实不符的现象。

三、检查情况与问题

本次检查未发现现金账款不符、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账实不符、重要账户内外帐不符等问题。但也存在部分网点领导与员工安防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业务操作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现金管理方面:一是超库存限额保管现金。主要表现在***信用社超库存限额5万元,其原因是该社安装有自动取款机现金需求量相对较大,检查时存在超限额现象。二是个别网点负责人现金查库不及时,未达到联社要求的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四次的查库制度。

(二)重要空白凭证方面:如****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大额支付凭证没有按顺序使用,存在五张大额支付凭证错号使用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根据检查所反映的情况与问题,联社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研

究,分析了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增强全员合规、安防意识。要求组织员工学习现金管理和相关规则制度及案情通报,增强每一个员工的合规与安防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按照业务操作制度、稽核处罚制度和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县。

三是加强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常态化,按照业务经营与监督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网点的检查与辅导,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网点负责人要抓好对业务经营与日常管理的检查,明确登记簿签名均由责任人签字,不得相互代替,及时消除隐患与漏洞。

四是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减少现金库存占用和提高资产的占比,要求各网点结合自身的现金收付情况合理压缩库存现金占用量,对于超限额部分应及时联系入库或上缴。

五是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按照省联社和县联社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管重要空白凭证,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的购、领、用、销(销号)、存、销(销毁)手续。

六是切实加强帐务核对、严格落实对账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通过这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了内控制度的

执行力度,有效防范了现金资产的安全隐患,为信用社稳健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企业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各位财务人员,那么是怎么样写关于现金的自查报告的呢?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企业现金管理自查报告吧!

企业现金管理自查报告【1】

*月*日,我社召开社务会,组织各网点、股室负责人学习了市中心支行***行长、***副行长在加强现金管理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辖内各营业网点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月份,我社在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时,已较为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市农村信用社关于做好大额现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市中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增强职工对加强现金管理特别是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自觉遵守相关内控制度,履行现金管理职责,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把关;
***月份组织召开社务会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账户现金支付做了规范,现金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月***日及时传达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现金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逐步将现金管理引向深化。

(一)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根据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社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现已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于印发反洗钱规定和操作规程的通知》(***[XX]024号)、《***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XX]025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几点要求〉的通知》(***[XX]044号)。***月中旬,我社组织开展的财务、信贷、安全保卫及文明优质服务四项检查刚刚结束,已就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各网点职工现金管理工作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基本上能按现金管理条例贯彻执行。

(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落实储蓄实名制度,严格客户信息登记制度,对在储蓄业务发生大额现金支付的储户提供的有效证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储户身份,相关的个人数据信息档案较为健全。

2、台帐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由现金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并填制《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统计表》,对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台帐,逐笔登记备查。今年1至8月份,我社发生的对公大额现金支出1123笔,金额25818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出497笔,金额XX7万元,支现用途以建材企业业务往来为主,占现金支付总量的45%左右,符合当地的产业格局。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提取现金明显超过企业应用额度或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等可疑现象。

(三)大额现金支付分级审批授权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不足3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
超过30万元但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业务科审批;
超过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
超过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能上报***市

信合办审批。

2、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
超过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联社分管主任审批;
5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均能按规定上报审批。

3、个人银行存款帐户的现金管理均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暂未发现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等违规现象。

一是严格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帐户开立的合规性,严禁帐户化整为零提取大额现金。今年我社新开立对公帐户34户,日常现金收付交易正常,暂未发现有明显可疑的提现活动;

二是鼓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9月26日,我社已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进行了布置,凡在我社办理10万元以上个体贷款的一律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后转存支付,现已组织信贷人员下乡,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三是做好注资、验资帐户的管理工作,对前来办理注资、验资的客户,验资成功后一律在人行开立基本帐户方给予办理支现业务,现金支付有按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是组织信贷员到各企事业单位中去,解释上级行社关于现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争取企业的谅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

二是开展信贷员下乡活动,动员个体工商户自觉开立个人银行,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资金通过转帐结算,避免大额现金支付;

三是充分利用转帐、大同城、汇兑等结算工具,积极动员企业将大额资金通过转、汇结算,便于开展大额现金交易监控,保证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重点检查各网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支付用途、提取金额、交易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分析。今年1至8月份,我社5万元以上的对公大额现金支付主要集中在建材、陶瓷、粮食加工、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提现用途主要用于购置荒料、原油、粮食或其它正常经营往来,提取现金的用途、额度、频率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基本相符。

通过此次自查,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加强,管理工作进展顺得,但还是存在某些方面不足,主要有:(一)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监督制约机制未得到全面落实,部份违规违章行为时有抬头;

(二)因现金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对企业现金支付的审查管理力度不够,现金监测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对《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帐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我社将紧紧围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职工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增强现金管理的工作能力;

(二)不断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网点自觉落实相关的内控制度、台帐制度、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监督制约制度;

