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惠农资金自查报告2022
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龙沙镇自查领导小组: 根据政府会议精神,要求我站对我镇畜牧业惠农资金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站由于体制管理的要求,从未涉及相关方面的惠农资金的兑现,不涉及侵占资金情况,另外经我站请示县局人财科,人财科回复是涉及项目已经自查。
特此报告
龙沙镇畜牧兽医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丹堡乡人民政府
关于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丹政发[2011]号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11]159号文件精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11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10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
农资综合补贴元;
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
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
五保供养94850元;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
二女户节育一
次性奖励资金元;
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
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
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
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
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
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
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11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报告文县丹堡乡人民政府2011年12月5日印发
惠农资金拉网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11]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
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10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茗山财经所关于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冶财[2012]3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资金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我所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召开所务会,及时对2010年至2011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二、自查情况
自2010年至2011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
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
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
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
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
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茗山财经所
2012年3月5日
关于2011年民政专项惠农资金
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11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11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11年11月底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10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10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自治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2007-2009年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共查出2007年和2008年自治区下拨我局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以水泥形式)计6350吨,并与当年全部下拨给各乡镇,具体分配如下:
一、2007年度共收到自治区下拨我局水泥5500吨,我局分别划拨给余丁乡1200吨(用于黄羊、永兴新点建设,金沙旧点改造),舟塔乡500吨(鉄渠新点建设,上桥旧点改造),石空镇1050吨(张台新点建设,立新、童庄旧点改造),白马乡800吨(朱路新点建设,彰恩旧村改造),宁安镇600吨(古城旧村改造),大战场乡650吨(上渠旧村改造),鸣沙镇700吨(薛营旧村改造)。
二、2008年度共收到自治区下拨我局水泥850吨,我局分别划拨给白马乡200吨(彰恩旧村改造),宁安镇200吨(新胜新点建设),新堡镇100吨(吴桥新点建设),鸣沙镇150吨(二道渠新点建设),恩和镇200吨(秦庄旧村改造)。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强农惠农资金落实自查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2007—2009年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共6381706.92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595957.28元,综合补贴2856183.3元,退耕还林补贴2314216元,地膜玉米补贴166900.60元,良种补贴358500元,玉米良种补贴09年140500元;小麦良种补贴08年78000元,09年140000元。家电下乡89949.74元。截至目前,全乡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无违规发放,更无截留、挪用和代扣现象发生。现将全乡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落实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政府秘书、财政、林业、农技专干为成员的乡强农惠农资金自查领导小组,由乡长带队,利用一周时间,采取分工负责,进村入户、分项检查、随机抽查的办法,查阅有关资料,查看“一卡通”的办法,对全乡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地膜玉米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全乡07-09年强农惠农资金共6381706.92元。其中:
1、粮食直补
2007年粮食直补24814.22亩,198513.76元;
2008年粮食直补24840.22亩,198721.76元;
2009年粮食直补24840.22亩198721.76元。
2、综合补贴
2007年综合补贴24814.22亩421841.74元;
2008年综合补贴24840.22亩1217170.78元;
2009年综合补贴24840.22亩1217170.78元。
3、退耕还林补助
2007年退耕还林4287.2亩685952元;
2008年退耕还林5593.1亩767132元;
2009年退耕还林6180.6亩861132元。
4、玉米良种补贴
2009年玉米良种补贴14050亩,140500元。
5、小麦良种补贴
2008年小麦良种补贴7800亩,78000元;
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14000亩,140000元。
6、地膜玉米
2007年地膜玉米补贴5272.6亩52726元;
2008年地膜玉米补贴5622.9亩56229元;
2009年地膜玉米补贴10539.9亩105399元。
7、家电下乡补贴
2009年家电补贴145户89949.74元。
总之,通过自查,全乡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无违纪行为发生。
咸宁市中心医院
医疗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本年度的医疗保险工作在人社局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办公室全体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医保各项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医院组织医保管理办公室对2011年度的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
我们重新修订了《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条例与超定额违规追究办法》,并对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处罚。医院开设了医保投诉意见箱,每周由专人开箱查看,并积极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医保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病人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并且不定期的对各科医保病人收费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规行为及时在OA系统上发文纠正并督促立即改正,若有再次违规则给予经济处罚。积极配合医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按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严格执行湖北省医疗收费标准;
