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勘探监理机制的探讨
材料,有的材料上签字人员不是本人;机长、记录员无上岗证(无锡市土木协会对现场鉴定记录员都发了上岗证,无证的不得上岗);在巡检过程中,仍然发现个别割样的现象;部分标贯不按规定操作,不预打15cm直接记录;有的钻机取样前沉渣太厚,甚至岩芯管岩芯已经掉到孔内,还用取土器取样,导致取不到样或土样长度不够;有的样皮打卷、生锈、取样前未清理杂质,土样封样有的只用透明胶带缠绕一下,多处漏水,不能密封;土样保管也存在许多问题,有的暴晒,有的风吹雨淋、随意堆放,由于是本地化施工,要求土样必须24h内送进实验室;有的没用岩芯箱集中摆放,岩芯摆放顺序错误、上下颠倒,岩芯拍照时角度不对,光线不足,照片效果较差等;封孔不及时(钻孔结束验收后应立刻封孔),封孔方法不正确,甚至未封孔都有出现。
根据勘察任务书,应按坐标现场放样确定钻孔位置,但有的现场管理人员随意移动孔位超过3米以上,甚至超过10米;钻孔坐标、孔口标高测量未根据要求进行测量,而是对照地形图比对,导致误差较大。钻孔坐标和孔口标高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勘察的质量,特别是地层复杂区域更应该引起重视。部分勘察单位现场技术管理不到位,现场没有技术人员的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土层鉴定不准确,记录不合格,钻孔结束技术人员无验收等。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部分勘察单位有不规范现象。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示例和不文明示例如下图:
为保证整个工程施工质量,监理人员在钻探现场进行巡查,对未按要求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施工方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停钻,整改达标后经监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复工。
从无锡地铁3号线岩土工程勘察监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看出地质勘探引入监理机制的必要性,地质勘探监理可以有效的监督地质勘探过程,最大限度的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从而为提高地质勘探的质量提供了保障。
在市场经济下,需要对监理工作和市场进一步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质量、进度、资金控制等监理工作,使监理工作更加科学、全面,才能让地质勘探工程监理在规范的范围内,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控制地质勘探质量、实现项目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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