(三)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的交易监测,对现金支付用途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尽量避免违规支付,有效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套现从事等活动;

(四)加强帐户管理,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开立帐户的合规使用;

(五)做好企业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信用社

****年*月*日

企业现金管理自查报告【2】

省联社财务部:

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库存现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联社于XX年**月**日至**日在理事长等五位联社领导的带领下,抽调机关各部门成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对全辖**个营业网点开展了库存现金专项检查,采取了核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帐簿报表、相关登记簿、会议记录、规章制度执行等方式进行,检查面为100%,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库存现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现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联社理事长***任组长,监事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及机关各部门为成员。第一组由监事长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社;
第二组由主任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网点;
第三组由副主任***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社。并统一检查的口径和范围,做到全面检查,充分暴露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检查营业部、各信用社、分社等网点的内外库、柜员尾箱、自动柜员机等全部业务经营中的现金。看是否存在白条顶库、长期超库存现象或账款不符的现象。

2、“四双制度”、查库制度、三人值班制度的执行、安全日志、值班交接登记簿记载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单人值班、不按时值班守库的现象;
现金调拨是否按程序操作,是否有网点自身调运现象,柜员尾箱交接是否清楚。

3、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及灭火器材、自卫工具的运行状态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正常运行或已损坏的现象。

4、检查对账制度的执行情况及重要空白凭证等有价单证帐实核对。是否存在长期不对账或账实不符的现象。

本次检查未发现现金账款不符、重要空白凭证账实不符、重要账户内外帐不符等问题。但也存在部分网点领导与员工安防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业务操作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现金管理方面:一是超库存限额保管现金。主要表现在***信用社超库存限额5万元,其原因是该社安装有自动取款机现金需求量相对较大,检查时存在超限额现象。二是个别网点负责人现金查库不及时,未达到联社要求的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四次的查库制度。

重要空白凭证方面:如****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大额支付凭证没有按顺序使用,存在五张大额支付凭证错号使用的现象。

根据检查所反映的情况与问题,联社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研

究,分析了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增强全员合规、安防意识。要求组织员工学习现金管理和相关规则制度及案情通报,增强每一个员工的合规与安防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按照业务操作制度、稽核处罚制度和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县。

三是加强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常态化,按照业务经营与监督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网点的检查与辅导,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网点负责人要抓好对业务经营与日常管理的检查,明确登记簿签名均由责任人签字,不得相互代替,及时消除隐患与漏洞。

四是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减少现金库存占用和提高资产的占比,要求各网点结合自身的现金收付情况合理压缩库存现金占用量,对于超限额部分应及时联系入库或上缴。

五是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按照省联社和县联社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管重要空白凭证,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的购、领、用、销、存、销手续。

六是切实加强帐务核对、严格落实对账制度,防范操作风险。 通过这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了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有效防范了现金资产的安全隐患,为信用社稳健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xx信用社关于对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xx联社:

我社接到《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为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确保大额现金存取业务规范、安全,我社组织有关人员对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建立组织

我社成立了以主任xx为组长,xx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对大额现金的支取、审批、备案等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二、自查情况

(一)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情况。我社对大额现金收付业务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原则;
认真核对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对由他人代理办理的,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我社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分级授权审批制度;
5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大额取现业务由信用社内勤主任审批,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大额取现业务由信用社主任审批,100万元以上的大额取现业务报联社审批、备案;
我社实行联社统一集中授权制度,不存在未经授权支付大额现金的情况;
不存在采取化整为零等形式逃避大额现金监管的情况。

(三)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我社建立了大

额现金支取登记簿;
对于每天发生的大额取现业务逐笔进行登记,对单笔或当日累计10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收付交易,建立甄别报备制度。

(四)账户管理合规情况。我社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结算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不存在为一般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的情况;
我社现没有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大额支取业务合规;
单位存款账户向个人存款账户转账符合有关规定。

(五)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我社明确内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人民银行报送大额交易及可疑交易报告及时、准确和完整。

三、存在问题

1、办理大额现金收付业务时要求客户提供了身份证件,但存在没有进入身份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核查的情况;

2、大额取现业务有漏登现象。

四、整改措施

1、我社要求经办人员对漏登的大额取现业务进行补登完善;

2、我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大额现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大额现金管理制度规定,提高员工 2

合规意识,按照要求,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大额现金管理的合法、合规。

3、加强大额现金收付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我社将对大额现金收付的管理,进行定期自查,加强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促进大额现金收付业务的不断规范。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今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收付管理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大额现金收付业务管理水平。

xx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中国银行**支行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

取业务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行对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 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我行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行现有账户66 个,其中:基本账户 24个,一般存款账户 24个,专户 18 个,开立注册验资户1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注册验资户提供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验资户的汇缴人与出资人名称一致,在验资期间做到了该账户只收不付。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们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一律按规章制度办理,无支付高息及手续费、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通过调阅存款分户账进一步核查,没有发现一般存款账户、临时账户提取现金的现象,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二、反洗钱管理自查情况