门诊和住院病人均次费用略超医保局规定的标准;
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本院服务优质,设施先进,布局合理。有医保服务流程和医院布局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每个科室有医保联络员;
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核,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严格按照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填写门诊就诊记录和相关资料。我院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多年以来医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投入;
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与医保局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确保医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今年我院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医保政策,设置了医保政策咨询窗口,每个科室有医保政策温馨告知栏,同时医保办人员经常下科室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
我们重新印发了医保药品目录和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医院的每个医生人手一册;
组织了医保政策讲课三次,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
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的掌握、理解程度;
设置了医保政策咨询窗口,每个科室有医保政策温馨告知栏,同时医保办人员经常下科室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
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这项工作与医保基金的安全、参保民众的个人利益、医院的集体利益都密切相关,这就要求我们的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加强责任心,心怀同情心,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不断学习医保新政策。我们相信在市医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们一定能够把医院的医疗和医保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咸宁市中心医院医院
同济咸宁医院
2011年12月2日
中宁发改发【2010】329号
中宁县发改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
自查报告
中宁县强农惠农清查领导小组:
按照中宁县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整改总结工作的通知》(中宁财发
【2010】1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07年以来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从本次自查情况看,由于我局领导重视,各级干部纪律严明,对涉及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始终坚持 “一足、二督、三公、四专、五不准”的使用原则,即 一足:区、县两级财政划拨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都能及时足额拨付。二督:每下达一笔惠农资金,局主要领导立即督促分管领导及办事人员按相关规定迅速办理;
三公:所有建设项目向社会 1
进行公开、公平竞标。四专:对涉及到的强农惠农资金均建立了专账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
五不准:对所有涉及的强农惠农资金不准滞留、不准挪用、不准挤占。
一、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至2009年,发改局涉及实施强农惠农的项目主要有4个,拨入强农惠农资金4484万元,共拨付4460万元。具体项目到位资金如下:
(一)、打麦水生态移民项目
打麦水生态移民项目是2009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共计拨入资金957.5万元。
1、区级专项651万元。其中:宁财(建)发【2008】1544号173万元县财政已全部拨付我局,主要用于移民房建设;
宁财(建)发【2009】826号668万元,至2009年底县财政拨入47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房建设,县财政根据项目进度将剩余资金陆续安排拨付我局。
2、财政拨付海原划拨资金300万元。
3、农户自筹资金6.5万元。
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450万元;
道路工程219万元;
教育工程120万元;
防洪工程28万元;
村部附属工程30万元;
其他零星工程50万元;
管理费用47万元。
(二)、撒不拉滩生态移民项目
撒不拉滩生态移民项目是2009年开始实施的移民项目,共计拨入资金2453.5万元。
1、区级专项1179万元。其中:宁财(建)发【2009】775号撒不拉滩项目资金114万元,至2009年底县财政拨入6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编制前期工作经费);
宁财(建)发
【2009】768号1650万元,至2009年底县财政拨入1110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建房建设和道路建设),剩余资金县财政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在2010年拨付我局。
2、县财政拨付476.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396.5万元,供电工程6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
3、农户自筹79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房建设。
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1682万元;
道路工程270万元;
其他零星工程30万元;
征地补偿396.5万元;
管理费用64.5万元
(三)、马塘生态移民项目
马塘生态移民项目是2003年开始实施的项目,2009年共计拨入项目资金973万元。
1、区级专项453万元。其中:宁财(农)发【2009】599号移民建房资金453万元,投资计划见宁发改地区【2008】1048号),县财政已全部拨付我局。
2、农户自筹520万元。
以上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支出:移民建房378万元;
道路
工程122万元;
教育工程200万元;
农田水利工程183万元;
饮水工程44万元;
其他零星工程46万元;
(四)、红梧山生态移民项目
红梧山生态移民项目2008年开始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全部用于移民房建设。
二、以前检查时出现的资金使用问题及整改情况
1、2010年接受县审计局关于200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中,提出马塘项目7.5万元的苗木款未进行政府采购,随后下发了审计认定及整改通知书,并对该项支出做了罚款处理。局主要领导在干部学习大会上作了通报,要求大家引以为戒。
2、2010年接受区财政厅对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检查时,提出2009年打麦水项目拨付徐套乡5.76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徐套乡未完全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我局已要求徐套乡进行整改。目前,项目资金使用已得到纠正,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徐套乡已将资金使用票据上报我局,得到核实。
三、本次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情况
由于前几次检查,不同程度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局做了通报,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加以整改,又对今后资金安全使用做了明确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所以本次自查未发现新的问题。
总之,由于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
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正、公平、公开的管好用好各项惠农资金,使强农惠农政策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满意,充分发挥强农惠农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0一0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整改总结 抄送: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纠风办。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10年11月7日印发
