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宣传材料
“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宣传材料
“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宣传材料
原创:
区委组织部 徽州组工 2018-05-23 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安排贫困村及虽已出列但发展基础薄弱村的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经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一、主要内容
1、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省财政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安排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 10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该资金由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依据《安徽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在任职村公开,接受监督。
2、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省、市、区财政为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的省派选派帮扶干部每人每年安排办公经费 1 万元,由区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资金筹措
1、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资金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2、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省、市、区按 2:2:1 的比例分级承担。
三、资金监管
区财政局对资金监管负主体责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由区财政局会同区扶贫办负责,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管理,由区选派协调办统一负责,定期向上级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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