(一) 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我行设立会计结算部门为反洗钱机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指定会计人员为反洗钱工作人员,负责本行大额和可疑交易记录,分析和报告反洗钱工作,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制定了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客户在我行开立账户时,我行都能够及时核对客户身份证明、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像件,并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等要求,对客户进行了风险等级划分。对客户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都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不符合规定的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我行无开立或假名账户,没有为不明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提供存款和结算服务。按规定执行重新识别客户制度,对客户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都按规定期限保存。

(二) 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在日常工作办理过程中,对每一步业务都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迟到或漏报情况,对总行转发的补正通知和相关报文,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

三、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自查情况

(一)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办理每一笔现金支取业务,对他人代理办理的,我行都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的身份证件,并留存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对于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 ,我行都能够按规定向中国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

(二)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对现金支付5万元(含)严格按反洗钱的相关规定及我行的管理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先由信贷部门审批完后,再由会计部门审核把关,对企业签章在验印系统中进行验印及手工验印,对超过限额的现金支票对持票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自查情况来看,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办理规范,符合各项制度规定,但在专户管理上也存在着历史遗留问题.

五、整改措施

(一)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根据企业特点积极想办法,定对策,多跟企业沟通,努力做好我行的账户年检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变更信息,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二)我行继续和财政局协商,让他们尽快把所缺的专项资金证明补齐。

通过这次自查,使我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及现金支付业务管理 ,得到了加强和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内控措施,建立健全开销户制度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加强账户管理系统操作。提高核算质量,杜绝一切违规现象的发生,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检查

自查报告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行对2011年1月15日至2011年6月30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管理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肃支付结算纪律,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我行实际,完善了支付结算制度,支付结算业务办理合规合法,提高了支付结算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我行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网银业务电子证书管理登记簿》、《网银业务电子证书检查登记簿》;
严格履行查库制度,坐班主任、主管行长、行长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
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登记簿和可疑交易登记簿,对现金支付2万元(含)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

1 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即企业支取2万元以下现金由管户信贷员审批;
2至50万元(含)由管户信贷员加注意见,信贷部主任审批;
50至100万元(含)由管户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加注意见,主管副行长审批;
100万元以上由管户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加注意见,行长审批,最后由财会部门审核把关,对企业签章在验印系统中进行验印核对,对超过限额的现金支票对持票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二)支付结算制度执行情况。我行依照《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结算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结算票据要素进行审查,通过电子验印系统对开户企业印鉴进行电子验印,对验印结果无法自动有效进行人工验印的加盖经办人签章确认;
按总行规定对结算业务收取相关手续费,无多收或少收情况;
及时做好查询查复工作,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查必相符,无压票、任意退票、无理拒付、截留挪用客户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问题,做到了结算无差错,计息无串户,存款无透支;
坐班主任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对资金汇划等重要会计核算事项进行审核授权,对贷款审批手续、信贷资金的用途、流向、要素的完整性和企业存款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把每日工作中的重要

2 事项在《坐班主任日志》上进行登记;
按月向开户企业发放对账单,对企业存款、贷款分户账进行核对,并及时收回,对账单收回率达100%,做到了银企账务核对相符,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银行电子对账系统的对账、按月核对同业往来款项、按日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按季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利息。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行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
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
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
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行现共有账户575

3 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214个、一般存款账户24个、专用存款账户335 个、临时存款账户2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部分老棉花、粮食企业改制后企业已不存在,现在所少账户资料无法进行补全,已报人民银行进行备案),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臵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支付高息及手续费、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通过调阅存款分户账进一步核查,没有发现一般存款账户、临时账户提取现金的现象,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我行在为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严格按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银行不垫款;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的原则进行。在票据业务的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和《票据法》等操作规程要求,认真审核处理各项业务,对客户办理的每笔支票、汇兑业务全部进行电子验印,对大额

4 提现和汇兑在公民身份核查系统进行客户身份验证,对于因为系统原因造成的业务异常现象均能在规定时间内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没有异常挂账现象。

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我行共办理现金支票业务2585笔,金额48203万元;
转账支票业务796笔,金额31577万 元(跨行支付321笔,金额13248万元,其中:办理支票影像截留业务32笔,金额256万元);
汇兑3184笔,金额229639万元(现金汇款45笔,金额7.8万元);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5笔,金额700万元。

四、支付系统管理及支付信息报送自查情况

(一)支付系统管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行已开通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截留系统。在系统运行管理方面,我行严格按照《中国现代化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没有违规操作现象,各网点支付系统均按要求设臵了操作员和业务主管岗位,对于跨行支付业务,操作员根据支付金额大小,以5万元为分界点,发起大小额实时支付贷记业务,所有贷记业务由业务主管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授权发送,如果是5万以上的大额支付贷记业务,业务主管再通过人行大额前臵机进行授权发送,业务流程符合内控管理要求;
操作员密码设臵规范,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密码进行了更换;
按要求及时打印了支付系统自由格式报文、操作日志、查询查复登记簿等资料,并按年装