夹河镇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11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 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11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11年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
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11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
万元,补贴面积
亩,补贴农户
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11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万元
4、2010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
2 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2012年5月22日
池沟村强农惠农政策资金
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池沟村现有432户1629人,总流域面积9.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290亩,人均耕地面积3.86亩;
退耕还林面积725亩。农作物主要以蔬菜为主,玉米、马铃薯为副。另外种植小杂粮。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8008元,经我村自查发现粮食直补、退耕还林、低保、五保、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等各项惠农政策资金都已发放到位,并积极的进行了公开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精准扶贫方面:2013年扶贫建档立卡69户220人,2014年脱贫54户175人,2015年脱贫8户25人,未脱贫7户20人,2016年新纳入5户16人,返贫1户2人,2016年贫困发生率为2.33%;
2017年建档立卡户为13户38人;
2017年4月对2014-2016年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核查过程中,回退5户11人,其中因房退回1户3人,因患大病退回1户1人,因整户主要依靠
一、二类低保金等政策性收入维持生活退回3户7人;
本次全面核查工作新识别贫困人口11户29人,其中因灾纳入1户1人,因缺劳力2户4人、因病3户11人,因残4户12人,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1户1人。2017年11月新纳入建档立卡户1户2人,2017年享受雨露计划政策的只有1户1人,经本次自查发现精准扶贫新纳入和识别符合规定程序,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不存在任何问题。
社会事业发展现状:经村两委自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合1536人,实参合1504人,参合率97.9%;
养老保险应参保842人,实参保657人,参保率83.23%(已领养老保险261人);
低保户71户211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7人,三类18户50人,四类30户95人,由于本村经过每月低保动态管理,整户取消7户22人,新增3户9人,提标2户7人,现有低保户67户189人,其中一类5户9人,二类18户54人,三类14户42人,四类30户84人;
五保户3户3人;
临时救助共有4人;
两项补贴共有共有16人;
燃油补贴共有5人。经本村自查发现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领取人员赵登科存在问题,赵登举为池沟村村主任赵忠的父亲,经调查发现,赵忠由于垫付我村2016年11月修建后湾庄至陈家庄社道路时占用的邢克仪猪圈围墙的赔付费用400元,200元为赵登举作为老党员的慰问金。之后对于此次自查进行了整改,故此将赵忠本人户头600元资金进行了全额追缴,并上解至区民政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李海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村主任赵忠本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自来水应接水户数379户,实接水户数329户,整户外出、城区居住和亲戚共用自来水的38户,剩余12户未通水,计划2017年全部实施完成;
10个村民小组照明、动力电全覆盖;
镇村主干道为沥青路,村社砂化道路13公里;
危房改建累计实施73户,其中2016年实施4户,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户5人,计划实施危房改造项目35户。
产业经济发展现状:境内种植业主要以蔬菜为主,马铃薯、玉米为副,年种植蔬菜2500亩以上、马铃薯种薯700亩、玉米900亩。2016年秋覆膜投放8吨,其中片带建设投放250户,完成率100%;
2017年春覆膜投放3吨,完成率100%;
马铃薯良种调运完成2吨,完成率100%;
巩固退耕还林项目节柴炉投放26台。蔬菜种植和劳务输出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较大,依托牛肉拉面、精准扶贫培训输转110人。
项目建设:香泉镇池沟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16年4月动工建设,项目建设占地36亩,总投资133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556.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5.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8万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23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016.4万元。该项目分为三个施工地点同时施工,新建住宅50套,人饮工程1处,排水管道2.1公里。
经过此次对池沟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自查,发现本村严格落实省、市、区和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各项惠农资金及时的进行公开公示,除了对本次自查发现的2016-2017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问题进行了整改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问题。
区科技局开展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XX区党办《关于印发〈XX区开展查处套用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涉农惠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2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2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银啤苑科普社区的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2、2013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3]49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3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丰登生态种鸡繁育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二)2013年生态移民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治区生态移民科技专项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XX区生态移民新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的拨付工作,确保XX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温棚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三)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按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2、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区财政厅结合中期检查情况,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42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以上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合计191万元,均属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我局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二、自查整改情况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XX区政府办印发的《XX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涉农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列入本局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XX区财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核算中心监管、审核的报账方式,支付程序规范,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使涉农惠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由于环节多、程序多,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
