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上博简《鬼神之明》的学派问题
提要:《鬼神之明》刊载于上博简第五册,主要讨论鬼神“有所明”与“有所不明”的问题。自竹书发表后,不少学者曾就其学术派别的问题作出论述,当中有认为《鬼神之明》为墨学作品,但亦有持反对意见,以为竹书是反墨、墨学异端甚或是儒学之作。本文透过《鬼神之明》内容的剖析,指出篇中虽然提及鬼神“有所不明”之说,但所反映的思想在本质上实与春秋战国时期儒家的鬼神观有所不同,且部分更与墨家有暗合之处。此外,本文通过篇中思维方式与《墨经》逻辑学说的相参照,提出两者实有不少可比观的地方。
关键词:上博简;《鬼神之明》;《墨子》;鬼神观
一、前言
《鬼神之明》见于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五册,于2005年底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整篇竹书篇幅较短,仅存五简,凡197字,内容主要讨论鬼神“有所明”及“有所不明”的问题。由于竹书篇末接抄有《融师有成氏》,中间仅用篇章号以示分隔,整理者遂将两篇合并发表。为便于下文的讨论,本人于前人考释的基础上,将简文以通行字形式抄录如下:
今夫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则以其赏善罚暴也。昔者尧舜禹汤,仁义圣智,天下法之。此以贵为天子,富有天下,长年有誉,后世遂之。则鬼神之赏,此明矣。及桀受幽厉,焚圣人,杀谏者,贼百姓,乱邦家。此以桀折于鬲山,而受首于岐社,身不没为天下笑。则鬼神之罚,此明矣。及伍子胥者,天下之圣人也,鸱夷而死。送公者,天下之乱人也,长年而没。如以此诘之,则善者或不赏,而暴者或不罚,故吾因假鬼神不明,则必有故。其力能至焉而弗为乎?吾弗知也。抑其力故不能至焉乎?吾或弗知也。此两者岐,吾故曰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此之谓乎?
竹书《鬼神之明》发表后,中外学者均作过不少的讨论,但因当中疑难字不多,部分文句又可与《墨子》参照,学者的探讨焦点主要集中于学术派别的归属上。虽然竹书发表迄今已逾七年,累积的讨论文章达二十多篇,然研究者于其所属学派的问题上意见分歧,仍未达致共识。整理者曾于上博简《鬼神之明》“说明”部分中指出,由于简书部分文字散见于今本《墨子》,竹书可能是《明鬼》上、下篇中的散佚部分。不过,又因竹书有鬼神“有所不明”的论述,其后不少学者并不赞同《墨子》佚文之说,认为可能是反对墨家“明鬼”思想之作,应当为反墨或儒家学派的著作。
二、《鬼神之明》所属学派的讨论
过去学者在上博简《鬼神之明》学术派别的问题上可谓众说纷纭,由于竹书的行文用字与今本《墨子》有相通之处,不少学者曾对两者进行比较研究,认为竹书乃《墨子》佚文或墨学著作。不过,又因竹书有鬼神“有所不明”的论述,亦有学者持反对意见,以为竹书内容与墨家“明鬼”学说显然不同,提出墨学异端或反墨作品之说。其后,更有论者以战国时期儒墨两家对立的背景作出阐述,认为竹书极有可能是儒家作品。现将以上三类主流意见归纳如下,以资参考:
第一,竹书《鬼神之明》乃墨家文献。此主张最早由上博简《鬼神之明》整理者曹锦炎提出。曹氏以为“明鬼”学说为墨子的一贯主张,其思想大致可见于《明鬼》篇,墨子极言力证鬼神的存在,目的在于扬善抑恶,带有“神道设教”的意味,竹书部分内容与文字散见于《墨子》,可以互参,且今本《明鬼》只存下篇,竹书“不知是否即为《明鬼》上、中篇散佚的部分”。曹说提出后,东亚地区不少学者均曾做出响应,虽然未必完全赞同《鬼神之明》为《墨子》佚篇,但大致也认为竹书属于墨家文献,乃墨子弟子或后学之作。日本学者浅野裕一认为《鬼神之明》与《墨子》于表达方式上有相类似之处,竹书应当属于《墨子》的说话类文献,或者是《亲士》、《修身》、《法仪》、《七患》、《辞过》、《三辩》等诸篇同类文献的一部分;西山尚志指出《鬼神之明》运用墨家特有的思考表达方式,古文献中仅《墨子》曾提及“鬼神之明”的问题,虽然部分学者以为竹书内容与墨家不尽相同,但从《公孟》、《鲁问》等篇可知,墨家内部对鬼神已有所怀疑,由是推断《鬼神之明》应该是墨家的文献;冈本光生透过《鬼神之明》与《墨子·公孟》两段对话的对比,指出两者的原型应同时形成,《鬼神之明》之所以不见于今本《墨子》,大概应该是后来为墨家所放弃;韩国学者李承律认为《鬼神之明》的问题意识与语言特征跟《墨子》有相类之处,无疑是属于战国时代墨家一派的作品,竹书不仅修正、改革墨家思想,亦从根本上动摇了墨家思想体系。
第二,部分学者以为竹书“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与《墨子》“鬼神必明”的思想抵牾,故应该是墨学异端或反墨派别的作品。最早提出此看法的是丁四新,丁氏首先认为简文既言“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篇名因而应改作《鬼神》,在简文与墨家的学术关系上,从《墨子·公孟》中弟子对墨子的两段诘难可知,“吾”所持的“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的观点应该是墨子一直所批判的,竹书断不会是墨子的主张,但竹书既与《墨子》有密切的关系,就作品年代而言,可能是与《公孟》篇同时制作,或者属于“墨学异端完全背离师说的作品”;其后,李锐持相类意见,反对过去学者将出土文献简单归入“九流十家”的做法,认为《鬼神之明》部分思想虽与《墨子》相近,然而《墨子》从无论及“善者或不赏而异者或不罚”,难以说明两者有紧密联系,《论衡·福虚》记董无心“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死”,证明天之赏善罚恶虽然为普遍流行的思想,但已渐渐遭人质疑,竹书或许属于目前尚未知道的某一学派作品,是“反墨”的文献。
第三,竹书《鬼神之明》为儒家的作品。此派学者认为战国之时儒墨两家曾作激烈论辩,《鬼神之明》极有可能是儒家反墨之作。例如,黄人二认为《鬼神之明》已对“明鬼”的主流学说提出怀疑,简文作者较不可能是墨子弟子或后学的修正文字,竹书移游于儒墨之间,怀疑是儒家思孟学派的文字;徐华不仅认为竹书应属儒家,更据《论衡·福虚》中董无心的记述,怀疑竹书是《汉书·艺文志》所载《董子》的佚文;李家浩、杨泽生借助古文字考释,提出简文“送嵍公”应该读为“秦穆(缪)公”,竹书与《论衡·福虚》既均以“秦穆(缪)公”为例,故《鬼神之明》极有可能属于儒家作品;曹峰指出《鬼神之明》在墨家确信不疑的“鬼神之明”上却明显持怀疑态度,既然郭店简、上博简中儒家文献占压倒多数,且又未找到其他可以明确公认是墨家文献的作品,语言的相似性或许是因儒家或其他学派利用对方语言作出攻击,竹书有可能是儒家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