5 订归档;
我行指定专人实时通过“18015报文监控”、“35027小额报文监控”监控本行的汇划报文,如出现异常情况,都及时向上级行进行了汇报。

(二)支付信息报送情况

根据人行和上级行信息报送要求,我行在月末、季度末均能按时报送《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统计月报表》、《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统计季报表》、《支付工具结构情况季报表》,并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

通过对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来看,我行支付结算业务办理规范,但也存在支票影像截留业务成功率不高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各金融机构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没有全部实现与人民银行影像支票系统对接,支票影像交换业务开展存在困难。

六、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行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根据企业特点积极想办法、定对策,多跟企业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行的账户年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
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发行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发行的企业形象。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同益支行关于对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自

查报告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会计科:

我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的安全稳定,依据大连农商总行和普兰店支行会计部的通知要求,我行于2013年4月26日成立自查领导小组对所辖营业机构、分理处开展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会计印章、柜员卡、印鉴册等重要物品全面自查,以防止各类金融风险,杜绝案件的发生。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此次自查以检查日账面数据为准,共检查会计专柜1个,储蓄专柜1个,分理处1个。

一、现金自查情况

通过对总行及分理处现金的自查,我行账实账款均相符,无长短库及白条抵库现象(附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自查表)。

二、重要空白凭证自查情况

通过对总行及分理处的重要空白凭证自查发现账实账证均相符(附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自查表)。

三、印章管理方面

我支行印章16枚,其中:会计专柜印章8枚包括: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支行转讫章一枚;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

店同益支行业务受理章一枚;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支行结算业务专用章一枚;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支行业务公章一枚;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支行财务章一枚;
李希久小章一枚;
普兰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益信用社财务章一枚,李希久小章一枚;
储蓄专柜印章4枚,包括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支行业务公章一枚;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支行转讫章一枚;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支行现金清讫章一枚;
假币章一枚;
同益分理处4枚,包括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分理处业务公章一枚;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分理处转讫章一枚;
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分理处现金清讫章一枚;
封存印章一枚包括大连农商银行普兰店同益支行现金清讫章(附印模管理自查表)。这些印章均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符合会计印章管理要求。

四、重要物品管理方面

我行持柜员卡人员12人,均按规定使用与保管,并登记在重要物品保管登记簿中,柜员卡的信息更改、保管,严格执行柜员卡管理制度。金库钥匙与小库钥匙由各专柜网点的出纳员保管;
款箱钥匙分别由专柜网点出纳员和复核员分管,印鉴册3套分别由支行会计、记账员、复核员保管。

经过本次全面的自查,同益支行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物品等处于正常使用保管状态,做到账证、账款,账实相符,无违规现象。

总之,通过本次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行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会计印章、柜员卡、印鉴册、重要物品等的管理,为提高员工防范金融风险意识,杜绝案件的发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同益支行

2013年4月26 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

自查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瓜州县支行:

为不断加强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管理,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套取现金、逃债、逃税、洗钱等违法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支付结算业务,我社严格按照银发[2011]116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全辖营业网点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方案及步骤

收到文件后,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部门及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本次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但我社仍做到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网点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一)组织领导

我社成立了由联社理事长康建文任组长,联社副主任田学军任副组长,联社财务部许新建、李秀娟、张超、毛霞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要求各社成立由社主任为组长,主办会计及其他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认真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规定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在自查结束后上报自查报告。

(二)自查时间及范围

此次自查时间从8月2日起至8月20日止。自查范围为2011 1 年1月1日止2011年7月31日经办的支付结算业务,重点是检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转帐、现金支取业务及反洗钱工作等。

(三)自查依据

我社要求各网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开展自查,做到自查有依可据,有法可依。

二、检查内容及步骤

结合我社实际情况,联社财务部特统一设臵下发了涵盖自查文件所有内容的自查汇总表及明细表,方便各社自查汇总。

(一)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开立自查及办理情况

一是经自查,从年初止7月31日,我社未发现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累计10户以上的客户,全辖共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16770户,公民联网身份核查16770户,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16770户,全部都进行了身份核查。我社在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业务,能够认真核对存款人身份证件的姓名、号码及照片,并全部通过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核实,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对冒用他人证件开户、虚假身份证件开户的均不予办理,要求客户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
对于由代理人开户的,能严格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留存电话号码及详细住址等重要信息,并按月或按季及时装订保管客户开户资料。

二是我社账户年检总量为582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379 个、一般存款账户19个、专用存款账户174个、临时存款账户10 个。