(二)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资金拨付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涉农惠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我局网站,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科技涉农惠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县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任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核查领导小组,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及时对全镇2013年度、2014年度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
2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度,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13353.60万元,全部支付。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285.83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发展项目、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2270.37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等资金1048.75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11.2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6992.08万元,物探征地补偿1167.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99.0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79.07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719户3409人,享受80岁高龄340户356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
2014年,县财政拨付我镇各项涉农惠农支农资金9563.87万元,实际支付9167.47万元,其中:粮食补贴及良种补贴资金1429.54万元,草原生态奖补、牧草补贴、现代发展项目、退牧还草、规模化养殖等补贴资金1821.00万元,退耕还林兑现款、燃油补贴、生态效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天然林保护、育苗等资金1611.03万元,扶贫“双到”资金242.95万元,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3072.31万元,物探征地补偿543.32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84.70万元,散居五保户、临时救助资金162.62万元,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820户3499人,享受80岁高龄339户361人,资金全部由民政局会同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上一卡通折子。结余396.40万元,其中:残膜回收资金1.90万元,物探征地补偿32.27万元,因征地面积有争议,暂时未兑付;
危房改造资金95.30万元,作为2015年危房改造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98万元,属公益林管理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育苗资金229.93万元,因资金拨付到位迟,计划第二批兑付,燃油补贴36.02万元,用于2015年造林及林木管护抚育燃油补贴。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3年、2014年我镇各类涉农资金都能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承包耕地,在良种补贴上补贴面积大,补贴资金多;
二是部分涉农资金因分配方案未定、地界纠纷、补偿标准低等原因,致使征地补偿资金至今没有兑付给农户;
三是部分村组空挂户套取农牧户补贴、基础母羊及重复兑付养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等违规违纪问题,涉及违规资金42500元;
四是涉农资金信息公开不及时、操作透明度不够,公开到群众时间长,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
五是涉农资金公开的形式单一,仅限于村级公开栏纸质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六是涉农资金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没有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七是涉农资金的发放都采取“一卡通”发放,部分农户将“一卡通”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站所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兑付涉农资金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针对目前发现部分村组有套取农户补助、退耕还林款等问题,由镇纪委牵头,将多套取的涉农资金全部收回,分别上交相关村集体经济和镇财政。共收回上缴违规资金42500元。同时要求今后各涉农站所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位置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采取“谁实施、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细化任务,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一是要求镇财政所进一步核实种植大户土地流转手续是否完善合法,对不符合政策补贴范围内坚决收回补助资金。二是建立完善涉农资金公开制度,要求各涉农站所要将涉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主要内容,要在党员活动日、群众大会和村民代表会上进行公开,要将纸质材料公开到组、到群众中间,接受群众监督。正真使涉农资金在阳光下操作,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三是规范支付程序,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杜绝涉农资金的“跑、冒、漏”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坚强监管,严肃查处。镇纪委、财政所等站所要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套取等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根据XX区党办《关于印发〈XX区开展查处套用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涉农惠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2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2]45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2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银啤苑科普社区的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2、2013年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3]494号),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3年XX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XX区丰登生态种鸡繁育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其中10万元用于基层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二)2013年生态移民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自治区生态移民科技专项的通知》(宁科农字201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XX区生态移民新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的拨付工作,确保XX区良田镇和顺新村温棚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启动和实施。
(三)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一批)专项资金98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按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2、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44号),区财政厅结合中期检查情况,下达XX区2013年中央科技富民强县(第二批)专项资金42万元,用于XX区都市型现代园艺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及产业开发项目,我局已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挪用。
