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与中等职业学校共建青少年德育基地保障机制的研究
计划,改变部分资金用途, 争取把特定教育资金与特定的目标(“基地”)挂钩。根据有关文件①规定,把其中的部分资金用于“基地”的实践工作上,为“基地”工作提供长久的资金保障;(3)吸纳校外资源。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鼓励社区大众捐献;②区校可以利用一定项目合作的方式吸引本社区、本学区相关的机构向“基地”投入资金,同时参与管理,推动“基地”的开放;(4)增强“基地”造血功能。学校可以利用自身人力、物力、技术优势,考虑与民间教育团体联合举办各种社区教育事业,开展有偿服务等活动,广泛吸纳资金,实行滚动发展;(5)精打细算。事实表明,仅靠增加投人是有局限性的,重要的着眼点是提高“基地”资源的管理水平以提高利用率,向德育资源的利用和开发要效益。
这样,采取“政府投资一些、社会资助一点、社区教育机构教育培训创收一点、参与学习的学习者自己缴纳一点”等办法,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地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三、目标保障
目标是指所欲实现的具体成果。它是预期的,是在具体情景下行为变化的结果[2],是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人们在开始任何行动过程之前,必须清楚地确定追求的目标,使人人理解它而且必须达到透彻。[3]“基地”建设目标是“基地”方向性问题。无论是“基地”政策的制定,制度的建立,还是教育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及效果的评价等,都必须受到“基地”目标的制约。
(一)实现中职德育目标是“基地”目标的核心
“基地”目标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基地”教育目标,一类为“基地”物质性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提出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是“基地”要达到的标准和境界,是本质目标。
“基地”作为中职德育的载体,围绕本质目标,相应地会制定管理的相应标准和要求,协调系统中各种关系;围绕本质目标,相对应地还存在“基地”物质性目标,即“基地”赖以运行的物质条件所应达到的标准。物质性目标,是教育目标实现的辅助目标,最终为实现德育目标服务。如果物质性目标建设不到位,将极大影响“基地”教育目标的实现。
(二)“基地”目标是多层次的
“基地”目标是多层次,其核心目标是中职德育目标。围绕实现这一核心目标,“基地”可以分为思想教育基地、法纪教育基地、心理健康教育基地等。每一类德育基地都有其明确的目标,同时,每一类德育基地建设目标又是一个目标系统,各有其下一级子目标。从高到低,一级比一级具体。下一级目标必须服务于上一级目标,上一级目标的实现又必须依靠下一级目标的完成。
四、制度保障
(一)加强政府法律、法规建设
政府法律、法规不仅包括中职德育中某些具有普遍性的规则和条例,也包括国家、地方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基地”方面的政策。世界各国经验表明,教育主要依靠政府。政府应对现有的职业教育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为实现区校“联姻” 长久深入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体系。
从我国目前颁布的相关法规②来看,涉及“基地”的规定都比较宏观,缺乏可操作实施的细则。有的仅从课程方面规定社区服务有2个学分,使社区能够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鉴于“基地”工作仍处于启动和发展阶段,应尽快拟定出专门的政策、法规激励和保障区校共建。
(二)完善“基地”共建、共管、共享相关制度
1.共建机制。这种机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共同投资建设德育基地。其具体包括:(1)组织共建。“基地”的组织指的是“基地”目标得以实现和规范得以运行的基本载体。可以保证“基地”的高效运行;(2)制度共建。包括:①建设程序。从申请立项—协议签定—评估检查,确定区校在基地建设中职责和义务,并作为开展有关活动的依据;②基地“师资队伍”整合制度。打造一支以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队伍;③基地“人才培养计划”制度。鼓励社区有企业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教学,共同制定和完善人才培养计划;④共建沟通制度。通过制定沟通计划、内容、途径,不断完善沟通网络,保障在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社区和第三方机构之间,保障在基地内部教师、学生与德育基地管理者之间多方信息传递的畅通;⑤共建监督评价制度。对共建德育基地的评价要实现:(1)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由以政府评估为主的单一评价主体向以政府、学校、社区和毕业生就业单位评价的多元评价主体转变;(2)评价内容系统化。要通过目标监督、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来保障区校共建德育基地的质量;(3)减少评价反馈信息使用过程的功利化倾向。区校主动地组织开展评价,检验“基地”人才培养的质量;(4)建立持久稳定的评价制度。
2.共管机制。这种机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在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基础上共同管理“基地”。“基地”资源仅靠增加投人是有局限性的,应提高管理水平,以提高利用率。
3.共享机制。这种机制是指“基地”资源为其它学校、社区所共同或相互享用。其具体包括:(1)政府主导、区校主体共同参与;(2)全员共建,全员共享。区校在信任与支持的基础上,大力挖掘、整合、盘活本校、本社区德育基地资源,使双方德育资源由静态存储向动态参与转变;[4](3)分层共建、分级共享。区校根据参与德育基地的物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建设的层级与程度不同有选择性地参与共享。在充分发挥传统共享方式(如开放式共享、展览式共享等)优势的同时,要着力建设现代复合型网络共享系统(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数字化网络为基础),把“基地”的各种资源(人力、物力、制度、信息等)分为学生、教师、政工干部队伍三个共享子系统,从而实现共享的一体化。
注释:
①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试行)》 (苏职教〔2012〕30号文)提出,德育工作经费有保障, 总额不少于学校总预算支出的3%,德育教学与管理 经费不少于学校总预算支出的1.5%,日常德育活动经 费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
② 《教育法》第51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 基层群众性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参考文献:
[1] 薛天祥.高等教育管理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 社,2001:266.
[2] 唐光玉,房金森.高等教育改革论[M].桂林:广西师范 大学出版社,2002:59-60.
[3] J.F.MEE.Management Philosophy for professional Execu tives[J].business Horizons,1956:12.
[4] 刘扬.北京市中小学校教育资源共享问题研究[D].北 京:北京师范大学,2005.
[责任编辑 秦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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