2 其中:2011年新开立对公账户73户。经过自查,辖内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均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臵正确,口令管理严密;
开户都能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
能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
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1、对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开户业务的,我社严格审查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并使用联网核查系统对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进行核查,证件齐全的情况下予以办理,但有少部分账户存在开户无授权委托书的情况。

2、我社同一自然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共有18户,经自查存款人身份真实,开户资料有效,并全部通过身份联网核查。经过甄别,其大额交易未发现有任何可疑交易,均属账户之间正常交易。

3、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73户,有4户未执行3个工作日生效制度。

4、开立注册验资账户4户,账户在注册验资期间均严格执行只收不付规定,没有资金汇缴人与出资人名称不一致情况,验资结束后不在使用的都按要求进行了销户处理。

5、银行自行撤销账户1户,该户为注册验资户,账户自开立后没有发生任何业务,在自查过程中已将其销户,没有出现过存款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6、单位账户年检情况。根据甘信联发[2011]133号《转发关于开展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对2010年度存量账户进了年检。基本户年检总量为379户,止8月20日基本户已年检357户,还有22户基本户(久悬11户)因各种原因未通过年检,此项工作现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7、账户的开立资料审核严密,资料完整,合规,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户的单位,开户资料按照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因部分账户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或因法人变更等,变更资料正在收集整理年检中。

(二)人民币结算账户转帐业务自查情况

对个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50万元以上大额划转业务我社建立了大额划转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详细记录其交易对手、资金用途、资金流向等重要情况,各社指定专人每日对反洗钱系统的可疑交易及时进行补录及核实,并按月向人民银行上报银行业50万元以上大额转账交易明细表;
凡是转账超过20万元以上必须由社主任和主办会计审批方能转出或汇出,并由主任及主办会计签批大额资金签批单。我社做到了支付资金层层把关,授权管理,责任明确。从年初止7月31日,排查个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共发生50万元以上大额划转807笔,金额131474万元,其中单位向个人转账超过5万元的926笔,金额23987万元,个人结算账户划转20万元以上875笔,24765万元,账务处理合规,用途明确,均符合相关规定。我社无账户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入,跨区域交易等情况;
无资金快进快出,过渡性质明显情况;
无故意拆分交易,规避交易限额;
未发现对外资金收付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活动不符等情况。对有以上情况发生的,我单位坚决制止,不予办理。

(三)人民币结算账户现金业务自查情况

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对辖内所有经办的现金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自查。

我社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设立大额现金支取登记簿,且按要求登记账号、提现人姓名、提现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提现用途明确,并留存提现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当日传票附件,且全部进行公民身份联网核查;
对于由代理人经办的,必须要求代理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并留存代理人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传票,并进行公民身份联网核查;
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业务,由相关责任授权人审核,客户提供身份证件要求同上,按月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2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收付交易逐笔明细表。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我社及时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我社自动柜员机(ATM)取现,符合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规定。从年初止检查日,我社共自查人民币结算账户现金支取5万元以上业务2865笔,金额29978万元,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收款人为个人的共50笔,留存身份证件50份,个人结算账户5万元以上留存身份证复印件2548份;
现金支取20万元以上446笔,金额15377万元,提现人为个人的留存身份证复印件242份。

经自查,现金支取业务符合相关规定。

(四)支付系统管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社有8个营业网点加入了大小额支付系统,还有12个营业网点申请已递交省联社财务部,将在近期全部开通大小额 5 支付系统,支付系统环境良好。在系统运行管理方面,没有违规操作现象,各网点支付系统均按要求设臵了操作员和业务主管岗位,对于跨行支付业务,操作员根据支付金额大小,以5万元为分界点,发起大小额实时支付贷记业务,所有贷记业务由业务主管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授权发送,如果是5万以上的大额支付贷记业务,业务主管再通过人行大额前臵机进行授权发送,业务流程符合内控管理要求;
操作员密码设臵规范,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密码进行了更换;
按要求及时打印了支付系统自由格式报文、操作日志、查询查复登记簿等资料,并按年装订归档;
根据人行和上级行信息报送要求,我社在季度末均能按时报送《非现金支付业务情况季报表》、《支付系统县域金融机构分布情况统计表》,并做到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通过对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来看,我社支付结算业务办理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个别社经办人员对账户管理工作认识度不够,存在开户未要授权委托书及未执行3个工作日生效原则;
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部分账户资料保管还不够规范;
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有部分账户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还有22户(久悬)户基本户未年检;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的内容填写不太完整,漏填邮编、电话等;
大额交易、可疑交易部分社有未按时补录现象。上述这些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账户年检工作,督促企业,通过协商尽快解决年检,其他问题我社都在自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整改,也修度了相关的制度政策,规范了支付业务的操作。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今后将加强对支付结算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加强培训, 6 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
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防范支付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以上自查报告妥否,请指正。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自查报告