以上2012年—2014年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合计191万元,均属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我局按时全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二、自查整改情况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12年—2014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XX区政府办印发的《XX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涉农惠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对涉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列入本局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XX区财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公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执行核算中心监管、审核的报账方式,支付程序规范,保证涉农惠农资金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建立登记备案制度,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使涉农惠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资金、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由于环节多、程序多,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
(二)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资金拨付在管理上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财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涉农惠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我局网站,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科技涉农惠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科技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突出重点进行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015]24号)和XX县财政局、XX县发改委、XX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财农2015]10号)两个文件精神,我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围绕10项整治内容,开展清理、检查和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涉农专项清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镇村干部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各级干部对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的认识。同时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何梦婕为组长,农技站长李祖华为副组长,财政、民政、水管、林管、土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部署。
2、认真摸底。重点对20
13、2014年涉农资金进行清理,经反复认真清理摸底,2013—2014年中央、省、市、县共安排我镇涉农项目资金7570.71万元,具体项目为:①农民补贴、补偿资金4131.98万元,其中:2013年1073.31万元,2014年3058.67万元。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7.09万元,其中:2013年40.14万元,2014年336.95万元。③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496.01万元,其中2013年223.63万元,2014年272.38万元。④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178.13万元,其中2013年1209.72万元,2014年968.41万元。其它类资金387.5万元,其中:2013年172.5万元,2014年215万元。
3、严肃纪律。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同时依法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重点对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自查,经认真清理自查,均未发生涉农资金使用违法违纪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按照整治检查10项内容,我镇在摸清本地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作用中存在的问题,经逐项清查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拨付还存在滞留现象。主要是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问题未落实,原因是由于该园区有近1000亩林地座落下湖村,而此地于2005年由村委会成片租赁于厦门客商熊景耀、因征地补偿问题一直未达成协议,故2031.18万元补偿资金没有及时发放,至今滞留在帐。
二是未按规定的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主要是新农村建设个别点未按建设标准和时间完成任务,故有20.6万元资金没有及时发放。
三、下步整改举措
1、加大问题整改力度。重点解决好东腾工业园区征地补偿和新农村建设两个项目资金的发放,采取“定领导、定责任、定时间、定落实”四定举措,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5月底前落实好项目资金。
2、更加严格纪律要求。对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透明。加强各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造福人民。
3、进一步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统筹分工、协调合作、落实责任、上下合力”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XX镇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自2010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各项经济快速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纠风工作,为辖区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根据XX办发[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2010年以来“三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惠农政策的施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大局,为了把工作做实做好,办事处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制。为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办事处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财政所、林工站、民政办、合管办负责将补贴面积、人口的核实与补贴资金的管理、指导,以及规范补贴资金的操作程序等等。
二是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召开各项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粮食直补与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工作均严格按照“农户申报→联合社核实并登记造册→公示”的程序规范操作,及时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操作。为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办事处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对农民反映联合社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联合纪委部门联合调查,确保查清查实,保证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逐一落到实处。
二、2010以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其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2010年以来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如下:
1、从XX年开始实施粮食补贴发放工作,共涉及十七个集体经济联合社,2006-2008年共实施补助XX亩,补助资金 XX元。(其中2006年度XX元,2007年度XX元,2008年XX元。)
2、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款:2006年-2008年共发放XX元,其中2006年退耕还林XX亩,粮食补助XX元,现金补助XX元,标准为每亩XX粮补XX元现金;
2007年退耕还林XX亩,
粮食补助XX元,现金补助XX元,标准为每亩XX元粮补XX元现金;
2008年补助尚未兑现。
3、城镇及农村低保款:2006-2008年共发放城镇及农村低保款合计XX元,其中2006年度城镇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为XX元,发放标准为月人均收入低于XX元,农村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XX元,标准为年人均收入低于XX元;