根据省分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行人民币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的管理,防止客户从事反洗钱活动,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和反洗钱检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省分行关于《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 提高对账户管理和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内容、范围、方法,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检查情况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 。

一致且符合规定。

5.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程序合规。在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备案类账户开户资料的保存完整,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执行年检制度;
接收存款户开户信息变更通知后,及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自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6.在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符合有关规定。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户,我行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理付款业务,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存款账户、或者为不可取现以及未经批准取现的专用存款户办理取现业务的行为,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转账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转账、汇兑等业务管理,对大额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转账单笔超过5万元的,我们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对于账户资金急中转入,分散转出;
快进快出,不留余额;
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
对外收付与单位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等情况,我行拒绝办理转账业务

(三)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省份识别和客户省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现金支取管理。

对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首先进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然后核对取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我行及时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四)反洗钱的自查情况:

1.认真落实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求的执行。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没有违规操作现象。按要求制定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2.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企业客户在开户时,我行财会人员会一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企业开户证实书、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单位客户相关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定期审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
客户先前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限的,我行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并按规定执行重新识别客户制度,并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按规定期限保存。

3.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迟报或漏报的情况;
对总行转发的补正通知和相关报文,我行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正。

三、存在的问题

1.我行从业人员对支付结算业务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还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工作。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

自 查 报 告

曲靖市联社: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组织对辖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进行自查和检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付结算内控管理情况。我社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和交接制度,所有重要单证、重要物品及预留印鉴卡全部纳入操作员钱箱管理,按要求建立了《印章使用保管登记簿》、《印鉴卡使用管理登记簿》;
严格履行查库制度,基层社主任按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查库,并把查库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详细记录;
重要单证、重要物品的领用、使用、保管、交接以及作废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没有账实不符的情况;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行社的有关要求办理资金支付,建立了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登记簿和可疑交易登记簿,对现金支付3万元(含)以上登记大额现金登记簿,大额交易严格按照反洗钱的相关规定逐笔进行了审批,并在大额交易登记簿中进行了登记、备案,即企业支取10万元以下现金由分社主任(或副主任)审批;

1 10至50万元(含)由基层社主任审批;
50万元以上基层社主任加注意见后由联社领导审批,做到了资金支付层层把关、责任明确。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我社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
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的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
建立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保密制度,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客户账户资料及预留印鉴卡;
按照“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根据客户要求办理资金收付业务,进一步加强与客户预留印鉴的核对,防范诈骗风险。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我社现共有账户 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个、一般存款账户个、专用存款账户个、临时存款账户个。经自查,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

2 证明真实、齐全(部分企业改制后企业已不存在,现在所少账户资料无法进行补全,已报人民银行进行备案),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全部账户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了登记或向人民银行备案,账户管理系统操作员设置正确,口令管理严密,无违规开立多头账户问题,无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现象,无出租、出借、转让账户和改变账户性质等行为,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一律按规定办理,无支付高息及手续费、放宽开户条件等违规办理开户。通过调阅存款分户账进一步核查,没有发现一般存款账户、临时账户提取现金的现象,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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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整改措施及今后打算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根据企业特点积极想办法、定对策,多跟企业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我社的账户年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
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本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牌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发行的支付结算环境和提升农发行的企业形象。

二〇一一年月 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自查报告

昆山农商行计划财务部:

根据控股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昆农商„2011‟2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行人民币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的管理,防止客户从事反洗钱活动,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我行从开业以来到现在所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和反洗钱检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主管行长为组长,营业部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控股行关于•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 提高对账户管理和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内容、范围、方法,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自查情况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

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省份识别和客户省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支付结算规章制度办事,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完善了支付结算制度,提高了支付结算管理和业务服务水平。

1.结算账户核准程序。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和报备;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备合法依据,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审查存款人提供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确保了结算账户核准程序符合开立账户的规章制度。

2.结算账户业务办理手续符合规定。对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我行严格审查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在被授权人工作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业务;
授权办理中我行在有授权书的情况下予以办理,并使用联网核查系统对代理人身份证件进行核查。

3.结算账户资料合规、完整。经检查,未发生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案件,没有可疑或已超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批文等开户证明办理开户的现象;
开户申请书填写规范,留存资料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证件齐全,开户资料按照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账户资料完整,并按照

规定期限保存存款人的账户资料。

4.在结算账户内容审查中尽职尽责。结算账户内容审查中保证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相一致,账户名称与预留名称一致且符合规定。

5.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程序合规。在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备案类账户开户资料的保存完整,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执行年检制度;
接收存款户开户信息变更通知后,及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自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6.在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符合有关规定。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户,我行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理付款业务,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存款账户、或者为不可取现以及未经批准取现的专用存款户办理取现业务的行为,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转账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等法规制度,加强转账、汇兑等业务管理,对大额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报告。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转账单笔超过5万元的,我们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对于账户资金急中转入,分散转出;
快进快出,不留余额;
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
对外收付与单位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等情况,我行拒绝办理转账业务。