2007年度城镇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为XX元,发放标准为月人均收入低于XX元,农村低保涉及XX,XX人,发放款项XX元,标准为年人均收入低于XX元。2008年度城镇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为XX元,标准为月人均收入低于XX元,农村低保涉及XX户,XX人,发放款项XX元,标准为年人均收入低于XX元。
4、征地款发放情况:2006-2008年度共涉及红光等七个联合社,发放征地款XX元。(其中2006年XX元;
2007年XX元;
2008年XX元)
5、新型合作医疗:2007年度城区内居民共有XX户,XX人参合,共XX人获得住院就医补偿,补偿金额为XX元;
门诊就医补偿XX人补偿金额为XX元,2008年度城区内XX户,XX人参合,共XX人获得就医补偿,补偿金额为XX万元。
检查组在对各项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均未发现存在挤占、挪用、套取、截留问题,各项惠农资金均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存在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
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完全符合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作用发挥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时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XXXXXX
XXX年XX月XX日
党发[2012]号
中共XX镇委员会
关于上报XX镇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
自查报告
县惠农政策落实稽查办公室:
现将《XX镇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随文上报,请审阅。
2012年5月2日
主题词:财政工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XX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2年5月2日印发共印5份
XX镇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两办《关于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明电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成员、各站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XXX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于4月28日召开全镇干部大会,按照副科级领导包村,一般干部、村干部包社责任制,对全镇X村60社的XXX多户农户进行逐户的登记惠农政策到户情况的入户核查。现将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镇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全镇X村X社X多户农户,农业计税面积X亩,有农村低保户X户2161人,有五保户X户76人,有优抚对象X人,镇上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有: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村危旧房改造补贴、沼气池建设补贴、农村五保户补贴、大病救助、临时救助补贴、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助及奖励扶助资金,所有款项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到户,具体有:
1.20
10、20
11、2012年分别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3.81万元、17.65万元和17.87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别为96.67万元、106.99和182.68万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及时发放至各农户。
2.2010年共发放退耕还林补贴资金X元,2011年发放补贴资金X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各农户。
3.能繁母猪饲养补贴X万元, 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各农户。
4.2010年发放良种补贴资金X万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各农户。
5.2010年至2012年共补贴家电X台X元,汽车摩托车补贴X台97914.6元。
6.我镇共有农村低保户X户,2010年至2012年累计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X元;
五保户X户,发放五保供养金X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各低保户和五保户。
7.2009年以来共发放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X元,已全部通过一折统发放至农户。
8、2011年至2012年大病救助共计X人X元。
9、2011年至2012年临时救助共计X人X元。
近几年各项资金均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或按工程项目进行建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等现象。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强农惠农资金能够真政落到实处,使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农村建设和谐发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位。为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强农惠农领导小组纪委委员及各站所长长期对惠农资金进行检查,负责全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组织领导,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了此次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
二是广泛宣传,认识到位。通过镇、村干部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镇、村两级惠农政策培训班,把各项惠农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同时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检查,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为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重在落实,措施到位。为切实规范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的使用行为,严格规范使用范围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归口管理”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对强农惠农资金一律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事求是,及时组织实施惠农项目和发放补贴资金。
四是强化管理,监督到位。一是我镇人大、纪委、财务、民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村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村予以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二是及时调处农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讲解党的方针政策,及时消除顾虑、化解矛盾。三是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等四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我镇强农惠顾农政策落实情况,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进一步推动强农惠顾农政策落实,规范、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1、政策宣传广度、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工作上办法不多,工作中特色、亮点不够突出;
3、个别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知晓度低;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在群众对惠农强农政策享受利益的知晓率上下功夫;
二是在干部宣讲惠农强农政策的强度上下功夫;
三是在处理发现问题的及时率上下功夫;
四是在建设上下功夫,让群众及早得到更多实惠。
我们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以改进,同时借鉴兄弟乡镇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开展好强农惠农的各项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做出成效。
强农惠农资金自查报告(共3篇)
财政资金检查自查报告(共14篇)
惠农政策自查报告(共9篇)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共9篇)
残疾人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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