(三)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省份识别和客户省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现金支取管理。

对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首先进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然后核对取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我行及时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四)反洗钱的自查情况:

1.认真落实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求的执行。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没有违规操作现象。按要求制定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

规程和控制措施。

2.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企业客户在开户时,我行工作人员会一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企业开户证实书、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单位客户相关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定期审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
客户先前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限的,我行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并按规定执行重新识别客户制度,并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按规定期限保存。

3.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迟报或漏报的情况;
对控股行转发的补正通知和相关报文,我行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正。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开户企业未及时将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送到我行。

2.我行从业人员对支付结算业务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还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工作。

3.我行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四、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防止客户借助银行从事反洗钱活动,维

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我行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实行办业务前先更新客户资料的方法,督促客户及时更新开户资料。通知资料不齐全的开户企业将开户资料补齐。对一些长期无业务往来也不更新客户资料的客户,打电话通知客户前来办理销户手续。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
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网上支付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种的宣传工作,进

一步改善我行的支付结算环境,提升我行的企业形象。

通州华商村镇银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

业务管理的自查报告

省分行:

根据省分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农发银发„2011‟13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行人民币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的管理,防止客户从事反洗钱活动,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和反洗钱检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主管行长为组长,财务信息部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省分行关于•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人民币银行接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反洗钱业务管理检查方案‣等文件。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 提高对账户管理和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内容、范围、方法,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检查情况

(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金融机构客户省份识别和客户省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支付结算规章制度办事,针对突出问题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完善了支付结算制度,提高了支付结算管理和业务服务水平。

1.结算账户核准程序。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和报备;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备合法依据,临时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审查存款人提供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确保了结算账户核准程序符合开立账户的规章制度。

2.结算账户业务办理手续符合规定。对于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我行严格审查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在被授权人工作证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齐全的情况下办理业务;
授权办理中我行在有授权书的情况下予以办理,并使用联网核查系统对代理人身份证件进行核查。

3.结算账户资料合规、完整。经检查,未发生伪造、变造居

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案件,没有可疑或已超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批文等开户证明办理开户的现象;
开户申请书填写规范,留存资料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证件齐全,开户资料按照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账户资料完整,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存款人的账户资料。

4.在结算账户内容审查中尽职尽责。结算账户内容审查中保证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相一致,账户名称与预留名称一致且符合规定。

5.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程序合规。在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备案类账户开户资料的保存完整,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执行年检制度;
接收存款户开户信息变更通知后,及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自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6.在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符合有关规定。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户,我行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理付款业务,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存款账户、或者为不可取现以及未经批准取现的专用存款户办理取现业务的行为,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转账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等法规制度,加强转账、汇兑等业务管理,对大额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并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转账单笔超过5万元的,我们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对于账户资金急中转入,分散转出;
快进快出,不留余额;
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
对外收付与单位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等情况,我行拒绝办理转账业务。我行根据存款人注册资金的大小,结合企业正常经营需求,每日在工行网上银行和农行现金支付平台上进行对账。

(三)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在支付结算管理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省份识别和客户省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等法规制度,加强现金支取管理。

对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首先进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然后核对取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并留存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我行及时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四)反洗钱的自查情况:

1.认真落实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求的执行。我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等规章制度,没有违规操作现象。按要求制定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2.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企业客户在开户时,我行财会人员会一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企业开户证实书、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单位客户相关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定期审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
客户先前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限的,我行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并按规定执行重新识别客户制度,并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按规定期限保存。

3.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迟报或漏报的情况;
对总行转发的补正通知和相关报文,我行在规定时限内进行

补正。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开户企业未签订•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资料更新不及时。

2.我行从业人员对支付结算业务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还有待加强,要进一步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工作。

3.我行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

四、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积极开拓支付结算渠道,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水平,防止客户借助银行从事反洗钱活动,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我行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支付结算业务的服务水平。

(一)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85号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业务,遵守大额约定时间,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实行办业务前先更新客户资料的方法,督促客户及时更新开户资料。通知资料不齐全的开户企业将开户资料补齐。通知

还在使用第一代身份证的企业法人尽快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对一些长期无业务往来也不更新客户资料的客户,打电话通知客户前来办理销户手续,现已注销15户。对已经破产也联系不到相关人员的企业全部转为久悬帐户。更新了•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同经常往来客户签订了新的账户管理协议。

(三)加强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支付结算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支付结算制度规定,熟练掌握各项服务品牌的业务操作流程,切实提高柜台业务办理效率。在加强对支付结算工作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反洗钱的有关制度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提高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各项支付结算业务规定,细化业务处理流程,加强结算内部控制,防范支付风险;
培养全体员工的品行素质和责任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控“道德风险”,确保支付结算业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宣传,提升竞争力。加大对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结算、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支付结算服务品种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发行的支付结算环境,提升农发行的企业形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

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XXXXXX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会业务管理的通知》,我支行对办理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我支行认真组织全体会计人员对此次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通知进行了学习,通过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付、账户年检及反洗钱报送等相关问题的进行解读,使所有人员理解并掌握操作要点,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账户管理和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了制度的执行到位。

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

我行日常工作中能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了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开户程序,审查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确认开户单位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情况。

我行现共有账户XX个,其中:基本存款账户XX个、一般存款账户XX个、专用存款账户XX个……。

1、检查所有开立的基本户和核准类专户都具有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开户单位提供的开户资料和证明真实、齐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2、经办人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我行严格审查被授权人是否为授权单位工作人员,我行在有授权书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录音核实开户行为的真实性。

3、结算账户资料合规、完整。经检查,未发生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骗取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案件,没有可疑或已超过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批文等开户证明办理开户的现象。开户申请书填写规范,留存资料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证件齐全,开户资料按照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4、对于结算账户内容尽职审查,通过再次比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与我行业务系统中客户身份资料一致,确保账户名称与预留名称一致且符合规定。

5、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程序合规。在开立一般存款帐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备案类账户开户资料的保存完整;
对于存款户进行信息变更的,及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及报备手续。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自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6、认真执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相关规定。对于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户,我行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办理付款业务。通过调阅存款分户账进一步核查,没有发现一般存款账户提取现金的现象,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严格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理人民币现金支取业务。

7、所有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执行年检制度,对于未按时年检的账户我支行在均对客户进行通知同时对相关账户进行暂禁处理。接下来,将对于拒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存款人办理销户。

(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情况。

我行现共有账户XX户,其中银行卡类账户XX户。受理银行卡申请时,通过联网核查身份公民身份信息,对于联网核查无记录的同时审核客户其他有效证件如户口簿,并通过身份证鉴别仪进行证件鉴别,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和账户实名制,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我行通过制定《XX银行储蓄业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确实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账户实名制,不存在匿名或假名账户。对于个人代办借记卡,柜台人员是通过询问客户本人,尽可能要求客户提供工作证件及相关客户经理了解和审查代理人的职业背景、代办目的和代办性质的,同时做到在账户开立的现场通过录音电话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并留存电话记录等联系资料,在被代理人无异议的情况下进行开户。对于单位员工集体开立借记卡账户的,采取批量开卡方式,通过签订代发协议规定单位应对员工身份

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批量开卡须修改密码后方能正常使用。

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的自查情况

我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等法规制度,加强转账、汇兑等业务管理,对大额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对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转账单笔超过5万元的,我们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对于账户资金急中转入,分散转出;
快进快出,不留余额;
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
对外收付与单位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等情况,我行拒绝办理转账业务。对于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通过联网核查取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给予输。有合理理由认为现金支取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我行及时按规定报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四、反洗钱的自查情况

我行能认真落实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要求的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没有违规操作现象。按要求制定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认真核对客户身份资料并定

期审核保存的客户基本信息;
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我行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不存在迟报或漏报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

1、存在账户报备不及时现象;

2、年检情况不理想,未年检账户虽进行了冻结,但占比面大;

3、个人银行卡代理开立,存在经办人员只是口头询问客户、未按规定在相关开户资料注明代理原因现象。

六、整改措施

1、加强对支付系统管理办法的学习;

2、积极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培训,落实日常检查。

3、强化宣传,促进支付结算发展。

XX银行XX支行

2011-08-08

关于人民币现金收付和反假货币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的相关规定,切实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维护人民币信誉,提升我行公众可信度,树立文明服务窗口形象,我行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对员工进行了业务培训,现就我行人民币现金收付和反假货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人民币收付业务,提高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我行柜员严格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要求对残缺、污损人民币进行挑剔整点。

二、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现金调缴款业务规定。我行缴款、付款时,做到了符合”五好”钱捆的标准: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印章清晰。

三、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窗口服务意识.我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等法规,无偿为公众提供人民币券别调剂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服务,无相互推诿拒绝兑换现象发生,无将回收的残损人民币对个支付给客户行为。

四、重视反假货币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临柜人员能自觉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严格按假币收缴流程进行操作,对收缴的假人民币纸币,当面在正反两面加盖假币字样的蓝色戳记,对假硬币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枚数冠字号码,对应的《假币收缴凭证》编号等细项,加盖收缴人、复核人名章.按月上缴假币实物。

五、加大反假宣传力度.我行对外公示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设立了残损人民币兑换窗口,挂放标识牌。

六、反假货币检查.我行在日常工作检查时,将人民币收付业务及反假货币工作作为例行检查的事项,重点检查了临柜人员人民币收付管理情况,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时掌握兑换标准是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准确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是否根据合理需要原则为公众输券别调剂业务,是否对回笼款及时进行整点挑剔,流通券与残损有无互相夹带现象,收缴假币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实物上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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